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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发布日期:2014-09-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概况】  2010年,全市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476家,其中卫生部门所属143家(分别为市属医院4家,市疾控中心1家,市卫生监督所1家,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乡镇卫生院1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6家,医疗卫生单位下属门诊部、诊所9家);民营医院3家;计生指导站1家;村卫生室257家;个体诊所32家;社会办诊所(门诊部)5家;企事业单位医务室35家。全市医院卫生院开放床位1886张,每千人拥有床位2.57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508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4人。卫技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1457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7人,本科生653人;有中级以上职称965人,其中高级职称177人,中级职称788人。全年业务收入5.74亿元,门(急)诊人次242.81万,住院人次4.87万。

    【医改四大体系建设】市政府制订出台了《嵊州市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和《嵊州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初步构建了以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为龙头、乡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网底、流动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嵊州市新医院建设项目(市人民医院易地迁建)已由市政府与嵊籍企业家宋卫平先生等正式签约并启动筹建。三界、贵门流动社区卫生服务站试点模式在全市推广并得到省厅总结肯定和省政府领导批示表扬。基本药物制度快速有序全面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群众就医满意度不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升。会同计生、民政等部门创新了“一站式”婚育服务,该模式得到了省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创卫复评通过】面对省级卫生城市复评标准新、时间紧、要求高、城区框架大、设施少、管理差的难题,市卫生系统以迎接第二届中国越剧艺术节和第十一届嵊州·中国越剧领带节举办为契机,以“六大整治”活动和18条文明示范街共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齐心同铸嵊州魂,合力共建宜居城,顺利通过了省级卫生城市复查确认。齐心同铸嵊州魂,合力共建宜居城,顺利通过了省级卫生城市复查确认。

  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

    【概况】2010年底,全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6家,村卫生室257家。新创建成省级规范化中心(乡镇卫生院)2家,绍兴市级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13家(其中甘霖镇博济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崇仁镇富润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绍兴市五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结合山区实际实施流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模式得到了省政府肯定,并在全省推广。1129副省长郑继伟踏看了贵门乡上坞山流动社区卫生服务站,给予充分肯定。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绍兴市统一部署,71日起在全市21家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辖10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实施以“六统一”为内容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市卫生局组织药物遴选专家组,共遴选出国家307种和省增补150种药品目录在内的1026种品规为嵊州市基本药品目录,并按规定增补了嵊州市50种基药外临床常用药品目录及35种嵊州市基药外临床(住床)常用药品目录。实施半年来,取得了“一升两降一提高”的良好效果,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业务量同比上升20.7%;门诊均次费用同比下降28.2%,住院均次费用同比下降13.8%;减少群众药品费用2409万元,群众就医满意度不断提高。

    【推进2+X试点改革】  2010年嵊州市被省政府列入全省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2+x试点县之一,年内完成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编定性工作,全市共核定编制1324名,新增231名;同时积极探索实施县乡托管、乡村一体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

    【第三轮农民健康体检】  2010年完成参合农民健康体检199791万人,其中成人119359人,07岁儿童22505人,中小学生人57927人,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率为36.98%

  预防保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化实施三大类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20元、流动人口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落实项目经费;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积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考核测评,2010年全市城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达标率达到96%2010年,全市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101841人,建档率62%;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323766人,建档率56.87%

    【传染病防控】  2010年,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4195例,报告发病率570.74/10万,计免相关传染病发病率1.76/10万,全年无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PCR实验室验收】投资100万元的PCR实验室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嵊州市疾控中心成为绍兴市首家能够开展甲型H1N1流感病毒和手足口病病毒检测的县级疾控中心。

    【疫苗接种】  2010年,全市常住儿童建卡建证率100%,“七苗”单苗接种率99%以上;开展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6504剂次,占应种剂次98.3%,全程接种率96.4%;积极实施国家扩大免疫,推广使用无细胞百白破、肺炎疫苗等39670人份。开展消除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共摸底调查22057人,接种21277人,接种率96.46%,其中发现免疫空白316人。

      【地方病防治】  2010年查到有螺面积7.286万平方米,比2009年下降35.52%,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完成血清学查病监测9707人,未发现阳性病人,全市继续保持“三无”目标,血防工作得到中国CDC和省卫生厅领导和专家的肯定,并在全省水利、卫生联席会议上交流发言。启动实施疟疾全球基金项目,完成血检5007例,未发现阳性病例。在金庭、北漳等三个村开展肺吸虫病调查,囊蚴平均感染率45.09%,居民肺吸虫血清学检查阳性率3.38%。甘霖镇毫岭村和石璜镇三溪村改水工程全面完成,两村村民彻底告别了多年饮用含氟水的历史。

    【结核病防治】  2010年,确诊肺结核病人510例,其中涂阳病人166例,新发涂阳病人治愈率83.44%,追踪到位率87.4%,总体到位率92.17%;全年成功处置5起聚集性结核病疫情(学校4起,看守所1起),无继发病例和死亡病例。

    【艾滋病管理干预】全面启动艾滋病全球基金项目,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共管理艾滋病感染者15例、病人6例;暗娼干预工作覆盖全市;完成孕产妇HIV筛查7642人次,未检出HIV阳性;完成从业人员等五类重点人群HIV筛查7309人,完成率107.49%;VCT门诊开展咨询检测571人,确认阳性3人。

    【慢性病防治】  2010年,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治试点,建立了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制定治疗方案,社区医生落实管理随访、健康教育的糖尿病防治管理模式。参加绍兴市“疾控杯”高血压防治知识竞赛暨健康教育演讲电视大奖赛,获团体一等奖。全市脑卒中、恶性肿瘤、糖尿病、冠心病急性事件等4种主要慢性病报告发病率分别为252.74/10万、220/10万、158.77/10万、83.15/10万,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加;全市死亡率6.48‰,不明原因死亡率6.09%

    【精神病防治】新增崇仁、长乐等10个乡镇(街道)重性精神病工作点,完成重性精神病人筛选登记750人,开展精防医生、患者家属、公安民警等培训74期、3354人次;配合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工程,排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4959人,确认规定病种病人3346人,完成重性精神病病例诊断复核及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1750例,开展药物疗效评价及治疗方案调整72人次,应急处置58例。2010年,全市共有各类在册精神病人5027人,检出率6.85‰,实施监护4901人,监护率97.5%,显好3468人,显好率68.9%;服药患者2242人,其中免费领药1139人,金额11.6万元;救治流浪肇事精神病人154人次、145.57万元。

      【妇幼保健】深入实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服务项目,共完成宫颈癌检查44109人,任务完成率149%,查出宫颈癌7例,宫颈癌前期病变231例,各类妇科疾病9343人次。完成妇女病普查66713人,普查率60.30%,查出各类疾病16287人次,疾病检出率24.41%;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2704人,叶酸服用2073人。继续加强产科质量和剖宫产管理,剖宫产率39.76%。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4602人,筛查率99.89%;完成新生儿听力筛查4492人,筛查率为97.09%,异常8人;完成产前筛查2726人,筛查率58.24%。孕产妇建卡率93.56%,系统管理率92.75%,住院分娩率99.96%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5.5%3岁以下儿童系管率9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5‰,婴儿死亡率7‰。(徐建琴 朱圣扬)

  医政管理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抓好制度健全和落实、合理用药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血液质量和用血管理、医院感染和血液透析等方面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市人民医院于9月份起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共有12个科室,确定28个病种,到12月底,累计进入临床路径病例329例,完成302例;市中医院在2010年实施了中医(中西医结合)单病种质量管理,到12月底共有30个病种、1380例病例纳入单病种管理,两个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试点,对护理服务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完善护理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管理和临床护理服务,提高护理满意度。这两家医院还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医院现代信息化管理目标。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了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网络报告,全市累计报告药品不良反应101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76例。

    【医疗纠纷调处】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意见》,全市所发生的医疗纠纷除人民法院受理外均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全年共发生医疗纠纷104起,受理调解61起,已调解成功58起,索赔总额419.5万元,经调解赔偿总额147.2万元,医患双方调解满意度100%,体现了人民调解的公平、公正,医患之间矛盾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为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起到促进作用。

    【医疗下乡】继续实施名优医师下乡工程和市属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及医疗卫生下乡送温暖工作。市属医疗单位下派医务人员245人次、乡镇街道医疗单位派出医务人员463人次,开展广场及下乡下村义诊咨询145次,共进村136个,访问困难户2243户,义诊咨询服务1331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3869份,对重点优抚及低保对象医疗诊治1531人次,免去医药费27975元。

    【无偿献血】全市无偿献血4303人次,献血量147.2万毫升,占临床用血的102.1%。街头献血3446人次,其中一次献血400毫升3184人次,街头献血占总用血量的80%,成分用血比率达98.5%。市人民医院开展自体输血46人次,回输血量4.28万毫升,占临床用血的3.17%,同时动员用血患者亲友献血3.06万毫升。进一步加大了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在市区公交车拉手牌上设置了宣传标语及图片,开辟嵊州新闻网专栏,开展无偿献血征文比赛活动,召开献血联络员新春茶话会、Rh阴性献血者座谈会,另外利用元宵节、“三·八”节、建军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在广场开展献血宣传活动,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无偿献血氛围。

  (魏德江)

  中医中药

    【概况】全市卫生系统医疗机构中共有中医药人员278人,其中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人员171人,“西学中”人员44人,中药人员63人,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25.8%。中医药人员中中级以上职称141人,其中主任中医师11人,副主任中医师27人,主治中医师62人;主任中药师1人,副主任中药师2人,主管中药师15人。全市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中有中医药人员59人。中医药人员中,有省级名中医1名,省基层名中医2名,绍兴市名中医2名,绍兴市中青年名中医2名,绍兴市基层名中医2名,嵊州市名中医2名,已培养省农村中医骨干12名。

    【中医药的推广和扶持】设立在市中医院的国医馆规范有序运行,充分发挥了高级中医师对年轻中医师的传帮带作用,取得了稳定成效。市中医基层指导科继续发挥基层指导作用,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下发中医药科普宣传资料,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市中医院加强膏方研究和推广,2010年冬季制作膏方共2472份,通过治未病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对中医药工作实行扶持政策,在市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中药饮片报销20%(西药不能报销),在市内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中药饮片报销达35%,比西药提高10%

    【中医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妇科通过绍兴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年审,市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肿瘤康复科申报绍兴市第四批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市中医院针灸康复科、神经内科和市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科积极做好国家级和省级中医专科建设工作,长乐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外科、甘霖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糖尿病科、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中风偏瘫专科等绍兴市农村中医特色专科以及嵊州市6个中医重点专科得到进一步加强,充分发挥了中医特色专科优势,在当地具有较好影响。(钱银霞、魏德江)

  医教科研

    【学科建设】市人民医院骨科被确定为浙江省县级龙头学科建设单位,中西医结合肿瘤康复科被确定为绍兴市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对于原省级重点专科、示范中医科建设加大力度,扎实推进,争取如期通过评审。

    【医学科研】全市有5项科研成果获得嵊州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温肺化痰法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临床研究”等7个科研项目通过评审。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发表论文114篇,开展各级各类新技术、新项目91项。

      【继续医学教育】通过了绍兴市“十一五”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评估,2010年全市参加绍兴市第三周期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组织教育考试96人;参加全科医师岗位培训47人,社区护士岗位培训23人;新参加在职攻读研究生10人,在读20人,毕业5人;新参加在职本科生62人,在读245人,毕业68人;大专入学5人,在读77人,毕业57人。市卫校在职学生235人,其中2010级学生66人。(魏德江)

  卫生监督

    【概况】  2010年全市有餐饮经营单位(含食堂)1984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803家,食品从业人员餐饮单位11579人、公共场所4639人。卫生知识培训16218人次,健康体检16234人次,发现“六病”人员16人,全部调离。抽检食品102份,合格91份,合格率为89.2%;抽检餐饮具9171件,合格7446份,合格率为81.2%;监督监测各类场所卫生3492份,合格3072份,合格率为88.2%。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726份,审核发放许可证705本,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235份,审核发放许可证226本。受理举报投诉51起,查处率100%;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5起,罚款金额9.5万元。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发生。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市卫生监督所单位性质由全民事业单位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26名卫生监督员转为公务员。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监督所,争做群众满意的监督员”为主题的“三重三整”活动,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市卫生监督所被评为2010年度“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卫生窗口被推荐为2010年度“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候选名单。

    【餐饮食品安全】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为契机,加强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一次性餐具等监督检查,开展小餐饮整规收尾工作,1881家小餐饮,整规覆盖率100%,规范率98%以上。继续推进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集镇以上小餐饮量化分级率100%,其中餐饮单位A2家、B29家、C1443家,学校(幼儿园)食堂A8家、B39家、C162家,其他食堂B1家、C78家,新增B级单位17家。B级以上大中餐饮、学校食堂实施“五常法”管理。加强农村家宴管理,共服务指导2088户次。

    【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加强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对小美容(理发)店、小浴室、小旅馆、小歌舞厅实行分类整治,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为省级卫生城市复评打好基础。开展量化分级评定,其中游泳场所B2家,住宿场所B17家、C161家,生活饮用水A1家、C13家。开展歌舞娱乐等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公共场所防艾资料和工具放置率95%以上。

    【医疗执业监管】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与市公安局联合设立打非“联络室”,建立衔接配合机制,全年查处无证行医案11起。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对32家乡镇卫生院(含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门诊部建立一户一档,对257家村卫生室、10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2家诊所、35家学校厂矿医务室建立一览式档案。开展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评定,其中“规范级”48家、“合格级”389家、“不合格”15家。

    【职业病防治】以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调查摸底,举办职业卫生巡回培训班11165人,并签订职业病防治责任承诺书。开展职业卫生服务指导活动,劳动者健康体检1974人,职业卫生培训2060名,已申报职业危害企业97家,现场监测评价53家,建立职业卫生监管台账162家,其中达到规范要求84家,全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建立率、职业健康监护率、防护措施落实到位率比往年大幅度上升。(陈惠山)

  爱国卫生

    【创建活动】全市广泛开展卫生村、单位创建活动,鹿山街道三联村、李西村、剡湖街道里坂村创建成浙江省卫生村;长乐镇寺西苑村等7个村创建成绍兴市卫生村;崇仁镇逵溪村等18个村创建成嵊州市卫生村;长乐中心卫生院、黄泽镇工商所等2个位创建成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甘霖国土资源管理所等4个单位创建成绍兴市卫生先进单位;市卫生局等5个单位创建成嵊州市卫生先进单位。

    【改水改厕】2010年,嵊州市被省爱卫会确定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示范区”试点单位,继续实施省饮水安全计划,省疾控水质监测点、省爱卫办饮水工程监测点、中央改厕、新农办改厕等项目圆满完成。全年水质监测综合合格率89.4%,累计改水受益人口56.04万人,新增受益人口1.43万人。2010年全市共建造无害化公共厕所156座,完成中央改厕项目800户,四格式化粪池得到省爱卫会、省新农办肯定。

    【爱国卫生月活动】市爱卫办、市卫生局围绕健康生活方式、节能环保、卫生防病在电视台、电台、《今日嵊州》等进行了广泛宣传。结合省级卫生城市复查,重点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饮食业排污专项治理,督促清理公司加强对污目广告的清理,对重点街区、路段的店门招牌、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了整治。活动月期间,全市共治理脏乱道路77150平方米,清除垃圾3009吨,清除乱张贴8895张。(周力亚)

  合作医疗

    【概况】  2010年全市参加合作医疗农民540530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95.93%。筹资标准每人210元,共筹集资金12998万元。全年累计报销1074268人次,受益率198.74%,报销金额11121万元。其中住院报销30969人次,报销金额9222万元,人均报销2978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41.28%;普通门诊报销1033179人次,报销金额1578万元;特殊病种门诊8096人次,报销金额226万元;分娩补助2024人,报销金额95万元。

    【完善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2011年人均筹资标准400元,其中农民个人120元。)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浙江省增补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报销30%,其他门诊医疗费用报销25%;在市级、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中药饮片报销比例分别为20%45%;每人累计门诊最高报销标准为300元,2010年未发生报销的,2011年度门诊最高报销标准增加20元。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市内乡镇(街道)医疗机构300元、市级医院600元、市外医院8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部分:市内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0%;市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0%;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0%,未按规定办理转院的报销55%;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未按规定办理转院的报销45%1万元以上至3万元部分:市内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5%;市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未按规定办理转院的报销60%;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5%,未按规定办理转院的报销50%3万元以上部分:市内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市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5%,未按规定办理转院的报销50%;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45%,未按规定办理转院的报销40%。每人累计最高报销标准为7万元,连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年以上(含2年)的农民,最高报销标准每增加1年提高1000;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最高报销标准为8万元。(赵长春)

  编辑 俞樟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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