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   站内搜索:
首页
>> 地方文献 >> 嵊州年鉴 >> 2011年鉴
政法

发布日期:2014-09-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概况】  2010年,以“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主题活动为抓手,以做好上海世博会和世界合唱比赛安保工作为重点,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化“平安嵊州”、“法治嵊州”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平安建设】年初召开全市“平安嵊州”建设暨政法综治信访上海世博安保工作会议,与乡镇(街道)、部门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市委、市政府还多次召开平安建设专题会议,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门部署,为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平安建设经费保障,营造平安建设宣传氛围,制订出台《嵊州市平安宣传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实施了平安宣传“百千万工程”,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成效。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考核考评、督查整改、奖惩激励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施行《关于建设“平安嵊州”主要工作“三色”预警通报实施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开展对世博安保、乡镇(街道)综治平安建设及校园安保工作的联合督查,重点检查高危人员的稳控措施和危险物品的管控措施,确保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化解矛盾】完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制度,形成覆盖全市的维稳信息工作网络,实行涉稳信息即报、日报、月报制度。完善群体性事件预防化解机制,出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实施细则,完成对嵊新大道建设、第二届中国越剧艺术节等5件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社会稳定形势分析机制,每季度分析阶段性社会稳定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为领导决策作好参谋。完善维稳督查机制,对重点涉稳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加强对特殊领域的不稳定因素的摸排化解,确保敏感时段的社会稳定。全市没有发生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各类政治事件及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嵊州市的渗透破坏事件。在全市政法部门中全面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和“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开展司法救助,帮助解决案件当事人的实际生活困难。

    【综治工作】完善基层综治网络建设,加强综治、信访、安全生产、司法、人民调解、警务等信息资源的整合、运作。培育省级和绍兴市级示范综治工作中心,抓好综治组织的向下延伸,完善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站(室)建设。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大调解机制,发挥医调会等行业调解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级终结制”、“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社情民意接待站”等试点,经过总结完善、召开现场会,在全市各乡镇(街道)中得到推广运用。结合群防群治试点工作,开展“推进平安联防,促进社会稳定”活动。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加强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优化服务、规范管理、综合信息、组织队伍等五大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刑释解散人员安置帮教“牵手”工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安保工作】以中央提出的确保“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为世博安保工作总体目标,建立工作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环沪护城河”工程,完成各项安保工作任务,被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表彰为世博安保工作良好县(市)。继续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破案追逃”和“2010严打整治行动”等严打专项行动,破案打击效能进一步提高。部署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严密社会面治安动态控制,防范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落实危险物品监管、重点人员管控、重点地区巡逻等工作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加强了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市各学校新配专职保安225名,配备防爆橡胶棒、防割手套、钢叉、强光手电筒、催泪喷射器等物防设备144套,新装动态视频监控系统141套。组织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联合整治,排查出校园周边安全隐患177处,校园内部安全隐患199处,基本得到有效整改。

  

    【概况】  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以世博会、世合赛安保工作为重点,强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三项建设”,全力挤压犯罪,维护全市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全市刑事发案、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实现“零增长”,未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特大案(事)件。

    【维护社会稳定】以世博会、世合赛安保为重点,落实各项维稳工作措施。国保、治安、刑侦、经侦、禁毒、网监、指挥中心等部门和各派出所,开展大走访活动,全面收集各类情报信息,严密掌控社会动态,共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367起;组织开展开门接访活动和局长接访日活动,加强特殊群体稳控工作,开展对涉恐、涉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监管;抽调警力开展护校护园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的投入,落实门卫盘查和内部检查制度,严守校园安全防线;修改完善《嵊州市公安局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提高处突能力,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13起,全市未发生因重大矛盾激化而导致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事件。

    【严打刑事犯罪】完善破案追逃工作机制,提高破案打击效能。全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5963起,发案数同比下降2.1%,破案率同比上升0.4%,打击处理923人。树立“命案必破”理念,对重特大案件进行全力攻坚,成功侦破了“2·8”绑架杀人案、“11·29”特大杀人案等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全年共发“命案”16起、五类案件11起,破案率均为100%。加强对“盗抢”案件发案规律的分析研判,组织开展了市区大巡防活动,最大限度的挤压犯罪,并积极开展破案追赃活动,减少人民群众的损失。全年共破获各类“盗抢”案件2854起,追回赃款赃物共计160余万元。成立“打黑除恶”专业队,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把“打黑除恶”工作与日常工作、整治“盗抢”犯罪及“命案”侦破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全年共打掉涉黑团伙一个23人、涉恶团伙12110人,破获涉恶案件198起,抓获涉恶逃犯115人。

    【严打经济犯罪】全市公安机关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带动全面”的工作原则,加大对市场秩序混乱、经济犯罪案件多发的领域和行业整治力度,部署开展了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打击销售伪劣产品,打击非法传销,打击假发票、假币、银行卡等犯罪为重点的各类专项行动。完善了与企业一对一联系制度和定期联系制度,全面排查全市经济发展、企业运行、社会稳定中产生的各类不安定因素,最大限度维护稳定、服务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9起,立案16起,破案12起,当年案件破案率为75%,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22名,抓获逃犯10人,追缴赃款赃物2604万元。

    【严打毒品犯罪】分析辖区毒情形势,把握毒品犯罪的规律特点,强化打击措施,提升打击毒品犯罪的效能。加强对生产、经销、运输、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实时监管,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和用于制毒。完善娱乐场所防毒工作机制,增强从业人员识毒、拒毒、禁毒意识,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揭发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挤压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全年,共破获毒品案件6起,摧毁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查处吸毒人员75人,收缴冰毒189余克,麻古415粒。

    【社会治安防控】完善《嵊州市旅馆业(通宵浴室)积分制管理办法》,对旅馆和通宵浴室实行积分制管理,提高了旅馆业“四实”登记率;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并落实专门人员,加强信息研判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加强市区视频监控点的建设,发挥社区和农村巡防队伍的作用,实现社区管理、民警指导、110联巡的巡防机制,提高社会面的控制能力;开展“平安”系列和“护城”系列集中统一行动,不断强化对重点地区、行业、场所的检查清查力度,并确定了涉黄、涉赌等现象突出的6个挂牌整治地区,通过打击、整治、宣传等手段加强管控,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全年共立治安案件6121起,查结4840起,查结率为79.1%,处罚6208人次,其中治安、行政拘留570人次。

    【交通安全监管】围绕“降事故,保畅通,保安全”和交通事故“零增长”这个中心,通过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迎世博、创文明、保平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酒后驾车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活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保持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全年,全市共发生大小交通事故14606起,其中上报事故545起,死亡83人,伤612人,直接经济损失124.8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2.59%5.68%22.43%11%,连续第六年实现了“零增长”目标。

    【监管信息技术普及应用】  2010年,市公安局践行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念,改革完善监管信息化工作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与成果转化,提升监管信息技术普及应用效能,提高了监管工作服务公安中心工作的能力。年内,嵊州市看守所被评为“全国公安监管部门信息技术应用先进单位”。

    【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公安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情报信息中心,提升警务信息在打击、防范、管理、服务中的作用。开展全警信息化应用培训,普及“五查一联系”等网上作战工作模式,抓好信息采录和研判工作,建立健全预警防控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嵊州市公安局强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通过推进执法办案平台建设,建立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工作,从程序上、实体上规范了民警执法活动,执法质量连续三年进入全省优秀行列。三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深入社区、企业、乡村,开展走访调查,了解社情民意,发现社会矛盾,化解隐患纠纷。(张智杰)

  

    【参与社会管理】围绕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出台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司法保障的文件。开展“走进基层、走进企业”等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了解基层对检察机关的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案例剖析会和风险提示等司法服务活动。开展举报宣传,畅通举报申诉渠道,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件65次,救助刑事被害人17件次。落实举报人奖励制度,共奖励15件案件举报当事人。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开展轻微刑事案件“检察环节和解”、“民行申诉调处”工作,搭建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最大限度兼顾各方利益诉求。与市司法局“嵊州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实时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监督成效,检察院监所检察科被省社区矫正委员会评为社区矫正“环沪护城河”工程先进集体。

    【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33556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22548人;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490883人,受理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910人,经审查后,全年提起公诉483818人。其中,批捕杀人、绑架、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12人;批捕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型犯罪嫌疑人188人,起诉202人。成功办理嵊州市首起黑社会性质案件,追诉10人,周海东等23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19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共批捕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31人。

    【查办职务犯罪】加大查处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12人,其中贪污33人,受贿55人,行贿33人,挪用公款11人;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5人,案值50万元以上的2件。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立案查办嵊州市公路段原段长韩德忠等受贿案。深入查办窝窜案,以中国领带城物流中心拆迁工作为切入口,立案44人,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政策处理组成员俞德祥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国家拆迁补偿款14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的审议意见,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查处22人。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处了一乡镇林科员玩忽职守案,有力遏制了林木被滥伐的现象。

    【职务犯罪预防】组织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预防联席会议,布置、交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指导50个单位成立内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内部预防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社会化预防。对中国领带城物流中心建设工程开展督导工作。深化行业预防,将行业预防工作扩展到国有企业,与供电局、烟草专卖局建立了预防协作关系。与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联合出台《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工作,共监督立案221人,监督撤案1718人。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纠正漏捕35人,纠正漏诉26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48137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5次,督促规范办案。加强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的抗诉工作,对章绍林等7人诈骗、抢劫案提起抗诉获改判。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案件107件,提请或建议上级检察院抗诉11件,改判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全部被采纳。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联合公安、法院、政法委出台《关于查处民事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

    【刑罚执行监督】积极发挥监所检察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驻所日常检察;与市看守所出台《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人员管理的若干规定》,切实规范对在押职务犯罪嫌疑人的监管行为;持续监督、彻底纠正市看守所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员与刑事犯罪混关混管的违规现象,驻所检察室被省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对19件减刑个案提出不同意减刑或降低减刑幅度的监督意见,均被公安机关采纳。

    【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坚持职务犯罪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随案移送批捕、起诉;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案件侦诉协作机制、风险防范机制等。按照党委和上级院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案件大评查活动,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律程序等方面入手,重点评查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检信访案件、自侦案件及不捕、不诉等案件,以查评促进办案规范和办案质量“三个效果”的提升。成立由一名检委会委员任主任,主要业务部门中层副职为成员的案件质量管理中心,出台《案件质量管理办法》,规范案件质量检查、分析、预警的工作程序。(何益明)

  

    【概况】  2010年,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核心司法价值观,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新收各类案件8950件,办结9078件(含旧存),办案法官人均结案162.12件。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刑事审判】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60件,判处罪犯785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9人。依照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案件112189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52232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7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13名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或单处罚金。重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坚持教育、挽救方针,高度重视判后帮教,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61人,对25人依法适用缓刑。继续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调解工作,调解率和当庭履行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

    【民商事审判】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745件,商事案件1999件,商事案件结案标的额4.71亿元。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案件1833件;审结借款合同、建筑施工合同等合同类案件2298件;审结财产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类案件303件。坚持调解优先,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立案调解速裁组办结1017件,调解撤诉率达93.02%,平均审理天数仅23.17天;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总计58.42%,调解自动履行率达83.78%

    【行政审判】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7件。充分发挥协调职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通过协调,原告申请撤诉6件。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职能,严格执行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标准,审查396件,裁定准予执行247件。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执结264件,同比上升6.45%。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坚持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执行工作】共执结民商事案件3155件,实际执行率65.38%,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4.14亿元。继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加强执行五个系统建设,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联动新格局。着力推进执行征信系统建设,与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动,对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等行为进行限制;着力推进执行查控系统建设,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车辆的查控力度;着力推进执行惩戒系统建设,通过市区电子广告屏、嵊州信息港等媒体对457名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向有关部门通报党员、公务员等特殊主体被执行人16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85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3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助推中小企业发展】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担保难等突出问题,联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与市政府办公室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担保物范围,支持中小企业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林权、商铺使用权、排污权、捕捞权、采矿权等进行担保。引导创新担保方式,支持中小企业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个私集聚区组成联保体,进行联户担保、抱团担保。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服务指导,开展“人民法官进区入园”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涉诉企业解困工作,重视运用督促、担保履行条款调处涉中小企业的金融债务纠纷,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会同市司法局共同推行“人民调解进法院”工作,成立联合调解委员会,在法院大厅专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人民调解员驻院调解纠纷。规定对婚姻家庭等8类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由立案庭法官通过并审判,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调解协议用调解书的形式予以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全年共对168起案件予以司法确认,有力地支持了人民调解工作。(卢 镔)

  

    【概况】  2010年,市司法局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创新工作载体,强化队伍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法律援助工作在6月份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与创新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8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牵手”工程代表浙江省唯一典型在9月中央综治委召开的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上作书面交流。

    【“五五”普法总结验收】  524,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动员大会;5月底,对全市乡镇(街道)、开发委和重点部门、农村、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

    【重点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中开展“六五”普法调研和普法征文活动,发送领导干部手机法制短信49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调研,撰写《关于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开展法制报告进校园活动36场次,在金庭下任小学建立青少年法制学校,表彰企业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单位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开设党员律师社区法制课堂,编印《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配发农村法律图书10000余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26场次,分发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8800余份,给农村干部、群众上法制课18场次。

    【专题普法活动】开展世博会、世合赛、浙江法治宣传月等各类专题、主题宣传活动23次。开展“我为六五普法献一计”、法制文艺演出、“争做学法守法好市民”万人签名活动、法律知识竞赛等为内容的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制定下发《嵊州市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市级考核细则。29个村(社区)通过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复评,新增省级“民主法治村”1家,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四家。全市有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六个,绍兴市级33个,全市“民主法治村”达标率为77.3%,“民主法治社区”达标率为81.3%

    【人民调解】结合世博会、“两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10次,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4375件,调解成功4257件,调解成功率97.3%。全面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嵊州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考核奖励办法》。开发区司法所选送的调解案例在浙江经视《给你说法》栏目首期播出。全年市医调会共接待来访咨询158371人次,受理医疗纠纷81起,调解成功81起,调解成功率100%,其中56起经调解后支付赔偿金1308683.22元,25起零赔付。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人民调解室”,全年受理并成功调处涉法矛盾纠纷177件,诉调对接工作得到了省高院齐奇院长的批示肯定。在三江街道、三界镇开展了“民意接待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级终结制”等试点,探索“大调解”工作的新路子。

    【社区矫正】围绕世博安保工作,开展社区矫正“环沪护城河”工程。开展“滚动式”大排查,建立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和辅助人员队伍70名,发展社区矫正志愿者560名。落实“管控升级”制度,4月底,建立了社区矫正监管信息系统,对近400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手机实施24小时全程定位监控,组织联合执法检查4次,组织集中教育活动254次,开展集中公益劳动6700人次。全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75名,因期满终止312名。截至年底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661名,其中缓刑对象425名,占64%;假释对象125名,占18%;暂予监外执行对象10名,占1.5%;剥夺政治权利对象107名,占15.6%

    【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深化“牵手”工程。组织世博安保专项摸排,确定1710名一般帮教对象、430名重点帮困帮教对象和38名重点管控对象,落实帮教管控措施。新建安置帮教基地一家,全市共建安置基地八家。与金华监狱、省未管所签订了联合帮教协议书,搭建“无缝”对接平台。1111,组织综治、公安、劳动、司法等部门以及部分企业到金华监狱,开展送就业岗位、送政策法律、送关心帮扶的“三送”活动,随行企业与42名服刑人员签定“就业意向书”。12月,启动“关爱帮教问题少年特别行动”。司法局选送的由嵊州广电总台制作的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电视节目被评为全国法制好新闻二等奖、省法制好新闻一等奖。至年底,全市有五年内归正人员2829名,新接收归正人员712名,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为98%95%,重新犯罪40名,重新犯罪率1.4%

    【法律援助】重新装修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完善便民设施。集中开展了农民工讨薪、工伤职工帮扶、扶残助残、拥军维权和法律援助进监所五大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全年共受理“123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1264件,接待群众来访515111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5件,受援人数699人次,法律援助办案数比上年增长12%,为受援人挽回损失和取得利益864.3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绍兴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李小霞)

  编辑 俞樟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版权名称 | 网站联盟 | 网站管理

主办:中共嵊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嵊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邮编:312400

电话:0575-83031707 传真:0575-83026547 邮箱:szdsb88@sina.com.cn 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龙会一路六号 技术支持:杭州孚立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