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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日期:2014-08-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2006年,嵊州市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围绕中心,强化监督。全年依法举行人大常委会7次,主任会议11次,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23项,组织专题视察6次,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45人次,督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44件,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全年就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13项:《关于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施监督的规定》、《关于批准嵊州市2005年财政收支决算的决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有关决定》、《授予南鹤溪女士嵊州市荣誉市民的决定》、《关于在全市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暂行规定》、《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关于同意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任锋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决定》、《关于我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关于同意调整2006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决定》等,有效促进和推动“一府两院”的工作。

  重要会议

  【嵊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嵊州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1912日在嵊州剧院举行。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267名,列席代表137名,特邀代表1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魏伟所作的《关于嵊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孙伟所作的《关于嵊州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杜洪苗所作的《关于嵊州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生灿所作的《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胡仲飞所作的《嵊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苗勇所作的《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关的各项决议。会议期间,共举行全体会议3次,主席团会议3次,大会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03件,经大会秘书处研究,决定将《关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慈善捐款、透明公正用好慈善资金》、《关于要求切实加大对山区乡镇财政扶持力度》等17件议案作为重点议案,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将86件议案分别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收到代表的建议41件,其中39件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会同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后,分别交有关部门处理,其余2件转信访局处理。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市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顽强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006年,嵊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23项议题,作出13项决议与决定。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5在嵊州大厦九楼会议室(以下简称会议室)举行。分别听取和审议《关于嵊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嵊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嵊州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嵊州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嵊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个报告(送审稿),审议和通过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日程、各项组织建议名单,审议和通过《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和通过《嵊州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及各次例会内容和有关活动的初步安排》,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五次会议于37在会议室举行。分别听取和审议《关于嵊州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嵊州市新农村建设情况汇报》,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六次会议530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关于“四五”普法工作和“五五”普法规划情况汇报》、《关于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汇报》和《关于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施监督的规定。听取和审议《2005年财政收支决算(草案)报告》、《200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通过《关于批准嵊州市2005年财政收支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七次会议于728在会议室举行。分别听取和审议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全市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关于授予南鹤溪女士为嵊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关于接受陈月亮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决定,决定其他有关人事辞职事项。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926在会议室举行。分别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社会治安工作情况汇报》、《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定》,审议通过《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暂行规定》和《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审议通过《嵊州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人员名单》,决定同意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任锋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130在会议室举行。分别听取和审议《关于嵊州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情况汇报》、《关于我市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情况汇报》、《关于调整2006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请示》。审议通过《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决定》、《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调整2006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定》。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三十次会议于127在会议室举行。依法办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市长魏伟、副市长姚向军、张金初、陈云伟辞职的决定,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市人民法院院长胡仲飞辞职的决定,任命应芙蓉为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主要工作

  【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监督】  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推动新农村建设、加大农业产业化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突出农业基础地位,围绕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加强监督。先后听取并审议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等工作汇报;开展山区经济发展情况、乡镇康庄工程建设情况、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山区经济林基地建设等视察活动;组织小康示范村建设、小集镇建设、农村饮用水保护等专项调研,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强化为农服务,优化扶持政策,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为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作出努力。

  【督办代表议案建议144件】强化督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实效。2006年,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提高办理144件议案建议质量的新途径。一是以坚持100%办复率为督办目标。通过认真收集、汇总、研究分析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时召开集中交办会、办理情况汇报会;规范答复文件的备案、归档等工作,使代表的议案建议100%得到答复。二是坚持重点议案督办制度。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代表议案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并跟踪落实,着力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坚持代表参与督办制度。通过代表参与调研、视察、检查等督办形式,有关部门向代表介绍议案建议的办理落实方案或做好有关法律、政策、市情的解释工作,既加强代表与部门的交流沟通,又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增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自觉性。

  【加强法制宣传推动普法工作】为切实履行促进法制宣传教育这一重要职责,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和听取汇报、深入现场调研等,指导和督促“四五”普法工作。第二十六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四五”普法工作和“五五”普法规划的汇报》,并作出《关于在全市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对“五五”普法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基本要求,督促政府有效推进普法工作。同时还利用新法颁布实施、执法检查、组织换届选举等有利时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不断深入。

  【指导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和督促乡镇依法、有序开好乡镇人代会,确保基层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培训会、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形式,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的培训,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业务水平和议事能力。继续坚持乡镇(街道)人大片会制度,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健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做好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促进乡镇人大工作顺利开展。

  【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顺利开展】县乡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使整个换届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和《浙江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进行。1215共选出市十四届人大代表276名,各乡镇人大代表1062名,两级人大代表的素质比上届有提高。

  【健全完善制度 提高履职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先后制订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划、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组成人员守则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同时,完善廉政、勤政建设等有关制度,健全人大各委室与政府各部门对口联系的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规范常委会行使职权,用制度保障机关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转,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

  (任忠仁)

  责任编辑 王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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