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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发布日期:2014-09-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概况】  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围绕“医改促转型,创新强服务”的工作基调,在全系统开展了“项目争进度、技术上水平、服务创满意”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了全市卫生事业快速可持续发展。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67家,其中卫生部门所属154家(分别为市属医院4,市疾控中心1家,市卫生监督所1家,市新农合办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乡镇卫生院1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18家,医疗卫生单位下属门诊部、诊所8家);民营医院3家;计生指导站1家;村卫生室235家;个体诊所32家;社会办诊所(门诊部)8家;企事业单位医务室34家。全市现有开放床位1956张,每千人拥有床位2.66张。共有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37人,每千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9人。卫技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170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7人,本科生893人;有中级以上职称1010人,其中高级职称179人,中级职称831人。全年业务收入7.75亿元,门(急)诊人次298.44万,住院人次5.73万。

    【新医院项目奠基】占地190.5亩,总建筑面积14.9万平方米,核定床位1000张,总投资9.58亿元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于9月底奠基动工。该项目创造了三个第一:一是民间资本单项捐赠全市第一,宋卫平等嵊籍企业家捐资近5亿元;二是技术合作等级省级医院第一,新医院建设成后增挂“浙医一院嵊州分院”,并由浙一全程参与新医院建设和管理;三是政府项目代建模式全市第一,按招标确定绿城集团为全过程代建单位,引进了绿城集团一流的设计和建筑品牌。

    【新医改任务】四大体系、五大任务年度目标全面完成,全市3年医改116项任务完成情况位于全省中上水平,市人大对3年医改的专项评议顺利通过。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新农合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公立医院改革全省先行启动,卫生信息化工程一期任务顺利完成。政府投入政策顺利出台,卫生投入不断增加,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单位公益性得到有效体现。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职工总体收入水平上升1.5万元每年。医疗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门诊、住院均次费用实现负增长。食品监管职能顺利调整,进一步理顺了卫生行业管理关系。(徐栋 魏德江)

  社区卫生服务

    【概况】2011年年底,全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18家,村卫生室235家,基本形成了“城区15分钟、农村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新创建成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3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嵊州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继续加快实施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年新建、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站59家、村卫生室80家、流动社区卫生服务站30家,配置流动社区卫生服务车8辆,完成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计划任务,实现村级卫生服务全覆盖。

       贵门乡卫生院流动社区卫生服务 (徐建琴)

    【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实施“六统一”紧密型管理(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资产管理、统一信息管理、统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2月起在剡湖街道和谷来镇开展试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1年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25元、流动人口每人每年12.5元的标准落实项目经费,全市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达标率保持在92%以上。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682356份,建档率92.92%。完成第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427956人次,其中成人250274人,07岁儿童56739人,中小学生人120943人,健康体检率62.77%,检查各类疾病205595人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率100%。(徐建琴)

  预防保健

     【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2011年,全市常住儿童建卡率100%,“八苗”单苗接种率99%以上;流动儿童建卡率93.33%,单苗接种率90%以上。积极推广使用口服轮状病毒疫苗、肺炎疫苗等33806人份。开展初三、高一学生麻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共接种13439人,接种率97.74%;开展麻疹脊灰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共补种麻疹疫苗539人,脊灰疫苗1849人。开展省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创建工作,8家单位通过评审验收。

    【疫情防控】  2011年,全市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不断完善,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3943例,报告发病率580.02/10万,比上年下降5.06%;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信息事件11起,均得到有效处置。

      【地方病防治】  2011年,全市有螺面积6.727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0.559万平方米,继续保持“三无”目标;甘霖镇下沙地村的省级血防监测点获浙江省血吸虫病优秀监测点称号。疟疾全球基金项目工作继续开展,“三热”病人血检完成率127.88%。开展布鲁氏菌病监测80人,确诊病人和感染者4例。碘盐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甘霖镇毫岭村和石璜镇三溪村饮用水氟含量监测均达标,氟斑牙患病率及流行强度呈下降趋势。

    【结核病防治】 2011年,共登记结核病人437例,其中涂阳病例159(新发涂阳肺结核病148),涂阴病例213例,结核性胸膜炎65例,病人转诊、治疗、随访工作进一步规范,“五率”管理指标全部达到要求;全球基金耐多药结核病防治项目深入开展;有效处置学校结核病疫情2起;对2010年的510例肺结核病人进行回顾性流行病学调查。

    【艾滋病全球基金项目】  2011年,继续实施艾滋病全球基金项目,新发现HIV感染者和病人各3,累计管理感染者10例、病人26例。“同志人群座谈会”和“男同QQ群”等男男同性恋干预模式等工作得到绍兴市卫生局认可。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获绍兴市“十一五”期间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慢性病防治】  2011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为77.31岁。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死因监测工作逐趋规范,共报告糖尿病、肿瘤病、脑卒中、冠心病急性事件共9418例,估算年报告发病率分别229.43/10万、221.33/10万、284.10/10万、88.42/10万。甘霖镇、崇仁镇、三界镇和金庭镇创建成市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点。

    【686项目覆盖全市】新增王院、雅璜、通源和竹溪4个乡开展686项目,实现了全市覆盖,共登记管理重性精神病人3253名。对305名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实施规范化治疗,任务完成率100.3%,其中免费化验312人次,疗效评价和治疗方案调整192例,发放新型抗精神病药国产利培酮片1022盒,有效降低了精神病人的复发率和肇事肇祸率。2011年共救助各类流浪、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02人次;免费发药1076人次、16.02万元。

    【妇幼保健】实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服务项目和优生促进工程,累计完成宫颈癌检查52907人,任务完成率105.8%,查出宫颈癌11例,癌前期病变385例,各类妇科疾病15378人次;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3499人;增补叶酸4060人。完成妇女病普查69009人,普查率41.49%,查出各类疾病11315人次。引导婚龄青年参加婚检,婚前检查率96.81%,检出各类疾病399人,暂缓结婚86人。剖宫产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剖宫产率36.32%,继续处于绍兴市前列。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5081人,筛查率99.88%,确诊异常7例;新生儿听力筛查4986人,筛查率98%,确诊异常4人;产前筛查3322人,筛查率65.3%,产前诊断97人,确诊异常3人。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13%,住院分娩率100%,高危孕妇管理率100%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5.6%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6.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9‰,婴儿死亡率3.5‰。(徐建琴 朱圣扬)

  医政管理

    【医疗质量】以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管理年”、“三好一满意”等活动为载体,以医院等级评审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医疗、护理、急诊、麻醉、医技等环节管理,缩短就诊流程,减少就诊环节,注重治疗效果。以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专项整治为抓手,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实现二级医院抗菌药物控制在35种以内,其他医疗机构控制在30种以内,抗菌药物使用比率从去年80%左右下降到今年的65%左右。扩大临床路径试点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医院共完成临床路径2962例,进一步规范了临床诊疗路径。积极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入浙江省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市人民医院、中医院首先实行了网上预约挂号,诊间预约等便民措施。继续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护理制度,为患者提供更规范、更人性、更优质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护理安全。市属医院及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实行了处方点评制度,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还安装并使用了合理用药软件,提高了处方书写质量,使临床用药更加规范、安全、合理。加强药品采购和质量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所有药品均实行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继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全市累计报告药品不良反应111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83例,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测提供依据。

    【第三方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继续实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全市所发生的医疗纠纷除人民法院受理外均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逐步得到了完善。全年共发生医疗纠纷数77起,受理调解63起,已调解成功63起,索赔总额564万元,经调解赔偿总额264万元,医患双方调解满意度达100%,体现了人民调解的公平、公正,医患之间矛盾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为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起到促进作用。

    【对口支援与医疗下乡】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嵊州市市属医院支援基层卫生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在实施对口支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医疗卫生下乡送温暖服务。全市各医疗单位派出医务人员599人次,开展广场及下乡下村进企业义诊咨询155次,共进村127个,企业11个,访问困难户2115户,义诊咨询服务1206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3227份,对重点优抚及低保对象医疗诊治1077人次,免去医药费26216元。2011年,市惠民医院共接受惠民对象门诊1683人次,门诊总费用45.8万元,减免7.0万元,住院205人次,住院总费用178.5万元,减免16.1元,合计减免23.1元。

    【无偿献血】全市无偿献血3596人次,其中一次献血400毫升1969人次,献血量120.23万毫升,占临床用血的102.8%。街头献血2734人次,街头献血占总献血人数的76.2%,成分用血比率达98.5%。全市开展了自体输血工作,回输血量11.50万毫升,占临床用血的10.2%,实现了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的目标。(魏德江)

  中医中药

    【概况】全市卫生部门所属医疗机构中共有中医药人员313人,其中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人员184人,“西学中”人员57人,中药人员68人,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30%。中医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157人,其中主任中医师13人,副主任中医师28人,主治中医师60人;副主任中药师2人,主管中药师16人。全市其他各类医疗机构有中医药人员56人。共有省级名中医1名,省基层名中医2名,绍兴市名中医1名,绍兴市中青年名中医5名,绍兴市基层名中医2名,嵊州市名中医2名,省农村中医骨干12名,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4名。

    【中医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妇科通过绍兴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年审,神经内科作为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专科接受了期末验收检查,中西医结合呼吸内科被确定为绍兴市首批市县共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市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肿瘤康复科被定为绍兴市第四批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市中医院针灸康复科、神经内科和市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科积极做好国家级和省级中医专科建设工作,长乐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外科、甘霖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糖尿病科、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中风偏瘫专科等绍兴市农村中医特色专科以及嵊州市6个中医重点专科得到进一步加强,充分发挥了中医特色专科优势,在当地具有较好影响。(钱银霞 魏德江)

  医教科研

    【人才建设】继续实施名医名科培养计划,对各培养对象进行了考核评估。全市选派业务骨干赴上级医院进修学习78名,在职攻读研究生20人,在职专升本196人。

    【学科建设】市人民医院骨科被评为省县级龙头学科建设单位、中西医结合肿瘤康复科被评为绍兴市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分别与浙江省卫生厅、绍兴市卫生局签订了学科建设合同书,并积极组织实施。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呼吸内科被确定为绍兴市首批市县共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对已确定的省级重点专科、示范中医科等,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按计划扎实推进,争取如期通过评审。

    【医学科研】  4只科研成果获得嵊州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甲型H1N1流感的心肌损伤分析”等7只科研项目通过评审。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发表论文126篇,开展各级各类新技术、新项目65项。

    【继续医学教育】开始实施绍兴市初级卫技人员第四周期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方案,2011年全市参加绍兴市第四周期综合类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152人;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5人,全科医师岗位培训61人,社区护士岗位培训32人,全科医师继续教育培训150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84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21人;参加放射、检验、B超、心电图岗位培训22人;市卫校在职在读本科学生186人,其中护理本科115人,临床检验本科29人,临床医学本科42人。(魏德江)

  卫生监督

    【概况】  2011年全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食堂)1981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812家,食品从业人员9052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3148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12520人次,健康体检12520人次,发现职业禁忌人员11人。抽检食品78份,合格69份,合格率为88.5%;抽检餐饮具7653件,合格6275份,合格率为81.9%;监督监测各类场所卫生5245份,合格4877份,合格率为93%。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831份,审核发放许可证800本;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262份,审核发放许可证257本。受理举报投诉71起,查处率100%;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起,罚款金额9.3万元。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发生。

    【食品监管职能调整】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要求,1226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交接,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能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划给监管人员10人、仪器设备7台、监督车3辆及相关资料。卫生局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能。

    【餐饮服务监管】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并顺利通过验收。开展餐饮服务领域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乳粉清查清缴、“瘦肉精”、“地沟油”、辣椒及其制品等专项整治,开展农家乐、学校食堂、小餐饮整规等专项检查,继续推进餐饮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全市A级餐饮单位2家、学校食堂10家、幼儿园2家,B级餐饮单位25家、学校食堂40家、幼儿园9家,新增A4家、B15家,全市共有27B级以上餐饮单位、61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实行“五常法”管理。

    【场所卫生管理】宣传贯彻实施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展住宿业、洗浴场所、足浴业、游泳场馆、美容美发业等重点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开展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和场所空气卫生质量监测评价,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定,其中游泳场所B2家,住宿场所B17家、C161家。进一步落实歌舞娱乐等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措施,防艾资料和工具放置率91%以上。

    【医疗执业规范】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开展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评定,全市中小医疗机构418家,达到“规范级”97家、“合格级”319家,2家“不合格”责令整改。开展传染病防治、医疗废弃物、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建立健全与公安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捣毁非法行医窝点2处,有效遏制非法行医行为。

    【职业病防治】完成嵊州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开展石英砂加工企业和木质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项整治,开展铅酸蓄电池等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题治理,责令停业或搬迁铅酸蓄电池企业2家,督促指导职业病危害企业138家,职业病危害申报95家,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57家,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1990名,建立管理台账124家。举办企业法人和职业卫生管理员培训8248人,发放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证236本。(陈惠山)

  爱国卫生

    【卫生创建】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在城区广泛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巩固工作,并加强对省、绍兴市级卫生镇的监督管理。2011年,仙岩镇创建成绍兴市级卫生镇;三界镇杜联村创建成省级卫生村;甘霖镇尹家村等8个村创建成绍兴市级卫生村;崇仁镇安江村等24个村创建成嵊州市卫生村;甘霖镇国土所、市三建公司等2个单位创建成省级卫生单位;卫生局等4个单位创建成绍兴市卫生先进单位;敏特汽车空调等2个单位创建成嵊州市卫生先进单位。同时,对已经创建的省、市级卫生单位和卫生村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村提出整改意见。

    【农村改水改厕】  6月绍兴市爱卫办在嵊州市召开中央农村改厕项目工作现场会,对无害化户厕三格式池和户厕加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四格式池的基本原理、建造要求、技术要点和工作步骤等进行了培训。会议还组织了与会人员到甘霖镇湖岭口村现场参观2010年在该村实施的中央农村改厕项目工作。2011年,顺利完成石璜镇和浦口街道4个村1000农户的中央改厕项目任务。全市农村建造无害化公共厕所83座。积极开展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服务,规范开展国家、省饮用水水质监测点工作,配合省爱卫办开展农村饮用水调研。市疾控中心参加了饮水国标GB/T11730定稿会,成为全国唯一一家有水质国标制订话语权的县级疾控机构。全年水质监测332家、704份,综合合格率为88.01%。新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前期卫生学评价。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制订了《20112013年嵊州市“美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三年计划》,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农村改厕、病媒生物控制、卫生创建行动,并对“美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行任务分解,落实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嵊州市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嵊市委办发【201164号)和《嵊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嵊政办【201199号),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强化工作职责,力争人员、经费、责任的三落实,全市各乡镇的卫生保洁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建立了“定保洁人员、定保洁范围、定保洁标准、定保洁经费”的“四定”机制,并逐步完善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周力亚)

  合作医疗

    【概况】  2011年全市参加新农合523922人,参合率为96.27%。全年发生报销1275125人次,受益率243.38%,报销金额19861.58万元。其中住院报销40187人次,报销金额17323.46万元,实际报销比例54.91%;特殊病种门诊报销19851人次,报销金额623.56万元;普通门诊报销1212884人次,报销金额1848.47万元;孕产妇分娩补助2043人,补助金额61.29万元;肺结核规则治疗补助160人,补助金额4.8万元。

    【保障水平提升】  2011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400元,其中参合人员缴纳120元、财政补助280元。在市内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浙江省增补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报销30%,其他门诊医疗费用报销25%;在市级、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中药饮片分别报销20%45%;每人累计门诊最高报销标准为300元,当年未发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2011年度门诊最高报销标准增加到320元。住院起付标准为市内乡镇(街道)医疗机构300元、市级医院600元、市外医院8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部分:市内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0%;市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0%;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0%,未按规定办理转院的报销55%;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未按规定办理转院的报销45%1万元以上至3万元部分:市内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5%;市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未按规定办理转院的报销60%;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5%,未按规定办理转院的报销50%3万元以上部分:市内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市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5%,未按规定办理转院的报销50%;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45%,未按规定办理转院的报销40%。每人累计最高报销标准为7万元,连续参加新农合2年以上(含2年)的农民,最高报销标准每增加1年提高1000元,即2005年起连续参保,最高报销标准为7.6万元;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最高报销标准提高到8万元。

    【支付方式改革】  2011年,嵊州市被列入全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县市,实行了“总额预算、按服务单元综合付费”的支付方法改革。1月至12月全市新农合住院均次费用7850元,比上年下降2.73%;门诊均次费用为57.55元,比上年下降11.12%;实现了门诊、住院均次费用负增长,实现省级医改零增长目标。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全年节约基金支出约2498万元,有效保障了基金运行安全。市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做法在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介绍。(赵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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