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概况】 2011年,全市政法战线围绕建设“平安嵊州”的总体部署,着力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了政法工作的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平安嵊州建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基层一线调研,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门部署,并加强考核督查,加大了对乡镇(街道)和部门综治、平安建设及维稳工作考核分值。组织实施平安宣传“百千万”工程,开展“平安嵊州”建设图板巡回展,向全社会专题征集“平安嵊州”建设宣传标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施行《关于建设“平安嵊州”主要工作“三色”预警通报实施办法》,全面掌控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动态。组织开展对乡镇(街道)综治平安建设及校园安保工作的联合督查,重点检查高危人员的稳控措施和危险物品的管控措施,确保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真正落实到位。经省平安办核准,2011年嵊州市平安建设考核得分为955.73分,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市”称号。
【维稳工作】总结前几年开展专项安保工作的经验,立足于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全面推行风险评估,组织专项排查调处,强化对重点人群的管理,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全年共对温泉旅游节等30项重大事项开展风险评估,有效地发现和化解了不稳定因素。完善源头风险防范制度,制订出台了《嵊州市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嵊州市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巩固完善“诉调衔接”、“警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充分发挥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行业调解委员会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多次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全市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4186件,调处成功4127件,成功率为98.59%。
【社会管理创新】全面启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确定了25个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突出重点,确定在民政局、司法局、开发委、三界镇开展了社会管理创新的试点,就社会管理中的“两新”组织、社区矫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和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等方面进行探索,提升了社会管理工作效果。积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专项行动,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率3个“100%”。加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新建治安监控121个、道路监控10个,初步实现了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雅戈尔公司的新疆维族员工“外警管外口”服务管理工作得到了副省长龚正的批示肯定。三界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级终结制”被省委办内部刊物作经验介绍,并被绍兴市委充分肯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村级组织换届中社会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打击、整治、宣传等手段,着力解决了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继续保持对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不间断地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群众反响强烈的盗抢等侵财型犯罪,最大限度地打击挤压犯罪空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损失。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隐患、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治理行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得到不断强化。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加大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切实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进一步掌握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基础信息,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强化工作措施。开展新一轮案件评查工作,确定重点,分解落实任务,组织政法部门开展84件案件评查工作。严格把关,全年共有74件案件得到司法救助,救助金额达73万余元。(屠 炜)
公安
【概况】 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以创建“平安嵊州”为目标,强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公安机关“三项建设”,全力挤压犯罪,维护了全市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全市刑事发案、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实现“零增长”,未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特大案(事)件。市公安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党委和先进集体。
【维护社会稳定】以“平安嵊州”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维稳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市社会稳定。国保、治安、刑侦、经侦、禁毒、网警、指挥中心等部门和各派出所,开展大走访活动,收集各类情报信息,掌控社会动态,共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367起;组织开展开门接访活动和局长接访日活动,加强特殊群体稳控工作,开展对涉恐、涉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监管;打击歪风邪气,维护信访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全年处置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信访事件23起,教育处理违法信访人员212名,其中治安拘留11人,教育警告201人;修改完善了《嵊州市公安局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提高处突能力,依法妥善处置了三界环境污染、阻碍物流中心施工等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事件,确保了全市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严打刑事犯罪活动】完善破案追逃工作机制,提高破案打击效能。全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5955起,发案数同比下降0.1%,破4565起,破案数同比上升0.2%,打击处理1022人。树立“命案必破”理念,对重特大案件进行全力攻坚,成功侦破了“4·2”杀人抛尸案、“9·8”故意杀人案等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全年共发“命案”8起、五类案件6起,破案率均为100%,连续7年实现全破。加强对“盗抢”案件发案规律的分析研判,组织开展了市区大巡防活动,最大限度的挤压犯罪,并积极开展破案追赃活动,减少人民群众的损失。全年共破获各类“盗抢”案件2799起,追回赃款赃物共计600余万元。成立“打黑除恶”专业队,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把“打黑除恶”工作与日常工作、整治“盗抢”犯罪及“命案”侦破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全年共打掉涉恶团伙6个58人,破获涉恶案件40起。强势推进“清网行动”,落实了领导层层包干责任制,通过上门敦促、外出追逃、公开悬赏和特情布控等手段和措施,共抓获“清网”逃犯105名,网上逃犯下降率为77.78%。
【严打经济犯罪活动】全市公安机关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带动全面”的工作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市场秩序混乱、经济犯罪案件多发的领域和行业整治力度,部署开展了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打击制售伪劣产品,打击非法传销,打击假发票、假币、银行卡等犯罪为重点的各类专项行动。完善了与企业一对一联系制度和定期联系制度,全面排查全市经济发展、企业运行、社会稳定中产生的各类不安定因素,最大限度维护稳定、服务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2起,立案50起,破案38起,当年案件破案率为76%,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5名,抓获逃犯19人,追缴赃款赃物1300余万元。
【严打毒品犯罪活动】分析辖区毒情形势,把握毒品犯罪的规律特点,强化打击措施,提升打击毒品犯罪的效能,成功破获了公安部2011——033目标案件。加强对生产、经销、运输、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实时监管,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和用于制毒。完善娱乐场所防毒工作机制,增强从业人员识毒、拒毒、禁毒意识,宣传发动群众,揭发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挤压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全年共破获毒品案件11起,摧毁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查处吸毒人员69人,收缴冰毒570余克,麻古1707粒。
【社会治安防控】完善《嵊州市旅馆业(通宵浴室)积分制管理办法》,对旅馆和通宵浴室实行积分制管理,提高了旅馆业“四实”登记率;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并落实专门人员,加强信息研判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发挥社区和农村巡防队伍的作用,实现社区管理、民警指导、110联巡的巡防机制,提高社会面的控制能力;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天网”工程、警用地理信息系统、3G无线视频系统建设,2011年全市新增视频监控系统170个、治安卡口10个、3G无线视频系统30台;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对重点地区、行业、场所的检查清查力度,并确定了涉黄、涉赌等现象突出的剡湖街道白莲堂地段、三江街道阮庙片等为挂牌整治地区,通过打击、整治、宣传等手段进一步加强管控,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全年共立治安案件6115起,查结5210起,查结率为85.2%,处罚6905人次,其中治安、行政拘留858人次。
【网络安全监管】按照“发现得了、追查得到、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涉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网上信息巡查责任制,调整巡查区域,将全市重点网站纳入监控视线,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有害信息;严厉打击网络诈骗、淫秽色情、赌博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网上低俗、暴力等不良信息,努力构建“绿色”的网络环境。成功破获了“新同城”网络赌博案件,移送起诉38人,治安处罚99人,追缴赌资400余万元。
【交通安全监管】围绕“降事故,保畅通,保安全”和交通事故“零增长”这个中心,通过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城市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酒后驾车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活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保持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全年,全市共发生大小交通事故15711起,其中上报事故396起,死亡81人,伤441人,直接经济损失127.9万元,分别比2010年同期下降27.2%、1.2%、28.2%、2.0%,连续第七年实现了“零增长”目标。
【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公安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情报信息中心,提升警务信息在打击、防范、管理、服务中的作用。开展全警信息化应用培训,普及“五查一联系”等网上作战工作模式,抓好信息采录和研判工作,建立健全预警防控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公安部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对全局执法办案功能区进行了改造;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通过推进执法办案平台建设,建立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工作,从程序上、实体上规范了民警执法活动。三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深入社区、企业、乡村,开展走访调查,了解社情民意,发现社会矛盾,化解隐患纠纷。通过倾听群众呼声、转变工作作风、主动为民服务,进一步拉近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张智杰)
检察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04件618人,提起公诉480件869人。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杀人、绑架、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嫌疑人10人,起诉12人;批捕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型犯罪嫌疑人234人,起诉267人。坚决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共批捕21人,起诉37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民生的犯罪,成功办理了高检院督办的藏克强等3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藏克强等人因涉嫌生产、收购、销售大量病死猪用于制作食品牟利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九年不等。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开展轻微刑事案件“检察环节和解”工作,共对达成刑事和解的2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加大对失足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的教育、挽救力度,依法不起诉在校学生25名。进一步强化涉检信访工作,共接待和处理各类信访案件119件次,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23件次。在甘霖、黄泽设立基层检察室,推出“检察室日志”、“检民联系卡”等便民举措,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置涉农信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强化基层职务犯罪预防等,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民生。
【查办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17人,其中贪污1件1人,受贿6件6人,挪用公款1件2人,滥用职权2件2人,徇私枉法2件2人,其他4件4人。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抓住开发区工程建设、拆迁领域相关线索不放,立案查处4件6人,东郭村3名村干部因利用职务便利强包工程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力地打击了涉农建设中的“强包、硬赔”型职务犯罪。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查办了北漳镇政府原党委书记黄某某等3人滥用职权、受贿、行贿案。黄某某滥用职权,违规帮助他人办理采砂手续,致国家损失90余万元,并伙同他人收受贿赂217000元,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职务犯罪预防】进一步推动预防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加强对预防主体单位的监督指导。推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分析、研判年度职务犯罪情况,预测发展趋势,提出预防对策,供领导决策参考。结合查处行业犯罪中发现的漏洞和隐患,积极建议市委、市政府对采砂行业进行治理整顿。抓好村级换届专项预防,保障换届选举工作健康进行。加强警示教育,深入银行、科技等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讲,5月下旬组织全市800余名干部参观了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
【诉讼监督】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13人,追诉12人,纠正该立不立的刑事案件16件22人,监督侦查机关撤销不该立而立的14件35人,不捕13人,督促侦查机关规范办案。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共对4件确有错误的刑事案件提起(请)抗诉,均获改判。公诉科因刑事抗诉成绩突出被省院荣记二等功。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案件30件,提请或建议上级检察院抗诉14件,改判4件。拓展民行检察监督渠道,积极推进民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和执行检察监督工作,通过督促起诉成功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10余万元,17件支持起诉案件均获法院采纳。
【刑罚执行监督】做好驻看守所日常检察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监督纠正违法刑罚执行13次,维护看守场所秩序。加强监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轻刑化现象,立案查处2名监管人员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诉后2名监管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执法公信力提升】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省人大决定工作情况,向市政协专题汇报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虚心听取委员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推开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接受监督范围,完善案件监督程序,应当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的3件职务犯罪案件均进入了监督程序。不断加强内部监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惩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竞赛活动,在绍兴市检察机关“三十佳”活动中,各有两名干警被评为“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员”,一名干警被评为“十佳业务能手”。(何益明)
审判
【概况】 2011年,市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落实“八项司法”,着力建设“六型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新收各类案件8135件,办结8055件。
【刑事审判】共审结刑事案件508件,判处罪犯908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绑架、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89件。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毒品犯罪案件11件。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审结合同诈骗、商业贿赂、制假售假等案件23件。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4件。严格依法惩处“醉驾”犯罪,以危险驾驶罪判处10人。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提高刑事审判的透明度和量刑的均衡性,受到最高法院检查组的肯定。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扩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共为103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同比上升106%。
【民商事审判】共审结民事案件2689件,商事案件1615件。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坚持深化保障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各项措施,妥善处理事关经济发展的各类案件,审结涉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案件966件,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纠纷化解,妥善调处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案件1876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重视对物权的保护,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审结财产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类案件283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重视“三农”案件的审理,妥善化解农产品买卖、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148件,支持促进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改革举措。
【行政审判】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6件。充分发挥协调职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通过协调原告申请撤诉7件。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职能,严格执行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标准,共审查非诉行政案件346件,其中退回申请139件。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共执结203,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制度。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等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坚持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执行工作】共执结民商事案件2619件,实际执行率达74.47%。以推进执行工作5个系统建设为主线,以“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为载体,以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行为为保障,切实加强执行工作,李某执行案入选最高法院公布的全国九大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之一。着力推进执行征信系统建设,与人民银行、工商等部门联动,对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等行为进行限制;着力推进执行查控系统建设,依托省高院,实现与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分行点对点查询,实现市内银行及房产的普查,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车辆的查控力度;着力推进执行惩戒系统建设,在各类媒体上曝光631人,限制高消费26人,司法拘留58人,通报党员、公务员等特殊主体被执行人6人;着力推进执行监督系统建设,出台《关于明确执行局各机构职能的通知》、《执行工作规程》,规范执行职权配置,建立执行实施、裁决、监督三位一体的执行监督体系;着力推进执行保障机制建设,继续完善执行工作人、财、物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尝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人民法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新途径,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方案》,努力实现法院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继续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谨慎处理新一轮困难企业的涉案问题,审执联动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妥善执行重大涉企案件,稳妥处置浙江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等系列案件,并协助政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深入推进百名法官进企业、进镇街、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安排刑庭法官给全市农村主职干部、三界中学学生作专题讲座,提高法治意识,预防犯罪行为发生。黄泽法庭召开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座谈会,提高辖区中小企业风险应对能力。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关注新一轮项目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等涉案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阳光司法建设年活动】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理念,将2011年确定为“阳光司法建设年”,以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为重点,着力健全开放、透明、便民、信息化的阳光司法机制,完善裁判文书网上发布、诉讼档案查询、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等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工作,不断拓展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协助执行、民主监督等工作职能,提高司法民主化水平,普通程序陪审率一直居绍兴市法院首位。积极拓展司法公开渠道,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网民问答等交流活动,认真倾听和反馈群众诉求。(卢 镔)
司法行政
【概况】 2011年,市司法局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创新工作载体,强化队伍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保障等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年来,先后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省社区矫正“环沪护城河”工程先进集体。被绍兴市委市政府授予综治工作先进集体;被嵊州市委市政府授予“越乡先锋”创先争优示范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五好”基层党组织、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先进集体等。局长王建勇被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楼志余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六五”普法】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的基础上,积极营造声势,广泛开展“我为‘六五’普法献一计”活动,群策群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组建了全市普法骨干、普法联络员队伍,完善了市、乡镇(部门)、村(居、企业)三级普法志愿者队伍,成立了由政法干警、律师组成的“六五”普法宣讲团,开展了业务培训,提升了素质。制定出台“六五”普法规划和2011年普法要点,进一步健全了组织,创新载体,夯实阵地,加强保障。
【重点对象普法工作】注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注重青少年法制案例教育。法制报告进校园和暑期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项行动。注重农民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嵊州普法网”、“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站”等媒体阵地作用。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开设党员律师社区法制课堂,开展农村干部法制培训,共开展各类送法活动14场次,分发法制宣传资料、普法书籍58000余份。注重企业普法形式创新。结合“抱团式”法律服务,切实加强送法进企业活动,重点做好节能减排、经济合同、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等与企业经营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迎三八,重维权”、“ 预防犯罪安全教育进校园”、“公益普法、社会责任”、“科普宣传周”、“浙江法治宣传月”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加强了社会保障、土地征用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精心谋划,积极筹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设计了全民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广场宣传活动等12项内容丰富、参与性强的活动,为“六五”普法启动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共开展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20场次,制作悬挂宣传横幅标语220余幅,制作法制宣传展板415块,分发宣传资料230000余份,20多个部门、单位参加了活动。
【民主法治村建设】以《嵊州市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实施办法(试行)》、《嵊州市“民主法治村(社区)”考核细则》为依托,全市100%的行政村开展了创建活动,加大了对“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指导,由分管领导带队到各乡镇(街道)实地调研,加强督查力度,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四民主、两公开”的深入。今年新建省级民主法治村1家,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5家,目前全市有全国“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个,绍兴市级38个,全市“民主法治村”达标率为77.3%,“民主法治社区”达标率为81.3%。
【人民调解】结合残运会、“两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12次,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4186件,调解成功4127件,调解成功率98.59%,排查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481件,调处450件,调处率93.5%。全年市医调会共接待来访咨询140批289人次,受理医疗纠纷61起,调解成功61起,调解成功率100%,经调解后支付赔偿金263.55万元。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人民调解室”,全年受理并成功调处涉法矛盾纠纷264件,涉及金额1048万元。人民调解与三江派出所行政调解的试点衔接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共调处143件,成功率100%。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联合下发《建立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机制(试行)的通知》,对9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三类刑事公诉案件,经调解后作不起诉处理。在信访局、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乡镇信访办和各级调委会之间建立矛盾纠纷传送反馈机制,及时化解信访案件。
【社区矫正】强基础、抓规范、重监管,开展“三防”专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开展“滚动式”大排查,组织联合执法检查4次,新增社区矫正劳动教育基地2家,组织集中教育活动254次,集中开展公益劳动6700人次。全年累计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29人,累计解除338人,至年底在矫人员661名,其中缓刑对象425名,占64%;假释对象125名,占18%;暂予监外执行对象10名,占1.5%;剥夺政治权利对象107名,占15.6%。无脱漏管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决重新犯罪1人,重新犯罪率远远低于0.5%的限制。
【安置帮教】继续深化“牵手”工程。组织专项摸排,确定1710名一般帮教对象、430名重点帮困帮教对象和38名重点管控对象,落实帮教管控措施。新建安置帮教基地一家,全市共建安置基地9家。与省未管所签订了联合帮教协议书,搭建“无缝”对接平台。组织综治、公安、劳动、司法等部门以及部分企业到金华监狱,开展送就业岗位、送政策法律、送关心帮扶“三送”活动,随行企业与服刑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至年底,全市现有五年内归正人员2708名,其中2011年接收归正人员313名,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为98%、90%,重新犯罪54名,重新犯罪率1.99%。嵊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牵手”工程被列入绍兴市社会管理创新十大培育工程。
【法律援助】完善法律援助中心便民设施,集中开展了农民工讨薪、工伤职工帮扶、扶残助残、拥军维权和法律援助进监所五大专项行动。畅通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全年共受理“123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1331件,接待群众来访5395批115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3件,受援人数679人次,法律援助办案数同比去年增长31.3%,为受援人挽回损失和取得利益931.2万元。(李浩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