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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发布日期:2014-09-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合力共建“平安嵊州”】2005年,按照市委建设“平安嵊州”的决策部署,38,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打造“平安嵊州”建设和谐社会工作会议,制定矛盾纠纷调处、整治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意见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调整完善创建“平安嵊州”的工作职责、制度以及各乡镇(街道)、部门的考核标准,组织开展了以“八进社区”(人民调解、治安防控、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保障求助、公共安全、平安宣传)、“八创建”(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市场、平安医院、平安矿山、平安路段)活动为载体的平安创建系列活动,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全市21个乡镇街道除三江街道外,20个乡镇未发生《绍兴市平安乡镇(街道)考核办法》中所列举的一票否决重大事项,被绍兴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平安乡镇(街道)”,创建合格率达95%;全市也未发生《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试行)》中所列举的一票否决重大事项,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0%以上,考核自评分为964分,顺利通过省、绍兴市的考核验收,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2005年度平安县(市)。

  【坚持“打防”并举】2005年,始终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针对近年来刑事发案增幅较大,多发性侵财型犯罪高发的现状,组织开展反“两抢(劫、夺)一盗”、禁毒、禁赌、道路交通安全、治安重点地区等五项整治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遏制犯罪高发态势。以更名成立反渎职侵权局为契机,深入宣传渎职侵权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40万元。同时,通过开展治安大巡逻、强化单位内保工作、组织“基层基础工作百日大会战”、治安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整治等措施,全面落实各项治安防范工作,全市“打、防、控”体系日趋严密,群防群治网络基本形成,社区、农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建立了多层次的信息情报网络和信息员队伍,对不稳定因素及时摸排、收集、报送、报告。开展不稳定因素的分析研判工作,全年编发矛盾纠纷动态信息10期,收集汇总社会不稳定因素541件。加强摸排调处,积极稳妥处置重大矛盾,全市各级综治、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384件,调处成功1366件,调处成功率98.7%。进一步健全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完善预警、排查、报送、包案、督办、处置等工作机制,把经常性排查调处、专项排查调处、敏感时期排查调处和不稳定因素日报制结合起来,全力以赴做好节日、“两会”期间和村级班子换届选举期间的纠纷摸排调处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建立起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处置预案,确保群体性事件得到科学处置、有效控制。“京新药厂环保事件”发生后,各级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前抓早,及时疏导,妥善调处,以快制胜。以公安干警为代表的全市各级政法综治组织和各乡镇(街道)、部门机关干部坚决服从上级命令,配合密切,协调一致,发扬了不怕苦累,不怕流血和连续作战的精神,为稳妥处置群体性事件作出重大贡献。

  【不断延伸综治网络】以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为切入点,充分整合综治办、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及信访民政等部门资源,建立集综治工作、维护稳定、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或工作机制。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成效显著,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率达100%,综治工作中心人员合计225人,其中专职142人。进一步明确各组成部门(组织)在综治工作中心的职责任务,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运行,保证综治工作中心高效、有序地开展。依托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平台,村(社区、企业)充分发挥治调组织的作用,逐步形成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的“五联”工作机制,加快大排查、大调处、大创建工作格局的形成。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政法各部门以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通过查摆问题、健全制度、落实整改、培训考核、执法评议、警示教育等措施,达到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改,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政法委组织开展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依法及时妥善处理10件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其中办结中央督办的涉法上访案件2件,省督办的6件,绍兴市督办的2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政法各部门切实加强行风建设,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执法水平,人民群众对政法系统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屠 炜)

  责任编辑 王顺林

  

  【开展大接访活动】2005年,根据公安部关于集中处理群众信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局长大接访活动,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使来访人有求而来,满意而归。同时,依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出台实施了《嵊州市公安局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一年来,共接待来访59件,办结59件,办结率为100%。实现停访息诉58件,息诉率为98%。市局被省公安厅评为2005年信访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处置好“7·4新嵊环境纠纷群体事件】 74,嵊州市与新昌县接壤的三江街道黄泥桥、圳塍等村村民因新昌京新药厂污染问题,造成村民与药厂的冲突,特别是71519日京新药厂反应釜处理期间,部分群众不理解,一些不法分子乘机“打砸抢”,引发了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嵊州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绍兴市局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精心部署,针对事件发展的动态,适时调整警力,采取了灵活的策略,坚持连续工作5昼夜,共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包括协警2200余人次),较好的处置了这起群体性事件。

  【命案侦破率达百分之百】“命案必破”。全年全市发生凶杀案件18起,侦破18起,破案率100%,居绍兴市(区)前列。112412310天内,连克3起命案(死3人,伤2人),即“11·23裘某毒死孙女自杀(未遂)案、“11·28李阿兔入室盗窃杀人案、“12·3商正东喝酒滋事杀死1人重伤1人案。特别是三界“2·23特大抢劫杀人案,致2人死亡、1.7万元现金和金项链、手机等物被抢,社会影响恶劣,被省公安厅列为2005年度第7起挂牌督侦案件。经过参战民警1个月的努力,终于将两名河南籍犯罪嫌疑人王根义、王纪兵抓获归案。专案组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嵊州市委、市政府还专门召开了庆功表彰大会。

  【开展“双基”工作百日会战】36月,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市局开展“基层基础工作百日大会战”活动,突出抓好6个试点,即搞好《内保条例》贯彻实施、外来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二手手机和机动车修理业以及旧货交易管理、创建样板警务室、创建安全村(居)、派出所正规化建设。通过试点总结推广,基层基础业务更加扎实。特别是二手手机管理系统成效明显,4月、5月绍兴市局和省厅分别对此组织调研,绍兴市局还在嵊州召开了全市刑侦系统二手手机管理现场会,予以推广。

  【贯彻实施《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为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下称《条例》)。3月初,先在市天乐集团、马寅初中学进行试点。3月底,由市政府召开全市贯彻《条例》工作会议。8月底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各乡镇、各系统和各主管部门负责人会议,汇报交流,建立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长效管理机制。据统计,全市有企事业单位1937家,其中被确定为重点单位的280家。至年底验收合格的489家。97,绍兴市政府在嵊州市召开了贯彻《条例》现场会。通过贯彻《条例》,市内保单位刑事案件比上年明显下降。

  【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市局以信息建设年为契机,建成开通各派出所、交警、巡特警、看守所等综合通讯信息管理平台,启用派出所全国公安专线电话,实现了手机虚拟号与公安内线互通,派出所与局所有部门的内线互通。同时,加强重点区域防盗工程信息技术的维护与建设,新建单位区域防盗点12个、移机56处、维修132个点、新建自动取款机防震监控16个。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零增长”】年初,市局以开展春运活动为契机,对交通秩序进行严管严治,5月起,认真贯彻省综治委召开的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市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市区主要街道、繁华地段、嵊义线、104国道、嵊张线等事故多发点段加强管理,对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了治理力度。6月起,在黄泽、浦口、仙岩、金庭、石璜、崇仁6个派出所推行交通管理职能向所延伸,成立交通管理组,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同时,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并在经济开发区前杨村搞示范点,收到良好效果,受到省、市交管部门的一致好评。12月,绍兴市局在嵊州市召开绍兴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全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795起,同比下降4.9%;死亡人数110人,同比下降8.33%;受伤人数939人,同比下降14.17%;直接经济损失203.8万元,同比下降54.01%,实现了道路交通管理“四项指标”下降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零增长”的目标。

  【举办首届“警营文化体育周”】  12129日,开展了旨在展现警营风采、树立公安新形象的首届“警营文化体育周”活动。期间,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两球”、“两棋”(篮球、乒乓球、围棋、象棋)比赛活动;举行一次“我为警徽增光彩”的歌咏比赛;建好一个荣誉室,并在“警察开放日”活动时对外开放,接待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观;做好和发放一张公安局“名片”,印制15000份明信片和一批杂志式的宣传册,让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理解、支持公安;举办一台以公安工作为主的元旦文艺晚会;开展一次评选2005年度“十佳民警”和“十佳警嫂”活动。1229晚上,与市文广局联合在嵊州剧院举办了迎新晚会,全局民警和家属,以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绍兴市公安局和兄弟县市区公安局的领导,全市各乡镇、街道、部委局办的领导应邀参加了晚会。晚会上,观看丰富多彩、催人奋进的文艺表现;2005年度的“十佳民警”和“十佳警嫂”上台亮相,展示了风采。

  【深化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1月,制定《2005年嵊州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嵊州市公安局机关正规化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3月,市局党委召开“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动员大会,由局领导对全面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作了动员和部署,并在长乐派出所、后勤科两个单位进行试点。7月,市局党委又召开“深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长乐派出所和后勤科抓正规化建设的经验。8月,绍兴市公安局在嵊州召开了正规化建设20个示范单位工作会议。

  (金跃明 张运清)

  

  【打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59715人,起诉570906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嫌疑人67人,起诉109人;批捕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型犯罪嫌疑人441人,起诉472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5人,起诉15人。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16人,其中挪用公款45人,受贿44人,贪污12人,行贿1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突出查办发生在电力等热点部门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打击力度,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55人,办案数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名列第一。

  【强化诉讼监督】向公安机关建议立案侦查4件,纠正1起不该立案的案件。对2件适用法律、认定事实错误、量刑畸轻的刑事案件分别按上诉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1件已获改判。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3件,立案6件,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2件案件得到改判。对2003年以来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对象开展专项检察,会同看守所做好看守所经费开支和在押人员现金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制订《关于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的规定》,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拓展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全市廉政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深入预防成员单位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人员就嵊州市村干部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问题展开专项调研,得到市委领导的肯定。继续抓好警示教育,为全市2000名新上任村干部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深入财税、交通、教育等系统开展法制讲座,会同市电力公司召开案件剖析会,配合市交通局、建管局组织机关干部及建筑企业负责人到省第二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加强预防基础性工作,建立预防信息资料库。

  【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好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2名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在校生依法作了不起诉决定。公诉科被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加强办案规范】注重执法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建设,先后制定了《自侦案件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工作办法》、《案件质量检查制度》、《自侦案件办案程序规定》、《关于依法维护诉讼参与人权利的规定》等一系列办案制度,实现文明、安全、规范执法。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通过2件自侦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黄 茵)

  

  【概况】2005年,市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抓规范、促效能、增水平”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平安嵊州”建设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保障。全年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7222件。共办结7049件,案件审结率97.6%,执结率93.8%。

  【刑事审判】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司法理念,落实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的刑事政策,做好量刑平衡工作。正确适用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共审理刑事案件605件,审结591件,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6人,310年有期徒刑136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375人,宣告缓刑198人,同时对456名被告人适用附加刑。本院决定逮捕被告人14人,改变检察机关定性34人。

  【民商事审判】完善和深化庭前、庭中、庭后三步调解模式,总结推广“交流信息,掌握焦点;摸准心理,寻找途径;析法说理,引导和解”的三点调解法。共审理民商事案件4468件,审结4350件,其中调解和撤诉3301件,占75.9%。重点处理好婚姻家庭和权属侵权案件,审理好涉及金融、房地产等合同类纠纷案件;协助开发区妥善处理好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引起的土地征用、安置纠纷。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合同法知识讲座,参与对农村首席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帮助提高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和化解纠纷的能力。

  【行政审判】坚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与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机结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案件20件。加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69件,裁定驳回和准予撤回申请的案件11件;共执结326件,同比增长42.4%

  【执行工作】共执结案件1689件,同比增长12.2%,执行标的7503.7万元。强化执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建立委托执行案件跟踪管理制度。对历年来的中止执行案件进行清理,登记造册,恢复并执结213件。开展百日集中执行大行动,运用拘留、查封、冻结、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等措施,对重点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其间,解决了俞保平等一批信访老户的执行案件;执结全国罕见的劣质化肥坑害菜农案,往返义乌10多趟,为5名受害菜农追回损失41.2万元。为343名民工追回工资60.9万元。1名被告人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

  【审判监督】继续落实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听庭制度和差错案件责任认定制度;实行书记员、独任审判员、审判长、院庭长对裁判文书审核负责制度;坚持案件质量分析通报制度。完善《案件质量查评办法》和《案件质量查评标准》,坚持全面查评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对所有案件卷宗逐案进行查评,院领导对案件进行抽查。结合检查情况,召开以提高案件质量为主题的座谈会。扩大发现案件质量问题的渠道,在检查、执行、信访接待、检察建议中发现问题,主动启动再审程序,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根本目标,做到纠错与维权高度统一。全年共复查案件16件,同比减少18件;审结再审案件14件,同比下降17.7%

  【促进庭审规范化建设】落实规范庭审措施,促进庭审规范化建设。开好示范庭,完善庭审提纲;规定统一着装,规范庭审用语;对庭审中的举证、质证、认证、释明权的行使等进行统一规范。严格庭审考评,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召开“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专题研讨会,就庭审规范化等问题进行交流。

  【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以现代司法理念为先导,建设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法官为目标,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加强业务研讨,举行理论业务研讨会3次,编发《学习与思考》内刊4期。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论文交流活动,3篇论文在省市两级获奖。加强对审判工作的调研,《基层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的现状分析和完善思考》一文在省高院《法院调研》刊登。重视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参加各级培训55人次;13名干警取得浙江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通过组织体育比赛、与政协书画院联谊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培养干警积极健康的情趣爱好。

  【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作用】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与司法局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了15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53件,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发挥。同时制订《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办法》,以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

  【搞好基层法庭建设】按照省高院基层建设规划的要求,经市委同意,调整好各人民法庭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实行院党委对法庭党员的教育管理。完成人民法庭机构升格及庭长职级调整工作。为法庭配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做好法庭和法院局域网的联网工作。完成长乐法庭审判办公楼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各人民法庭以巩固省级“五好法庭”成果和争创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建立法庭工作通报制,定期向辖区乡镇党委、人大和政府通报法庭工作;加强对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落实“两便”原则,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解决矛盾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创新工作,三界法庭探索形成纠纷防范网、纠纷疏导网、纠纷解决网解决纠纷的机制,崇仁法庭提出了非诉讼解决机制,使审判职能进一步延伸。

  (朱干平)

  司法行政

  【概况】2005年贯彻“依法治市”战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完成了“四五”普法验收,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纪念活动;全年开设法制培训班14期,上法制课6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56190余人次(其中学校25场次,受教学生24000余人);组织法律咨询15期,接受群众咨询2855人,下发宣传资料21500余份,与电视台合办的《法治纵横》栏目全年播出52期,在广播电台《法制园地》和《今日嵊州》的《法制广角》栏目播出和刊出21期。10月、12月相继成立“嵊州市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和“嵊州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公证处办理公证1888件,其中经济类423件,民事类1071件,涉外361件,港、澳、台33件。并使1起错判的“专利侵权”案得以改判,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

  【抓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司法局根据省、绍兴市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意见和总体部署,4月初由市委办、市府办下发《嵊州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嵊州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标准》,成立“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领导小组,下设5个检查组,从5月中旬起采取“定人、定时、定点,听、看、谈、查、评“的方法,分别对21个乡镇(街道)、20个部门、15个基层农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为迎接绍兴市验收,集中时间、精力对2001年来开展“四五”普法有关文件、资料、数据、照片等进行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并制作反映全市“四五”普法成果的电视专题片。84顺利地通过绍兴市级验收。

  【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市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因城镇建设、交通建筑、工业集聚、拆迁建房、环保等引发矛盾纠纷增多,为打造平安嵊州、构筑和谐社会,市司法局重点抓好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10月与市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两期“首席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组织学习合同法、婚姻继承、损害赔偿及人民调解等日用法律知识,经考试合格,202位同志被联合聘任为第二批“首席人民调解员”。他们在工作中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深入调查、反复疏导、协调各方、主持公道,不断摸索总结形成“一稳情绪、二明法理、三摸实情、四维权益、五促和谐”的调解工作五步法,提升了调解水平。全年共调处民间纠纷1384件,调处成功率98.7%,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着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局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和省厅《关于加强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对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现状进行调研,并从硬件、队伍、制度入手,制定争创绍兴市级“五好司法所”和争创省级示范司法所的建设规划,制订了《2005年司法所工作岗位目标考核细则》。确定8家基层司法所为重点争创单位。加强队伍建设、配齐司法所人员,充实了司法所力量。围绕8大职能,落实各项制度。司法所的软硬件建设有了较大改善。已有8个镇(街道)司法所办公用房超过120平米,建有司法所办公室、调解室、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档案室等,并配备了电脑、传真机、电话机等办公设备。经过一年努力,崇仁、长乐、三界、黄泽镇司法所、三江、鹿山、浦口街道司法所被评为绍兴市“五好示范司法所”。其中崇仁、长乐镇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司法所”。甘霖镇司法所长李小霞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

  【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市司法局根据省司法厅、民政厅、普法办《关于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定计划、定目标、定措施在1060个行政村和16个社区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针对村级“两委会”换届选举后,领导班子成员新、年纪轻、法律知识少的特点,局长杨冬梅和市政研室人员于61316日对全市农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12个点,共2000余人集中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辅导讲座,使他们增强了法律知识和民主管理、依法治村的管理能力。全市“民主法治村”创建面达98.1%。有596个行政村和7个社区经考核验收合格成为“嵊州市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其中通源乡茶坊村、鹿山街道中央宅村、里南乡里西景山村、三江街道缸窑村、剡湖街道八里洋村、浦口街道沈家坎村、三界镇西溪村通过“绍兴市‘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验收。累计绍兴市‘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已达19个。西鲍和张家两个村正在争创申报“省‘五星级’民主法治村”。

  【安置帮教“牵手”显成效】司法局针对近年归正人员逐年增多,安帮工作难度较大,引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形势依然严峻的现状进行调研,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陈月亮对此作了重要批示,并相继制定《关于实施安置帮教“牵手”行动的工作意见》、《嵊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组建了嵊州市安置帮教工作总站。同时在三界镇进行安置帮教“牵手”行动工作的试点,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了安帮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帮站”。建立“回归报到、结对帮教、走访考察”等10项制度,推进“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类帮教”三分工作法。建立“强化保障、排查监控、探索安置”三个长效机制。搞调研、建试点、设载体、创亮点,确立“严打、严管、善待、真帮”八字工作方针。成立安帮小组1198个,有帮教人员3000余名,形成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辐射到点的安帮网络,使安置率、帮教率均达100%,并开通“亲近帮教直通车”,深入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超前帮教。开展评选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勤劳致富归正人员活动,并对30名先进集体、个人进行了表彰,2005年司法局荣获了嵊州市、绍兴市、省‘安帮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省司法厅厅长胡虎林在绍兴市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上对“牵手”行动作了充分肯定。

  【法律服务规范有序】司法局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统一部署,从3月份起在全市组织开展“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下发《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办法》,制订了《关于为重点骨干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意见》,制定为22家重点骨干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10条具体措施。全年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为政府、农村、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655家,代理诉讼事务3396件、非诉讼事务215件,调解纠纷190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2094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15件;解答法律询问3844次,挽回经济损失3283万元,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法律服务。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纪念活动】司法局在“12·4法制宣传月前夕,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嵊州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并在市区文化广场开设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法制宣传横幅8条。125,由市委宣传部、市法治办、市司法局主办,组织公安、法院、检察、国土、文广等36个部门单位在文化广场开展大型法律咨询,展出法制图板32块,张贴宣传画和标语500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450余人次,受理投诉案件31件,下发宣传资料8500余份和宣传挂图180余份,与电视台联合制作播出普法专题2期,营造了普法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

  【“148法律援助得人心】2005年“148指挥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合署办公。在密切联系群众,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特殊作用。一年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6件,其中民事案件35件,刑事案件101件,受理咨询电话836个,接待群众来访281473人次,解决312345市长专线电话及领导批示的涉及法律问题的信访转办件。

  (金钦福)

  

  【侦破“2·23命案】2005223春节期间,嵊州市三界茶叶机械厂内发生了一起特大抢劫杀人案件,案犯将该厂厂长吴小毛及徒弟王建国杀死,又将吴小毛的妻子和另一徒弟蒙眼捆绑,抢走现金1.7万元、金项链1条、手机1部等财物后逃离现场。此案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在嵊州是少有的恶性案件,震惊全市,反响强烈,被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侦案件。案发后,省、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和绍兴市局专门刑事技术人员参与现场勘验。嵊州市公安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专案组,全力以赴,深入排查,从掌握的蛛丝马迹进行推理,确定了河南籍人王根义、王纪兵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决定对其网上通缉。转战河南、北京、山西等多个省市,行程近1万公里。3月初,市局领导和绍兴市局刑侦支队领导亲自带领专案组民警赶赴河南商丘,于318将犯罪嫌疑人王纪兵抓获。于325在山西柳林某一建筑工地将王根义抓获归案。专案组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市委、市政府还专门召开庆功表彰大会。

  (金跃明 张运清)

  责任编辑 陈良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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