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人民代表大会
嵊州市(县)人民代表大会自1986至2002年,经历了第八至第十二届。每届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产生市(县)人民政府市(县)长、副市(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嵊县工艺竹编厂研究所俞樟根任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一节 代表选举
1986至2002年,嵊州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过4届代表换届选举,其中第九至十一届代表市(县)与乡镇两级同步进行。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此后市(县)、乡镇代表按任期分别进行换届选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规定,市(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在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成立市(县)选举委员会,主持代表选举工作,下设工作机构办理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务。1987、1990年,区设选举办事处,为县选举委员会派出机构,指导本区域的选举工作。乡镇成立选举委员会。每届代表的换届选举,经过宣传发动、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提名推荐民主协商候选人、投票选举等阶段。在第十一届换届选举中,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有1名县人大代表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代表资格。
第二节 代表大会
市(县)人民代表大会
自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起,至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共举行5届17次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3月20至22日在城关举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等6个报告,并听取关于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进展情况的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1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99件。
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6月4至8日在城关举行。出席代表293名,列席69名,特邀代表8名,县八届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县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县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并通过相应的决议。接受俞苗富、潘娟芬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4名副主任、14名委员;选举县长、4名副县长;选举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收到代表议案23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18件。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4月12至16日举行。选举产生县出席绍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83名。收到代表议案14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67件。第三次会议于1989年4月1至4日举行。收到代表议案12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60件。
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4月25至29日在城关举行。出席代表313名,列席85名,特邀代表5名,县九届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县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4名副主任、14名委员;选举县长、5名副县长;选举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代表议案28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77件。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3月27至30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嵊县“八五”计划纲要》。经审议,原则批准这个《纲要》。收到代表议案13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93件。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27至31日举行。决定接受副县长张道元、检察长朱钦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全辞职请求的报告。补选张道元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钦苗为副县长,王立全为检察长。收到代表议案13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88件。
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4月4至8日在城关举行。出席代表308名,列席77名,特邀代表9名,县十届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县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县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4名副主任、14名委员;选举县长、5名副县长;选举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嵊县出席绍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80名。收到代表议案20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73件。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27至30日举行。审议并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嵊县“科教兴县”规划纲要》。收到代表议案8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54件。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4月27至31日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接受陈邦和请求辞去县长职务、姚作汀请求辞去副县长职务的备案报告。补选楼志浪为县长。收到代表议案10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0件。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26至29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嵊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和其他各项工作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1996年开始对市财政实行同级审计,1995年度财政决算由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接受张道元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市人大常委会作姚华水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和1名委员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备案报告。补选周云祥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林土为市人民法院院长;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收到代表议案10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4件。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9至21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接受方浩泉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和3名委员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备案报告,补选2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收到代表议案7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7件。
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3月16至20日在城关举行。出席代表266名,列席114名,特邀代表11名,市十一届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并通过相应决议。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接受楼志浪辞去市长职务,蔡继东、杨文孝、楼道富、史兔娟辞去副市长职务,徐林土辞去法院院长职务的备案报告。选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4名副主任18名委员;选举市长、5名副市长;选举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嵊州市出席绍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2名。收到代表议案16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79件。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至17日举行。收到代表议案10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28件。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3月2至4日举行。收到代表议案8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3件。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3月13至16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接受谭志桂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王巨华辞去副市长职务、王立全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2名委员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备案报告。补选陈月亮为市人民政府市长、丁柏泉为市人民法院院长、苗勇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收到代表议案10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9件。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3月1至3日举行。收到代表议案8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7件。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1986至2002年,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经过6届代表换届选举,共举行18次人民代表大会。在每届代表选出后,按时举行新一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本乡镇财政预、决算,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和决定;选举乡镇长、副乡镇长和人民陪审员。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
1988年上半年,66个乡镇均在第九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常务主席,后为专职主席。乡镇人大主席团为人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常务主席受主席团委托,检查督促本级政府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接收转交、督办代表及群众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联系代表开展有关活动,做好举行下次代表大会的具体筹备工作;接受、承办党委和县人大交办的工作。
1992年5月,在撤区扩镇并乡中,先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乡镇人大工作负责人。同年6、7月间,乡镇举行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团和常务主席;选举乡镇人民政府正、副乡镇长。
2001年12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乡镇于2002年1月底选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至3月间举行乡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市(县)成立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选举办公室,各乡镇成立选举委员会。第十三届选出乡镇代表1647名,其中妇女代表374名,占22.7%,非中共党员代表703名,占42.68%。第十四届选出乡镇代表1058名,其中妇女代表196名,占代表总数的18.5%,非中共党员代表433名,占40.9%。
第三节人大常委会
市(县)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由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与代表大会同。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例会,例会议题先由主任会议提出,根据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开展工作。听取和审议市(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法律和工作监督,任免市(县)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1986至2002年12月,举行例会121次,听取和审议市(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300项,作出决议、决定102项,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机 构
1986至2002年,先后制定《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人事任免试行办法》、《开展代表活动暂行办法》、《监督司法工作有关制度(试行)的决定》、《处理议案和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的暂行办法》以及《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等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此外,还注意加强人大工作的横向联系,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工作研讨和学习考察。至2002年同外地30多个县(市、区)人大保持业务联系,交流工作情况。
工作机构 1986年,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会时,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和法制、财经、教科文卫、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撤销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增设农村工作和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机构为办公室和法制、财经、教科文卫、农村、代表工作委员会。十一届、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不变。
派出机构 1987年,县人大常委会在11个区设立人大联络办公室,翌年各区配备专职人大联络办公室主任,负责联络全区县以上人民代表,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协助和支持乡镇人大工作。1992年5月撤销。
2001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剡湖、三江、鹿山、浦口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为市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配备主任、副主任各1名。
履行职责
工作监督 人大常委会把经济建设和历次人代会各项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点,围绕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稳定等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审议。为提高审议质量,在会前7至15天将会议议题通知全体委员,作审议准备,相关工作委员会结合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经例会审议后,形成审议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依法实施工作监督,把审议政府对历次人代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内容。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每年均进行重点审议,并作出决议。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经过审议,1993年11月,作出《关于同意调整1993年财政预算指标的决定》、1994年11月,作出《关于同意调整1994年财政收入预算的决定》。常委会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96年3月,初审《嵊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6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问题的工作汇报,通过听取汇报、专题调研、视察检查、重点审议等形式,对“一优两高”(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农业水利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稳定粮食生产、农资供应、土地管理、山区易地脱贫等工作情况进行审议监督,提出意见,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三农”(农村、农业、农民)工作的领导。同年9月,审议《科教兴市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批准《嵊州市 “九五”和2010年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与《嵊州市1995~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使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明确的远景目标,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打下基础。1998年1月,作出《关于同意调整1997年嵊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决定》。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02年3月经审议作出《关于调整2001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计划的决定》。
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听取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工业经济工作的汇报,进行审议和监督。1990至1992年,对乡镇工业、重点骨干企业和合资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审议,提出有关确保重点企业和优势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1991年,结合检查“效益年”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组织在嵊的省、绍兴市人大代表和有关人员对搞活重点骨干企业情况进行重点视察检查。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997年9月,重点听取和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关于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对骨干企业及服装、领带、丝织、厨具、电声、矿产建材等块状经济的发展,也组织调查和视察。对企业改制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就深化企业改革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要求政府平稳推进全市的企业改制转机工作。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01年1月第19次例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工业园区建设规划情况的汇报,11月对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和视察,提出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重视园区的绿化和环保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等意见和要求,促进园区建设。
加强对城镇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监督。1996至2001年,人大常委会对《城关镇总体规划纲要》、《城关镇建设房屋拆迁规定》、《城区扩建规划》、《老城区路网规划(方案)》、《旧城改造详控规划》、《嵊州市城市化进程情况》、《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进行审议和监督,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在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02年7月第30次例会上,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化进程情况汇报,经审议后,建议市政府要加强规划的法制意识,使规划编制科学性、执行的连续性和实施的严肃性有机结合;要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还先后实地视察了天华、国商大厦、通讯电力、开发区、汽车专用道、城西防洪堤及有关企业重点技改工程建设等,并审议市政府关于重点技改项目的情况汇报。对每年的实事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组织视察、听取汇报,推进政府工作。
从稳定大局出发,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审议和监督。1994至2002年,先后听取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扶贫、优抚和救灾工作,企业社会保障工作,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及再就业工程实施,贯彻执行《浙江省养老保险条例》和《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全市弱势群体救助工程和社会福利事业建设情况等专题汇报,提出审议意见。重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1995年7月16次例会上作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998年7月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例会专题听取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作出《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尽快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实行合理的殡改运行机制,2001年7月,组织回头看,保证殡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不断深化。人大常委会1999至2001年对玻钢废料污染、水污染和城区烟尘、噪音污染治理进行执法检查,专题听取和审议环保“一控双达标”(是指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大气、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和生态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汇报,通过《嵊州市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并加强整改督查,使问题得到解决。
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教、科、文、卫工作和社会事业的审议和监督。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在1988年6月,组织县人民代表,会同政协委员和县、区、乡镇有关负责人207人,对中小学危房进行视察,促使政府消除危房2.4万多平方米,实现第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基本消除中小学危房的目标。第十届人大常委会1990年11月第4次例会听取县政府和教育部门关于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的汇报。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997年5月听取文化市场情况的汇报,组织人大代表对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检查,促进全市社会文化市场的管理。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01年9月听取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汇报,并进行检查。
注重对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的支持和监督,1998年始,每年安排专题审议和视察,推动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执法监督 组织代表以视察、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执法机关的执法工作开展检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在1987年集中两个月组织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及区镇乡执法检查,并以人大党组名义向县委写了执法检查的总结报告;1988年组织“一府两院”及政府所属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1989年进行单项性的法律、法规检查,责成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商、财税、土管机关或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写出执法检查书面报告,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同年5月,组织部分县代表以及县、区、乡(镇)和县有关部门领导共350多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查处各类违反水法案件26起。第十届人大常委会1990至1992年把视察、审议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与有计划地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着重组织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浙江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浙江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等实施情况。有重点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题审议和检查。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993至1997年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贯彻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视察检查。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自查自纠、跟踪监督的方式,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赌博条例》的执法大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1998至2002年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浙江省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条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采取一法为主、同时检查相关法律的方法,提高检查实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实施法律监督的同时,把执法检查与开展普法教育结合起来。自1985年6月第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关于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县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以来,每届常委会组织视察,听取汇报、作出决定。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在1991年11月第8次例会上听取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普法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的情况报告,经审议作出《关于在全县实施普法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决定》。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994年7月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普法教育内容。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01年9月第23次例会听取“三五”普法情况和“四五”普法规划的汇报,并作出《关于在全市实施普法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决议》。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20周年,2002年11月第33次例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和贯彻实施“八二宪法”情况汇报。还把制度建设作为法律监督的环节来抓。督促政府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作出《关于建立监督司法工作有关制度(试行)的决定》,促进对司法工作的有效监督。还通过听取汇报、组织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工作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评议工作 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和组织人大代表对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工作进行执法评议,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形式之一。述职评议对象为市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评议的主要内容是述职干部在本届任职以来的执法和勤政廉政情况。行政执法评议主要是行政、司法的执法机关。1993年,在石璜镇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对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作开展司法评议活动。从1994年起,先后对工商等23个部门的局长、主任进行大会述职评议;对土管、教委、环保、水电、法院、公安、工商部门进行行政执法评议;并对审计、文化、监察、人事、科委、林业、统计、物价部门的局长、主任进行书面述职评议。评议工作围绕执法、勤政廉政等方面,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达到监督、鼓劲、推进工作的预期目的。
2002年8至11月,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人民代表评议市政府工作。主要是政府依法行政和转变职能、搞好服务的情况。分工业经济与园区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农业和农村工作、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进行。通过充分准备、广泛调查走访、开展集中评议,既肯定政府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又客观、公正、中肯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市政府对代表评议的意见查找原因,落实整改。
人事任免 1986年7月,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在12次例会上通过《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对任免范围、程序、手续等作具体规定。同年12月,通过《关于改进人事任免表决办法的意见》,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任免副县长,任免县政府委办主任、局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正副主任,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应事先酝酿,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其他人员任免,采取举手表决方法。决定任免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以正式文件和会刊公布,发给任命书。人代会换届时,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应由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重新依法决定任命。在任免干部过程中,人大常委会重视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结合,严格依法办事。1986至2002年,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9名,免职162名,批准辞职35名,撤销职务7名,在市(县)政府提请任命的局长(主任)中,有5名未获任命,其中延缓任命2名。
督办议案建议 1986年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三次会议时,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议案的审查,并向会议主席团提出议案审查报告。第九届一次会议起,不再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直接由大会秘书处负责议案审查工作。
1986年第八届三次会议起,至2002年第十二届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228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187件,按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处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暂行办法》规定和议案审查报告处理意见,分别由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政府及所属部门负责处理。各承办单位要在3个月内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并报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对议案办理结果向人大常委会作出汇报;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每年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题检查,走访代表,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力求做到件件有着落。
联系代表 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将代表编为若干小组和大组。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将300名县人大代表和省、绍兴市人大代表编为61个小组,11个区和城关镇及各系统编为15个大组。小组长由代表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小组活动,每季度至少活动1次。大组长各区由区长担任,各系统由本系统代表选举产生。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例会制定《关于联系代表和开展活动的试行办法》,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开展代表活动的暂行办法》,具体规定人民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联系办法。为加强与代表联系,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10名代表的制度,后改为联系1至3个乡镇,以加强对代表活动的联系和指导。通过寄送《会刊》、《工作简讯》和学习资料,使代表及时了解常委会活动情况,保持同代表的经常联系。1996年3月,在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例会上作出《关于表彰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积极分子的决定》,对1995年度的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代表积极分子予以表彰奖励。此后,每年进行评比表彰活动,形成制度。
视察调查
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及执法情况开展视察活动。1986年3月,人大常委会制发县人民代表(视察)证,规定代表持证进行视察检查活动。此后每届代表均发代表(视察)证。1993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活动的暂行办法》中规定:开展视察活动,除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视察外,代表可以几人联合或个人就地进行持证视察。根据视察调查的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至2002年底,人大常委会组织省、绍兴市、县(市)代表等视察调查共117次。调查视察内容主要有农村改革、效益农业基地建设、水利建设、土地管理、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区、环境保护、食品卫生、计划生育、中小学危房、九年制义务教育、文化市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第二章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支持监督下,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令、条例和市委、市人大决议、决定,管理全市行政工作。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为市政府决策、议事机构。
第一节 政府机构
行政机构
1986年后,政府机构经过1996、2001年两次改革。局长、主任由人大常委会任免。
1986年有政府办公室、计划经济委员会、统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贸委员会、财政税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商业局、粮食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电力局、乡镇企业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交通局、人事局、劳动局、文化广播电视局、教育局、卫生局、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侨务办公室、物资局,共29个。
1996年有政府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1993年4月与纪检委合署办公)、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人事局、劳动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水电局、农业局、林业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土地管理局、粮食局、物价局,共30个。
2002年有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局(粮食局、统计局)、经济贸易局、教育体育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监察局(与纪委合署办公,不计个数)、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水电局、农业局、林业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局、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共23个。
政府办公室 是市人民政府综合性办事机构,内设8个科室。1986年8月建立法制科挂法制局牌子,2001年12月,法制局并入,保留法制办公室牌子;挂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入,为其内设机构,保留牌子,同时挂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牌子。
发展计划局 1996年8月,由计划经济委员会改为计划与经济委员会,2001年12月,改为发展计划局:物价局并入,为其内设机构,对外保留物价局牌子;粮食局、统计局与其合署办公,不列入政府序列;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区划办职能划入。
经济贸易局 2001年12月组建,乡镇企业局职能并入,对外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原由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能划入;药品生产行业管理职能划入。
教育体育局 1996年8月,由教育局改称教育委员会,2001年12月组建教育体育局。
科学技术局 2001年12月,由科学技术委员会易名。
监察局 1988年3月设立。1989年4月,建立县人民政府行政举报站,设在局内。1993年4月,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体制,履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
财政局 1994年9月,由财政税务局分设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1997年9月,两局不再合署办公。11月称地方税务局(财政局),1998年1月易名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01年12月,国有资产管理局并入,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地方税务局由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1年12月,撤劳动局,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人事局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民政局承担的农村养老保险、卫生局承担的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划入。
国土资源局 1988年3月成立土地管理局。1994年12月成立矿产建材管理局。2001年12月,矿产建材管理局并入易为今名。
建设局 1992年12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改为城乡建设委员会。1996年8月,城乡建设委员会易为今名。2001年12月,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履行测绘工作管理职能。
水利水电局 1996年8月,由水利电力局易为今名。
农业局 2001年12月,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除农村政策调研外职能外并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始设于1993年4月,称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1996年8月,改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文化广播电视局 1990年5月,文化广播电视局分设为文化局、广播电视局。1996年8月,广播电视局转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退出政府序列,经市政府授权对广播事业具有行政管理职能。2001年12月,广播电视局和文化局合并,组建现局。
卫生局 2001年12月,原由劳动局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生监察)职能划入。
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2001年12月,计划生育委员会易为今名。
环境保护局 1996年8月,从城乡建设委员会分出,列政府序列,2001年12月,改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和嵊州市政府双重领导,以嵊州市政府领导为主。
商业局 1996年8月转为商业局——商业(集团)总公司,退出政府序列。
物资局 1996年8月转为物资局——物产(集团)总公司,退出政府序列。
建筑业管理局 1994年11月建立,1996年8月转为市直属事业单位,退出政府序列。
矿产建材管理局 1994年12月建立,1996年8月退出政府序列,转为事业局,2001年12月,并入国土资源局。
侨务办公室 1996年8月,退出政府序列,改为市委统战部内设机构,挂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0年5月建立技术监督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1996年8月,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列政府序列,1999年9月,改由绍兴市技监局垂直管理,2001年12月易为今名。
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8年12月,改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直管理,退出政府序列。
供电局 1993年4月建立,列入政府序列,1996年8月,退出政府序列,转为经济实体。
财贸委员会 1990年5月撤销。
农村工作办公室 1987年7月,由县委农工部改建为农业委员会,列政府序列。1990年7月,改称农村经济委员会,1996年8月,改为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并挂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2001年12月并入农业局,不再保留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农村政策研究划给市委政策研究室。
直属机构
直属机构的局长、主任由市人民政府任免。2002年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有: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01年12月,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议事机构);浙江省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994年1月建立经济贸易开发区办公室,1994年8月9日,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1994年11月设立经济开发区办公室,2000年6月易今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00年12月成立,2002年11月,成立市政府政务公示中心);2001年7月设百丈飞瀑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1996年8月撤销经济研究中心。
2002年市政府直属企事业机构有:建筑业管理局、旅游局(1996年10月建立)、茧丝绸总公司(1997年3月建立)、物资局——物产(集团)总公司、商业局——商业(集团)总公司、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二轻工业总公司、市场发展总公司(2001年12月为市政府直属),共9个。
市政府驻外地办事处受市政府委派,是驻地进行工作联络的部门。1987年10月,驻湖北黄石办事处建立。1988年4月,驻海南省琼海县办事处建立。1992年12月,驻杭州办事处建立。1993年4月,驻深圳、上海办事处建立。1995年3月,驻北京、天津、宁波办事处建立。
驻嵊机构
至2002年12月,驻嵊机构和单位有: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嵊州市支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2001年12月建立)、邮政局、浙江省电信公司嵊州电信局(1998年8月由邮电局分设为邮政局、电信局)、供电局、烟草专卖局、气象局、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嵊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中国银行嵊州市支行、交通银行嵊州支行(1993年9月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1995年10月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嵊州支行(1997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嵊州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嵊州市支公司,共21个。
区乡镇(街道)政权
区公所 1986年12月,全县设有临城、甘霖、长乐、崇仁、北山、南山、黄泽、上东、三界、里东和石璜区公所。区公所是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在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区公所设区长一名、副区长若干名,编制12人左右(含区委)。主要职能是:检查指导辖区各乡镇执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协调各乡镇工作及区属各部门工作,管理区级企事业单位。1992年5月,区公所撤销。
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是国家政府序列中最基层政府,是本辖区行政领导机构,受县(市)政府和乡镇党委领导,接受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监督。主要职责是做好行政工作和经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水平。
1986年12月,全县设52个乡、14个镇,除城关镇属县人民政府管辖外,余均受区公所管辖。1992年5月,将原66个乡镇撤并成17个镇、11个乡,1993年10月设18个镇、10个乡。2001年12月行政区划调整后,设甘霖、长乐、崇仁、三界、黄泽、仙岩、石璜、北漳、金庭、谷来、下王镇;贵门、里南、雅璜、王院、通源、竹溪乡;三江、鹿山、剡湖、浦口街道。每个乡镇根据规模大小,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1至4人。为便于工作、明确职责,一般乡镇有分管工业、农业、科技文卫、政法工作的副乡、镇长。至2002年,17个乡镇有11名镇长、38名副镇长、6名乡长、10名副乡长。
2001年12月后,乡镇内设机构数作统一规定:甘霖、长乐、崇仁、三界、黄泽五大集镇内设党政办、党建办、经济贸易办、农业办、社会事业办、村镇建设办、财政办、政法人武办;石璜、谷来、仙岩、金庭、北漳、下王镇设党政办、党建办、经济贸易办、农业办、社会事业办、村镇建设办、政法人武办;乡均设党政办、党群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业办、政法人武办。
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是市人民政府的正科级派出机构,是本辖区行政领导机构,在上级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委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工作,主要工作是集中发展经济,维护社会安定,协助市政府建设和管理城市,负责社区建设、农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2001年12月行政区划调整后,撤销城关镇、浦口镇和三塘乡,建立三江、剡湖、鹿山、浦口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216.22平方公里,人口18.5241万人,辖13个工作片,172个行政村,34个居委会。2002年底,调整为17个社区居委会,170个行政村,19.6585万人。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党政办、党建办、经济贸易办、农业办、社区管理办、村镇建设办、政法人武办。行政编制26至39人。
第二节 政策与业绩
第八届人民政府
自1984年9月至1987年6月,任期3年。坚持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农业,注重能源、交通建设。在发展国营、二轻、供销工业同时,重点发展乡镇工业,积极扶持联户工业和家庭工业。
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建立和完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在巩固完善农村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革农副产品统派购制度;国营商业落实和完善商业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制,划细批发机构,对31家零售企业实行“改、转、租”;1986年全面建立乡镇一级财政,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收支挂钩,超支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办学体制,开始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改革中等教育结构。
新建和拓宽城关镇北直街、江滨西路、医院路等6条主街;建成新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门诊楼,基本完成鹿山公园扩建;建成火力发电厂,动建丰潭水电站;新建公路81公里及简易公路450公里,新建新南桥等桥梁73座,疏浚航道4.5公里,新建三界码头,开辟嵊县至上海和宁波两条航线;建成邮电大楼和电信大楼,开通城关自动电话;新建校舍5.7万平方米、修缮破旧校舍4.1万平方米。
与1983年比较,1986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5.7169亿元,增56.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05元,增58.%。外贸出口产品收购总额突破1亿元。财政收入6680万元,增58.3%,年递增16.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亿元,增77.5%。农民人均纯收入560元,增274元。职工人均收入1172元,增59.9%。
第九届人民政府
自1987年6月至1990年4月,任期3年。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跨入全国农村初级电气化县。1988年的“7·30”和1989年的“9·16”洪灾,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2亿元,领导全县人民抗灾救灾,修复水毁工程、挑砂还田,灾区交通、电力等设施基本恢复。
增加农业投入,注重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加强农业生产全程系列化服务;企业普遍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工效挂钩,进行招投标、租赁、拍卖、兼并和股份制等探索,引入竞争风险机制,落实技改责任制;制订外经贸优惠政策,改善出口新产品生产企业外部环境,在资金、电力、信贷等方面重点扶持;对36个乡镇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建立人民教育基金;政务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行区、乡镇和县级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机关联系点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新建乡村公路59公里,新建及改造公路桥涵22座;新建自来水厂(站)181座,新建上东变电所、移建石璜变电所、改造高压线路418公里;新开通甘霖自动电话和长乐、甘霖、崇仁电传电路;新建职工住宅4.1万平方米,基本建成城关镇北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桥东住宅小区;建成马寅初中学等学校,新建校舍4.91万平方米。
与1986年比较,1989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9.36亿元,增63.6%,年递增17.8%。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294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01亿元,增66.4%,年递增18.5%。外贸出口产品收购总额2.29亿元,增128.2%,年递增31.6%。财政收入9305.3万元,增39.3%,年递增11.7%。农民人均纯收入953元,增393元。职工人均收入1863元,增691元。
第十届人民政府
自1990年4月至1993年4月,任期3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发展迅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加强乡镇政权建设,顺利完成“撤区扩镇并乡”工作。
完善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业投入机制;制订乡镇、部门工业经济滚动考核责任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43家企业实施兼并、拍卖、组建企业集团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确定对外开放新格局,出台一系列引进外资政策措施,3年兴办外资企业84家,利用外资1265万美元,全面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新建公路52公里,完成自来水厂一期工程改造,三界、甘霖、崇仁、长乐、黄泽、仙岩开通自动电话;建成丰潭电站,完成热电厂二期工程,新建和改造输变电线路294公里,建成三界和城南变电所;建成图书馆、电视台和电视差转台9座、广播电台、体育场、中医院住院楼、长乐镇中心卫生院;新建校舍8.7万平方米,改造破旧校舍4.8万平方米。
与1989年比较,1992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5.30亿元,增47.8%,年递增13.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087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1亿元,增39.9%,年递增11.8%。外贸出口总额5.01亿元,增118.7%,年递增29.8%。财政收入1.08亿元,增21.4%,年递增6.7%。农民人均纯收入1244元,增291元。职工人均收入2586元,增723元。
第十一届人民政府
自1993年4月至1998年3月,任期5年。经济发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城市建设从小城镇向新兴城市发展,人民生活从温饱型向小康型发展,实现撤县设市,跨入全省首批小康县(市)行列。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全面推进以企业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中有66家实施以公司制、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乡镇集体企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的企业经营机制;稳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成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改革农业投入机制,实行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制度;改革农产品购销体制,实行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实行税制改革,国税、地税两局分设;实施计划、价格改革;企业职工养老、失业、生育保险范围扩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全面实行,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政府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8个经济主管部门转为经济实体,6个部门转为事业单位,压缩行政机构11个,减少23.4%;精减行政编制137名,减少16%,完成市级机关行政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工作。
建成上(虞)三(门)高速公路嵊州段一期工程、嵊(州)张(家车)公路、104国道三界段和嵊(州)义(乌)线绿溪段改造工程,拓宽东桥,改造县乡公路131公里,新建客运中心;开通数字式和模拟式移动电话,全市开通程控电话;完成220千伏雅致变电所工程和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农村电力线路单(相)改三(相)160公里;完成丰潭引水工程,新建小水电站6座、新增装机容量2150千瓦,续建何家防洪工程,建成城西防洪标准堤;建成嵊州大厦、嵊州宾馆、国商大厦、天华购物中心、剡溪大厦、公安大楼、邮电大楼、中行大楼、农行大楼、浙东水果批发市场、浙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成嵊州大道、环城公路,基本形成“三纵三横一环线”的市区道路网络,开通市区4路公交车;完成自来水厂二期工程;改造破旧校舍4.60万平方米,新建校舍16万平方米,建成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嵊州二中、城北小学等学校。
与1992年比较,199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50.27亿元,增2.04倍。财政收入22238万元,增1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5亿元,增2.86倍。自营出口3206万美元,比1992年965万美元增加3.01倍。199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312元,城镇职工人均收入6962元,分别增1.8倍和1.69倍。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2.50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面积43.60平方米。
第十二届人民政府
自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期5年。按照“特色经济强市、越乡文化名市、国际领带都市”的发展目标,提出“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突出工业化和城市化两个重点,确保农民增收,确保改革到位,确保社会稳定”的发展思路,优先发展工业,确定“一区六园”工业布局,提出“合力兴工、聚焦园区、提升产业、扶优扶强”和招商引资为重点的“工业立市、开放兴市、特色建市”战略,建设以山水园林中等城市为目标,实施 “现代化要求规划城市,人性化要求建设城市,市场化要求经营城市”的理念,制定“东扩南进、西延北伸”的发展规划,明确山区“生态示范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定位,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和争创国家级示范区。
农业结构调整实现重大突破,粮经比例由1997年的80∶20调整到2002年的37.6∶62.4;出台13条扶持山区政策;建成农业信息网,实现农业信息乡乡通;企业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改革不断深化,累计完成143家企业改制和14682名职工新型劳动关系转换,主要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经行政区划调整,由28个乡镇调整为4个街道、11个镇、6个乡。政府机构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重新调整、撤并、组建市政府工作机构。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推行审批制度改革;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和城镇职工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初步建立;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统一核算制度。
5年新上科技项目592个,新培育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级10家,共获绍兴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星火奖78项,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教育实现高标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累计投资教育设施建设3.40亿元,建成新校舍30万平方米;越乡群众文化生活日趋活跃,被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卫生硬件设施改善,“双清双建”完成,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有效实施,以“一控双达标”为重点的环保工作得到加强,砂石等矿产资源管理逐步规范,成为第二批全国生态示范区试点县(市)和联合国绿色产业示范区(试点)。市区面积由1997年的11平方公里扩大到2002年的15.3平方公里,人口从13.4万增加到18万余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年累计投资46.46亿元,建成上(虞)三(门)高速嵊州段,拓宽改造104国道禹溪至艇湖段,完成嵊(州)义(乌)线嵊州段改造,建成双塔路和官河南路景观大道、官河路拓宽改造、嵊州一中易地新建、剡湖景区、跨湖大桥、外科大楼、六夹岙无害化垃圾填埋场、体育馆、越剧艺术中心、客运西站、第二自来水厂、文化广场、旧城改造和城市亮化、绿化工程;在建的有嵊州大桥、爱德外国语学校等。城市环境治理、社区管理取得成效。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果,中心镇地位突出,农村道路、电力、通讯等条件有较大改善,人民生活显著提高。
与1997年比较,2002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调整后)90.15亿元,年均递增12.4%。完成财政收入7.41亿元,当年净增2.30亿元,年均递增27.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62亿元,年均递增30.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1291元和4951元,年均分别递增10.6%和8.4%。城镇和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为25.8平方米和58平方米。2002年完成工业性投入18.05亿元,增4.8倍,其中“一区六园”完成16.87亿元,占全市工业性投入的93.5%。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外到嵊者多为一些第三世界国家考察水力资源梯级开发利用情况,有矿藏资源、小型科技项目、供销社、文化等考察活动,商务活动极少。嵊州人亦很少走出国门。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随着改革开放深入,领带服饰行业崛起,工业园区建设,旅游资源次第开发,一些发达国家客商纷纷到嵊考察访问、投资办厂兴业、进行经济贸易活动及其他各种活动,使嵊州逐渐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第三节友好往来
来 访
国外友人 1986至2002年,到嵊的国家44个,计89批700余人次。其亚洲有日本、韩国、泰国、约旦、印度、尼泊尔、孟加拉国、蒙古、朝鲜、斯里兰卡、巴基斯坦、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土耳其、伊朗、新加坡。欧洲有法国、英国、德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爱沙尼亚、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意大利、荷兰、比利时、丹麦。北美洲有美国、加拿大。拉丁美洲有圭亚那、厄瓜多尔。大洋洲有澳大利亚、新西兰。非洲有坦桑尼亚、埃及、摩洛哥、突尼斯、苏丹、南非、津巴布韦。商务活动30批178人,考察访问55批316人次,(考察三溪江梯级开发小水电及南山水库18批198人次,考察民间音乐1批5人次,考察供销社2批21人次,考察矿藏资源2批2人次,考察王羲之风景区2批2人次,考察其他30批88人次),宗教活动1批200余人次,摄影采访2批6人次,联合国考察黄泽湖头新村1批3人。
港台同胞 1986至2002年,有台湾百是公司、台湾中华海峡两岸企业交流会协会台北分会、台湾中华企业领导人协会、台北投资贸易访问团、香港荣荣集团、杭州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考察团、深圳市台商协会考察团、台北浙江同乡会投资访问团、台湾硅藻土资源考察团等代表团到嵊访问、考察、商务活动、文化活动。
国内代表团 1986至2002年,到嵊的国内代表团有国家文化部考察团、国家商业部代表团、全国青年之家建设工作会议代表团、国家“星火”计划南方片工作会议代表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专家考察团、开滦煤矿代表团、山西省大同市代表团、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公司代表团、江苏省太仓市考察团、江苏省铜山县考察团、上海民建企业家代表团、上海虹口区经贸考察团、上海铁路局商务考察团、上海外商独资企业联谊会考察团、安徽省霍山县党政考察团(2次)、江西省有关县市领导考察团、江西省永丰县考察团和安徽省池州地区考察团、东至县考察团、广德县考察团及江西省政协考察团、辽宁省政府考察团、河南省安阳市政府考察团、广东中山市政府考察团、广东省珠海市考察团、广东省顺德市考察团、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党政代表团、浙江省28个县市领导考察团和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代表团、浙江省文物建筑旅游专家代表团、浙江唐诗之旅采风团、永大集团考察团、湖州市政府代表团等。到嵊参观访问,考察调查,其中包括农业农村工作、外经贸工作、供销社改革、个私经济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及招商引资、文化旅游、投资环境、城市化建设、农村税费改革、会计集中核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市场发展、领带产业等。
出 访
出国 1986至2002年,因公出访40个国家,共330批,836人次。亚洲有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柬埔寨、缅甸、泰国、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土耳其、阿联酋、以色列、约旦、伊朗。欧洲有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瑞士、奥地利、荷兰、挪威、匈牙利、比利时、俄罗斯。北美洲有美国、加拿大。非洲有:埃及、摩洛哥、冈比亚、南非、阿尔及利亚。大洋洲有澳大利亚、新西兰、西萨摩亚。拉丁美洲有巴西。出国考察访问、商务活动、学习培训、参加展(博)览会、技术交流等。其中考察访问126批401人次,商务活动120批290人次,学习培训29批73人次,参加展(博)览会46批54人次,技术交流9批18人次。
赴港澳台 1986至2002年,赴香港60批165人次。其中考察访问17批43人次,商务活动30批56人次,学习培训1批6人次,参加展(博)览会8批12人次,文化艺术交流4批48人次。赴澳门2批2人次(其他活动1人,培训学习1人),赴台湾交流访问11批113人次。
省外出访 1986至2002年间,政府组团赴福建省、山东省青岛、江西省、安徽省、辽宁省大连、广东省中山市,江苏省太仓、江阴、昆山、吴江,湖北省武汉等地,考察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工业化、城市化及农民下山脱贫工作等。
缔结友好城市
1986年9月,与江西省永新县建立经济技术友好合作关系。1987年5月,与松阳县结成“对子县”。并签订经济联营协作意向书。1988年3月,与海南省琼海县缔结友好县。1993年6月,与上海市南汇县结成友好县。1999年10月,与上海市闵行区缔结友好市区。2000年3月,与韩国庆山市缔结友好城市。
第三章人民政协
1986至2002年,嵊州市(县)政协经历了第七至十一届委员会。人民政协通过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以及专题座谈会、调查研究、委员提案、参观视察等活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同时发挥人民政协人才集中、联系广泛的优势,在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等各项建设中发挥作用。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的团结合作,联系“三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促进祖国统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全市人民的政治生活中显示了重要地位和作用。
第一节 组织机构
按政协章程规定,政协组织机构由全体委员会议(每年举行1次)、常务委员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1次)和主席办公会议(一般每月举行1次)组成。每届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基层工作组)、农村联络组,日常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处理。
常务委员会
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协商提名,在每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七届县政协常务委员会由31人组成,其中非中共党员占74.2%;第八届县政协常务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非中共党员占65.7%。第九届县政协常务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非中共党员占65.7%。第十届县政协常务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非中共党员23名,占65.7%;第十一届市政协常务委员会由40人组成,其中,非中共党员27名,占67.5%。
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政协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由常务委员会决定,专门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若干小组。市第十一届政协经济委员会分设经济、工商组,科技教育委员会分设科技、教育组,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分设文体、医卫组,农业委员会分设农水、特产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决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报主席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进行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政议政。专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讨论研究工作。县第七届政协设3个专门委员会、7个基层工作组;县第八届政协设3个专门委员会、8个工作组;县第九届政协设8个专门委员会;县(市)第十届政协设8个专门委员会;市第十一届政协设9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于1998年3月设立)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联络委员会
政协县第七、八届称农村政协组,第九、十届称农村联络组,第十一届称联络委员会。
第二节 委员组成
人民政协在换届人事安排过程中,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方针,坚持人选先进性与代表性的统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协商原则。
第七届委员会由20个界别162名委员组成,其中中共党员48名,占29.6%,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归国华侨、侨眷、特邀人士114名,占70.4%;妇女31名,占19.25%;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有技术职称的知识分子86名,占53%。
第八届委员会由20个界别178名委员组成,其中中共党员63名,占35.4%,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归国华侨、侨眷、特邀人士115名,占64.6%;妇女34名,占19.1%;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有技术职称的95名,占53.3%。
第九届委员会由21个界别187名委员组成,其中中共党员66名,占35.3%,民主党派23名,占12.3%,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归国华侨、侨眷、台属、特邀人士98名,占52.4%;妇女37名,占19.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3名,占39%,高中(中专)文化程度57名,占30.5%。
第十届委员会由24个界别189名委员组成,其中中共党员70名,占37%,民主党派22名,占11.6%,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归国华侨、侨眷、港澳人士、台属、特邀人士等97名,占51.4%;妇女37名,占19.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7名,占35.4%,高中(中专)文化程度63名,占33.3%。
第十一届委员会由22个界别200名委员组成,其中中共党员80名,占40%,民主党派28名,占14%,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归国华侨、侨眷、台属、特邀人士等92名,占46%;妇女34名,占1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3名,占41.5%,高中(中专)文化程度54名,占27%。
第三节全体会议
政协市(县)第七至九届委员会,任期3年,十届起任期5年。政协全体会议每年举行1次,一般在人代会前一天举行,每届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会议由主席团主持,市(县)委领导到会讲话,审议通过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处理情况报告,并列席人民代表大会,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对重大事项提出提案和建议。
第七届委员会
政协嵊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84年9月6至11日在城关举行。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6月17日举行。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3月17至22日在城关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政协委员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10位委员发言,中共嵊县县委书记作《关于民主与法制及有关政协工作意见报告》。会议首次表彰23位政协工作积极分子。
第八届委员会
政协嵊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87年6月3至9日在城关举行,出席会议政协委员177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委员们列席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13位委员作专题发言。会议作出的政治决议指出,在政治思想领域要深入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引向深入,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会议选举产生政协主席、6名副主席、27名常务委员。二次全体会议于1988年4月10至15日举行。会议对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问题进行讨论,并将讨论意见与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进行协商对话。对市场物价上涨过快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作出政治决议,号召全体委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广泛团结各界人士,发扬开拓创新精神,为振兴嵊县而努力奋斗。会议增补委员6人,表彰政协工作先进集体5个,积极分子24人。三次全体会议于1989年3月31至4月3日举行。会议传达学习《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会议表彰政协工作先进集体5个,积极分子26人。会议作出的政治决议,号召全体委员坚定地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方针,把政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九届委员会
政协嵊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90年4月22至28日在城关举行,出席会议政协委员187名。中共嵊县县委领导到会讲话,阐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重要性。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11位委员作专题发言。全体委员列席县第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会议作出政治决议,认为当前国际上风云变幻,国内有暂时困难,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又处于关键阶段,会议号召全体委员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努力奋斗。会议选举产生政协主席、6名副主席,27名常务委员。二次全体会议于1991年3月25至29日举行。会议号召全体政协委员要为维护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动经济建设、改革,作出更大贡献。三次全体会议于1992年3月25至30日举行。会议指出,集中精力把自己的事情办好,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是头等大事。
第十届委员会
政协嵊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93年4月2至7日在城关举行,出席会议政协委员187名。听取并审议通过第九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列席县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选举产生主席、6名副主席,27名常务委员。会议期间召开政协嵊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常委会议,研究常委分工,通过各专委会和联络组主任、副主任、组长、副组长的任职决定。二次全体会议于1994年3月25至29日举行。会议增补政协委员3名,增选常委1名,会议通过有关决议。三次全体会议于1995年4月21至25日举行。会议通过有关决议。四次全体会议于1996年3月24至28日举行。在预备会议上,学习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政协工作领导的意见》;听取《尽职到位,争做合格的政协委员》辅导报告。会议补选副主席1名。五次全体会议于1997年3月17至21日举行。在预备会议上,听取《继承邓小平同志遗志,抓紧时间,埋头苦干,为两个文明建设献智出力》报告。
第十一届委员会
政协嵊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98年3月14至19日在城关举行,200名委员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第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处理情况报告。委员们列席市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听取委员们参政议政大会发言。会议选举产生主席、5名副主席,33名常务委员。会议号召全体政协委员要加强学习,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履行职能,勇于开拓,团结奋进,为顺利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奉献才智和力量。二次全体会议于1999年3月13至16日举行。会议通过小组讨论、大会发言、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就调整产业结构、科技进步、效益农业、城市化进程、教育事业、社会稳定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次全体会议于2000年2月29至3月3日举行。会议期间,委员们就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环境保护、扩大养老保险、发展旅游事业、加强同港澳台经贸往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次全体会议于2001年3月12至15日举行。会议号召全体委员积极参与“树形象、添光彩、我为嵊州作贡献”主题活动,人人争当“五好委员”。听取和讨论《关于嵊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报告,会议补选副主席1名、常务委员3名。五次全体会议于2002年2月28至3月3日举行。会议期间,委员们就调整经济结构、招商引资、城市化建设、科教兴市、发展效益农业及应对“入世”挑战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补选常务委员1名。
第四节履行职能
参政议政
1986至2002年,召开政协全委会议17次、常委会议91次、主席会议171次。会议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全委会议全面协商、常委会议重点协商、主席会议专题协商的格局。对发展旅游业、推进城市化、优化发展环境、发展个私经济、推进茶叶产业化和加强社区建设等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查,提出意见、建议。1999年起,先后对交通局、农业局、公安局、人民法院、国税局开展民主评议,促进民主政治建设。1986至2002年,共组织专题调查和视察活动203次,写出调查报告151份,召开专题研讨和论证会53次,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口协商85次,组织大会发言235人次,为促进政府科学决策和改进工作献计出力。
提案办理
1986至2002年12月,共收到委员提案2102件,多数提案反映社会热点、焦点问题。通过政协提案委、政府办公室和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提案已全部办结。建立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联合交办制度;重点提案主席分工督办制度;承办单位、提案人和提案委“三见面”现场办案制度;对一些难度较大的提案,追踪办理制度等。1994年起,县政协开展优秀提案评选。1998年农工民主党市委会《关于上三线42KM等地段江道缩狭后阻洪,要求再次进行技术论证》的紧急提案,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上三线建设指挥部的重视,及时派专家再次论证并修改原设计,解除隐患。2001年《关于山区学生周末乘车难》提案,市交通局和客运公司通过实地调查,采取定时间、定地点、定车辆、定乘员、定票价方案,解决山区住校学生周末回家难问题。
服务经济
第八、九届政协期间,政协各工作组举办会计、农技等各类培训班18期,参加培训1500余人次;组织送科技、教育、文艺、医卫、法律下乡活动15次,接受咨询3000余人次,为病人义诊6000余人次;编发《科技情报》15期。第九至十一届政协期间,通过政协、统战组织和政协委员牵线搭桥,发挥委员中的“三胞”关系,引进外资7380万美元,先后创办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200多家。私营企业主在政协委员中比重逐届提高,开展结对扶贫、助学帮困和资助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等活动,累计捐款达650多万元,在社会上树立良好形象。
联谊活动
开展“三胞”联谊工作,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1986至2002年,向海外“三胞”寄贺年卡3600余份,接待回乡探亲“三胞”及其眷属7433人次,召开春节团拜会和中秋茶话会35次,参加的有省市县政协委员代表、社会各界知名人士、老领导老同志及“三胞”眷属代表;接待到嵊考察的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贵鲜、张思卿、孙孚凌及省内外兄弟县市政协432批、2550余人次;1990年10月成立“政协之友社”(是政协常委会领导下的联谊团体,参加的成员为离退休的历届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负责人),第一届社员75人,理事会分别于1993、1998年换届;1999年,成立政协书画院,举办“书画影精品展”,还先后组织了建党80周年书画现场表演、剡中七家书画展、大禹杯水利建设现场书画义卖;2001年汇编《嵊籍知名人士通讯录》,收录在外工作的嵊籍副处级、副教授以上干部、专家学者和企业家500余人。
文史工作
自1985年3月编印《嵊县文史资料》第一辑以来,至2002年共编印文史资料及其他相关书籍18本,279.43万字,其中,《越剧溯源》被评为浙江省政协优秀文史资料图书一等奖。2001年创办《嵊州政协》内部季刊,每期12万字左右,至2002年底已刊出7期,印10500册,免费寄赠政协委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在外工作的嵊籍知名人士,起到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嵊州、宣传政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