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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发布日期:2014-08-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综述

  【概况】2006年,是平安建设、政法综治工作扎实推进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打造“平安嵊州,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主旋律,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地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全年没有发生影响发展大局的各类政治性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无《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中所列举的“一票否决”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对治安的满意率达95.6%,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06年度平安(县)市。

  【合力共建“平安嵊州”】市委、市政府于2月召开“平安嵊州”暨政法工作会议,市长魏伟与有关部门、乡镇签订社会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责任状。各重点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各项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调处化解机制、社会治安打防控机制、社会管理机制、突发性事件预警应急机制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适用性强的应急预案和工作预案,成立相关的指挥运作机构,落实应急主管部门和应急协管部门的职责任务,620,市政府举行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乡镇(街道)、部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相衔接配套的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制定《嵊州市平安乡镇(街道)奖惩办法》,落实平安建设查究机制,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特大事项的进行通报和查处,并责令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7月,嵊州市被授予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县市荣誉称号。年终,嵊州市平安建设省考评分为918.62分,列绍兴市第二位。

  【从四方面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调处矛盾纠纷和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工作机制,制定《嵊州市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细则》、《嵊州市群体性妨碍公共秩序事件处置办法》。二是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明确任务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处置演练,促进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坚持不稳定因素日报制度,开展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把经常性排查调处、专项排查调处、敏感时期排查调处和不稳定因素日报制结合起来,全力以赴做好节日、节会、“两会”期间的纠纷摸排调处工作。四是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的力度,各类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化解和处置,巩固了稳定的政治局面。

  【加大基层综治工作力度】一是开展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等“五联”工作机制,规范机构职责、制度、工作流程等,使综治中心在力量的整合上更加完善,作用的发挥上更加明显。二是全面启动“综治进民企”工作,1025,综治进民营企业现场会在三界镇召开,已在73家民营企业中推行企业治安法人责任制,1050家企业被市政府授予“内部治安保卫合格单位”称号。三是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全市创建达标面达74%。四是扎实推进派出所勤务机制改革,完善巡防机制,基层派出所的警力配比达到45.16%;努力争创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和“示范五好司法所”。五是加强三类群体管理,在全市开展外来人口大调查、大走访、大服务的“三大”活动。深化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牵手”行动,筹建归正人员安置基地。

  【严密构建“打防控”一体化治安网络】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侦破恶性大要案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刑事案件发案总量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刑事案件发案与上年同比下降0.04%,七类刑事案件所占比例低于全绍兴市水平。先后开展“打黑除恶”、“迎春”防控大行动、“打团伙、反盗抢、提质量”、打“两抢一盗”、破案追逃攻坚战等专项行动,通过大巡逻、大清查、大追逃等,严密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网络。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警示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学校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禁止刀具进校园统一行动。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山区道路事故黑点和隐患进行大排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和纠违力度。

  【有效提升执法效能】2006年政法系统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深化学习教育,认真检查整改,健全执法制度,把握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侵害农民权益案件的查处和农村涉恶势力打击力度,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开展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建立专职督查员和特邀督查员制度;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施政法各部门联合接访,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量处于绍兴市最低水平;推行便民措施,创新巡回审判工作方法,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降低经济困难的标准,扩大法律援助的对象和受案范围。2006年,全市政法系统荣立集体二等功1个,集体三等功54个;个人一等功1名,个人三等功9名。

  (屠 伟)

  责任编辑 王顺林

  公安

  【概况】2006年,市公安机关以建设平安、和谐嵊州为主题,切实履行公安工作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社会治安管理,抓好重大节庆日的安全保卫,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在公安工作的实践中,锻炼了队伍,提高了自身素质,各项业务成绩显著,受到省、绍兴市及市领导机关的表彰奖励。公安机关的有效工作,为嵊州的社会和谐,治安稳定,经济发展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全年收集情报信息1145条】2006年,全局搜集上报各类信息1145条,其中有关邪教活动47条,社会动态195条,其他信息903条,较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

  【全力做好重大节庆安全保卫工作】全力做好春节、“两会”、“百年越剧”纪念系列活动、国际书法朝圣节、浙江省首届机制龙井茶炒制大赛、省委领导下访、国庆、嵊州中国民营剧团擂台赛暨中国领带节9个重大节会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全年侦破刑事案件4250起】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严打态势,全力侦破大要案。先后组织开展了迎春防控大行动、打黑除恶、“打团伙、反盗抢、提质量”、反“两抢一盗”、破案追逃攻坚战等专项行动。先后侦破“3·30浦口街道浪网湾水库预谋抢劫杀人抛尸案、“4·16市经济开发区慕塘抢劫杀人案、省厅挂牌督办的市区系列摩托车盗窃案等系列大案。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打掉涉恶团伙8个,成员85人,破获绍兴市局挂牌督侦案件17起,抓获督捕逃犯5名。据统计,全市全年发生刑事案件6766起,破4250起。其中命案15起,破14起,破案率93.33%;五类案件发15起,破15起,破案率为100%;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133人,起诉975人,批捕620人,劳教25人。刑侦各项业务指标名列绍兴市前列。

  【强化打防控机制】以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外来人口、公复特业场所的严管严治,特别是针对街面“两抢”案件突出,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和巡逻时间。购置配备6辆警用电瓶车,加强6个夜间岗亭管理,实施24小时值班,提高了打击防范能力。同时,对治安情况复杂的“东方巨龙”、“名豪会所”等4家娱乐场所安装安检门设施,提高了娱乐场所的安全防范能力。

  【开展“黎明铲魔”和“利剑斩魔”统一行动】831凌晨5时、121522时,全市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黎明铲魔”和“利剑斩魔”禁毒、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的统一行动。由市局主要领导挂帅,抽调禁毒、巡特警、治安、刑侦等部门70余名民警参战,共摧毁吸、贩毒窝点4个,缴获毒品海洛英121.1,抓获涉毒人员31人,收缴了一批吸毒工具和管制刀具。

  【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和考核工作】3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为使全体民警熟练掌握、适用新法,市局对机关和派出所全体民警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规定考试不及格者只能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中层干部就地免职,普通民警离岗培训。由于措施得力,在绍兴市局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得分平均89.65,及格率100%

  【交通管理三项指标实现“零增长”】根据市政府“加强道路管理,着力解决市区交通拥堵问题,方便群众出行”的要求,市公安局与交通、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市区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在主要道路增设停车泊位和电子监控设备,推出人性化交通管理措施,开展交通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展览、讲座和发放宣传资料,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事故下降。据统计,全市全年发生上报交通事故769起,死亡人数106人,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27%3.64%26.41%

  【开展“大调查、大走访、大服务”活动】35月,根据绍兴市局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大调查、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市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其间,紧紧围绕 “大”字,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四种管理模式”,即建立生活区集中管理,完善外来职工之家“公寓式”管理,完善出租房集中的村、社区“社区化管理”,对散居的实行“旅店式”管理,重点解决了以往底数不清、信息不准、重点不明、队伍不全、服务不周5个方面的问题。共破获刑事案件36起,打击处理27人,有效降低了外来人员违法犯罪。

  【开展“满意在企业”系列活动】围绕绍兴市局关于开展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活动要求,自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市公安局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在全局组织开展了“满意在企业”————“六个一”系列活动。局长宋国新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分别到巴贝、天乐、普田、宏达等重点骨干企业,登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把《情系企业》服务手册送到企业家手中。该活动,得到了全市企业家的好评。

  【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下半年,市局对全局80多名中层干部进行调整,提拔一批青年骨干,增强了中层领导班子活力,其中各派出所所长分别进入所在乡镇(街道)党委班子,加强了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同时,对警力配置进行改革,实施警力下沉。原派出所警力占总警力的37.2%,一线所队警力占总警力的84.1%。通过新民警充实和机关民警下基层等措施,使派出所警力达到45.2%,一线所队警力达到87.8%,初步呈现了小机关、大基层的格局。剡湖派出所勤务机制改革的做法得到省公安厅肯定,长乐派出所被省公安厅列为全省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是年,市公安局获市委、市政府综合考评二等奖。全局2个集体、5名个人荣立三等功,18名民警受到嘉奖;14个集体、3名个人被评为省级先进;27个集体、15名个人被评为绍兴市级先进个人;37个单位、49名个人被评为市级先进。

  【王院乡发生一起53伤特大交通事故】217夜,市内普降大雪,王院乡等山区道路路面积雪成冰。18640分,崇仁镇菱塘东路36号裘曙军驾驶市客运公司的中型营运客车从王院乡驶往市客运西站,途经绍甘线60K+400M倒岭顶地时,因路面结冰很滑,车辆向右驶出路外,翻入落差60余米深的毛家湾水库,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和车辆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国新,公安局政委李鹤良,分管副局长李平等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交警大队、谷来派出所民警及有关部门全力开展抢救工作。其间,省、绍兴市和市委、市政府等各级领导亦先后赶往现场组织指挥。省长吕祖善和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兴军分别作了重要批示。在上级领导的直接关心下,经过公安、交通、安监、水利等部门的通力协作,“2·18”特大交通事故得以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稳定有序,影响和损失减到最底限度。

  【成功破获“3·30抢劫杀人抛尸案】330上午,浦口街道浪网湾水库发现一具男尸,死者手脚被捆绑,身上还绑有石块。经查,死者是崇仁镇迎联村从事运输业的应松波(男,32岁),于320连人带车失踪,系一起有预谋的抢劫杀人抛尸案。由于案发时间长,现场痕迹少,加之案情相当复杂,侦破工作面临很大难度。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以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国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竺晓槐为副组长的“3·30抢劫、杀人抛尸案侦破专案组,集中刑侦大队全部警力,有关派出所协同参与,实施攻坚作战。绍兴市局常务副局长沈雄标亦率刑侦、技侦支队专家到嵊州指导破案。经全方位摸排调查,并运用多种侦查手段,终于查明案情,锁定真凶。46,专案组民警奔赴安徽省宁国市将犯罪嫌疑人胡勇(男,23岁,安徽宁国市人)、许军江(男、29岁,嵊州市浦口街道下新建村人)抓获归案;后又抓获了同案犯罪嫌疑人汪德松(男,26岁,嵊州市仙岩镇张岙村人)。3名犯罪嫌疑人对预谋抢劫、杀人抛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市公安局仅用9天时间就成功破获了这起有预谋的抢劫、杀人抛尸恶性疑难案件,受到上级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金跃明 张运清)

  检察

  【概况】2006年,市检察院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等工作,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全院有5个集体和10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钱永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

  【严励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切实加强批捕、公诉工作,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批准逮捕426632人,起诉532894人。其中批捕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暴力犯罪案件1622人,起诉1013人;批捕“两抢一盗”案件218323人,起诉221358人。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捕66人,起诉1012人。

  【深入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911人,其中贪污33人,受贿56人,行贿12人。着力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惩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全力查办发生在热点部门的商业贿赂犯罪,先后立案查处发生在电力、卫生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56人。积极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立案查处11人。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检察预防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充实预防信息库。开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有不良行为的建筑商和项目经理予以公示。规范重点建设工程预防工作,组织嵊新污水处理厂等建设单位召开了重点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座谈会。认真落实一案一建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在崇仁镇召开一贪污案件剖析会。已基本形成以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为主要手段的预防教育体系。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出台《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7名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在校生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公诉科被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命名为“浙江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动和解、符合条件的13名轻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认真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全年受理群众举报64件,控告32件,申诉1件。认真开展处理涉检信访专项工作,落实控申首办责任制、院领导包案制,共办结涉检信访案件5件。

  【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依法纠正该立不立的刑事案件66人。依法对2件量刑畸轻、事实认定错误的刑事案件提出抗诉,均获改判。共受理民事申诉21件,立案7件,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共8件,4件改判,1件和解结案。与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支持起诉等联系和配合的规定》,规范支持起诉办案行为。积极开展督促起诉工作,发出8份督促起诉书,帮助有关部门追讨土地出让金,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强对减刑、保外就医等工作的监督,审查公安呈报减刑5959人,审查保外就医11人,考察监外执行5种罪犯465人次。

  【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采取深入查摆剖析、深化“一案三创”等方法,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制度建设,出台《自侦案件办案程序规定》,完善《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办案流程,规范侦查办案行为,促进依法、文明办案。继续抓好岗位练兵活动,有计划地选派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到上级院参加业务培训和办案锻炼。落实司法考试奖惩措施,3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黄 茵)

  审判

  【概况】2006年,市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重质量、提效率、强队伍、促和谐”的工作思路,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保障合法权益3个重点,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稳步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198件,办结6980件,案件审结率95.67%,执结率95.09%。

  【刑事审判】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司法理念,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562件,审结548件,判处罪犯927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6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42人,适用附加刑478人,适用缓刑288人,宣告无罪1人。对青少年被告人有针对性地做好庭前、庭审和庭后帮教工作,注重教育、感化、挽救,扩大教育和挽救的社会效果。重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成功调解和赔偿款的实际到位,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尽量庭前或当庭履行,依法保障被害人的权益,庭前调解率和当庭履行率分别达到87%94%,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民商事审判】及时审理劳动争议、房地产买卖、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等案件,平等保护诉讼当事人权益;依法审理农村承包合同、山林土地等涉农纠纷案件,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认真审理金融、非公经济纠纷案件,促进和维护市场诚信;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案件,及时化解矛盾。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235件,审结4117件,解决诉讼争议标的22770.56万元。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执行联络员“三员”社会化协助调解格局,把诉讼内外调解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庭前、庭中、庭后三步调解模式和“交流信息、掌握焦点,摸准心理、寻找途径,析法说理、引导和解”的三点调解法,把调解程序延伸到立案、审判各个阶段,实行全程调解。

  【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完善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非诉行政执行情况的沟通协调,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6件,审结24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96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18件。

  【执行工作】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破解执行难问题。组织实施“春雷行动”、“夏季风暴”、“雷霆五月行动”等较大规模的集中行动,集中清理解决执行积案。完善执行工作良性循环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执行收结案动态平衡。加强执行局与人民法庭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实行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协调。建立执行工作情况每季度分析通报制度,提高案件结案率。共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1508件,执结1420件,执结标的额12555.96万元。

  【审判监督】继续落实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听庭、查评和差错案件责任认定、追究制度。实行书记员、法官、院庭长的裁判文书审核负责制度,坚持案件质量分析通报制度,加强审判质量监控。全年被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18件,同比减少33%。完善案件质量查评办法和案件质量查评标准,规范申诉复查和再审审判工作,在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制订落实“三项承诺”的具体措施】围绕 “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要求,认真抓好便民措施的落实。制订《关于落实“三项承诺”的具体实施意见》,48条具体措施。建立起由院长负总责,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明确职责、相互配合的责任体系。制定《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社会环境的意见》,强化审判职能,提高审判质量,积极回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

  【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实行“一告知、二简便、三统一”的司法救助工作,即在立案时实行司法救助告知制度,简便申请手续、简便申请程序,统一审查标准、统一审批程序、统一救助尺度,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及时办理当事人的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审批。共受理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申请187件,减、缓、免收诉讼费61.3万元;同时对民事速裁组审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和各类执行案件不预交诉讼费用。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落实资金,建立司法救助基金,用于救助特别困难的执行案件申请人。

  【规范巡回审判工作】把开展巡回审判作为落实“三项承诺”的重要举措,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关于巡回法庭制度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巡回审判工作。建立以人民法庭为主体,以固定的巡回法庭为基础,以临时巡回审判点和街道联系点为补充的点面结合、覆盖全市的巡回审判新格局。建立干警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与联系乡镇、街道的综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处理工作。规范法庭工作通报制度,促进法庭与辖区党委、人大、政府的信息互通。

  【完善审判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突出规范司法礼仪重点,同步推进程序运行规范化、裁判文书规范化,规范审判执行行为。加强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从根本上解决案件久拖不结、超审限问题。加强证据的分析、认证,充分阐述裁判的依据和理由,提高裁判的说理水平。实行判后答疑释理,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提高当事人的服判率和自动履行率。

  (朱干平)

  司法

  【概况】2006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通过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四五”普法的基础上,“五五”普法顺利启动。有446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法律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六进”活动继续向纵深推进。《法治纵横》栏目全年播出45期,建立法制短信平台,为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法制短信40条。“法制广角”和“法制园地”分别刊出(播出)专题12期、26期。共计上法制课25场,受教育人员达15000人次。开展法律咨询8场,接待群众3000余人次,下发宣传资料3700份。“148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咨询电话1028件,接待群众来访362566人次。深化安置帮教“牵手”工程,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全市有安置帮教组织1198个,帮教干部3000多人。

  【“五五”普法开局良好】2006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在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的基础上,对“五五”普法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下基层听取意见等多种途径,起草完成《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计划》,并在市人大第26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作出了决议。810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四五”普法总结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并对10个先进集体、10名先进工作者和1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市司法局被浙江省普法领导小组、绍兴市委、市政府评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

  【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宣传学习《宪法》的基础上继续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按照“三个围绕”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六进农家”活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咨询团的作用。深入到甘霖镇、金庭镇、三江街道、浦口街道开展农民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二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推动诚信嵊州建设,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组织法律服务团律师开展“送法进企业”服务活动。三是围绕青少年健康成长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以《警钟》读本为教材,对全市初三学生进行毕业前青少年法制案例教育。三界司法所针对该镇60%农民长期在外打工的实际,对留守少年确立重点、设计载体,与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积极探索法制教育新方法。

  【“民主法治村”建设扎实推进】市司法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针对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现状,全面加强农村和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2006年全市有446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创建成功167个,成功率37.4%4个社区创建成功率100%。至年底,共创建达标“民主法治村”798个,达标面74.1%;“民主法治社区”11个,达标面68.8%;有四星级“民主法治村”19个,五星级“民主法治村”1个。

  【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加强】为打造平安嵊州、构建和谐社会,市司法局重点抓好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重点规范人民调解制度和纠纷摸排工作制度。一是下发《关于做好每月每季基层司法工作数据和有关工作情况上报工作的通知》,畅通信息渠道并落实乡镇(街道)调委会调解案卷7种文书格式和村(社区、企业)调委会调解纠纷登记本制度。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培训工作。全市21个乡镇街道以不同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全年培训人数达5000人次。三是积极开展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结合元旦春节、“两会”和国庆期间社会稳定状况,主动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集中调处工作。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769件,成功1680件,成功率95%。摸排出重大疑难纠纷431件,调处成功359件。三江街道司法所积极为街道党委、办事处提建议,其中有2条预防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处置方案被市政府采纳;另协调处理了一起120多名村民联名给市长写信的重大信访案件。

  【司法所建设日趋规范】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和省(市)司法厅(局)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意见精神,提高司法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创建“平安嵊州”,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市司法局把抓好司法所软硬件建设作为“基层建设年”的重点工作。继续抓好省级“示范司法所”和绍兴市级“五好示范司法所”建设工作,2006年,甘霖镇司法所被命名为绍兴市“五好示范司法所”,三界镇、三江街道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示范司法所”。三江街道司法所还被绍兴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1次。

  【深化安置帮教“牵手”工程】始终坚持市委提出的“严打、严管、善待、真帮”的工作方针,继续深化“牵手工程”,加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市有归正人员1891人,当年回归199人,帮教率和安置率达98%95%,重新犯罪23人。进一步完善组织网络,围绕“组织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的基本要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做到一般对象“一对一”、重点对象“三对一”的结对帮教措施。建立起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在册帮教志愿者达3000多名,为归正人员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发挥了作用。为解决归正人员就业问题,市安帮办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筹建安置帮教基地。75,在嵊州市国安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挂牌成立首家归正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并配套制定了有关安置帮教基地工作职能和工作制度。该公司有员工35人,其中安置归正人员16人。11月份第二家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在崇仁镇凤凰山庄挂牌成立。

  【“148法律援助进一步发展】市“148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困难群众”为已任,充分发挥“窗口”作用。至年底,共受理“12348咨询电话1028件,同比增长23%;接待群众来访362566人,分别增长28.8%19.7%。办理援助案件164件,其中刑事96件,民事68件,民事法律援助是上年的2倍。免收受援助当事人法律服务费30余万元,为受援当事人取得各项费用80余万元。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为18户贫困户发放“法律援助卡”;为每位应征入伍青年家庭发放“法律援助卡”;9月份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法律援助与您同行”等系列公益活动;在“三走进”活动中印发《法律援助指南》5000份,下发“法律援助请拨12348指示牌600块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

  【公证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从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实施后,充分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开展了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和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通过强化内部建设和质量自查,开展教育评查,剖析和开门纳谏,进一步树立公证法律服务诚信为民的社会形象,实现了零错证。3名公证员和工作人员在司法部组织的全国公证岗位培训考试中,取得较好的成绩。据统计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938件,比上年增长11%,其中经济类公证243件,民事类公证456件,公证业务收费105万余元,有效地预防了大量经济、民事纠纷发生。

  (周锦能)

  责任编辑 陈良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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