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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发布日期:2014-09-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综述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进一步健全维稳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报送和例会制度。部署了“两项排查”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每月一次和重点时段不定期的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全市共梳理出各类突出社会不稳定因素217条次,排查重点人员235名。共处置群体性纠纷、上访17起,没有发生因处置不当、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加紧隐蔽战线对敌斗争,对全市“法轮功”、“呼喊派”及其他邪教组织的活动进行了全面摸排,开展了反邪警示教育活动、反邪保奥百日攻坚活动和无邪教社区(村)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制度,共排查出35件涉法信访重点案件。继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救助2020人,救助金额18.3万元。强化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专门部署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八大”行动,奥运期间未出现重大事件,确保了社会稳定,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涉奥信访与维稳工作先进县(市)。

  【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全市未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实现刑事发案总量、交通致人死亡事故、火灾致人死亡事故“三个零增长”目标。未发生影响平安创建一票否决的重大事项。积极探索平安创建长效机制,突出基层创安工作重点,继续深化“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结合“五五”普法,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平安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的自查自纠和定期测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迅速整改。同时,严格落实平安建设责任查究机制,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特大事项,按规定进行通报和查处。

  【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工作制度,整合力量,继续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召开了全市平安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全面实施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室)建设,全市乡镇(街道)规范化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率100%,全年新创建示范综治工作中心2个。千人以上行政村综治工作站(组)建成率100%,其他村建成率为90%200人以上规模企业综治工作站建成率为96.6%。全市基层综治、调解组织共开展集中排调工作8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32起,调处成功2414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5%。开展了纪念“枫桥经验”45周年活动,培育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基地等3个绍兴市级示范点,建立三界镇综治工作中心等7个嵊州市级示范点。200842,市委办和市府办为调整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模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的组织网络、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考评体系作了明确规定。强化社会治安“打防控”措施,整治盗抢犯罪,严厉打击“命案”、“五类案件”等严重刑事犯罪和涉恶犯罪,进一步完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和重大案件侦破奖励制。构建科技加传统的防控体系,实现市区重点区域和市郊重点道口防控网络的实时监控,推进110区域防盗报警系统“百千万”工程(在市区主要道路、易发案路段、重要部位安装治安监控探头100个,在企业安装防盗监控设施1000家,在居民家庭安装报警防盗系统10000户,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网络)。

  【提升政法工作整体合力】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为民的理念,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集中力量及时办理,依法快捕快诉;同时,在落实从宽要求上下功夫,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对轻微刑事犯罪及有法定从宽情节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坚持把创新工作机制作为政法部门强化办案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政法委组织协调了认罪轻案快速办理程序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启动快速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手段推动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房屋和林权的依法流转试点,拓宽了农民及中小企业主融资渠道。检察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出台了具体办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犯罪行为、家庭情况进行量化综合评估后,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局推进“三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程建设,健全各项执法办案制度,提升服务中心的能力,完成奥运期间的安保任务。司法局深化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经验在全国特困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困难救助经验交流会作介绍。

  (屠 炜)

  

  【概况】  2008年,全市刑事发案、交通火灾事故实现了“零增长”目标,未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完成全市行政村撤并后首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和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市公安局的打防控工作在全省同类地区的季度考评中连续获得了4A等的好成绩,被省公安厅评为2008年度全省打防控工作考评A等单位和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化解】针对“两会”、西藏拉萨打砸抢烧事件、汶川大地震、三鹿奶粉事件等各种敏感时期及重大节庆活动,市公安局及时搜集情报信息,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早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化解矛盾。2008年初,开展了代号为“天网”的控案专项行动。4月至6月,开展“天网·2008、“平安奥运”等基础大排查集中统一行动,重点对涉爆涉毒物品和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涉恐嫌疑人员、新疆维族人员、公共场所、机动车辆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摸排,掌握全市重点单位、人员的情况,落实重点人、重点单位场所、重点物品的管控措施和安全责任。共搜集各种情报信息225条,排查出不安定因素356起,调处化解335条。解决一批疑难信访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0起,信访量同比去年下降56.5%,办结32起,办结率80%

  【严打刑事犯罪活动】市公安局以打击盗抢犯罪为重点,整治盗抢犯罪,严厉打击“命案”、“五类案件”等严重刑事犯罪和涉恶犯罪,完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和重大案件侦破奖励制,从机制上、制度上保障侦查破案工作,提升打击破案效能。在开展整治盗抢犯罪专项行动时,成立了“打盗抢”专业工作组,加大对团伙性、系列性重大盗抢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打击处理各类盗抢犯罪嫌疑人407名,破获盗抢案件2144起,摧毁盗抢犯罪团伙29131人,追回赃款赃物折价300万元,其中破获了省公案厅挂牌的本田雅阁轿车系列盗窃案、绍兴市公安局挂牌的系列持刀抢劫案、冒充军警抢劫案和摩托车系列盗窃案、系列美容店抢劫案等一批重特大盗抢案件,有效控制了盗抢案件发案势头。在深入开展命案攻坚活动中,落实命案侦破领导责任制、优先保障制、先前处置制、快速反应制、挂牌督办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提高攻坚克难能力,破获一批疑难恶性案件。成功侦破“3·4剡湖街道工会路故意杀人案件、“2·20总工会抢劫杀人案件及“6·14里南璞岩故意杀人案等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共发命案19 起,破案率为100%。在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中,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严打方针,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把“打黑除恶”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共打击处理涉恶犯罪嫌疑人211人,破获各类涉恶案件147起,由涉恶犯罪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以上案件同比上年下降35.7%。加大追逃工作力度。以公安部上网逃犯为重点,共抓获网上逃犯263名,其中年前“七类”案件逃犯15名,公安部重点逃犯23名,本地年前逃犯94名,本省外市逃犯74名,外省逃犯88名,追逃成绩名列绍兴地区前茅。

  【严打经济犯罪活动】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哪里问题严重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开展严打经济犯罪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43起,立案33起,移送起诉1517人,追回赃款300余万元;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办案10起,协助追回赃款赃物70余万元。在侦破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的卜某、商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办案人员远赴云南昆明、湖北武汉、江西上饶、黑龙江黑河等地调查取证,共追回赃款14.5万元和赃物价值约300万元。

  【打击整治毒品犯罪】坚持公秘结合、情报导侦、积极经营、密切协作、适时破案的缉毒侦查工作方针,严打整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共破获贩毒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摧毁贩毒团伙429人,批准逮捕32人,移送起诉28人,缴获毒品海洛因0.9、冰毒106K809、麻古198粒。在6月至9月成功破获了嵊州市建国以来首起制、贩毒案件,也是2008年全省第一起制毒案件。65上午,根据群众反映,剡湖派出所民警对剡湖街道文星路3403室的出租房人员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中,承租人朱某企图逃跑,被当场抓获,另一人李某闻声逃窜时失足摔死。经现场勘查,发现该出租房系一个制毒窝点,查获真空泵、磁力搅拌机、制毒化学品等制毒设备、原料以及制毒技术资料一批。案发后,市公安局将该案定性为“6·5制毒案件,立即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抽调禁毒、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610,省公安厅副厅长董晓伟对该案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查清原料及技术资料、器具之来源和毒品销售之渠道。经过3个月的艰苦侦查,终于打掉了一个五级制、贩毒团伙,抓获制、贩毒犯罪嫌疑人15名,缴获K450、麻古30粒、冰毒12,切断了一条从武汉至嵊州、新昌的贩、运毒品K粉通道。经查证,该团伙自2008年以来K粉交易量在12千克以上,交易金额20多万元。

  【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一是坚持以打促防,以防固打,积极构建科技加传统的防控体系,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间。共发治安案件6538起,查处4738起,处罚5873人,其中治安、行政拘留750人次。二是推进110区域防盗报警系统的安装工作,安装治安监控点128处,在企业安装防盗监控设施251家,在居民家庭安装报警防盗系统612户,治安监控点的实时信息都由110和市区3个派出所掌控。三是整合市区巡防力量,加强了110处警车、市区巡逻队与指挥中心和市区派出所视频监控室的配合,提高街面巡逻的密度和针对性,及时、有效处置警情,提升治安动态实时掌控能力,遏制街面案件高发势头。四是开展各个专项整治工作。1月至3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游戏机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开展了“打虎一号”、“打虎二号”、“打虎三号”3次集中统一行动,共捣毁窝点33个,收缴游戏机505台,查处案件29人,处理19人。2月至6月,开展危险物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收缴非法枪支6支,管制刀具178把,军用子弹616发,民用子弹4发,砷20斤,行政拘留6人,移送起诉3人。6月至8月,开展以打击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共查处涉赌涉黄违法犯罪人员208人,其中行政拘留30人,罚款157人,刑事拘留21人。五是继续开展打击“三电”行动计划,共发“三电”案件51起,同比下降21.5%,实现了上级要求“三电”案件发案率比上年同期下降20%的工作目标。

  【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奥运交通安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国省道交通秩序整治等专项行动,并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出台治理方案,严厉查处货车超载、客车超员、无证驾驶和农运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控制了嵊州市的交通死亡事故上升的势头。全年共发交通事故710起,同比下降6.9%;死亡93人,同比下降6.1%;受伤人数858人。直接经济损失145万元。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000余万元的新市看守所工程和投资3127.11万元的交警综合大楼工程完工,改善了基层单位的办公设施和条件。投资150余万元对交通事故频发的嵊义线进行安全设施建设,安装中间硬隔离护栏、支路与主干道路交叉路口安装减速带、道路交叉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减少了嵊义线交通死亡事故。

  (金 江)

  

  【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全年共批准逮捕461703人,起诉5781061人,批捕案犯数、起诉被告人数与上年同比下降1.4%5.6%。依法从快批捕杀人、绑架、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嫌疑人23人,起诉14人;批捕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嫌疑人338人,起诉371人。加强对黄赌毒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19人。

  【查办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910人,其中贪污11人,受贿66人,其他23人。继续保持打击城镇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了市建设局原副局长沈某受贿等8起贪污、贿赂案件。查处发生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腐败案件,立案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2人。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在建设规划系统立案查处了2起规划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巨额土地出让金流失案,提起公诉后被告人都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农村基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全市21个乡镇街道建立预防信息共享机制,检察机关与乡镇街道相互提供有关信息,为预防工作开展创造条件。联合市水利水电局对市千库保安、千万农民饮用水等工程启动专项预防。组织干警深入国土、建设等多个部门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创办《预防职务犯罪专刊》,定期分发给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为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供材料。

  【加强诉讼监督】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1人,纠正该立不立的刑事案件10件,监督侦查机关撤销不该立而立的7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3人,追加逮捕1人,追加起诉6人,对1起量刑过重的未年成人犯罪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获改判。共受理民事行政裁判案件16件,立案7件,经审查,息诉10件,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共11件,获改判3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4件减刑个案提出监督意见,均被公安机关采纳;依法纠正1起刑期计算有误案件,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发挥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128,制订《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灵活运用检察职能调节社会关系,为经济转型升级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共批捕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19人。针对经济开发区在向企业出让土地过程中尚有11家企业拖欠土地出让金560万元的情况,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向经济开发区发出督促起诉书,督促对拖欠土地出让金企业提起民事诉讼,10家企业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

  【创新工作机制】  310,出台《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办法》,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犯罪行为、家庭情况进行量化综合评估,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与市法院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以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提高办案质量。探索认罪轻案快速办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认罪轻案,启动快速办理程序,简化办案流程,提高诉讼效率。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遵循法律与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在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击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依法从宽处理。对虽已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2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较轻的37名未成年人、在校生及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轻伤)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

  (何益明)

  

  【概况】  2008年,市人民法院提升审判职能,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182件,办结8594件,同比分别增加2367件、1750件,分别上升34.73%25.57%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561件,判处罪犯969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方针,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19件,判处罪犯185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251件,判处罪犯461人。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原则,依法免予6名被告人刑事处罚,判处290名被告人缓刑。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设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法庭,实行分案审理和“圆桌”审判,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74人次,依法判处未成年罪犯87人,其中判处缓刑38人。

  【慎重审理民商案件】共审结民事案件2910件、商事案件2318件,同比分别上升18.73%47.93%。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阶段,调解撤诉率达61.29%。重视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案件778件,审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297件。加大对金融债权的保障力度,依法规范金融秩序,审结民间借贷、企业之间借款、金融纠纷等案件1254件,涉案标的额3.48亿余元。积极助推农村改革发展,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等涉农案件188件。

  【化解行政争议】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4件,同比下降17.65%;审查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483件,同比上升15.55%。坚持监督、维护、协调相统一原则,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协调行政争议,促进行政管理关系和谐。加强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办结市人大督办的环境污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件。

  【强化执行工作】共执结各类案件2294件,同比上升28.01%,执结标的额1.35亿元。全力强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全面落实强制报告财产、立即执行、曝光执行、限制出境等执行措施。加强执行监督工作,把握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暂缓执行的法律标准,加大动态监管力度;设立执行裁决庭,实行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理顺执行工作关系,促进执行公开。

  【基层调查研究】为推进绍兴市政府在嵊州市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综合试点工作,配合市政府走访调研,运用司法手段推动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和林权的流转试点,具体做法被最高法院登载在《情况反映》上介绍推广。针对金融、涉企纠纷大幅度上升的新情况,及时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七项司法服务措施。针对民间借贷案件增长较快的态势,在调研和梳理各类案件的基础上,提出了堵疏结合的工作思路,受到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重视。

  【缓解企业困难】慎重处理金融类、涉企债务类、劳动争议类诉讼案件,慎用静态查封、资金冻结等强制措施,多做和解、调解和司法重整工作,努力缓解涉诉企业困难,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年共妥善审结、执结涉企案件2458件,涉案标的额4.73亿元。在有关领导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妥善处理浙江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绍兴舜皇茶业有限公司、浙江华泰印染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系列债务和劳动争议纠纷。

  【落实便民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推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和预约开庭、假日开庭等便民措施。完善巡回审判网络建设,新增6个巡回审判点,使巡回审判网络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加强立案大厅软件建设,健全立案、接访、导诉、收结诉讼费用一站式服务功能,立案窗口被省高级法院评为“文明窗口”。建立落实院领导或机关中层干部工作日轮值接访制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加强司法救助】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共对26名申请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77万余元,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在法院诉讼收费环节已得到基本解决。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简化诉讼程序,加大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执行力度。全年共执结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5批次,涉案农民工1247人,涉案标的额315.49万元。

  【推进改革创新】推行立案调解速裁制度,全年以立案调解速裁方式结案525件,调解撤诉率达89.52%,结案天数均在20天以内。在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安排人民调解员驻院调解,完善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安装启用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将审执活动全过程纳入信息化管理范围。健全审判质效管理和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强化案件质效管理力度。健全裁判文书管理制度,推进审判规范化建设。

  【接受社会监督】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数量和范围,提高司法民主化水平,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90件,参审450人次。聘请1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沈和平)

  

  【概况】  2008年,全国特困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困难救助经验交流会在嵊州市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分别就嵊州市司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肯定嵊州司法行政工作。市司法局被中共绍兴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先进单位和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在绍兴市司法局对各县市司法局工作的综合考评中,位列集体第一,受到绍兴市局嘉奖。

  【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在开展了全市“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和总结工作之后,78,由绍兴市“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组对嵊州市进行了检查,对嵊州市的“五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开展“法律六进”(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活动,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市普法办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等四个学法用法工作文件,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干部的参考率和合格率分别达到了98%100%。继续为领导干部编发法制短信。成立了青少年普法宣讲团,并为全市普法宣讲团作业务培训。7月,在金庭镇组织开展了以当好法律知识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涉法信访信息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和特殊群体帮教员等“五大员”为主要内容的“农民法制承包户种法律”试点活动,首批15名法制承包户挂牌上岗,该项工作被授予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成果奖。在第八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主题,开展全市“开发区杯”法律知识竞赛、30多个部门参加的大型广场法律咨询、现场法律知识竞答、法制宣传车巡回下乡等十多项法制宣传系列活动。125,嵊州普法网开通。

  【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达标工作】针对行政村撤并,开展了全市三星级民主法治村重新申报、考评和命名工作。黄泽镇青石桥村被命名为五星级“民主法治村”。截至年底,全市已有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37个,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2个,五星级民主法治村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司法所建设取得突破】在开展直派司法所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后,经市编委会文件批复,明确了全市司法所机构编制,22个乡镇(街道)及开发区司法所由内设所变更为司法局直派所,并出资20多万元,为全市22个司法所配置办公设备。同时,对全市司法所人员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作专题业务培训。

  【人民调解工作成绩显著】加强了组织网络和队伍建设。村级组织换届后,调整充实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市共有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674个,其中村(社区)481个,乡镇(街道、开发区)22个,民营企业、事业单位139个,区域性、行业性32个。10月,与市综治办联合对479个村(社区)的540余名治保、调解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8次,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32起,调处成功2414起。9月,在三江街道和金庭镇开展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试点。建立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和参与人民调解的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稳步开展】  4月,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嵊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立嵊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市司法局内增设社区矫正管理科。617,嵊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成员会议,并在长乐镇、三界镇、三江街道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125,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动员大会,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铺开。截至2008年底,共有社区矫正对象520名,其中缓刑对象388名,假释9名,暂予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8名,剥夺政治权利115名。

  【“牵手”工程不断深化】一是对省内主要监所嵊州籍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有针对性地开展留守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的结对帮抚关爱工作。二是继续抓好基地创建,1117在长乐镇绍兴市钜丰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了全市第6家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基地。三是注重树立典型,加强宣传。5年内,嵊州市共有归正人员2138人,其中2008年回归354人,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到98%95%。帮教工作受到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经验在嵊州市举行的全国特困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困难救助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介绍。

  【法律服务工作整体推进】一是出台了法律服务工作重大敏感事件报告制度。二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市领导下访、信访接待,全年参与信访接待80多人次。三是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结对新农村建设活动,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市公证处分别与14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开展了免费结对法律服务活动,共解答村民法律咨询230余人次,修订涉法文书32件,协助处理各类涉法事务14件,得到了普遍好评,“法律服务到家门,结对助推新农村”被评为全市行风建设十大亮点。四是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台了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五项措施。五是在三江街道组织开展了“抱团式”法律服务活动试点,组织专业服务团队,走进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帮助企业应对风险、化解危机。一年来,共受理“123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1231件,接待群众来访490115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5件(其中民事案件170件,刑事案件95件)。共计免收受援当事人法律服务费53.6万元,为受援当事人取得补偿费、医疗费、赔偿金等共409.7万元。

  (李小霞)

  编辑 俞樟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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