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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2014-09-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概况】2008年,嵊州市环境保护工作以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目的,以削减主要污染物、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和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为工作重点。全市主要污染物再次超额完成削减任务。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开始施行。嵊州绿色产业示范区被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促进办事处命名为先进绿色产业示范区,全市获得省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绿色企业1家、省级绿色学校3所。嵊州市重点环境问题责任化解制度在全省推广。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达到II级,主要地表水水质Ⅲ级以上,城市区域噪声达到功能区要求。全社会环境意识增强,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氛围正式形成。

  环境质量监测

  【大气环境质量】2008,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良好,质量指标达到国家II级及以上,其中1月、7月、8月为I级,属优,好于往年(2006年属优仅1个月,20072个月)。在II级天气中,主要污染物均为可吸入颗粒物。降水酸雨比较严重,12个月中有10个月为严重酸雨。7月为非酸雨,几年来不曾有过。降水pH年平均值4.5820064.5220074.34),年酸雨率84.7%200686%200787.2%),略好于往年。

  【地表水环境质量】2008年,全市地表水水质监测:南山水库,为I类、Ⅱ类水质,属优质水质。澄潭江、黄泽江水质均未超标,达到功能区要求。长乐江水质受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影响,有50%月份BOD5超标。新昌江水质氨氮超标,因此也直接影响到曹娥江,2008年下半年新昌江氨氮得到一定控制,曹娥江水质下半年明显改善。剡湖活水流量不足,又受江滨市场污染影响,水质超标比较严重。县(市)界交接断面监测:新昌嵊州之间澄潭江断面、黄泽江断面水质除1月外均达到功能区要求。新昌嵊州之间的新昌江断面,嵊州上虞之间的曹娥江断面水质基本不达标,为氨氮、总磷超标。随着嵊新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新昌江水质有较大好转,其中化学需氧量(COD)指标已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但氨氮多数月份仍然超标。

  【声环境质量】2008年,城区交通噪声监测,共设监测点29个,监测道路总长35.78千米,平均路宽32.8,平均车流量每小时1289辆,测得其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67.4分贝,在70分贝的控制值之内。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全市设监测点126个,采用300×300的网格,测得其等效声级平均值54.9分贝,基本达到相应噪声功能区的国家标准。

  环境污染治理

  【概况】2008年,市委、市政府对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十分重视,出台多个文件,建立环境污染治理的运行机制、责任机制和考核督查机制。实施“811新三年行动方案,防治水污染、工业污染和城乡环境污染,开展环保隐患大排查,整治各类环境问题,加强督查,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执法力度,落实减排措施。全市全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再次完成省、绍兴市下达的任务。

  【污染物排放】按照2008年申报的98家重点工业企业统计,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为399317万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309707万标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89610万标立方米。燃料煤消耗量32.7万吨,同比减少4.69万吨。排放烟尘630.49吨,同比减少2.44吨,下降0.39%。排放二氧化硫2949.33吨,同比减少324.86吨,下降9.92%。全年废水排放量为1771.94万吨(同比增加234.8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为937.26万吨(同比增加20.59万吨),城镇生活污水为837.68万吨(同比增加217.29万吨)。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3874.1吨,同比减少214.04吨,下降5.23%。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9.08万吨(其中危险废物1542.6吨),同比减少1.73万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8.48万吨(其中危险废物754吨),利用率达93.44%

  【工业污染治理】2008年,全市98家重点工业企业,有废水治理设施87套,每日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为7.82万吨,年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2696.2万元。全市34台锅炉、14台炉窑,有废气处理设施73套(其中脱硫设施6套),每小时处理废气能力为133.22万标立方米(其中脱硫能力0.78吨),年废气治理设施设备运行费用586.3万元(其中脱硫设施运行费用131万元)。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分别为100%98%

  【“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082月,市政府与绍兴市政府签订《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目标责任书》,4月出台《嵊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7月出台《嵊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责任分解表》。市政府将目标责任书分成12大类、27小类,近50个项目一一分解到有关乡镇、街道,市长与各乡镇、街道分别签订《嵊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目标责任书》。全年完成了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开展了污染源普查,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开始施行。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在全省排名进入历史最好,列浙江省23个县市级中的第11位。

  【整治曹娥江水域排污口】20084月,全市需整治的沿曹娥江的60个排污口,作为“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的硬任务,按地域分解落实到沿江各乡镇、街道,市长与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制”。至年底,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COD排放浓度在60毫克/升以下;市废弃物处理场等38家企业的排污口已进网处理;黄泽镇酿造厂已关停;已做到稳定达标的企业有3家,主要位于金庭镇。另外,计划在2010年前入网的有4家,主要位于黄泽镇,入网时需跨越黄泽江和曹娥江;计划在2010年建设污水处理厂的企业有13家,其中位于三界镇的有4家,另有9家位于仙岩镇,这两个镇均位于嵊新污水处理厂下游。

  【关停违法排污企业33家次】2008年,嵊州市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环境执法合力,邀请新闻媒体对执法行动进行全过程综合报道,增强了对环境违法企业的震慑效果。对电镀行业、造纸行业、印染行业、化工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整治,以“清风”系列环保执法行动为载体,结合“飞行监测”开展“飞行监测查超标,清风行动促减排”执法活动;同时开展对甘霖、石璜等镇的污染整治,促进了减排,打击了违法污染企业。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650余人次,检查企业单位900余家次,批评教育50余家,查处违法企业98家次,立案查处68家,关停企业33家次,发出行政处罚书68家。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按照《嵊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2008年全市需削减化学需氧量(COD4.9%,削减二氧化硫(SO24.1%。为此,嵊州市采取多种措施,限制新上高污染项目,全年129个审批项目,被否决15个。淘汰落后生产力,落实国家、省限制和淘汰导向目录,淘汰“五小”企业,全年处罚68家企业,责令关停33家次。加大对热电企业的监管力度,实施热电企业二氧化硫治理工程,加大石灰投加量,确保脱硫效率在70%以上。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成效显著,被评为绍兴市环境友好企业。配合水务集团加强对嵊新污水处理厂的调试运行,每日处理污水5.5万吨左右,其中工业污水占65%、生活污水占35%,共处理污水近1800万吨,削减COD5800吨,出水水质在60毫克/升以下。嵊州宇丰纸业有限公司造纸废水、污泥循环回用不外排,中水回用率达到80%,其日处理量整治前为每天3000吨,整治后下降到600吨,光直接节水一项每日就达2400吨,削减COD排放成绩突出。据市总量办初步核算,全年实际削减COD1299.54吨,削减率31.0%;削减SO2646吨,削减率14.91%

  【跨市域环境问题处置】新昌江嵊州段和东阳市三单乡青石板加工企业排放污染,已是多年的重点问题。新昌江嵊州段水质,随着嵊新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新昌江水质有明显改善,但离生态建设目标还有较大距离,并且新昌县还未履行医药化工企业搬迁计划,对此,市环保局利用多种方式向上级反映,人大代表提出《关于要求绍兴市人大督查落实五届人大常委第16次会议“关于加强新昌江环境治理工作的决议”》,督促新昌有关企业按照绍兴市委文件精神实施搬迁。丰潭水库地处南山水库上游,其主流南山江发源于东阳市三单乡,供水量占南山水库总量的70%以上。2002年以来,三单乡境内建起10多家青石加工企业,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南山江,对丰潭水库造成严重污染。嵊州市多次反映和要求,已引起省、绍兴市领导重视,在省环保局支持下先后召开4次协调会议,绍兴市政府将其列为2008年重点环保隐患开展化解工作,嵊州市成立了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大了督查和监测力度。

  环境生态建设

  【概况】2008年,嵊州市生态建设工作围绕“建绿色嵊州、创生态城市”中心,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施行和生态工农业、绿色系列创建及农村环境整治,都取得了较好成绩。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绿色企业1家,省级绿色学校3所,省级绿色家庭3户;绍兴市级生态乡镇4个,绍兴市级生态村6个,嵊州市级生态村12个。至此,全市有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生态乡镇7个,绿色社区3个,绿色学校11所,绿色医院1家,绿色企业1家,绿色饭店1家,绿色家庭6户;绍兴市级生态乡镇10个,生态村35个,绿色社区5个,绿色学校23所;嵊州市级生态村22个,绿色学校52所。

  【《嵊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施行】20085月,《嵊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经市政府批准施行。规定上游严格保护,下游依规开发。全市按地域划定35个生态功能小区,其中:禁止准入区6个,为全市饮用水源保护生态功能小区,占6.2%;限止准入区19个,主要是全市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集聚区及具有重要的生物多样生态维持与生态保护、水源涵养与饮用水源保护、土壤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占82%;重点准入区4个,主要是嵊州市最具经济活力的区域,占5.6%;优化准入区6个,主要是人口密集、环境容量小、资源和环境承载的压力重、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地区,占6.2%。环保项目审批按此规划进行,全年有15个不符规划的项目被否决。

  【推进生态工业】全市开展“1511循环经济工程建设,出台支持发展政策,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至2008年底,全市有16家单位通过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5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在浙江绿环橡胶、浙江天禾生态科技等典型引路的基础上,浙江丰利又创新,走出一条变废为宝的循环经济新路子。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重视生态,把节能降耗减排作为企业发展的首要目标。近三年来,通过三项技改,每年节煤11000多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60吨、二氧化碳排放3000吨、烟尘排放3.6吨;每年节水115200吨,减少了污水排放。嵊州经济开发区按照《环境整治行动方案》(2008~2010)要求,按计划完成了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和年度改造任务。全市已扩大用热范围165万平方米,供热企业和单位100家。全市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7家,回收、利用各种废弃物12种,约18万吨,其产值达16亿元。

  【争创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嵊州经济开发区定位于“生态型工业城和现代化新城区”,坚持走集约型、跨越式、和谐化发展之路,坚持重点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能够有条件实现物质和能源转换的项目入园,严格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关,自2001年以来,开发区没有新进一家有污染的企业。在此基础上,共投入近3000万元专项资金,建成开发区各行政村的饮水工程,建成污水收集管网56.6公里和社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嵊州经济开发区通过ISO 14000环境质量体系认证,《生态工业园区规划》也通过评审,争创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区各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

  【实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市环保局于200612月委托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编制的《嵊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于20085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全市按此规划加强对水源地上游保护区(禁止准入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农业源的治理。按《嵊州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专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专用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在自来水厂上游、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新上污染项目,搬迁或关停印染、化工、制革、电镀等企业,加大对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南山水库作为城区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几年来均为Ⅰ、Ⅱ类水质,属优质水质,黄泽江、澄潭江、长乐江总体水质基本良好。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嵊州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已经完成,全市农村环保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指导。至2008年,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46个行政村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全年新增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85个,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示范建设村4个。全市建成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4个、在建1个,农村生活垃圾多数实现了户收、村集中、乡镇中转、市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农村收集率达60%

  【新光制药厂获省级绿色企业称号】浙江新光药业有限公司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几年来,淘汰落后设备,投资1800余万元,购置一大批高效先进制药设备和节水、节能的清洁设备。投资80万元,移地新建污水处理站,做到达标排放,其工作目标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节能降耗,注重源头减排,企业生产扩大,产品更新,而煤耗控制在原有水平,用水总量则下降35%。继2005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后,持续推进清洁生产,除不断进行无低费清洁生产方案外,完成了污水处理站改造等五项重大高费方案,取得了良好的环境绩效。2008年,获得省级绿色企业称号。

  【省级生态乡镇】竹溪、雅璜乡经济并不发达,均为山区乡。竹溪乡是汤浦水库的主要水源地之一,近年来始终将小舜江源头水保护工作作为生态乡建设的重中之重。先后建起乡垃圾中转站和各村的垃圾站房,垃圾收集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组建村庄保洁员队伍、河道保洁员队伍、农村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队伍,全乡垃圾全面清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污水处理率达70%。两个村建造了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舜源村工程投资210万元,竹溪村的主要工程已全部竣工,预计总投入170多万元。雅璜乡开展“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全乡自来水普及率达100%,水质达到国家标准。“青山犹在,绿水长流”,保生态促发展,雅璜人以经济和生态互利的方式实现了“双赢”。200811月,竹溪、雅璜乡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

  【省级绿色学校】  200812月,嵊州二中、城北小学、飞天幼儿园被评为省级绿色学校。嵊州二中环境教育与课堂教学、教育研究、养成教育、专题活动、绿色消费五结合,组织开展环保调查和实践活动,成立环境保洁队、野外环保调查考察队,开辟校外绿色实践基地;校园洁净,绿意盎然,为绍兴市首批花园式学校。城北小学以绿色行为习惯的养成为目标,做到绿色教育进课堂,绿色行为日常化。飞天幼儿园的孩子能把吃完的盒子、喝干的瓶子、用过的袋子都收集起来,用来做玩具,“变废为宝”活动让孩子们认识到环保就在我们身边,孩子也可为环保出力。

  环境保护管理

  【概况】嵊州市重点环境问题责任化解制度自建立以来,逐步完善和提高。20087月,获得省领导肯定并在全省推广。重视环境信访工作,严把环境准入关,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环境污染信访逐年减少。市环保部门在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开展行之有效的环保宣传活动。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总满意率比2007年上升1.73个百分点。群众普遍认识到环境是有价资源,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

  【国家环保部督查嵊新污水处理厂】嵊新污水处理工程于20038月始建,20061225建成试通水,2007321进入实质性调试阶段。一年多来运行情况良好,累计处理污水2700余万吨。2008714,国家环保部督查组督查嵊新污水处理厂减排工作情况。经检测,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即COD60毫克/升。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凸显,新昌江水质有明显改善,COD指标从劣五类水体提高到三类水体。

  【环境影响评价】  2008年,全市审批建设项目129家,其中编报环境影响评价书14家,环境影响评价表100家,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15家,环评率达100%;审批项目总投资2758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06万元;新增废水排放量73.23万吨、CODcr6.64/年、氨氮9.5/年、工业粉尘48.42/年;由于工业技术革新,工业类的COD减少0.99/年,SO2减少28.32/年,烟尘减少1.88/年。

  【建设项目审批否决率11.6%  2008年,全市审批建设项目129家,否决15家,其中金属制品3家,涂料、废橡胶利用、养殖业、餐饮业各2家,人造石制造、纺织品助剂、水性油墨、泡沫生产各1家。近年来,审批力度逐年加大。2006年审批132家,否决7家,否决率5.3%2007年审批168家,否决15家,否决率8.9%2008年审批129家,否决15家,否决率11.6%

  【重点环境问题责任化解制度】为加强环境综合治理,预防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从2006年开始建立重点环境问题责任化解制度,逐年得到完善和提高。每年年初,全市对环境污染问题和隐患进行一次排查(2008年排查出重点流域1个,重点区域4个,重点行业1个,重点企业64家),然后统一上报市委、市政府进行整治责任化解,对每一个重点环保隐患都明确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为责任领导,隐患所在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还建立厂、村纠纷协调小组,分别制定预防和解决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环保隐患化解责任体系。此责任化解制度实施以来,全市连续3年未发生因污染环境而引发的群众性事件。20087月,嵊州市上报的《嵊州市积极探索重点环境问题责任化解制度》被《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简报》录用,副省长陈加元批示:“其做法可以作为全省各地建立行之有效的责任制度,进一步推进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借鉴。”此后,省生态办又以20081号文件向各市县政府发出通知,以嵊州市化解工作为样子,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强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

  【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基本完成】  2008年初,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进入各乡镇街道调查6140家,其中工业源3019家、农业源2680家、生活源439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家。普查汇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976余吨(其中工业需氧量排放量3502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723.7吨。建立污染源档案。

  【四项举措减少环境污染事件】采取四项措施,全市环境污染事件减少。一是建立环保局长接待日,倾听群众要求,解决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环境问题。二是市环保局还对群众集体来访、重复来访和联名投诉等环境信访案件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重点问题,局领导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力量限期解决。三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取缔未经环保审批的“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四是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以经济手段推进环境保护】  20086月,嵊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奖励政策,鼓励企业争创“绿色”,对获得浙江省绿色企业称号的奖励5万元,对获得绍兴市级清洁生产企业和绍兴市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分别奖励3万元。奖励获绍兴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浙江巴贝丝业有限公司、好运来集团有限公司、宇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获绍兴市环境友好型企业称号的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丰利粉碎设备有限公司、白云纸业有限公司各3万元,获省绿色企业称号的浙江新光药业有限公司5万元。对违法企业则给以罚款,促使其达标排放。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企业,实行罚款、赔偿损失、追缴排污费三管齐下的处罚措施。同时,市委、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其中第10条减排措施为“逐步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

  【首个乡镇环境保护所挂牌】  65,嵊州市环境保护局崇仁环境保护所揭牌仪式在崇仁镇举行,这是市内组建的首个乡镇(街道)环境保护所。该所职责除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外,负责对辖区内的环保信访的受理和调处,向所在乡镇及市环保局报告本辖区内的环境污染事故和隐患,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赵桂祥)

  编辑 吕淼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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