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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编 政法 人民武装

发布日期:2014-09-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1986年,推行村级治安承包责任制,到年底,全县85%的村建立治安承包责任制。19873月,在1万人以上乡、镇配政法副乡(镇)长和司法助理员,对农村治保、调解组织进行整顿。19896月,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条目标任务,并在区、乡镇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1991年,乡镇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综治办、政法办。3月,制定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规划和199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考核实施办法,当年有12个乡镇和6个企事业单位考核合格,成为首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合格单位。5月,增设嵊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12月,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试行办法。28个乡、镇有8个乡、镇考核不合格,被取消年度奖金。1994年,有7个单位被一票否决,并提出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是年11月,县委、县政府与28个乡镇、11个市级机关主管部门首次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此后,每年签订一次。19969月,制定《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社会治安负总责。19975月,在4个居民区、20个村开展创建安全小区、安全村调查摸底和试点工作,9月制定考核标准。20006月,组织开展城镇治安创优活动,7月市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同月,发布市长3号令,制定《嵊州市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及住宅楼安全防范设施管理暂行规定》。20023月,组织开展以优化社会环境,解决治安热点、难点,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的社会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1998年开始,市委政法委新增执法监督职能。通过执法检查、案件督办和案件协调,促进政法机关严格执法。1999年,对1997年以来政法机关刑讯逼供、留置盘问、滥用警械和超期羁押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查出12个问题,及时得到纠正。2000810月,开展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案件执法检查,共检查取保候审案件338件,保外就医案件11件,对少数有问题案件督促政法部门及时纠正,并规范办案程序和制度。2002710月,开展伤害案件执法检查,检查刑事伤害案件211件,治安伤害案件144件,纠正有问题案件42件,并对法医鉴定工作进行规范。19982002年,直接督办重点案件12件,协调政法部门在定性、证据、量刑、采取强制措施等有争议案件24件。

  19945月,建立绍兴市国家安全局嵊县安全站,19973月改名为绍兴市国家安全局嵊州分局,200010月撤销。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武装部,是嵊州市军事领导指挥机关,从事对专职人武干部和民兵理论学习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结合国内外形势,联系军事建设和改革实际,抓好干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制度的落实,对专武干部强化素质集训,开展高科技知识学习和计算机操作等业务技能训练。组建预备役营和民兵专业对口分队、应急分队,加强民兵信息队伍建设,并进行训练和考核,落实战备任务。加强国防动员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成预备役登记和国防潜力调查,开展国防教育,为军事斗争准备后备力量。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为促进嵊州市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2001年,开通国防光缆线路。20022月,南京军区原政治委员方祖岐上将到嵊视察武装工作和社会发展情况。

  第一章 公 安

  第一节 机构队伍

  机构设置

  局机关 1986年设秘书、政工、政保、治安、刑侦、内保、预审、看守所等科、所、队和武警、消防中队。2002年,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审计室、警务督察队、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犯罪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基层基础管理科、法制科、后勤科、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看守所、非机动车管理所、科技科(与指挥中心合署办公)、出入境管理科(与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合署办公),局直属企业事业单位有嵊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另设武警中队、消防大队。

  派出所 1986年,设区镇派出所15个和森林、汽车站派出所。2002年,设剡湖、三江、鹿山、仙岩、三界、黄泽、金庭、甘霖、长乐、石璜、崇仁、谷来派出所和森林公安科、汽车站派出所。

  队伍建设

  19962月,市公局被公安部评为1995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200112月,市交警大队三界中队被评为全国创建平安大道先进集体。19862002年,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33件、39人次,受党内和行政处分35人次,受刑事处分2人。

  业务培训 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强化在职民警业务训练。19862002年,有10610人次民警受到新录用民警上岗、警衔与职务晋升、专门业务与岗位、知识技能更新等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145名在职民警参加公安成人学历教育,其中本科生18人、专科生127人。2002年底,机关人员中大学30人,大专149人,中专、高中217人。

  行风监督 1993年,设立21个警风警纪监督小组,特邀135名县、乡(镇)人民代表为警风警纪监督员,加强公安行风建设。19995月,制定《公安机关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01年初,公安行风建设实行局长负责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局长与各科、所、队长签订队伍建设责任书。1012月,市政协对公安机关履行职能情况开展民主评议活动。2002年,在转变作风年中,打造嵊州公安品牌,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局领导责任分工,坚持“纠建并举,以评促建”方针,健全行风建设工作机制,树立公安良好形象。

  制度考核 1986年,制定《嵊县公安局规章制度》,规范工作、学习、值班、请销假、保卫和保密、武器和警械保管使用、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物资管理等制度;制定《公安工作岗位责任制》。19884月,制定《嵊县公安局干警行为、语言、执法三个规范》和《嵊县公安局干警生活、工作、训练、应变四个秩序》。19934月,举行人民警察第一次授衔仪式,全局253名干警被授予警衔,其中一级警督5名。2001年,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机关、派出所《岗位目标考核细则》,深化岗位目标考核。20028月,建立规范化建设等级考评激励机制,对全局民警实行二级、三等、五个层面的全员等级化考核。至年底,有384名干警被授警衔,其中:一级警督19名,二级警督130名,三级警督93名;一级警司59名,二级警司29名,三级警司39名;二级警员15名。

  第二节 国内安全保卫

  机构设置

  局机关 1986年设秘书、政工、政保、治安、刑侦、内保、预审、看守所等科、所、队和武警、消防中队。2002年,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审计室、警务督察队、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犯罪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基层基础管理科、法制科、后勤科、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看守所、非机动车管理所、科技科(与指挥中心合署办公)、出入境管理科(与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合署办公),局直属企业事业单位有嵊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另设武警中队、消防大队。

  派出所 1986年,设区镇派出所15个和森林、汽车站派出所。2002年,设剡湖、三江、鹿山、仙岩、三界、黄泽、金庭、甘霖、长乐、石璜、崇仁、谷来派出所和森林公安科、汽车站派出所。

  队伍建设

  19962月,市公局被公安部评为1995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200112月,市交警大队三界中队被评为全国创建平安大道先进集体。19862002年,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33件、39人次,受党内和行政处分35人次,受刑事处分2人。

  业务培训 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强化在职民警业务训练。19862002年,有10610人次民警受到新录用民警上岗、警衔与职务晋升、专门业务与岗位、知识技能更新等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145名在职民警参加公安成人学历教育,其中本科生18人、专科生127人。2002年底,机关人员中大学30人,大专149人,中专、高中217人。

  行风监督 1993年,设立21个警风警纪监督小组,特邀135名县、乡(镇)人民代表为警风警纪监督员,加强公安行风建设。19995月,制定《公安机关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01年初,公安行风建设实行局长负责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局长与各科、所、队长签订队伍建设责任书。1012月,市政协对公安机关履行职能情况开展民主评议活动。2002年,在转变作风年中,打造嵊州公安品牌,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局领导责任分工,坚持“纠建并举,以评促建”方针,健全行风建设工作机制,树立公安良好形象。

  制度考核 1986年,制定《嵊县公安局规章制度》,规范工作、学习、值班、请销假、保卫和保密、武器和警械保管使用、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物资管理等制度;制定《公安工作岗位责任制》。19884月,制定《嵊县公安局干警行为、语言、执法三个规范》和《嵊县公安局干警生活、工作、训练、应变四个秩序》。19934月,举行人民警察第一次授衔仪式,全局253名干警被授予警衔,其中一级警督5名。2001年,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机关、派出所《岗位目标考核细则》,深化岗位目标考核。20028月,建立规范化建设等级考评激励机制,对全局民警实行二级、三等、五个层面的全员等级化考核。至年底,有384名干警被授警衔,其中:一级警督19名,二级警督130名,三级警督93名;一级警司59名,二级警司29名,三级警司39名;二级警员15名。

  处置“六四”风波

  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出现政治风波,其影响波及嵊县。429,发现一所中学校内学生涂写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字句。6511时许,城关镇北直街等发现张贴声援北京动乱标语52幅。县局迅速出动警力,赶赴现场,妥善处置。22日,发出《关于收缴反动宣传品的通知》,收缴有煽动性报刊复印制品123份。76,发现一署名嵊县青年反共救国团匿名信。经侦查,破获此案。截至724,“六四”风波涉及崇仁等8个区、25个乡镇及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查清有牵连人和事9起,依法教育23人。72526日,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893号文件,彻底搞好清查工作,严格区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划清罪与非罪界限。

  取缔邪教组织

  法轮功 199946月,开展摸底调查 “法轮功”在嵊州渗透活动。722,民政部宣布邪教“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即日开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将收缴的法轮功出版物20种、278件送交绍兴市公安局。截至84,投入警力1000余人次,查清有邪教“法轮功”练习者78人,分布在城关、博济、石璜等8个集镇。依法取缔4个自发练功点,谈话教育78名“法轮功”练习者,使其认清邪教“法轮功”残害人类、反对政府的反动本质,并责令其具结悔过,落实帮教,转化率100%

  呼喊派 嵊县“呼喊派”滋生于1981年,组织骨干叫嚷“把教会组织起来,与共产党和政府对抗到底。”1983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嵊县“呼喊派”遭到沉重打击,活动有所遏制。198723月,调查“呼喊派”恢复活动情况,查明有成员75人,其中骨干分子13人,落实监控措施。

  1996年,依法搜查“呼喊派”活动较突出的5个非法聚会点,查获书籍8册。19976月初,全县38处非法聚会点命令解散。10处自动解散,23处命令解散。另5处非法聚会点取缔时,遭受暴力阻挠,依法刑事拘留37人、劳动教养4人、治安拘留9人。1999年,配合乡镇与有关村签订公开管理责任状,经常性检查原已被取缔的12个“呼喊派”聚会点,传唤2人,教育150余人。

  19973月,一次聚会中,部分成员以捏造“淫乱罪”,当众将1名持分歧意见的成员(男,27岁,城关镇下元塘村人)殴打致伤,导致死亡。还发现“呼喊派”聚会点骨干任意指定未到法定婚龄成员的婚姻;成员不拍照片,不做身份证,不看电视;强令年幼子女加入,入派学生不系红领巾、不穿校服、不参加集体活动;有的成员有病不医,靠做祷告治病,导致死亡。20008月,以侮辱罪和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侦查城关镇白沙地村“呼喊派”聚会点,9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

  200135月,出动警力和乡镇干部1360人次,对31处“呼喊派”聚会点、12处非法活动场所进行查禁、取缔、冲击,收缴“呼喊派”邪教书籍8051册、笔记本103本、磁带42盘、VCD光盘40张。查处非法、违法犯罪活动事件13起,依法处理24名“呼喊派”骨干,其中刑事拘留4人、治安拘留15人、劳动教养5人。5月,在长乐镇召开严打整治斗争处理大会,公审城关镇白沙地村邵某某等6名“呼喊派”顽固分子利用邪教进行刑事犯罪致1人死亡、数人受伤一案,被判死缓1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3人。20028月,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抓获绍兴市公安局督捕逃犯、浙东片和嵊州片“呼喊派”总召会杨某某,邪教组织在嵊州被摧毁。

  第三节打击犯罪

  打击刑事犯罪

  集中打击 1986年,县政法委统一组织各乡镇、部门,以政法部门为主力,继续贯彻从重从快方针,开展严打斗争,并根据某一时期刑事犯罪突出问题,进行战役性集中打击。是年,相继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第二战役第五仗和第三战役第一仗、第二仗,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31名,自首162名,摧毁犯罪团伙24个、127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79起,缴获炸药6公斤、雷管58根、凶器10件、赃款赃物折款9.2万余元。其后,针对治安形势和犯罪特点,每年均开展集中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19905月至7月底,重点整治“破脚骨”。抓获各类打击对象129人,其中属爆炸、投毒、纵火、绑架、强奸、抢劫重点打击对象77人。摧毁犯罪团伙15个、90人,其中流氓团伙9个、67人,盗窃团伙4个、16人,抢劫团伙1个、3人,诈骗团伙1个、4人。破获刑事案件148起,其中重大案件14起,缴获凶器30余件、赃款赃物折款5万余元。

  19934月,开展打击犯罪团伙、车匪路霸、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查禁卖淫嫖娼“三打一禁”斗争。46月,开展破案战役,查获流氓、抢劫、车匪路霸、盗窃、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等团伙124个、676人,破获大小案件465起,追缴赃款赃物折款267万余元,解救被拐卖妇女32人。

  1998年,开展夏季严打整治斗争。专案组攻克城关镇雅良村五毒俱全的恶魔马孝良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盗窃案,一举破获3起恶性杀人案、14起重大抢劫、强奸、盗窃案。马孝良被判死刑,专案组被省公安厅记二等功。

  19991112月,开展破案攻坚战,破杀人、抢劫、摩托车被盗等刑事案件197起。20006月,侦破王院乡丰田岭村张纪丰为泄私愤将鼠药投入裘某某家糖瓶内,致裘等14人食后7人死亡、7人重伤特大投毒案。张纪丰被判死刑。是年,设立远程指挥工作站,购置全新照相及现场勘查器材。全年技术破案178起,其中大案108起。

  20012002年,根据中央部署,开展严打整治斗争。20014月,严打整治斗争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抓获现行犯、流窜犯、网上通缉逃犯等166人,深挖犯罪团伙6个、20人,破获刑事案件125起。9月,开展破案追逃战役第一、第二集中统一行动,出动警力1401人次,设卡点138个(次),抓获网上通缉等逃犯16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3起。相继侦破城关镇剡城路新浪电脑店2000年“12·12杀人纵火移尸沉水案、三界2001年“9·8白骨案及2002年发生在上三线高速公路嵊州出口处104国道旁“9·12杀人分尸抛尸等重大恶性案件。2002年,破获刑事案件3679起,破案绝对数比上年增加1012起;杀人案发20起,破18起,破案率达90%20019月至20023月,全省开展破案追逃竞赛活动期间,追回各类逃犯479人,名列全省一类地区第三名,绍兴市第一名;在重特大刑事案件侦破中,恶性杀人案件和六类案件破案率均为100%,名列绍兴市第一。嵊州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破案追逃先进单位,荣记集体三等功。

  专项斗争 1987年,针对刑事犯罪活动仍较严重的状况,适时开展专项打击和专项整治。是年,相继组织反盗窃、打流氓、打击非法出版物等专项斗争。破获刑事案件1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2人,挖出犯罪团伙10个、63人。其中逮捕49人,缴获赃款赃物折款28万余元,查获非法出版物501200余本、淫秽手抄本9本、淫秽录像片3部。19893月,打击盗窃田间输电铝线、破坏农村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破获盗窃电力设施案件55起,挖出团伙7个、23人,查获被盗铝线2万多米。4月下旬,召开公开处理大会,4名案犯被逮捕、7名被收审。

  19945月,开展反窃车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查扣可疑自行车3372辆,返还群众被窃自行车678辆;挖出盗车团伙9个、35人,审查窃车嫌疑对象230人,逮捕4人,收审18人,劳教9人,治安拘留30人。专项斗争前,全县报失自行车每天约15辆,专项斗争后,降为每天约3辆。

  20014月至200210月,开展打黑除恶、破案追逃、治爆缉抢、打击邪教、反盗窃自行车、禁黄赌等专项行动和娱乐场所、重点地区、交通秩序、消防安全、流动人口、出租私房等项整治。破刑事案件3954起,其中杀人案件24起;打掉涉恶犯罪团伙69个、365人,涉案988起,打掉曾一度横行城乡的“嵊州四矮”犯罪团伙及涉恶人员40余人;召开公开处理大会8次,依法宣判严重刑事犯罪分子221人,其中执行死刑13人。据统计,200218月,全市刑事发案比2001年同期下降2.4%,其中杀人案件同比下降31%,入室盗窃案件下降8.7%,治安案件下降10%。至此,市公安局先后建立违法犯罪人员管理系统、作案现场绘制系统、报案资料库、刑侦信息智能网、被盗车辆信息系统、指纹资料库及指纹自动比对系统等,通过各种技侦手段,为打击犯罪赢得先机,在网上通缉追逃、网上通缉打拐等专项行动中显示强大威力。2002年,通过技术监控抓获在逃犯12人。

  重点整治 1993年,城关镇常住人口增至13万人,暂住人口万余人,每天流动人口近2万人。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流窜作案犯罪突出,外地人作案占城关镇刑事案件破案总数的70%8月中旬,县委、县政府提出3年打好整顿城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阵地战。县政法委、县公安机关围绕治安稳定、交通畅通、秩序良好三大目标,打、防、教、改、建五管齐下,形成三所(城中、城东、城西)、三队(巡警、交警、武警)、三保(政保、内保、保安)诸警种协同整体作战。9月起,加大打击力度,破获刑事案件150余起;召开公判大会,执行死刑3人;运用媒体宣传,干群参战,形成打阵地战态势。突击整顿300多辆农用简四轮和693辆人力三轮车,实行定点停放,定线行驶,初步扭转城关镇交通秩序混乱局面。冲击赌场102次,处理参赌人员586人;查获黄色录像店10家、卖淫理发店等6家,处理违法人员70余人。交警、武警、民警、联防队、工商等人员组织治安巡逻队,分两组昼夜巡逻,上路执勤585人次,打击车匪路霸,维护治安秩序。对120余名已被拆帮散伙团伙成员,实行“三保三见面”(个人写保证书,家属、单位出担保书,派出所分别与违法人员及其家属、单位见一次面,谈一次话),落实帮教,促进转化。11月,摸清暂住人口、出租私房底数。制定并落实居民住宅楼群防范措施;旅馆、饭店、酒家、舞厅等特种行业,制定规范化管理措施。经过两个月治理,全镇刑事发案势头有所遏制,车匪路霸案件下降,北直街、104国道等主要地段交通秩序明显改观,公共复杂场所、娱乐场所打架斗殴、违法经营减少。

  199416月,深化城关阵地战。在开展反盗窃自行车专项斗争中,城关3个派出所查获赃车915辆;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36人;巡逻检查北直街等主要街道,纠正违章11312人次,清理摊贩650人次;开展金融系统防诈骗、盗窃、抢劫等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查处黄色录像、卖淫窝点等治安案件361起、851人次。全镇刑事案件比1993年同期下降25.8%,重大刑事案件下降37.7%1995427起,组织1470人次,开展春季攻势第三仗。经过10昼夜连续苦战,审查违法人员145人,其中收审20人,逮捕2人,刑拘3人;抓获在册逃犯2人、外地流窜犯7人;破获刑事案件97起,其中摩托车案40起,缴获摩托车15辆,挖出犯罪团伙7个、41人。与战役前10天相比,城关镇刑事发案下降54.2%。至此,以打阵地战为载体,整治城关治安,推动全县集镇、乡村综合治理,其经验在省、市综合治理会上介绍。

  长乐镇省级治安重点整治。20015月,长乐镇流氓恶势力、在逃犯较多,被省政法委、省综治委列为全省重点整治的31个乡镇之一。6月,绍兴市和市严打整治联合工作组会同镇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进行重点整治。突出以“除恶、追逃、打邪”为重点,开展治安大整治、大防范等行动,至年底,打掉各类犯罪团伙6个、52人,其中涉恶团伙5个、41人;抓获在逃犯78人,占原在逃犯110人的70.9%;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7起;调处各类治安纠纷69起,成功率达98.6%。全镇社会治安稳定,群众满意率达82%以上。经省政法委、省综治委检查验收,长乐镇被首批摘掉省级治安重点整治乡镇帽子。

  打击经济犯罪

  1986年,经打办办结经济犯罪案件9起、11人,追回赃款2.7万元。1993年,受理诈骗等经济案件27起,结案25起,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人,其中收审10人,捕办1人,追回赃款赃物折款375万元。1996年,发现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进行诈骗活动。经各专业银行查实,利用牡丹卡、长城卡、金穗卡、龙卡透支者219人,透支款息达199万元,严重扰乱金融秩序。34月底,开展打击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向信用卡透支人员发出“敦促缴款通知书”。至3206名透支持卡人到银行缴纳透支款息49466元。

  1997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外,原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打击经济犯罪的案件划归公安机关管辖。7月,在市财税、工商、烟草专卖局相继设立公安联络室。是年,受理经济案件38起,立案31起,其中非法持有和使用假人民币案、销售伪劣商品案、挪用资金案、信用证诈骗案各1起,虚报注册资本案2起,侵占案件4起,诈骗案件21起,查处率93.3%,追回382万元;查获犯罪嫌疑人38人,其中刑事拘留14人,逮捕7人,取保候审4人。

  1998年,经侦大队配合国税、地税稽查大队稽查企业362家,查补税款338.2万元。并协助工商部门查处假冒、伪劣案件11起,标值30万元。2002920,破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市某织造厂总经理和法人代表于19992000年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3份,合计税款690395元,27日,被依法逮捕。9月,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立案并查破3起,抓获(捕办)犯罪嫌疑人4人,涉税金额2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51.2万元,协查追税9万余元。1011,破获原嵊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追回税款82.2万元,并被依法逮捕。是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7起,立案35起,查破34起,破案率97.14%,涉案金额543.68万元,损失467.46万元,追缴赃款赃物价值370.63万元,追赃率79.3%;查获犯罪嫌疑人29人,其中刑拘17人、取保候审6人、逮捕18人,抓获网上通缉逃犯5人。

  第四节预防犯罪

  预防网络

  派出所 19861月,组织派出所长、指导员参观学习绍兴县钱清派出所贯彻执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经验。19942月,派出所担负的打击、防范、管理等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实行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19987月,贯彻绍兴市第九次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枫桥经验,把基础工作、防范工作、群众工作放在派出所工作首位,工作重点基本实现由以打击为主向以预防犯罪为主的战略转移。全市确定70个民警工作责任区,构建一区一警、一警多能、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的新型警务体制。20015月,贯彻落实绍兴市第十次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精神,建立警务工作、执法工作、内务管理、服务工作规范。2002年,按照乡镇街道“撤扩并”的行政区域划分,规划派出所建立社区警务室26个,至11月底,建立14个。

  治保组织 1986年,有村级治保会1156个,治保人员4624人,推行治安承包责任制980个,占85%17830万元产值以上乡镇企业设治保会或治保小组,推行治安承包责任制43个。1989年,整顿、调整治保委员会,充实新生力量。是年,有治保会1487个、治保人员4349人。1991年,推行治安纠纷分级调解责任制,建立综合治理办公室11个、治安办57个、治保会1152个、治保小组232个、治保人员3568人。基层治保组织协助破获刑事案件204起,调处各类治安纠纷1956起。是年,给从事治保工作10年以上的225人颁发治保干部荣誉证书。20025月,随着村级干部换届选举,治保会进行调整补充,有治保会1376个、治保小组1056个、治保人员7576人,形成安全防范网络。

  内保队伍 1986年,内保列管单位116个,保卫干部161人,其中专职88人、兼职73人。1988年,县商业局和县烟草公司、县建设银行、县石油公司油库等分别被评为部级、省级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19919月,制定《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在内部单位和乡镇企业施行。19941999年,县(市)局在南山水库招待所举办内保干部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600余人次。至2002年底,内保列管单位70家,保卫干部250人。

  经济民警 199127月,经省公安厅批准,中国银行嵊县支行、嵊县丝厂、浙江凤凰服装有限公司、县棉麻纺织印染总厂成立经济民警小队,经济民警48人。至2002年底,经济民警小队21支,经济民警262人。

  保安公司 19934月,成立嵊县保安服务公司,招聘保安人员85名,为27个厂矿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保安服务。是年,为有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550万余元。199810月,清理整顿保安服务公司,招聘134名保安队员,为25家单位提供保安服务。至2002年底,保安客户101家,保安队员485人,初步形成厂矿单位要保安、公共场所派保安、社区联防转保安局面。

  创安与帮教

  创安活动 198611月,推行治安承包责任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至年底,列管的79个内保厂矿企事业单位实行安全保卫承包责任制的71个,占90%。由于安全防范落实,全年刑事发案比上年下降4.4%1990年,县计经委、商业、供销、丝服公司等四大系统51个单位开展创安活动。19911993年,嵊县丝厂连续3年省级达标,被省公安厅授予省级治安优胜单位。1995年,浙江锻压机床厂等18家单位被评为省级治安安全合格单位。1996年,嵊州市保温材料厂等4家单位被省公安厅评为省级治安安全合格单位。19974月,贯彻执行绍兴市第八次“双基”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百日防控建机制“五创”(创安全村居、创安全小区、创安全路段、创安全市场、创安全单位)活动,探索治安防范工作新路子。年底,共创安全小区17个、安全村(居)408个、安全单位101家、安全路段31.6公里、安全市场3个。全年发生治安案件596起,比上年下降12.9%。东圃村安全小区和雅张、小浦桥安全村分别被评为绍兴市十佳单位。20024月,印发省综治委颁发的有关安全村(居)创建标准,从组织、制度、防范措施等规范安全村(居)建设。年底,新建封闭式安全小区5个、规范化安全村111个。全年刑事发案3679起,比上年下降4.95%;发治安案件1386起,比上年下降13.37%

  流动人口管理 19862月,县公安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城关镇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对外来建筑队伍管理的通告》,规范建筑工人管理。是年,全县集镇自理口粮常住人口2840人(临时户口),其中打工1639人、经商469人、服务业224人、其他508人。199445月,落实省公安厅“一管二打建机制”统一部署,探索加强暂住人口、出租私房、建筑工地、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新路子,开展以整顿暂住人口为重点的整顿工作。年底,暂住人口12232人,发放暂住证11222人,发证率为93.4%;出租私房1727家,建筑工地93家,均发有治安许可证并签订治安承包合同。2002年,按照省综治委提出的政府牵头、公安为主、多方参与、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把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乡镇、街道建立领导小组,派出所成立办公室,其辖区建立一支专(兼)职流动(暂住)人口稽查队伍,全面实施流动(暂住)人口分层次的计算机管理。年底,有流动(暂住)人口42919人,属第一层次重点控制对象(治安高危人群)133人、属第二层次工作视线对象3018人。通过对流动(暂住)人口的强化管理,提供打击处理对象111人,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活动。

  帮教 19863月,县公安局与团县委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有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帮教工作的意见》。是年,全县有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1835人,建立帮教小组1234个,帮教人员3029人。1992年,经调研、试点逐步建立对有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实行“三保”(本人写保证悔过书、村或单位出教育担保书、家属或亲友签订改好保证书)、民警的帮教工作实行“三查”(查民警作风、帮教档案、管理成绩)的帮教工作管理机制。年底,全县有实行“三保”的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1642人,建立帮教小组1108人、帮教人员2852人,帮教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1996年公安部在辽宁省本溪市召开“双基”工作座谈会,市公安局以《建立违法青少年“三保”、“三查”工作机制》为题发言,受到好评。2002年,全市有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1704人,建立帮教小组1283个、帮教2871人,帮教对象大多数向好的方向转化。

  第五节治安户政

  治 安

  治安处罚 1986年,查处治安案件177起,处罚297人。198711日起,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建立行政诉讼制度。198911日起,委托浦口等16个乡(镇)试行警告、50元以下罚款处罚裁决权。是年,查处治安案件317起、处罚526人。19925月,收回警告、50元以下罚款处罚裁决权。至2002年,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215起、处罚3311人。

  治安巡逻 1986年,探索新形势下农村、集镇社会治安管理新路子、加强社会治安动态管理在三界镇试点。102829日,绍兴市委、市政府在长乐镇召开绍兴市集镇治安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嵊县介绍强化集镇治安管理经验。19871月,发出《关于加强值班、巡逻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强化治安巡逻,维护治安秩序。19948月,城西治安值勤室成立,全天候治安巡逻。20007月,招聘保安人员100名,成立城关保安夜巡队,分城中、城东、城西中队,徒步巡逻,加强重点区域、复杂部位的夜间巡逻,遏制城关镇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20029月,以市区和五大集镇(甘霖、长乐、崇仁、三界、黄泽)为重点,强化治安巡逻,建立、健全专业治安巡逻队和“三护队”(护村、护厂、护路)巡逻网络。市区成立由50名协警队员组成街面巡逻队上街巡逻,控制街面多发性案件发生;农村建立“三护队”753支、2690人,强化社会面的动态管理。

  特种行业与公复场所管理 198636月,对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进行整顿,144家特种行业、461家公复场所换发新的营业许可证,加强管理。1989年,再次整顿特种行业和公复场所。列为特种行业管理的389家、公复场所管理的540家。是年,通过特种行业和公复场所管理,查获违法犯罪分子293名,缴获赃款、赃物折价4万余元。200169月,娱乐服务场所开展专门整治,共出动警力2500余人次、干部2000余人次,清查娱乐服务场所530家,查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15人。6月底,市区美容美发等服务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持证上岗,遏制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的蔓延。200245月,对公复场所、特种行业进行全面审验,共计705家,其中公复场所574家、特种行业131家。同时,完善印章业和旅馆业信息系统网络管理建设。

  枪支弹药与民爆物品管理 198634月,对民用爆破员进行分期业务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业务技能。1989年国庆40周年前夕,发出《关于办理狩猎用枪、汽枪持枪证验证的通知》。登记验证1041支,其中猎枪915支,汽枪126支。同时,各区爆炸物品仓库和生产爆炸物品的工厂及重点爆破作业地段进行安全检查。199181415日,绍兴市公安局在嵊县蛟镇乡召开全市民用枪支管理现场会,推广毫石乡集中统一保管民用枪支的经验。199610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根据公安部《关于清理枪支的通告》,开展清理登记收缴枪支工作,清理、收缴民用枪支4486支,于1998年春节前夕,在城关镇三江茶厂空旷地集中销毁。200158月,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投入各种力量600余人次,清查涉爆、涉枪单位400余家,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人,其中刑拘6人、逮捕1人、治安处罚27人。20025月,开展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公务用枪单位进一步规范枪支保管、使用、保养制度。同时,民爆、剧毒物品在生产、销售、运输、贮存、使用等环节上,实行严格管理。是年,有爆破员357人、保管员24人、安全员23人;民爆器材使用单位25家,作业点18个;审批炸药532吨、雷管21.7万枚、导火线2.3万米、黑色火药4吨。

  查禁社会丑恶现象 19861月,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查禁赌博暂行条例》,开展禁赌工作。查禁赌博147场,参赌人员604人,缴获赌具124副、赌款7100余元。2月,在浙江锻压机床厂召开内保系统禁赌宽严大会,30名惯赌分子被行政拘留或罚款处理。19899月,贯彻执行省公、检、法《关于制作、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必须在期限内自首坦白的通告》和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扫除卖淫嫖娼等“六害”统一行动方案》,开展打黄、扫丑专项整治斗争。年底,查获传播淫秽录像、淫秽物品案件3起,搜缴淫秽扑克牌405张、黄色书刊400余册、手抄本2本、录像带15盒,逮捕1人、治安处罚57人。19925月,集中打击卖淫嫖娼,重点清查国道、省道沿线的路边饭店115家,查获有卖淫活动的12家,依法处罚卖淫嫖娼人员27名。199413月,开展禁赌专项治理。出动公安干警、乡镇干部和联防队员8500余人次,冲击赌场327个,捣毁赌博窝点8个,查获参赌人员2577人,收缴赌资25万余元,依法处理555人。199523月,开展以禁赌、禁黄、禁嫖为主的“三禁”专项斗争。统一行动4次,出动2050人次,冲击赌场276个,抓获参赌人员1555人,搜缴黄色录像带81盒、黄色书刊35本,抓获卖淫嫖娼人员6人。200078月,对城关镇娱乐服务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打击处理组织卖淫团伙1个、3人,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8起、63人,其中刑拘3人,处罚场所17家,整改不符合条件的娱乐场所300余家,拆除包厢1000余间,遣送“三陪女”50余人。200269月,开展反盗抢、禁黄赌(毒)专项斗争,组织两次集中行动,出动3772人次,清查场所5600余家次,冲击淫秽表演窝点1处,当场抓获参与淫秽表演的女演员和有关负责人16人;抓获街头招嫖女270人次;查处赌博案件18起、85人次,收缴赌资20余万元。

  户 政

  户口管理 1986年,停止推广农民自理口粮到城镇经商办企业的户口审批工作,其时全县有此类户口981人。19893月,派出所接管并办理区所在地镇(乡)户口业务,全县户口业务开始由公安局统一管理。19983月,人口实行微机管理。至199912月,完成常住人口信息网络系统全国百城联网工作,实现人口信息共享。1999年,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9月,长乐镇开展户政管理试点,办理小城镇户口3868人,解决一批户口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是年,按照户口新政策,办理各类投靠户口5025人,其中子女投靠父母3380人、夫妻投靠1627人、老人投靠子女18人。20023月,推广应用“常口2000”新版本,至6月底基本完成,规范全市73万多人口的户政管理。

  居民身份证 1986年,县政府成立县颁发居民身份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区、乡、镇成立发证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分3批发放居民身份证,至198912月,应发证551263人,实发证531363人,占应发证人数的96.4%。自1989年起,持证人基本信息输入电脑储存备查。199137月,在部分地区三次查验居民身份证使用情况,破获违法犯罪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1995121日起,凡居民申领、换领新身份证的,一律发放具有防伪标志的身份证。19981月,贯彻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居民身份证编号清理纠错工作的通知》,清理纠错居民身份证编号257个,其中重号66个、错号191个。20003月,开展公民身份号码编制工作,至年底完成。

  办证 19981218,建立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身份证、边境证、出入境证照及治安许可证等证件。办证民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方便群众、承诺办证、坚持原则,至2002年底,共办理各类证件182736件,其中户口139644件、身份证28774件、边境证7334件、出入境证照4091件、治安许可证2613件、船户牌证280件。19992000年,被嵊州市政法委评为争创人民满意活动优胜单位。随后被共青团嵊州市委、绍兴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单位,2002年共青团浙江省委授予办证中心青年文明号称号。

  第六节110”警务

  1997128,嵊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开通,实行全天候24小时接处警制度,铃响3声之内接通电话,随时接受各类报警并予以处置;向“110报警和紧急救助,在城关镇和建有派出所的集镇,处警人员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市郊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制定《嵊州市公安局接处警程序》、《嵊州市公安局接处警规范》。19986月,原指挥室(19956月底设立)改称指挥心。626接报警,104国道黄泥桥段因暴雨引起山体滑坡,交通阻塞。接报后交警队赶到现场指挥车辆,调交通局铲车清除泥石,恢复交通秩序。727接报警,104国道禹溪段一辆外地加长大货车翻倒,车上一批甏破裂,发出红色刺激性红雾(有毒液化工原料)。接报后消防大队和卫生人员火速赶到现场抢救,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1120一外地旅客报警,因在杭下车吃饭脱班,包内装有3.8万元现金拎包丢在车上,要求拦车寻找。接警后,指令“110巡警上国道拦车,将郑州至温州班车拦下,3.8万元失而复得。126凌晨报警台先后5次接到一驾驶员报警,在104国道仙岩至禹溪段遭歹徒抢劫。接报后“110立即赶到现场随受害人迅速侦查,当即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经审查,破获王与童某某等抢劫作案5起。1223接报警,有两个三四岁小孩在市区江滨市场3号营业房前啼哭,要求寻找亲人。接报后“110速到现场接小孩,经查找,把两小孩送回家,交给亲人。“110为民排忧解难,受到群众好评。是年,通过“110信息反馈,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86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8起;为民排忧解难做好事30件,转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71起。

  1999315,指挥中心公安计算机信息中心局域网建立并运行,实现信息本地、远程共享。1017,报警服务台接到郭某咨询电话,立即指令处警中队,配合刑侦中队于当天下午抓获一名用秘鲁币冒充加拿大币诈骗犯罪嫌疑人。经侦查为4人诈骗团伙,1997年以来流窜宁波、奉化、临海及嵊州城关等地作案18起,骗取30余万元特大诈骗案,受到市局嘉奖。1128,制定《嵊州市公安局计算机2000年问题应急方案》,还为社会上因“2000年问题”(局通过调查摸底,投入人力、装备等经费近十万元解决早期计算机软、硬件存在的日期缺陷,即千年虫问题)可能产生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等状况作警力部署,确保社会平稳,安全度过2000年。2001929上午,召开“110联网报警中心开通仪式暨新闻发布会。“110联网报警中心由电脑报警处警系统、区域防范报警系统、图像实时监控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数据通信调度系统及与各系统相协调的警情处置系统组成。首批入网联动单位有金融银行大楼等110家,后又有85家厂矿企业用户入网,入网用户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防范动态监控。200216,指挥中心利用网监技术,抓获故意致人重伤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盗窃犯罪嫌疑人应某某。2月,对原有64K带宽帧中继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语音带宽,为查询罪犯等提供基础平台。6月,指挥中心协助基层基础科,完成12个派出所的DOS版常住人口系统升级,改造并建成Windows版的常住人口办理系统、全市人口Web查询系统。经几年建设,市局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应用初具规模,为公安业务工作、网上追逃、严打整治以及涉及社会面的“110、“119、“122等为民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618,组建嵊州市“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网络,迅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种严重危及国家、集体、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紧急报警求助案(事)件,以及人民群众关注、政府部门应解决的热点问题,公安“110成为政府与全社会的“1101113,通过5个小时网上守候,成功抓获因盗窃负案在逃一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史某某。经深挖,史交代其在逃期间抢劫作案3起、盗窃作案10余起的犯罪事实。是年,处警3061起,现场调解处理604起,移交或转交其他部门2457起;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676名(含通过110报警线索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5名)。

  第七节 火灾与消防

  19866月,举办两期消防业务培训班,组织农村义务消防队骨干学习机动泵操作规程、故障排除及扑救战术。年底,农村有机动泵128台、义务消防队124支、消防重点列管单位专职消防员9名。19878211925分,嵊县东方聚氨脂制品有限公司因车间内聚氨脂泡沫积热不散自燃引发特大火灾,烧毁厂房1500平方米、机器设备16台、海棉制品8500公斤、毛巾布3300、丝棉被648条等,损失折款100余万元。19893月初,对400多家经营、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单位作出消防安全具体规定,并举办两期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培训班,受训91人。1991年,建筑防火审核单位45家,竣工验收54处,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1994615零时30分,嵊县剡溪机电厂发生特大火灾,消防大队迅即出动消防车赶赴现场扑救,火势于330分扑灭,损失近200万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来嵊县损失最为严重的一次火灾。10月,消防大队配合县计经委、商业局等检查成品销售网点137家,发现火险隐患40条,下发整改通知书40份。119为第一个法定消防日,县政府召开消防紧急会议,通报火灾事故;县电视台播映公共娱乐场所火灾的预防扑救及逃生等消防知识电视片,增强居民消防意识。是年,分系统、乡镇、片组,建立义务消防队223支、队员2765人,配有近200台消防机动泵。以联防形式开展各类防火检查132次,发现火险隐患200条,整改190条;参加灭火救灾158场次,减少火灾损失2000万元。1997年,21家高层建筑、大型商场、易燃易爆企业等易发生群死群伤或特大恶性事故的单位列入重点管理,部分国有、集体企业和公复场所列入消防联防单位,按系统分成9个联防片组。199891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施行。200012,确定19个派出所所长或副所长为分管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及每所1名民警为消防联络员,加强各派出所辖区消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4月,开展对集车间、宿舍、仓库为一体的“三合一”厂房企业单位进行安全防火大整治。8月,发出《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其后,总结表彰防火先进家庭。200179月,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831个单位,取缔不符合规定或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公共娱乐场所45家,发现隐患98条,及时整改94条。省公安厅“挂牌”单位江滨小商品市场和绍兴市公安局“挂牌”单位4家存在重大火险隐患,消防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安全。200251起,实施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重新确定337家企事业单位为消防重点单位。是年,市消防大队开展“三合一”厂房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网吧、加油站专项治理。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5份,发现火灾隐患47条,整改47条。是年,发生火灾25起,受灾41户、112人,烧毁粮食1000公斤,烧毁房屋90间、建筑面积3954平方米,损失折款91.87万元。据19962002年统计,消防大队接警出动500余次,出水扑救80余次,参加社会抢险10次,保护社会价值近800万元。至2002年底,消防大队官兵25人;消防车7辆,其中救火车4辆,汽车3辆;热视仪、液压破拆器材、防化服及避火服、空气呼吸器等先进设备20余种、近100件;城乡有义务消防队128支、906人,手提机动泵131台。

  第八节 看守所

  1986年底,看守所收押人犯206人(包括检察、法院自办案件的人犯35人);收审站收容审查238人。至1989年,看守所安全无事故“十连冠”,被省公安厅授予十年安全奖。1992118夜,拘留所(收审站)17号监室盗窃杀人嫌疑犯芦锡泉(化名俞君平,东阳人)以重金许愿手段买通一看守民兵支某某,越狱逃跑。经追捕,在三界镇将芦抓获,芦锡泉被处决,支某某被判处9年徒刑。

  19961月,市人大组织在嵊的省、绍兴市人大代表视察看守所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和保障人犯合法权益等情况。62878,市政法委先后在看守所召开在押人员政策法律教育大会、投案自首逃犯首批从宽处理大会,宣布10名投案自首逃犯不予处罚或免予起诉,释放回家。1997年,看守所实施等级化管理。1998年,开展“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创建活动。19997月,制定施行《人犯收押体检制度的八条规定》。2002年对在押人犯突出人性化教育。是年,看守所关押各类人犯1287人,其中上年转入364人。各类人犯出所922人,其中交付执行死刑7人。拘留所收押831人,其中司法拘留158人。创安全无事故“十连冠”(1993~2002),并连续3年(2000~2002)被省公安厅评为二级看守所。

  第九节公安法制

  复查案件

  1987年,复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有申诉、有反映、有争议案件290件、302人,其中平反纠正落实政策238件、249人;属错戴地、富、反、坏帽子123人、错拘捕31人、错劳改41人,错结论定性54人;维持原处理结论52件、53人。

  执法检查

  1988年建立每季度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制度。19861989年,对全体公安干警进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集中辅导,书面考试,全体干警都取得合格证书。19924月,集中学习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刑讯逼供的决定》,开展禁止刑讯逼供专项教育整顿。199411月,对干警辅导《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19953月,建立执法监督委员会,负责处理理赔、追偿、错案责任追究等重大问题。19969月,城西派出所进行执法规范化试点,并举行公安行政处罚模拟听证会。19972月,召开各刑事办案单位兼职预审员会议,规范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及破获重大、特大案件应制作破案报告书,代替过去办案使用的侦查报告。改变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观念,严格执法,提高办案质量。是年,推行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局长与各科所队(室)签订嵊州市公安局执法工作责任书。199842728日,绍兴市公安执法机制建设现场会议在嵊召开,推广嵊州市公安局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经验。19995月下旬至7月上旬,制定《嵊州市公安局制止刑讯逼供、滥用枪支和滥用强制措施“三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各科、所、队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治理。89月,组织民警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并进行考试。是年,举办两期涉及7个部门、225名民警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合格率100%

  20014月,法制科会同警务督察队抽查1月以来各科、所、队办理的行政、治安案件150件,绝大多数优质。128,省公安厅执法考查组对嵊州市公安局执法水准进行严格检查,因办案质量优秀,被评为全省2001年度执法质量优秀单位。2002122,市公安局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如实规范刑事立案的通知》,凡发现有案不立、随意立案、虚假统计,均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717,公安机关实施《留置报督察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留置措施。同年,成立执法咨询委员会,会诊疑难复杂案件,强化法制服务和保障,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严密执法监督体系,减少或杜绝执法失误和偏差。年底,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公安局。

 

  第二章 司法行政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8612月,司法局内设办公室、调解管理科、法制宣传科。2002年,设办公室、基层工作管理科、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培训中心、法律服务指挥中心“12348、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青少年维权中心。

  19927月,建立城关、长乐、崇仁、甘霖、黄泽、三界、石璜司法所。1997年以乡镇建28个司法所。2002年下辖21个司法所,有浙江大丰律师事务所、三维律师事务所、浙江剡城律师事务所、浙江世纪方正律师事务所、浙江盛久律师事务所。

  第二节法制宣传

  1986年嵊县县委批准县委政法委、宣传部等《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报告》。3月,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县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要求对“十四岁以上六十五岁(农民六十岁)以下,有接受能力的公民”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建立县普法教育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普法教育

  1986年,开始实施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第一个五年计划,基本课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不同地区不同人员还要选学一些不同的法律知识,在农村增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区增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饮食业增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33412县普法办公室举办了3期部、委、局、办和各区负责人、辅导员257人参加的法制轮训班。6月在全县各单位举办培训班187期,培训师资和普法宣传骨干10426人次。1987年,重点是县属厂矿企事业单位的普法教育,搞好居民和农村普法教育试点并完成1/3的普法教育任务。1988年和1989年,完成个体工商户、2/3的居民和农村的普法教育。

  19861989年在全县应普法对象475315人中已考试合格446671人,占应普法对象的94%。其中干部10525人,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43828人,乡镇企业职工33678人,城镇居民12089人,个体从业人员22569人,农民(含村办企业职工)323982人,经绍兴市全面考核验收合格。1990年,完成第一个普法五年计划的普法扫尾工作,对已完成普法教育的单位做好查漏补缺和考核、验收、发证工作。

  1991年,开始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第二个五年计划。基本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关于禁毒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及需要学习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11月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县实施普法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决定》。

  1992年,着重抓好干部队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社会主义法制若干问题讲话》的学习。1993年,搞好企业经济法的岗位培训,结合企业改革,增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通过试点,摸索教育系统化、管理规范化、经营法制化的厂矿企事业单位“二五”普法教育路子。12月,县委《关于嵊县农村“二五”普法教育实施意见》下发。1994年,农村“二五”普法教育全面开展,应接受教育的332100人中有306860人参加学习,参加率达到92.4%。同年,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采取警校挂钩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及下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在就地学校建立联系点,帮助上好法制课,放映法制教育录像片,使校风校纪好转,违法犯罪明显减少。

  1995年,对“二五”普法教育进行考核验收,全县1158个行政村、34个居委会通过县考核小组、乡镇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经验收,在“二五”普法教育中,共同性法律法规应受教育对象557216人,已受教育529778人,占应受教育对象的95%;专业法应受教育对象515861人,已受教育488606人,占应受教育对象的94.7%;机关干部2400人,参加学习考试2365人,占98.54%;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5268人,参加学习5118人,占93.38%;其他干部职工46749人,参加学习44669人,占95.55%;村(居)委会干部4812人,参加学习考试4608人,占95.76%

  1996年,开始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计划。“三五”普法教育基本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此外还要学习各行各业专业法。1997年,开展以干部教育为重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普及任务,全市5600多名干部参加学习和考试。通过开展法制文明建设年活动,推动依法治市。1998年,普法教育的重点是在校学生。在干部中突出学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础知识》,在群众中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教育。为方便学习,汇集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30部法律、法规,编印《嵊州市公民法律常识读本》20000册,下发至乡镇干部和村两委会班子成员人手一册,作为基层群众普法的主要教材。1999年,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5300余人。2000年,开展一个行政村、一所学校、一家工厂、一家商店、一个行政执法单位的依法治理为内容的“五个一”工程。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学法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2000年进行“三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市级机关干部参考率达96%,乡镇干部参考率93.7%,合格率均在99%以上。

  2001年,开始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第四个五年计划。“四五”普法的任务是: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宣传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围绕各个时期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是推动领导干部、外来人员以及服务行业的学法用法。服务行业的教育对象主要是美容、美发、理发、桑拿按摩、歌舞厅等特殊行业人员。

  法制宣传

  19862000年,配合普法教育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办刑法宣传窗(栏)3.7万期,出黑板报9.4万期,上法制课6627场、听课51万人次,印发法制宣传资料42万份。

  2001年起,为纪念1982124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每年的124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年,嵊州市司法局联合24个行政主管部门于124在市中心广场进行法制宣传,开展群众法律咨询活动,展出大型法制宣传图板,分发法制宣传资料,并与嵊州市人寿保险公司联合举办法律知识现场有奖征答活动。在全市中学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在中学中开展以“为了明天,我愿做一名懂法、知法、守法、护法的小公民”为主题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还组织机关干部不定期给中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全年授课30余场,受教育25000余人次。

  2002年,发《干部法律知识读本》3910套,《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4000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通过组织公务员学习与WTO有关法律知识,以增强与国际接轨理念,提高对公共事务管理水平。为适应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换届选举的法律知识教育,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平稳、有序、规范、依法进行。嵊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嵊州市司法局和嵊州市电视台在电视节目中联合推出法治热线栏目,从121起每星期日晚播出一期。124是第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司法局联合34个市级主管部门在中心广场举行法制宣传活动,推出大型法律宣传图板39块,分发法制宣传资料15000余份。还对服务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民事法律知识轮训。

  第三节 人民调解

  1986年,有调解组织1316个,调解人员4449人。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实现“两提高”(提高纠纷调解率,提高调解成功率)、“三下降”(民间纠纷下降,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和自杀案件下降)。全年调解纠纷11693件,成功10219件,成功率87.39%1987年,在调解队伍中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同时做到调解工作的“组织、思想、工作、报酬”四落实,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调解成功率达89.35%

  1988年,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的岗位考核责任制,加强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把年富力强、熟悉法律、热爱调解工作的人选配来,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1989年,做好民间纠纷的调查研究工作,加强预防预测,及时调处疑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帮助调解组织健全网络,建立制度,使调解工作走上制度化的轨道。全县调解组织达1518个,调解纠纷12043件,成功率88.9%

  19901991年,会同有关部门在300人以上的企业中普遍建立调解组织,在城关镇进行厂街联片调解组织试点,并向主要集镇推开。1991年,贯彻实施司法部《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的试点工作,并在全县推开。1993年,创建标准化调解委员会工作。1994年调解成功率达94.24%1996年成功率98.96%

  1997年,调解工作开展“创四无,宁万家”活动(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因调解不及时、不当而引起民间纠纷激化的自杀、凶杀案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群众闹事、械斗事件发生;无民间纠纷积案)。创建平安文明社区,使千家万户和睦安宁。三界镇八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浙江省政府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崇仁镇马仁村马灿华、城关镇第二工作点史华良被省政府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2002年,开始在民营企业中建立调解组织试点。为及时调处跨街道、跨行业的民间纠纷,组建城区联合调解中心,减少群众性闹事和上访的发生。是年有调解组织1280个,调解人员2670人。

  19862002年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有102272件,成功的有93168件,成功率达91.11%

  第四节 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

  1986年,嵊县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3名,取得律师资格2名,社会非执业律师1名。至2002年,律师机构5个,工作人员62人,其中取得律师资格37人。

  法律顾问 着重搞好服务,把服务方向由事后处理转到事先预防,由治标转向治本,1986年使9个法律顾问单位经济纠纷比上年下降65%1987年,深入到顾问单位,送法上门,为15个常年顾问聘用单位办理法律事务112件。至2002年,有291家单位当年聘用律师顾问。19862002年共办理法律事务6870件。

  律师参与帮助企业搞好横向经济联合,处理经济联合中产生的纠纷。1988年,随着市场化经济发展,经济合同数量增加,诈骗行为不断发生,律师事务所要求企业严格按代签经济合同提交授权委托书的规定执行,以减少经济损失。199311月,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嵊县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19862002年,共办理经济代理3682件,避免经济损失70787万元。

  刑事辩护 19862002年,办理刑事辩护3244件,其中法院指定辩护293件,免费法律援助124件,被告委托辩护2827件。

  非诉讼法律服务 1986年,办理经济非诉讼代理7件,避免经济损失44.7万元。1993年拓展民事非诉讼代理,办理7件,1995年办理117件。1997年,各律师事务所为企业转制提供服务,开拓城关以外法律服务市场,为行政村、乡镇企业、个私企业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办理非诉讼经济代理79件,避免经济损失1062万元。19862002年,共办理非诉讼代理1188件,其中民事475件、经济713件,避免经济损失16634.2万元。

  涉外法律服务 1986年办理涉外法律服务8件。1988年,为“三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审阅嵊县部分合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发现其中有损我国主权的条款,有双方权利义务不平等、资信情况不明的问题,有把主管部门领导作为企业法人代表等,给予指正。全年共办理涉外法律事务93件。1990年,办理涉外经济法律服务128件,占全绍兴市的涉外经济法律服务的82%19862002年,共办理涉外法律事务359件。

  公证服务

  公证处以城乡经济合同为重点,开展涉外公证、公民权益公证和计划生育合同公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2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8月对公证处进行改革,改国家机关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实行经济责任制,促进公证服务工作发展。19862002年办理各种公证59377件、收费271.1万元。

  经济合同公证 1986年公证经济合同291件,占公证总数的85.58%1989年达544件,1994年达717件,分别比1986年增86.94%146.4%19862002年,共办理5910件。

  计划生育合同公证 1989年办理计划生育合同公证1295件,1990323件,1991年达8085件,至1998年共办理30706件。

  公民权益公证 1986年,办理公民权益公证合同39件,占全年公证总数的11.49%1993年,公民权益公证达2186件,比1992509件增加3.2倍。1996年,公民权益公证达2481件。19862002年,办理公民权益公证20727件。

  涉外公证 1986年,全县涉外公证10件,占公证总数的2.94%1995年达99件,2000252件,2001358件,2002423件。19862002年,办理涉外公证共2034件。

  基层法律服务

  1986年,民间性质的城关、三界、崇仁、长乐、石璜、临城、黄泽、甘霖等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开始涉足乡镇企业法律顾问和经济诉讼代理服务。有22个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理民事代理68件,办理经济代理26件,避免经济损失129万元,办理非诉讼事务87件,代写法律文书790件,接待来访755人次,协办公证91件,上法制课78次。

  1989年,加强法律服务所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扩大法律服务面。1990年,服务的重点是参与签订农村经济承包合同,帮助当事人把好法律关,协助当地政府调处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纠纷。1994年,全县开展法律服务发展年活动,在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多劳多得,使各项业务有较大发展。1996年,贯彻“巩固、完善、提高、发展”的方针,加强法律服务所的硬件建设,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1999年,实施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分离,法律服务所形成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服务业务得到发展。2000年,开展法律服务所调整重新登记工作,撤并改组了4家团体开办的法律服务所,全市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撤并为11家。2001年,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总量快速上升,在绍兴市各县市中位居第二位。2002年,改革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体制,成立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全市1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及50余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成为协会首批会员。实行所务公开,制定《所务会议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开展诚信服务教育和办案竞赛活动,打实为农服务基础,开拓法律服务领域。至2002年,被聘请为常年顾问单位208个。

  19862002年办理民事代理6994件;办理经济代理828件,避免经济损失12287万元;办理非诉讼事务2425件;代写法律文书12631件;接待来访61636人次;协办公证14112件;上法制课1055次。

  148法律服务

  19996月,法律服务指导中心开通1600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至2002年,148共解答法律咨询电话1986个,接待来访817批,1695人次,提供上门服务10件,提供法律援助31件,指派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法律事务266件,直接调解纠纷53件,与有关部门联动21件,所有来电来访均得到及时、妥善的答复和解决。

  20026月,1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开设法律援助服务版块,网上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实现全方位的法律服务。9月,将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号码改为12348,方便群众记忆。为使法律服务更加贴近群众,率先在甘霖建立148法律服务工作站。在148成立3周年之际,组织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分发宣传资料650余份。

  法律援助

  嵊州市律师事务所对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实行减收、免收费用的法律服务。19981215成立嵊州市法律援助中心。2000710成立嵊州市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19982002年,为未成年人被告和聋哑人被告免费提供刑事辩护125件,免费代理民事赔偿案件27件,免费办理公证8件,免费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5件,维护经济困难公民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产生良好效果。

  第五节 安置帮教

  安置帮教工作从1998年起由公安局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同年,成立三级帮教组织,由有关部门组成嵊州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司法局承办;乡镇设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助工作站;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有刑释解教人员的,建立安置帮教小组,三级四层次的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建立。

  司法局对199411日后刑释解教人员登记造册,并印制相关的登记、统计档案资料。1999年,全面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定《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制度》。在基层形成28支以公安干警、司法干警、司法助理员、村(居)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骨干的安置帮教队伍。2002823,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地位,进一步规范归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现称)安置帮教工作,坚持社会安置帮教与家庭安置帮教相结合。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引导归正人员转变就业观念,依靠自身努力尽快实现就业。帮教工作以控管为重点,解决部分归正人员失控、失管的问题,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19982002年,刑释人员1160人(其中重新犯罪10人,决定劳教2人);解教人员181人(其中犯罪判刑6人)。帮教总数1341人,落实帮教1294人、脱管47人。共安置1311人、其中回原单位87人、落实责任田1042人、经商69人、务工2人、其他111人。

  第六节 公证 律师管理

  公证管理

  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受司法行政机关领导,设公证员、助理公证员。19896月,实行职称制,任命四级公证员2名。19956月,实施公证员执业证,向公证员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工作执照。19962月起,实施对公证员注册管理。20028月,公证处由国家机关转为全民事业单位。是年有公证员3人,助理公证员2人。

  律师管理

  1986年,律师事务所属事业单位,受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和业务监督,律师为国家法律工作者。同年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嵊县有2名成绩合格,经省司法厅批准,授予律师资格。1988年,律师事务所中有3名取得律师资格,在社会中非执业人员有6名取得律师资格。1989年,实施执业律师注册管理。1990年,律师事务所中有6名取得律师资格。1996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不再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199610月,剡城律师事务所由合作性质改为合伙制性质。1998年,开展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活动和高举旗帜、深入改革、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建立民主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和实施错案假案追究责任制度。200010月,对浙江大丰、三维律师事务所实施脱钩改制,改国资性质为合伙制性质。从此,4家律师事务所为合伙制性质,共同开展市场竞争。2002年起,司法部规定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同年,制定《律师事务所考核办法》、《执业律师年度业绩考核办法》,开展以“打造信用律师事务所,做诚信律师”为主题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评查活动,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检  察

  第一节 机构队伍

  机构设置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检察院)1986年内设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19979月分别改为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经济检察科(19964月改为反贪污贿赂局)、法纪检察科(200211月改为渎职侵权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办公室、调研室(19926月撤销)。19889月,增设财税检察室,作为县检察院的派驻机构(19976月撤销)。19905月起,增设政工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成立举报中心(职能由控告申诉检察科行使)。2002年,内设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行政装备技术科检察委员会,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至2002年,有28名检察官先后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检察委员会委员。

  队伍建设

  19862002年,坚持贯彻“依法建院,从严治检”方针,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抓好队伍自身建设。1989年,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在队伍中开展为政清廉教育,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准确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案。19939月,开展自评自查,接受人民代表评议,制定“检察机关不准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检察干部不准从事第二职业,不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等”为内容的自身廉政建设八条措施。19957月,修订、完善廉政建设、办案纪律有关措施,制定《关于加强廉政建设和严格办案纪律的八条规定》,倡导廉洁从检,严格办案纪律。19995月起,开展以“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为内容的争创五好检察院活动。开展检察职业道德和理想宗旨、公正执法、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等专题教育,制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规范》等多项制度和规定。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鼓励干部参加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形式的法律专业知识学习。2001年,全院59名干警通过高检院统一组织的检察人员基本素质考试。至2002年底,检察院干警大专文化以上学历达51人,其中法律大专18人、法律本科21人。先后有8名(次)干警被评为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驻所检察员,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荣记三等功。19981月,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叶周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次年被省检察院命名为优秀检察官。1989年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021月,被省检察院命名为五好检察院。

  科技强检

  20011月,制定《科技强检三年发展规划》和分期实施的具体方案,把信息化建设作为科技强检工作重心。9月,面积为8325平方米的检察综合楼投入使用。按照先进、配套、适用、普及原则,突出以办案装备、办公自动化建设重点,加大对计算机局域网、多媒体、侦技设施等三大项目硬件投入和建设。至2002年底,计算机局域网投入使用,侦查基地、监控系统建成并达到硬件设计要求,实现档案管理、检索的电脑化。全院4645周岁以下干警完成省二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办案、办公科技含量得到改善和提高。是年10月,被省检察院评为计财装备先进集体。

  第二节 刑事检察

  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运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配合公安、法院先后开展抓流窜、反盗窃、打击流氓犯罪、车匪路霸和打黑除恶为重点的各项严打专项斗争,保障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审查批捕

  1987年之前3年严打斗争中,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人犯(199711起改称犯罪嫌疑人)106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00人,其中重特大刑事案犯397人。严重刑事犯罪得到有力打击,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批捕人犯逐年下降。

  1988年,社会治安问题出现“回潮”,抢劫、杀人等恶性案件突出。按照全国、省治安电话会议精神,运用审查批捕职能,参加各种专项打击和专项治理,依法从重、从快批捕杀人、抢劫、强奸、放火、重大诈骗、重大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10716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1135人。

  19891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自行侦查的案件,实行侦、捕分权的意见,对检察机关自侦经济、法纪案件需要逮捕人犯的,实行统一由刑事批捕部门审查决定。是年,根据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国审查批捕工作座谈会精神,发挥刑事检察批捕职能,准确及时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423,甘霖镇黄胜堂村发生特大杀人分尸案,案犯系未满18周岁的村民吕某某。案发后,院领导即带领刑检人员与公安人员同赴现场,了解案情,在公安局报捕后一天内就作出批捕的决定。

  19901996年,参加“三打一禁”(打击团伙犯罪、车匪路霸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严禁卖淫嫖娼)、“一治”(整治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二禁(查禁卖淫嫖娼和淫秽物品)、“三打”(打击流氓犯罪、团伙犯罪和流窜犯罪)、“四整顿”(整顿公共场所、内部单位、建筑工地治安秩序和运输交通秩序)等各项整治活动。把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杀人、抢劫、强奸、重大盗窃、重大诈骗等严重刑事犯罪和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团伙犯罪。贯彻“三提前,一及时”的做法,对重点对象、重特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实行提前介入,及时批捕。199110月,审查批捕犯有流氓、抢劫、敲诈勒索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青狮帮、五龙帮流氓团伙。两犯罪团伙自1988年开始作案,19918月后出没于城关、临城、甘霖、北山等镇区的贸易市场、公路、饭店等公共场所,肆意进行流氓、抢劫、强奸、盗窃、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全案案犯多(公安机关提请报捕25人),作案次数多(仅流氓犯罪有105起),情况复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掌握案情,对20名案犯及时作出批捕决定。

   19971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开始实施。由于各职能部门对批捕条件认识上不尽一致,以及受以捕代侦等做法影响,不捕率剧增,全年不批准逮捕1859人,占案件审结人数20%。检察院提出:建立合理、有效制约机制,确保案件质量;正确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批捕3个条件;与公安部门沟通和协调,做好批捕后执行和变更情况的监督等措施,不捕率逐年下降。1999年下半年,审查批捕10名呼喊派成员故意伤害、包庇一案。案发于19973月,400多名呼喊派成员聚会于城关里坂村,为首的10名成员捏造事实,指使其他成员对所谓犯有奸淫罪的3名无辜成员轮番殴打,致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事后将死者尸体秘密埋葬。20014月,根据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为实现中央提出的两年内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目标,投入以打黑除恶为重点的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突出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至2002年底,共批捕上述三类重点犯罪嫌疑人658人,占批捕总数的52%;批捕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嫌疑人33人。

  审查起诉

  1987年,刑事案件发案总数呈下降趋势,起诉案件由1983年的212281人下降到69115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从战役打击转变到以专项集中打击为主要形式的经常性斗争。审查起诉工作在实现这一转变中,抓住一个“细”字,落实一个“准”字,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为办案标准,所办案件达到无错诉、无漏诉、无超时限的“三无指标”要求。1989年,围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配合公安、法院打击流窜犯罪、查禁取缔“六害”(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和利用封建迷信骗人害人)的统一行动,在依法打击严重危害社会丑恶行为的同时,加强对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案件起诉工作。8月,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在限期内投案自首的通告》发布后,对经济案件坚持专人负责,优先办理,保证《通告》的贯彻执行。全年共受理经济检察部门移送起诉、免予起诉的经济案件344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012人、免予起诉1826人。

  1990年刑事案件特别是重特大刑事案件居高不下。为遏制刑事犯罪势头,把打击锋芒对准杀人、抢劫、强奸、重特大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快审理那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团伙案件。是年,经审理报送上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重特大刑事案件2390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团伙案件25116人。同时,配合有关单位在全县6个区、镇召开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开处理大会,壮大严打斗争声势。19964月全国范围内开展又一次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59月,依法从快起诉案件167232人,其中重特大案犯114人,保证刑事案件在起诉环节快速流转,推动严打斗争深入进行。

  19971月和10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继颁布实施。针对庭审方式的重大改革,罪名增多,办案难度增大的情况,对起诉工作提出坚持实体审查与程序审查并重,开展听庭活动、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起诉书质量考核等制度。20014月,根据中央政法委作出的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部署,发挥公诉职能,突出打击重点,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坚持“稳、准、狠”,保证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至2002年底,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0291491人,经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31351人,报送上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086人。在提起公诉案件中,属中央政法委提出三类重点案件被告人721人,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告人17人,两者占起诉总人数的54%

  执法监督

  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行监督是人民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通过行使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能,加强对在逃、另案处理、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以及罪该逮捕而未捕、罪该起诉而未诉或罪不该捕不该诉等进行监督。19862002年,增捕犯罪嫌疑人219人,增诉刑事被告人114人,向人民法院依法提出抗诉613人,人民法院依法改判512人。不批准逮捕360人,决定不起诉47人。1997年,按照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案件实行刑事立案监督制度。19972002年,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0件,立案通知7件,公安机关由此决定立案侦查17件。

  第三节 反贪污贿赂

  1986年,检察院在依法查清新联乡花木公司经理王某贪污公款8700余元、勾结他人骗取集体资金2.4万元的犯罪事实后提起公诉受干扰。后经省检察院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年。1987年后,经济案件立案数有所下降。198981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在限期内投案自首的通告》。院领导多次在电视台、广播站宣讲《通告》规定和检察机关贯彻《通告》的部署,形成打击经济犯罪的舆论声势。两名副检察长带领35名干警 ,深入县丝织厂、化建公司、第四丝厂和交通系统等4个重点单位查办案件。为震慑犯罪,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召开对经济犯罪分子公开处理大会,对拒不投案自首的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予以逮捕,对情节较轻且能投案自首的经济犯罪分子宣布免予起诉。在《通告》规定期限内(8151031),有46名经济违法犯罪人员向检察院投案自首,收缴赃款18万余元。立案查处17件,其中大案813人。1989年,受理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案件80108人,其中立案查处385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1990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921人,占立案总数的76%。金融、税务等热门单位的案件查处有所突破。制订《立足检察职能,保护企业发展》9条规定,运用法律为经济建设服务。

  1991年,加强对农村金融人员、企业供销人员等行业性犯罪打击和对亏损企业中贪污贿赂案件查处。是年,共受理查处贪污贿赂等经济违法犯罪案件50件,其中立案侦查25件、大案5件。在立案查处的案件中,贪污贿赂案件19件,占立案总数76%1992年,重点查处濒临倒闭非正常亏损严重企业中贪污贿赂犯罪和在农村社教工作中反映出来的乡(镇)、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实行办案、服务一条龙,在立案、侦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等各个环节做好追赃、帮助建章立制、堵漏整改、疏通经营渠道等工作。

  1993年,检察院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大气候形势下,加强举报工作,调整侦查思路,强调突出查处贪污贿赂案件;突出查处大案要案;突出查处“三机关一部门”(即为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后称“三机关一部门”案件。自8月至次年4月,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111人,追回赃款和挽回经济损失45.66万元,立案数与1993年前8个月相比增加2.7倍。

  19941996年,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方针,主要查办群众反映强烈,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等经济案件505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2万余元。1995年立案查处现行经济犯罪19件案件中,1994年下半年后作案的经济犯罪达15件; “三机关一部门”中工作人员犯罪占立案数36%;查处的案件数额大,大案比率高,占立案数84.4%;基建领域中利用工程发包、招标进行贪污贿赂犯罪和破坏改革及经济建设的涉税案件突出,1996年,这两类案件占全年立案总数47%

  1997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经济案件管辖范围作相应调整,重点是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继续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中贪污贿赂案件。2001年,从举报仙岩镇所属一农村干部在沙场承包经营中存在经济问题线索入手,先后立案查处6件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受贿案,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19972002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578人,其中“三机关一部门”中工作人员涉嫌犯罪2929人,有18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挽回经济损失505.69万元。

  1997年后,有7名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其中3名为副局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2001年上半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力量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工作部署,开展追逃工作。发布《悬赏追捕在逃职务犯罪案犯》通告,运用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各种手段,加大追捕工作力度。至年底,在逃7名职务犯罪嫌疑人中,有6名慑于法律的威力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1名被抓获归案。投案自首人员中,3名系高检院督捕对象,1名系省检察院督捕对象。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追捕逃犯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在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同时,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20016月,与全市10家金融机构组成嵊州市金融系统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关于在全市金融系统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继后,又与嵊州市交通局联合发布《在重点交通建设工程中共同开展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渗透到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同时结合办案开展宣教预防和个案预防,针对行业特点,开展法制讲座,以案释法,提出预防对策,推动有关行业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堵塞犯罪漏洞。

  第四节 渎职侵权检察

  1990年后,一些人把扣押人质作为解决经济纠纷手段,人质型非法拘禁案增多。检察院加强对此类案件查处,至1997年,共受理“人质型”非法拘禁案17件,解救人质17人。1991年,查处蒋家埠公路大桥倒塌一案。嵊县公路桥梁建筑工程安装公司施工员1989年承建位于嵊县黄泽江至曹娥江交汇处的蒋家埠公路大桥。擅自引接水准点,造成差错,导致竣工后桥墩基础标高从设计的9提高到10,比原设计高程抬高1,给大桥安全埋下致命的隐患。1990830,黄泽地区普降大雨,洪水冲毁3号桥墩,使耗资20余万元建成仅240天的中型公路桥毁于一旦,当地群众反响强烈。检察院6次勘查现场,三上杭州进行技术鉴定,取证175份,行为人终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自19861996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法纪案件45件,其中侵权案件26件,渎职案件16件,其他案件3件。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坚持把查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和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作为办案重点,注重查处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2002年立案查办黄泽镇政府农业办公室副主任、镇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丁某因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受贿6.6万元,侵吞公款18.18万元,挪用公款20万元被立案查处。人民法院以丁犯有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四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19972002年,共受理查处各类渎职侵权违法案件(200211月前,渎职侵权检察称法纪检察)40件,其中立案查处33人。

  第五节 监所检察

  1990年后,一些人把扣押人质作为解决经济纠纷手段,人质型非法拘禁案增多。检察院加强对此类案件查处,至1997年,共受理“人质型”非法拘禁案17件,解救人质17人。1991年,查处蒋家埠公路大桥倒塌一案。嵊县公路桥梁建筑工程安装公司施工员1989年承建位于嵊县黄泽江至曹娥江交汇处的蒋家埠公路大桥。擅自引接水准点,造成差错,导致竣工后桥墩基础标高从设计的9提高到10,比原设计高程抬高1,给大桥安全埋下致命的隐患。1990830,黄泽地区普降大雨,洪水冲毁3号桥墩,使耗资20余万元建成仅240天的中型公路桥毁于一旦,当地群众反响强烈。检察院6次勘查现场,三上杭州进行技术鉴定,取证175份,行为人终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自19861996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法纪案件45件,其中侵权案件26件,渎职案件16件,其他案件3件。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坚持把查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和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作为办案重点,注重查处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2002年立案查办黄泽镇政府农业办公室副主任、镇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丁某因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受贿6.6万元,侵吞公款18.18万元,挪用公款20万元被立案查处。人民法院以丁犯有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四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19972002年,共受理查处各类渎职侵权违法案件(200211月前,渎职侵权检察称法纪检察)40件,其中立案查处33人。

  看守所检察

  1986年起,检察院派出1人常驻公安局看守所,履行看守所检察工作。1989年,设置驻看守所检察室,制定驻所检察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十表一栏,案犯诉讼情况及时上栏登记,协助看守部门处置突发事态,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维护监室稳定。19901991年,重特大案犯关押较多。审理关押的竺小康流氓、抢劫、强奸、盗窃、爆炸团伙案等34名被告人,其中4名被判处死刑,1名被判处死刑缓刑。19941999年,驻所检察在做好常规检察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坚决纠正超期限羁押问题的指示,先后3次对不符合延长办理规定的案件和历年遗留的处于上诉、复核阶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时间过长问题进行清理和纠正。1999年后基本杜绝超期羁押情况发生。2002年经省检察院验收,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实现规范化建设达标。

  监外执行罪犯检察

  1991年,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对监外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通知》,并会同公安机关在崇仁镇签订监外罪犯监改帮教责任书,联合制定《监外罪犯必须遵守的几项规定》。由派出所、监检科、村(居)委会、监外罪犯家属联合具名签订,逐步形成监外罪犯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监外罪犯的教育改造。是年,对全县104名监外罪犯检察,没有发现重新犯罪情况。19862002年,检察监外执行罪犯4346人次。

  敦促罪犯改造

  19876月,对全县80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就业和现实表现及185名在长湖、十里丰劳改队服刑犯家庭情况作调查摸底,并多次与长湖劳改支队就对嵊籍罪犯改造签订帮教协议进行磋商。10月,到长湖劳改支队对正在服刑改造的124名嵊籍罪犯开展劝勉教育,以照片、图片、录音等材料,向服刑犯介绍家乡近年来发展变化和国家有关改造、安置的政策,带去政府、亲人殷切希望。19886月,县检察院与博济镇、灵山乡、金庭乡及有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和服刑犯家属代表前往长湖劳改支队签订《罪犯改造帮教协议书》,省政法领导小组、省劳改局、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和绍兴市检察院等单位有关领导参加签字仪式并讲话,在服刑犯中产生强烈反响。是年,收到长湖劳改支队嵊籍服刑犯向家乡人民表达忏悔的书信40余件。107名嵊籍服刑犯中有13名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35名被为评为优秀学员,38名分别受到13次减刑奖励。其中1名服刑犯在采石场发生意外事故时,临危不惧,抢救值勤干部,被推为省劳改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并受到减刑9个月的奖励。此后,始终与长湖劳改支队保持联系,利用中秋或春节等传统节日,多次赴长湖劳改支队开展敦促改造的劝勉活动。

  第六节控告申诉检察

  1985年设立控告申诉检察科,统一受理来信、接待来访,处理涉及刑事问题的控告、检举、申诉和自首等职能。至2002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050件次,其中自办1291件次,其他均按管辖范围作分流处理。

  198810月,成立经济罪案举报站(后称举报中心),统一受理贪污、受贿、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渎职等罪案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受理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1998年后,开展每年一次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受理群众控告、举报。19996月,在举报宣传周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接受1000多名群众法律咨询,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犯罪的活动。至2002年底,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各类举报2803件,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1068件,被立案侦查198件。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对14名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奖励。

  做好申诉案件的处理工作。至1986年,对“文化大革命”期间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的申诉案件,或由检察机关经办作免予起诉处理的68件案件进行复查。19982002年,共受理公民申诉46件,除1件立案复查外,其余均按有关规定分别作答复和处理。

  1999年后,开展争创文明接待室活动,实行专人值班,文明接待。建立信访首问责任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署名举报答复制度,对举报线索实行规范化管理,方便群众信访和举报,提高办事效率,取得明显效果。2001年,控申举报接待室被省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

  第七节民事行政检察

  19979月,民事行政检察科成立,受理与审查公民不服民行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1998年,针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多,法律关系复杂等情况,外抓宣传内抓素质,通过办案,扩大民行检察影响。是年,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件,其中民事案件6件,经济纠纷案件6件。经审查立案4件,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2件。1999年,首次以“检察意见书”形式对市法院一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案依法行使法律监督,市法院对此予以采纳并依法纠正。2000年,按照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重点办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民行抗诉案件。19979月至2002年底,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3件,经审理后立案25件,提请抗诉7件,建议提请抗诉1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7件(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四章 审  判

  第一节 机构队伍

  机构设置

  机关业务庭 1986年,人民法院机关内设办公室、信访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和执行庭。至2002年,院机关设办公室、政治处、司法行政科、司法警察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庭)。

  人民法庭 1986年,设长乐、南山、崇仁、北山、甘霖、石璜、临城、黄泽、三界、上东、里东和城关人民法庭。20002002年底,设甘霖、长乐、崇仁、三界、黄泽人民法庭。

  队伍建设

  学历培训 1988年,有22名干警从全国法院干部业余大学毕业。此后,有60名干警参加业大及专业证书学习,43名干警参加法律专业专升本教育,6名干警进修研究生课程。至2002年底,法院在编108名干警大专以上学历97名,占89.8%

  法律培训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法院集中民事、经济审判人员进行学习,有13人参加省、绍兴市两级法院组织的培训。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施行。为熟悉、掌握、运用新法,法院集中法庭和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的审判人员举行培训学习。1999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施行,法院在参加上级法院组织培训的同时,加强对新法的学习。2002年,法院民、商事审判人员共91人赴绍兴参加了为期3天的培训辅导。

  制度建设 1987年,12个人民法庭首次实行办案目标管理责任制;次年,在机关业务庭和人民法庭实施岗位目标责任制,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实施细则。19896月,制定加强队伍廉政建设的6条措施。1991年,制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决定》,并开好人民代表座谈会。1994年,制定《院党组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院务会制度》、《庭务会制度》。1996年,院长与庭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干警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1997年,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制度》。1998年,制定《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并将历年制定的制度汇编成《嵊州市人民法院内部管理制度汇编》。1999年,制定《关于主审法官责任制的暂行规定》、《主审法官选评、考核办法》、《嵊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审务公开的若干规定》、《关于案件审限管理和督办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2001年,制定《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任办法》、《执行案件换员执行的暂行规定》、《执行局局务会议制度》等。

  争先创优 19862002年,有省、绍兴市、县三级先进集体23个,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73个次,其中有省集体二等功1个,个人二等功3人次。1992年,全省法院开展以思想作风好、完成任务好、团结协作好、遵纪守法好、装备改善好为内容的争创五好人民法庭活动。同年,长乐法庭被评为省、绍兴市级五好人民法庭。甘霖法庭被评为绍兴市级五好人民法庭,1994年城关法庭、1995年石璜法庭、1997年三界、黄泽法庭先后被评为绍兴市级五好人民法庭,同年,三界法庭被评为省级五好人民法庭。2000年,甘霖、崇仁法庭被评为省级五好人民法庭。2002年,黄泽法庭被评为省级五好法庭。

  第二节 刑事审判

  19862002年,受理刑事案件4829件,审结4835件,其中受理公诉案件40395983人、审结40455956人,审结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刑事犯罪案件1945件,占40.2%;审结盗窃案件1572件,占32.5%;审结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案件305件,占6.3%,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判处罪犯5464人,其中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42人,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302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867人,判处5年以下3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管制3278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宣告缓刑975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93人,并处罚金1466人,并处没收财产16人。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施行后,法院依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19982002年,判处罪犯2510人,其中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15年以下10年以上有期徒刑129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47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584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87人,并处罚金1446人,并处没收财产16人。同时,宽严相济,依法对525名罪犯宣告缓刑。

  公开审判

  1986年始,选择制作、贩卖、播放淫秽物品、淫秽录像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两打”和反盗审判的典型案件,召开较大规模的公开宣判大会15次,受教育群众7万余人。19902000年,开展“严打”后的消化处理工作,并召开不同规模的公开宣判大会,宣判罪犯35名,受教育的干部群众达4万余人。2001年开始严打整治斗争至2002年,选择典型案例,在城关、长乐、甘霖等地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受教育的干部群众达10万余人。

  严打案件审判

  19861987年,开展打击制作、贩卖、播放淫秽物品、淫秽录像、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两打”和反盗审判。19906月至199110月,第二次严打期间,审结案件435件,判处罪犯560人,其中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33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7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480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缓刑44人。19964月始的第三次严打斗争,坚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的方针,审结刑事案件1781件,判处罪犯1947人,其中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135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21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177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缓刑289人。20014月至2002年,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实施严厉打击。审结刑事案件1075件,其中审结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绑架等案件346件,审结盗窃案件364件,审结经济犯罪案件55件,判处罪犯1130人,其中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14人,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14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813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缓刑289人。

  青少年犯罪审判

  针对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的情况,于1991年设立少年犯合议庭。在审判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为主的方针,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开展法制教育,理想教育,积极挽救。此外,还建立参与学校教育定点联系制度,与嵊县中学等13所中小学校加强联系,上好法制课,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19862002年,对2954名青少年追究刑事责任,占涉案青少年的98.2%,其中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980人,占60.4%;宣告缓刑320人,占10.8%;对犯罪情节严重的青少年罪犯则予以严厉打击。其中21人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167人被判处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466人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8人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767人被并处罚金。

  第三节 经济审判

  19862002年,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7275件,审结17228件,占99.72%,解决经济纠纷争议标的近13.75亿元。其中19861990年审结1319件,标的1337.06万余元;19911995年审结4316件,标的10900.79万元,分别增227%715%19962000年审结8196件,标的91132.48万元,增长89%736%20012002年审结3197件,标的34093.62万元。

  19884月,法院机关和各法庭先后与48个厂矿企业单位建立挂钩联系、上门服务制度;5月,举办8期培训班,共有177个厂矿企业单位的233名厂长、经理、供销、财会人员参加培训。19921993年,开展诉前催款活动,依法收贷、收缴农村承包款,为企业追讨欠款1000余万元。1994年,经济审判庭、调解中心和各人民法庭审判人员下企业,召开厂长、经理座谈会、给企业上法制课,解答法律问题。1996年,经济审判人员为企业、经济部门从外地追回欠款近4000万元;走访207家企业、经济部门,还提供案外服务,清收欠款410万元。199851,派员到天乐集团就企业如何防止资金流失、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题给企业中层以上200名骨干上课。

  2000年,针对移动通信用户拖欠话费严重、诉讼多的现状,成立专案审理小组,当年审结话费拖欠案件226件,标的16.64万元。2001年,对涉及企业和金融的经济纠纷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2002年,对企业当事人在举证、开庭审判的质证和法院对证据的审核认定等问题进行辅导。

  第四节 民事审判

  1986年法庭巡回就地办案228件,处理简易民事纠纷205件。此外,法庭实行由单一办民事案件向民、经、刑事自诉案件综合型转化,并协同司法行政部门培训基层调解干部14次。1987年,首次在12个人民法庭推行办案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审判案件959件。1989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印发《起诉举证须知》,对当事人的举证提供指导。19915月,组织办案小组到崇仁、甘霖、三界、城关等法庭清理历年积案120余件,为严格依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审理期限规定的实施铺平道路。

  1995年,在民事审判中开展以改革庭审方式为核心的规范化审判工作。3月初,民庭率先开示范庭,并加以推广。至6月,7个人民法庭都进行规范化审判。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比赛中,取得2个第一、1个第二的好成绩。1999年,开展“审判质量年”、“执行年”、“争创人民满意的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法官”3项活动,全面推行审务公开,推行主审法官制度,聘任首批32位主审法官。2000年,试行审判流程管理,建立大立案格局。2001年,在主审法官基础上,聘任17名审判长和12名独任审判员,并对部分经济、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

  1999年下半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激增的实际,在民庭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审判组,以及时处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2001年,审判组审结案件1151件,占当年审结民事案件总数的42.5%,且均当庭履行完毕。

  19862002年,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21377件,审结21404件(含1985年未结案27件),其中审结离婚案件(包括解除同居关系案件)7896件,占结案总数的36.9%;审结“三养”案件(指赡养、扶养、收养案件)992件,占4.6%;审结房屋及相邻关系纠纷案件1558件,占7.3%;审结损害赔偿案件6484件,占30.3%;审结借贷等债务案件3773件,占17.6%;审结其他案件701件,占3.3%

  19922002年,坚持快审快结。审结16437件民事案件,其中在3个月内审结14232件,在6个月内审结2184件,分别占同期结案数的86.6%13.3%,经批准延长审限23件;同期审结离婚案件5971件,在3个月内审结5073件,占85%,在6个月内审结897件,仅1件延长审限。

  19862002年,在民事审判中以调解结案的13316件,占62.2%,以当事人撤诉和其他方式结案的3687件,占17.2%,以判决方式结案的4401件,占20.6%。离婚案件审判注重调解原则,努力维持家庭稳定。其中调解结案4397件,调解和好828件,判决1768件,判决不准离婚379件,当事人撤诉1422件,调解和好、判决不准离婚和当事人撤诉的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59.79%

  第五节 行政审判

  行政争议诉讼

  1987年始,民事审判庭开始审理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乡(镇)政府裁决或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裁决而起诉的治安行政案件。19905月,设立行政审判庭,统一办理行政案件。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施行,此前,行政审判活动程序上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行政诉讼法施行后,行政案件实行公开审判制度,至此,人民法院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中全面实行公开审判制度。19936月,在城建委、土管局、交通局、水利局、财税局设立行政审判站,审理行政案件,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处罚决定,并对行政管理活动提供法律上的指导,协助建立和健全执法程序,199512月撤销。19862002年,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357件,其中属治安行政案件21件、土地行政案件35件、城市规划行政案件12件、工商行政案件8件、计划生育行政案件1件,其他280件。

  非诉行政执行

  1986年始,受理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根据行政机关申请,对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生效行政处罚予以强制执行,由执行庭负责执行。1994年起,由行政庭审判受理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862002年,共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1543件,执结1479件,执行标的976.373万元。其中自动履行978件,占66.13%;强制执行194件,占13.1%;和解14件,占0.94%;终结231件,占15.62%;不予执行18件,占1.2%;作其他处理105件,占7.1%。执行案件类型涉及土管、城建、公路稽征、税务、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领域。

  第六节告诉申诉

  1990年4月,撤销信访科,设立告诉申诉庭;200012月,告诉申诉庭撤销,分设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复查、审理,案件质量检查职能划归审判监督庭,立案、信访接待职能划归立案庭。

  刑事申诉复查再审

  1986年起,由于对严打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提出申诉的较多,组成10人复查班子对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复查,本着继续贯彻严打和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的方针,对原判决基本属实,基本性质正确,适用法律适当的,即使量刑在法定幅度内偏轻偏重,予以维持原判;原判基本属实,但基本性质搞错的,或适用法律明显错误的,予以改判纠正。19861990年,共办结刑事申诉案件229件,经复查,维持原判144件,占62.88%;改判7081人,占30.56%;作其他处理27件,占11.79%。19912002年,共办结刑事申诉案件31件,其中维持原判21件,占67.74%;改判10件,占32.26%。

  民事经济行政申诉复查再审

  1991年,审理民事、经济、行政再审案件,告诉申诉庭实行从立案到再审的统管,严格依照处理申诉案件的暂行决定,分级负责,分级处理,对一审生效的审判、裁定,调解协议从立案、审查到再审,由告申庭办理。19961026,绍兴市中院根据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申诉的暂行规定》而印发的《处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申请再审工作细则(试行)》,规定了申请再审的主体、对象、管辖、审查立案、复查程序和再审审理程序,将民事、经济申诉复查、再审工作纳入法律化、规范化运作。19862000年,共收民事再审案件27件,审结27件。其中维持原判1件,占3.7%;改判9件,占33.33%;作其他处理17件,占62.96%。1988起,开始审理经济再审案件,至2000年,共收20件,审结19件,其中维持原判2件,占10.53%;改判4件,占21.05%;作其他处理13件,占68.42%。20012002年,收民事、经济再审案件37件,审结37件,其中维持原判和驳回申诉、撤诉共20件,占54.1%;改判2件,占5.4%;作其他处理15件,占40.5%

  信访接待

  19862002年,共受理来信来访31706人(件)次,其中以口头和书面答复的29185()次,批转法院有关部门办理的2069()次,作为申诉复查、再审来源的452()次。对于信访工作,坚持贯彻执行院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5日由院领导轮流到市信访局接待群众。1995年,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辖区重大疑难信访,同时将信访交办、业务庭定期报结列入岗位目标进行考核。200210月,建立每月9日由院领导轮流在院接待室接待来信来访制度。

  减刑假释

  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严把事实关和认定关,注意处理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的关系,并坚持案件合议制。19861997年,共办理减刑、假释128件,刑期折抵案件86件。199711,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施行,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精神,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立案审判流程管理公示催告

  1993年始,对机关民事、经济案件实行统一立案,后又对机关执行、刑事案件实行统一立案。20007月起,将由各人民法庭行使的立案审查权统一归立案庭,由立案庭负责全院的立案审查工作。同时,以《全国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纪要》为指导,探索并试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定审判流程管理规程(试行),并率先在民庭试行,对立案、送达、开庭、结案等不同审理阶段进行跟踪管理,保证案件审理工作的公正、高效。19862002年,共立案57699件、办理诉前保全22件、督促程序448件、公示催告67件。

  第七节审判监督

  1998年以来,严格实施差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公正。20005月,成立案件督查办公室,负责对审判活动及群众反映强烈案件进行督查。12月,设立审判监督庭,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复查及再审等工作。2001年,审判监督庭对1998年以后的案件进行检查,通过对被改判、发回重审的80件案件质量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错列和遗漏当事人;对案件有关事实没有依法作出鉴定或评估而径行判决;对无效合同或无效民事行为的案件,没有按照过错原则区分责任大小,对违约金或利息损失如何表述和计算随意性较大等。同时,对甘霖、黄泽、崇仁法庭的300余件案件进行评查发现,案卷材料排列不够规范,有的仍沿用“纠问式”的庭审方式等。及时发现审判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审判工作提供更改和努力的方向。自审判监督庭成立至2002年,办理再审案件37件,对12105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实行审判监督经常化和规范化,增加内部监督制约力度。

  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重视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新闻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外部监督,听取多方面意见。建立人大代表联络员制度,开通举报电话和安置举报箱,聘请执法监督员,使审判工作在多渠道监督体系下运行。追究制度的落实,监督机制的运行,促进审判水平提高和执法形象改善。2000年以来,案件审结率为99.56%,执结率为94.58%,与前些年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2002年,嵊州市人民法院被绍兴中院授予市人民满意法院荣誉称号。

  第八节

  

  1986年前,已建立执行庭,配备执行员,负责案件的执行。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绍兴市两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执行工作改革的试点单位,根据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改革方案,于6月改设执行局。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公布了《执行工作改革方案(试行)》和《执行工作管理规则(试行)》两个规定,确立了“一管案、二分权、三强化”的执行工作新模式。建立一套完整的执行工作制度:一是审执分立制度。执行局成立后,改变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制度,将全院的所有案件统一交由立案庭审查立案,未经立案庭立案的,不得进入执行程序。二是执行权分离制度。将强制执行权分离为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其相应职权分别由执行实施科和执行裁决科负责。同时,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实行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的权力分离,当基层法院遇到本辖区内重大、疑难案件需要裁决的,提出意见后交由中级法院裁决,执行权由中院确定或提级执行,或交叉执行,或由该院行使。三是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执行案件从立案执行之日起到案件执行终结之日止的所有执行活动实施全方位的管理和监督。四是执行案件换员执行制度。承办人在接到执行案件后,必须在3个月内予以执结,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3个月执结的,报经批准同意方可延长执行期限,否则,执行法官须写出执行情况报告并换员执行,并追究原执行法官责任。五是债权凭证制度。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等情况的执行案件,经执行申请人申请,予以发放债权凭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制度的制定实施,有效遏制了执行乱和乱执行现象,提高执行效率,减少申请人、被执行人信访、上访等情况,执行难现象得到初步解决。2002年底,嵊州市人民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

  

  实行敦促执行、悬赏执行等新方法。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告被执行人的姓名、住址,敦促其在法院规定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经法院多次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被执行人财产去向不明等原因而致案件无法执结的,发布悬赏举报公告,鼓励群众举报,在案件执行到位或部分到位后,由申请人向举报人支付一定的赏金。200110月、20023月,先后在报刊上对被执行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并发出敦促执行令,被执行人受到较大震动,使一部分案件得以顺利执行。200198,在《嵊州日报》上发布了第一号悬赏执行公告,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在执行嵊州市一企业与被执行人湖南省国际经济开发(集团)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接到举报后,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在长沙鸿生实业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40余万元,使全案得以顺利执结。

  20019月底的交叉执行活动中,仅1个星期,就执结67件,标的达384.3万元。在11月开展的集中执行月活动中,1个月内共执结案件450件,执行标的达2400余万元。20027月,法院又根据省高院的部署,重点对超过6个月仍未执结的,被执行人为行政机关、党员、干部,申请人为外商、外资企业及外省法院委托执行等4类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执行,1个月共执结案件276件,标的达2710万余元。

 

  第五章 人民武装

  第一节 机构 设施

  机 构

  市(县)人民武装部 19864月,嵊县人民武装部作为全省试点,退出军队序列,改属地方建制,称浙江省嵊县人民武装部,为副县级单位,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办公室及武器装备仓库。科室为正科(局)级。县人武部部长、政委均由中共绍兴市委任命,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由县委书记兼任。其性质任务不变,坚持双重领导原则不变。1987年,嵊县人武部被南京军区评为先进人民武装部,被浙江省军区评为正规化建设标准单位。

  199641起,市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序列,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武装部,为正团级单位,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配备部长、政委、副部长各一人,市人武部部长、政委由南京军区任命,市委书记兼任市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任务不变,双重领导原则不变。

  市国防动员委员会 19965月,嵊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立,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市人武部部长、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成员由部、委、局、办主要领导组成,下设秘书处、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经济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与同级党委的人民武装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2年,调整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和领导成员,下设机构由原来的一处四办增加为一处八办,增设综合办公室、政治动员办公室、科技动员办公室、信息动员办公室。

  市国防教育委员会 1988年,建立县国防教育领导小组。19906月成立县国防教育委员会,县长任主任,县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武装部政委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

  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 1986年有11个区人武部、66个乡镇人武部。19925月撤区、扩镇、并乡后调整为28个乡镇人民武装部。200112月,设116个乡人武部,新设三江、鹿山、剡湖、浦口街道人民武装部。

  市直机关和市属企业人民武装部 至2002年有浙江锻压机床厂、嵊州棉麻纺织厂、嵊州市交通局、嵊州市卫生局、嵊州市供电局、嵊州市经济贸易局人民武装部。

  设 施

  人武部营院 19862001年在市山路38号,20012月易地新建,投入资金600多万元。新营院座落于嵊州大道西侧天乐路,主楼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200112月被浙江省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列为军事管理区。200281,迁入办公。

  民兵训练基地 1984年建成,至2002年仍使用。

  民兵装备仓库 19865月,改为武器、弹药两个库。1998年扩建、硬化库区道路,完善基础设施。1999年,在绍兴军分区仓库建设规范化考评中列全绍兴第一。20012002年,在库区安装监控系统、避雷设施和110联网装置,强化安全系数。

  武警嵊州市中队营区 位于剡湖街道城隍坊社区百步阶,占地面积2865平方米1998年被嵊州市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1999年列为嵊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嵊州市消防大队营区 1983年迁至北艇路,1995年迁至鹿山街道东南路客运西站北侧至今,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

  绍兴军分区后方基地区 位于竹溪乡,始建于19748月,占地面积15784平方米,有250平方米建筑物。

  军事航空测绘控制点(铁三角架) 由浙江省军区司令部、浙江省测绘局、浙江省公安厅联合设置,分布在长乐、甘霖、崇仁、三界、黄泽、贵门等17个乡镇、街道,共有52个军事测绘控制点,经1998年维修现可使用的有26个。

  第二节 驻  军

  人民解放军驻军

  19861991年驻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东海舰队某雷达团教导队,19921月,队部和人员全部撤离,改为预备雷达阵地,其营房仍由该部负责管理。

  消防大队

  19876月,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嵊县中队,19891月,部队实行警衔制度。1994年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绍兴市消防支队嵊县大队,为正营级,下属1个中队。

  武装警察部队

  198311,绍兴地区人民武装警察大队与原绍兴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消防科合并统一组建成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绍兴地区支队(团级单位),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嵊县中队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嵊县中队。1995年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嵊州市中队。

  第三节 民  兵

  人民解放军驻军

  19861991年驻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东海舰队某雷达团教导队,19921月,队部和人员全部撤离,改为预备雷达阵地,其营房仍由该部负责管理。

  消防大队

  19876月,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嵊县中队,19891月,部队实行警衔制度。1994年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绍兴市消防支队嵊县大队,为正营级,下属1个中队。

  武装警察部队

  198311,绍兴地区人民武装警察大队与原绍兴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消防科合并统一组建成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绍兴地区支队(团级单位),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嵊县中队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嵊县中队。1995年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嵊州市中队。

  

  1986年,基干民兵组训调整,扩大企事业单位基干民兵的组建面,凡有5名以上符合服一类预备役的复退军人和训练合格基干民兵的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民兵组织,乡镇企业从33个增加到74个,县以上企事业单位由29个增加到36个,专业技术兵由15.1%增加到29.47%

  1987制定《1995年前10年规划》和《1990年前5年规划》,扩大基干民兵在行政村和厂矿企事业单位组建面,行政村的组建面达95%以上,退伍军人和训练合格人员比例达到100%

  1988年,拟定《嵊县1995年前基干民兵组训装协调发展规划》。1989年,突出以基干民兵队伍整顿为重点,编基干民兵连73个,农村基干民兵组建面占97.7%,平均年龄23.4岁。

  1990年,编基干民兵连76个,其中专业技术分队22个,农村基干民兵组建面99.1%。预备役步兵第一营5个连18个排,有民兵应急分队72个,复退军人和训练合格人员占99.8%。基干民兵排以上干部中党团员占96.8%,转业干部和复退军人占62.5%,行政村民兵连长进“两委”达57.5%1991年,对全县“八五”期间基干民兵组织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后,各类专业技术兵占49.5%。复退军人和训练合格人员98.87%8月份,在石璜区进行民兵整组试点,整组方法在全县推广,整组后普通民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政素质有提高。1992年,28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和100名乡镇干部、54名专武干部担任基干民兵营、连干部,民兵连长进“两委”达到86.3%1993年,民兵整组以编组合理、干部配齐、集中点验和教育到位为重点,新选配基干民兵排干部73人,民兵连长85人,同年5月,调整县、乡(镇)、厂民兵应急分队,组建29个分队。县民兵应急分队由浙江锻压机床厂、嵊县棉麻纺织印染总厂、嵊县丝织厂负责组建。1994年,全面落实基干民兵“八五”组织规划和突出质量建设。县属500人以上企业的基干民兵组建面达到100%。调整年大体弱、兼职过多和不胜任的民兵干部45名,充实骨干40名,调整后的基干民兵排以上干部中党员占88.9%,转业干部和复退军人占67.2%.。行政村民兵连长进“两委”达88.3%,并按规定落实同级副职待遇和报酬。

  1996年,民兵整组工作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规定普通民兵以村为单位建连,基干民兵以乡镇为单位250人以下的建连、250人以上的建营。在交通方便、便于集中的村、厂、单位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民兵应急分队。在城关镇、计经委组建市民兵步兵应急连,黄泽镇、浦口镇组建机炮连。19971998年,按照既适应平时经济建设,又适应战时兵员快速动员的要求,编基干民兵营、连、排、班, 1148个行政村建有基干民兵组织。1999年,制定《嵊州市民兵预备役调整改革实施办法》,调整基干民兵为17个营、52个连、218个排。在市交通局、卫生局、乡企局和计经委下属企业建立交通战勤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大队和通信保障、防化、防护伪装分队。市民兵应急分队由2个连调整为1个加强连,乡镇应急排24个。2000年,拓宽组建面,在市供电局组建电力保障大队,以一点三线为重点,调整市民兵应急分队编制,建立民兵信息网络,提高应急机动能力。2001年,落实调整后的“九五”规划,编19个基干民兵营、71个连、1个市应急连、27个应急独立排。新增1个人防分队、3个道桥抢修分队、3个隧道伪装分队。在浙江特种电机厂、奥力电机厂、飞宇电声厂、茶机厂等企业建立民兵组织,拓展编组范围。

  2002年,缩减交通不便、经济薄弱镇乡的基干民兵规划任务,加大镇乡合并后人口较多集镇的基干民兵组织规模和城市民兵比率,提高民兵对口专业分队数量,组建应急运输分队、防化侦察分队、城建综合保障大队、防化防疫分队,使对口专业技术分队数量由21个增加到29个。

  军事训练

  民兵军训 1986年,参训民兵851名,合格率达99.3%,优秀率达82%,在绍兴军分区组织考核评比中获绍兴市总分第一名。1987年,重点抓民兵干部和专业技术兵训练,实训635名,合格率为99.8%,在绍兴军分区民兵训练考核中获步兵单项第一名。1988年,民兵军事训练改变组训形式,实行分片隔年训练法,把全县分为2个片,第16个区承担全县的民兵预备役训练任务,第2片则承担明年的训练任务。1989年,突出基地化训练,压缩训练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训练的方法,每个批次派机关干部蹲点组训。1990年,县成立训练大队,抓专业技术兵和预备役部队训练。1991年,以提高训练质量和合理储备为中心,以专业技术兵训练为重点,抓好训练人员、内容、时间和效果落实。

  1992年,按照训练规划和大纲要求,采取分批并年分点方法,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1993年,调整“八五”规划组训任务,小乡镇并两年任务为一年训,大乡镇当年任务当年训,以训练基地与下设训练点相结合,分两批组织民兵进行军事训练。1994年,以《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和《浙江省军区民兵规范化训练暂行规定》为依据,实行规范化训练,确保训练人员、内容、时间、效果的落实。

  1995年,分两批集中联片设点训练基干民兵,合格率100%,其中成建制训练1个连,合格率100%。结合民兵年度训练,组织民兵连长业务培训和民兵应急分队适应性军事训练。1996年,对民兵干部、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兵训练,经考核合格率100%。还有多名民兵连长参加集训,基本达到上级要求。1997年,以民兵训练基地为中心,分期分批,集中组队,实行组织领导统一、时间内容统一、考核验收统一,考核合格率100%

  1998年,以提高“两个能力”(整体遂型作战任务能力,应付突发情况的能力)为目标,市人武部派机关干部蹲点驻训,督促指导训练,重点抓专业技术兵训练、重点课目训练和民兵应急分队的升级训练。1999年,民兵应急分队增加盾牌、警棍、设卡转捕等勤务课目,实行两年一周期的升级训练。2000年改革民兵军事训练方法。基干民兵普通兵训练对象以未进入生产工作岗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不再继续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市民兵应急分队的升级训练由市人武部集中组织训练,专业技术分队主要对侦察、防化、军械修理、通信专业,同时对交通、卫生、电力民兵对口专业分队进行接口补差训练。2002年,民兵军事训练以抓卫生医疗救护分队训练为重点,探索专业技术分队训练路子。

  学生军训 1986年,13月,在嵊县中学进行报务训练试点,由军分区、县人武部、37832部队驻嵊训练队组成军训教学组,县人武部具体组织实施,参照《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内容,重点突出收、发报训练,并将学生报务训练纳入教学计划、期终考核和三好学生评比条件。嵊县中学代表绍兴市在全省中学生报务技术竞赛中获得团体第总分第二名,徐安同学获字码收报第一名的好成绩,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1994年,对城关中学800名学生进行军训。1996年,4所中学243名学生接受军训。1997年,6所中学937名学生接受军训。1999年,根据市委文件精神,将嵊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嵊州市成人中专(嵊州市预备役军校)、崇仁中学、嵊州市第一预备役军校纳入年度民兵军事训练任务,在对象、内容、方法上进行调整,以未进入生产岗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预备役军校(高级中学)学生、职技校学生和不再继续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采取当年训隔年编的方法,职业技术学校、成人中专、崇仁中学、嵊州市第一预备役军校的800名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登记颁证。2002年,4所学校共5000余名入学新生参加军训。

  武器管理

  19865月,完成武器集中到县的收缴任务,除上缴绍兴军分区和上缴省军区的任务外,对县装备仓库进行必要的整理,将武器库改为武器、弹药两个库。1991年,实现连续8年安全无事故。年底,县民兵装备仓库被省军区评为1984年以来民兵武器管理先进单位。1994年县民兵装备仓库被绍兴军分区评为武器装备管理先进单位。199712月,制订《嵊州市民兵装备仓库军警民联防预案》、《嵊州市民兵装备仓库防水灾预案》、《嵊州市民兵装备仓库物资紧急收发预案》、《嵊州市民兵装备仓库消防联防预案》。1999年,实现第19个安全年。2000年,市民兵装备仓库被南京军区评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抢险与参建

  抢险 在1988年连续遭受“7·29”和“8·7”特大洪灾中,动用民兵15300余人次,抢救遇险群众27人,护堤3048,修路(堤)18000,抢险物资价值250多万元。县人武部和上东区人武部被省军区评为先进单位,有3人荣立三等功,19人受到嘉奖。1992416,福源乡与仙岩乡交界的嶀大山发生山林大火后,组织福源、仙岩等单位的300多名民兵和驻嵊部队指战员上山扑救。19978月,遭受11号台风袭击,黄泽江三叉桥左堤出现险情,市民兵应急分队仅20分钟赶到,奋战4个多小时,将4000只沙袋叠在塌陷处,保住堤坝。

  参建 1986年“双夏”期间开展助耕帮困活动,共组织355个助耕帮困小组,3423名干部、民兵参加助帮活动,帮助1793户烈军属、困难户收割稻谷、插种88.1公顷1987年,为纪念建军60周年,组成助耕帮困小组455个,参加3123人,帮助烈军属割稻66.2公顷,插秧55.46公顷,解决化肥26750公斤1994年,组织民兵开展第二轮创建文明城镇和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活动,支援县重点工程建设,组织220名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嵊州大道开挖新官河义务劳动3天,挖土方375立方米,人均1.7立方米1995年,城镇民兵参加三轮创建活动,乡镇民兵参加县、乡重点工程、农业开发、资源开发、植树造林、以劳养武。完成县、乡重点工程建设3个,植树36000株、造林36.67公顷,完成劳动积累工31000个,参加科技兴农和资源开发的民兵2100人。仙岩镇人武部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先进单位,受到通报表彰。

  1996年,成立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维护社会治安领导小组,各民兵连成立护村队、护厂队、护路队、联防队。黄泽镇甲青村民兵连坚持住队值勤46年。在严打中,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共出动民兵1100余人,协助搜捕各类不法分子180余人,抓获逃犯34人,拦截无牌无证摩托车2576辆,追缴赃车57辆,查获失窃、不明身份自行车1070辆。1997年,组织机关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市第四轮创建活动,参加清扫街道、整治环境劳动,为联系乡镇、联系村脱贫致富献计献策、出资出力。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市四运会开幕式团体操表演,表现了民兵预备役人员应有的气质。同年,组织民兵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公安机关搜捕各类不法分子160余人,抓获逃犯21人。谷来镇人武部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派出所仅用5个小时将杀人犯捉拿归案。

  1998年,市人武部在“八一”节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开展为烈军属做好事和扶贫帮困活动,帮助扶贫村金庭镇后厂村解决雷竹笋基地发展基金,为金庭镇山坑村安装电话,落实通路经费。

  1999年,城关镇人武部组织100余名民兵参加中国民间越剧节执勤,维护秩序。2000年,组织民兵投身富民强村工程,涌现出发展优高农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示范户186户。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护村、护厂、护坂活动,城关镇人武部组织百余民兵维护中国第二届国际领带节秩序,王院乡组织60余名民兵设卡,搜索追捕杀人犯,仅2小时将罪犯抓获。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2300人抗击8号、12号台风,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20012002年,以我为改革、发展、稳定作贡献为主题,开展新一轮参建活动,组织民兵投身带头致富、联户带富、联片共富为重点的民兵富民强村工程,涌现出发展优高农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示范户228户。还两次组织民兵应急分队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严打斗争。

  第四节预备役部队

  1987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嵊县陆军预备役第三团第一营组建领导小组成立,次月,组建完毕,全营编1个营、5个连,临城区为第一连,计经委、二轻总公司为第二连,长乐区为第三连,甘霖区为机枪连,石璜镇为炮兵连,县级机关、城关镇、县属企事业单位组建营部。并召开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步兵第三团第一营成立大会,任命营长、政治教导员、副营长、副政治教导员。19882月,建立预备役营党委。198912月,预备役步兵第一营营部和三连接受绍兴军分区快速机动能力考核,取得优良成绩。

  19939月,预备役一营营部和一连,参加浙江陆军步兵预备役师导演,预备役团组织为期5天的团首长机关带部分实兵检验性战备综合演练。

  1995年,预备役营各连进行组织整顿,经整顿各连预备役人员达到单独编组,一兵一职,平时在位率达到80%,有准备的情况下不少于90%,士兵中退伍军人占5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对口率达90%以上。12月,预备役营组织一连、二连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撤县设市秩序。

  199610月,预备役营奉上级命令,率营部和二连官兵,由嵊州城出发,沿上虞、绍兴、萧山、杭州三线间上级指定的万里配置地机动,实施多课题检验性战果演练,历时10天。

  1997年,将预备役二连炊事班组建单位由嵊州市建筑工程公司调整到嵊州市热电总公司。9月,组织预备役部队官兵参加嵊州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开幕式捕俘拳团体汇报表演。

  19988月,调整预备役营组建面,撤销原计经委、二轻系统的第二连建制,在三界镇、仙岩镇、友谊乡组建新的预备役二连。9月,首次组织预备役一营5个连400多人进行为期17天的阅兵训练,参加绍兴预备役团组织代号为989的大阅兵。

  19999月,预备役营营部炊事班在绍兴县九里训练基地和南京军区西村靶场进行科技练兵成果汇报表演,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团党委通报表彰。

  2002年,预备役营组建单位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变化作相应的调整,撤销原城关镇的步兵第一连和三界镇、仙岩镇、友谊乡的步兵第二连,由三江街道和鹿山街道组建步兵第一连,三界镇为步兵第二连。

  第五节

  1986年征兵工作从93兵役登记开始,至1126征集新兵结束,征集新兵418名,初检人数1804名。另招应届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3名。

  1987年冬季征集新兵400名,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308名、武警92名、参检1826名,合格率49.6%。是年,根据征兵退伍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在城关、崇仁、长乐、甘霖、黄泽、三界镇和蛟镇乡试行征兵、优待、退伍安置一体化办法,促进征兵、安置工作的开展。

  1988年,冬季征兵由1011月改为次年34月。1989年征兵工作试行四级负责制,按级负责,层层把关,提高新兵质量,392名新兵无责任退兵。

  1990年冬季征兵,政治条件执行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补充规定》,身体条件执行《关于应征公民体格条件的补充规定》;同时使用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应征公民入伍审查表,规定新兵军龄和服现役期限按入伍批准书时间起算。

  1991年,国防部颁发新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体格检查办法》,对新兵的身高和体重标准作调整,对病史调查提出更高要求。199412月,嵊县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1996年,建立征兵工作责任制,实行市委常委对联系乡镇新兵质量包干负责,机关干部包干到村,市政府与各乡镇、公安、卫生签订征兵工作责任状。首次在嵊州市招收33名进西藏兵员。入伍新兵中,高中以上文化占28.5%,党团员占31%,非农户口占10.3%。干部子弟及其亲属参军的占6%,家庭年收入2万元以上送子参军的占36%199710月,制定《1997年冬季征兵工作量化考核细则》,主要内容为兵役登记、落实预征对象、体检、政审、定兵。调整体检重心,采取分组定点,巡回体检的方法,改变原来由各乡镇分散目测为市统一组织目测,实行封闭式管理,上市站体检合格率达70%以上,复检合格率达到100%1998年,提出“送优质兵员,创征兵先进”的工作目标,征兵办下发《关于加强廉洁征接兵的规定》,实行征兵政策、征兵条件、征兵数量“三公开”,上站体检名单、体检政审合格名单、预定兵员名单“三张榜”和行政、群众、舆论“三监督”制度,专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涌现出开元镇“双胞胎争当新疆兵”、崇仁镇王家年村青年千里回家应征、大学生不图安逸尽义务、三界镇应征青年“学习公举东、青春献祖国”等感人事迹。

  1999年,市征兵办组织4个小组,在基层乡镇设目测体检站;坚持依法征兵,严肃查处一起逃避兵役为目的的事件,评出绍兴市十佳应征好青年2人,绍兴市十佳送子参军好父母3人。入伍新兵中,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276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9名),占60.26%。党员2名、团员393名,占86.24%。实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达到40%和党团员比例达到80%以上目标。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2001年,贯彻《浙江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实行“双重交叉体检,集体会诊确定”,增设外科主检;全市目测合格1287人,终检合格750人,经绍兴市征兵办抽检,合格率100%。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2002年,坚持依法征兵,强化廉洁征兵意识,签订廉洁征接兵责任书,建立廉洁征接兵跟踪监督卡,增强工作透明度。首次征招驻港兵20名。独生子女高峰期进入适龄阶段,占80%,部分乡镇达90%

  第六节国防动员

  预备役登记

  退伍军人预备役 1986年,退伍军人服预备役核对采取按区分册,以区为单位单独建册,统一印制预备役退伍军人变动情况核对一览表,发各乡镇、企事业单位,上门逐人核对、分级核对,保证人、册、卡相符。

  1987年,服预备役退伍军人查出漏登补办人员19人,从外县(市)调入7人,调往外地24人,逮捕、判刑4人,死亡8人,因身体病残、免服3人,超龄95人,一类转为二类569人。

  1989年,退伍军人预备役核对以退伍军人预备役卡片为基准,以纠错、补漏、弄清变动情况为重点,逐项逐人核对。

  1994年,划分乡(镇)和县属两大块,采取联片定点集体办公,面对面的方法进行核对,达到数量、质量、分布情况三清的目的。

  19967月,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分片包干方法,划分10个片,市人武部机关干部到点面对面核对19982001年,退伍军人服预备役核对,采取集中人员、统一时间、分片到点面对面核对,和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核对。2002年,全市完成服预备役退伍军人登记、统计和核对工作。

  转业干部预备役 19966月,对在19889月以后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经兵役机关登记,未编入预备役部队和未编到现役部队的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首次授预备役军衔113人,其中上校1人、中校11人、少校26人、上尉33人、中尉6人、专业技术中校9人、专业技术少校15人、专业技术上尉11人、专业技术中尉1人。从199711日起,按照规定佩戴预备役军官军衔肩章和符号。199611以后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人员,在公布命令的同时改授预备役军官军衔,经兵役机关预备役登记后,发给预备役军官军衔肩章、符号。至2002年全市有209名转业干部经登记转服预备役。

  国防潜力调查

  19905月下旬至6月底,进行国防潜力调查。经调查,适合服军官预备役的有1858人,适合服士兵预备役的12711人。

  19956月至7月,进行国防潜力调查登记。经调查,有服预备役军官705人,其中军事军官327人、政治军官116人、后勤军官131人;服预备役士兵111024人。同时对通信设施、设备、线路、通信枢纽等通信保障能力,医院、床位、设施、技术设备等医药保障潜力,工程机械的数量、种类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登记。

  19961月,有专业与军事对口技术干部73人,战时可动员专业技术人员4499人。

  1998年,首次进行地方专业与军队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登记,其范围、对象和条件为嵊州市行政辖区内所有单位、本地常住户口、当年年满1835周岁、从事与军队专业对口技术的男性工人、个体劳动者和乡镇企业工人、农民。受登记的地方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为6338人。2002年,地方与军队专业对口技术人员4070名。

  

  20017月,国防动员委员会在剡溪宾馆进行为期4天带部分实兵的战时行动演练,演练采取理论与想定作业相结合、业务培训与室内作业相结合、集中组织与分散作业相结合、室内集中推演与室外实兵演示相结合、进入情况演练与退出情况研究相结合的方法,27个部门、单位共148人参加演练,完成262份作业文书,制定平战转换、兵员动员、防空防卫和支前保障等20多个具体预案。

  第七节 国防教育

  1988年,国防教育运用报纸、电视、电台、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宣传工具和形式,结合征兵、整组、训练和重大节日,在广大干部、民兵、中学学生和人民群众中进行以热爱祖国、建设祖国、保卫祖国为中心的国防教育。组织民兵参加南京军区动员部、群工部、军械部、《东海民兵》编辑部举办的国防知识竞赛,被评为先进单位,受到通报表彰。1989年,与县广播站一起举办国防教育专题讲座,下发国防教育宣传资料,订购100多册《公民与国防义务手册》和《我们缔造和平》录像带,举办国防教育书法比赛,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19905月,组织人武、专武干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绍兴市国防教育委员会、绍兴军分区政治部、绍兴日报社联合举办的爱国防、固长城征文活动。12月,组织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及青年团员参加绍兴军分区政治部、绍兴日报社和绍兴市电影公司联合举办的“劳武杯”国防知识竞赛,获得竞赛组织奖2个、一等奖1 个、三等奖4个、纪念奖6个。1993年,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为主线,采取集中、刊授、广播教育形式,对基干民兵进行四课教育和普通民兵两课以上教育,贯彻落实《浙江省国防教育实施办法》,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宣传周活动,协助教育局开展国防知识竞赛,马寅初中学吴茵获得“新圩杯”全国农村国防知识竞赛一等奖,并到北京参加颁奖。1994年,以刊授教育为主,结合民兵整组、军事训练、集中活动,重大节日,进行面授和广播教育,编发教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1995年,会同市委宣传部、文化局、书协等单位举办纪念抗战、二战胜利50周年书法展,在全市巡回展出;利用纪念抗战胜利50周年的时机,在嵊州报社和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和专题播放国防教育片和爱国主义影片1个星期,组织人武、专武干部参观抗战图片展,并将30套图片发到各乡镇。1996年,及时调整组织,落实市级机关国防教育联络员,组织国教委成员过军事日,新办少年军校1所。

  1997年,国防教育以迎接香港回归祖国和建军70周年为主旋律,组织开展纪念建军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2.4万人参加全国“迎接香港回归祖国,纪念建军70周年知识竞赛”,剡山小学学生钱晟磊荣获一等奖,有十多人获省、市级奖励;2名军嫂、1名转业干部入围“绍兴市双十佳”(十佳军嫂、十佳军队转业干部)。在黄泽镇校召开学校国防教育现场会,推广黄泽少年军校开展学生国防教育的经验。1998年,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颁布实施1周年和第八个国防教育宣传周为主要内容,重视抓干部、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国防教育。6月,建嵊州市预备役军人学校。《嵊州日报》开辟《敬礼,军人》专栏,宣传建功立业的好军人和支持丈夫的好军嫂。1999年,开展以保卫21世纪中国为主题的迎国庆万校国防教育和第九个国防教育宣传周及迎澳门回归祖国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活动;2月,建嵊州市第一预备役军校;3月,教育民兵预备役人员牢固树立国防观念,明白弱国无外交、落后要挨打的道理;4月,全市20所学校1.5万名学生参加以保卫21世纪中国为主题的迎国庆万校国防教育征文、演讲、国防知识竞赛活动,有5个单位、35人获得绍兴市以上奖励;9月,重点对市职技校、崇仁中学、甘霖成人中专和建设银行嵊州支行、国际大酒店、嵊州一中等单位3461人进行715天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

  2000年,开展中央关于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下半年,结合建军73周年和第十个国防教育宣传周,组织全市应征青年、人武专武干部、市民兵应急分队、对口专业分队人员、中小学生参加绍兴市“万丰杯”国防知识竞赛,有9所中小学校、4600余人参加竞赛。有8300多名高级中学、职技校的新生受到国防教育。2001年上半年,对学校学生和领导干部进行国防教育,在市委组织部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之机,开设国防教育课,组织专题辅导。下半年,结合建军74周年、第一个全民国防教育日和第十一个国防教育宣传周,组织应征青年、应急分队、对口专业分队人员、人武专武干部、中小学校师生参加全国百家新闻单位和国防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知识竞赛,6所中学9000余人参加竞赛;上街分发《国防知识ABC》卡片1万多份;对嵊州一中等10所学校新生5000多人进行军训和国防教育;市“两台一报”开辟专题、专版和专栏,全方位报道嵊州市开展国防教育情况;全市共出墙报、黑板报269期,标语2000幅,悬挂横幅115幅。

  2002年,结合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开展全民国防教育,通过3个载体(建军七十五周年、全民国防教育日和第十二个国防教育宣传周),组织开展上国防教育课、专题报告、领导过军事日、学生军训以及迎接十六大为主题的国防教育系列活动,增强国防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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