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农村政策的探索和调整
一、中央调查组在嵊县
1961年1月,毛泽东在党的八届九中全会等会议上多次讲话,要求全党恢复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作风。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展后,中共中央和毛泽东陆续发现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一些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并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在这种情况下,田家英①遵照毛泽东的指示,率领中央调查组于1961年1月22日到达杭州,为起草人民公社条例展开调查。3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农业六十条”对于纠正社队规模偏大,公社对下级管理得过死,民主制度和经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较前有所进步,但仍然有公共食堂、供给制等不少需迫切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因此,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全党各级组织进行认真讨论和试点,以进一步修改。
广州会议结束后,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田家英回到浙江,投入“农业六十条”的试点和讨论工作。1961年4月26日,田家英带领中央调查组一行三人到嵊县长乐公社,会同省、地、县委工作组,重点调查葛英生产队的山林现状和保护措施。
葛英生产队位于嵊县和诸暨交界的西白山区,是一个全山区,有林山840亩,毛竹80亩,荒山600多亩,茶园300亩。山林从土改到1958年转高级社以前,分给农民所有,护山育林工作做得较好,生产有了稳定的发展。1958年2月转高级社,山林折价入社,有过波动,基本上还是没有遭到破坏。但是,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却遭到了三次大的破坏。第一次是大办钢铁时,前后几个月,砍伐林木1500立方米,烧成木炭25万公斤支援炼钢铁。第四生产队的一个山头几乎被砍光。第二次是1960年上半年,在葛英山中开了八个木炭窑(其中公社七个,队一个),短短几个月,砍了大约900立方米的木材,烧炭15万公斤。第三次是1961年春,大片烧山开荒,毁林种粮,毁林达100亩左右,等于近十年烧山面积的两倍多。田家英等调查组同志一进山,看到到处是刚刚烧过山的痕迹,甚至连国有山林也被烧毁了一大片。
田家英在队干部的陪同下,串门走户,召开座谈会,仔细了解和分析山林遭到严重破坏的原因:一是由于县、社的大量平调。1960年,公社在葛英队开办七个炭窑,烧出木炭,都是供应地方工业的。而调出去的木炭,不按等价交换的原则办事,侵犯了队的所有权,因而影响了社员护山育林的积极性。二是林粮争地。错误地强调生产专业化,从葛英队划出109亩水田,破坏了林粮结合的历史习惯,使葛英队从1959年开始,由余粮队变为缺粮队。公社从葛英划走大部分水田以后,对群众的口粮也不作负责的安排,使林粮争地的矛盾人为地尖锐起来,以致造成吃山不养山,毁林种粮的严重后果。三是由于这些错误做法严重地挫伤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导致社员不相信党的政策(特别是粮食问题),不爱惜山林,缺乏长期打算。社员说:“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政府会算,社员会盘”,于是出现了大量乱砍乱伐。四是山林的经营管理权没有确定,山林管理制度没有建立,整个林区处于无人负责的状态。
针对以上情况,通过调查,田家英对保护、恢复和发展山林,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和“农业六十条”,算账退赔,兑现政策,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确定山林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使山林的管理落实在生产队一级。原归社员所有的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和竹园,仍归社员所有,原来没有零星树木、竹园的社员,由生产队留给一定数量的自留山。并规定了队和生产小队对山林实行分级管理的权限和责任制。制订护林公约,建立联防护林组织,加强护林工作;同时实行林粮结合、林牧结合、全面经营、综合发展的方针,合理调整木、竹、柴、炭的比价,制订出比较合理的价格;县委加强对山区工作的领导,是保护、恢复和发展林业生产的关键。在调查期间,田家英还指导省、地、县工作组协助葛英队制订了《护林公约》和《葛英生产队关于山林特产经营管理的几项规定》。
葛英调查于5月3日结束,田家英即把调查情况和意见写成《关于保护、恢复和发展山林问题的调查报告》,《报告》点明了葛英队山林的现状,分析了山林遭破坏的原因和后果,提出了保护、恢复和发展山林的措施,20日由中央办公厅转发全国。田家英的这次葛英调查,为修改人民公社“农业六十条”有关山林政策问题提供了可靠的依据。5月下旬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通过的“农业六十条”(修正草案)中,专门增加了关于山林问题的条款即第二十四条第五款:“在山区和半山区的生产队,要切实培养好和保护好山林,严禁过量采伐,严禁毁林开荒,并且积极地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地发展用材林、竹林、经济林、薪炭林和山货、林副产品的生产。在竹木集中产区的生产队,应该以经营竹木为主,竹木生产和粮食生产相结合。”
葛英调查结束后,在田家英的建议下,县委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山林的举措。在田家英结束调查的当天晚上,县委即召开了关于迅速制止火烧山、乱开荒等破坏山林现象的电话会议,要求各公社立即禁止放火烧山、禁止破坏经济林、停止开辟荒山。30日,县人委发布《关于保护和发展林业生产的布告》,就保护山林所有权,禁止乱砍乱伐,开荒种植,保护贵重工业原料树木、稀有树种、经济林木,严格砍伐审批制度,以及国有工商、森工等部门采购竹、木、柴、炭等问题,作出六项规定,张贴到全县各生产队。6月1日,县人委又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保护和发展林业生产的布告〉的通知》。要求各生产队成立护林委员会,充分发动群众,制订护林公约和责任制;各级农林部门必须加强对林业生产的领导;公安、司法部门要与农林部门密切配合,对任意破坏林业生产、屡教不改者,要依法惩办等。6月、8月,县委又先后召开山区工作会议,学习中央山林政策和推广葛英的经验,部署护林育林工作。通过上下努力,全县大部分地方乱砍乱烧乱开(荒)的情况被迅速制止,落实了山林经营范围,建立了山林管理制度和护林组织,有力地调动了社员护山育林的积极性。
此外,在田家英到嵊调查前,1961年1月,国务院茶桑工作组到嵊县调查。工作组由安光荫①等十人组成,分别赴三界、城东座谈,调查1961年嵊县茶茧生产计划、化肥供应、收购与销售情况。
二、包产到户的探索和实践
“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远远超越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成了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这是嵊县出现包产到户的根本原因。“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的过程,正是农村大刮“五风”的过程,严重挫伤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破坏了农业生产力,以致造成了党和农民关系紧张,全县人均口粮由1958年的446斤减到1961年的340斤,人民生活陷入了严重困难中,部分农村由于粮不足,曾发生了饿病、逃荒的严重现象。当时,县委号召全县开展每户“百斤杂粮”运动,以救灾渡荒。因此,嵊县出现包产到户的直接原因,正如1961年6月省委农村工作部在嵊县检查时所说的:主要是“五风”严重,生产没有搞好,经营混乱,账目混乱,社员认为还是包产到户好。
从1960年秋后开始,在全县部分山区和半山区,农民冲破禁锢,自发实行包工到户、包产到户。全县的包产到户最早出现在长乐公社小昆队。小昆队是个山区队,规模比较大,全大队278户,1158人,分22个生产队。1960年12月,县委听取长乐公社小昆队出现包产到户情况汇报后,立即指示长乐公社党委派工作组去纠正包产到户。当时,因违背农民的意愿,工作组曾在该队“三进三出”进行纠正包产到户,但是均未得到彻底解决。对纠正包产到户比较积极的干部,由于所谓“落后”群众的讽刺谩骂,也不敢出头露面做工作。
与此同时,1960年11月,儒岙公社智仁管理区居安桥生产队将29亩大麦包产到户。儒岙公社出现包产到户后,也引起了县委的注意。1961年5月中旬,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由主持全面工作的县委书记处书记刘增和带领工作组到智仁管理区调查,认为“包产到户必须纠正,但不要影响生产”,实际上对包产到户作了默许。这样,至1961年6月,全县1880个生产队、9498个生产小队(含新昌县),已发现分土地到户和包产、包工到户的有497个生产队、2098个生产小队,分别占生产队、生产小队总数的22.4%和22.6%。特别以儒岙、回山等公社较为普遍,儒岙公社为最。对于包产到户,各级干部议论纷纷,态度不一。6月13日,县委召开区委书记、科局长会议,请在嵊县调查研究的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厉德馨讲话。厉德馨认为要解决包产到户,不是一年,需要工作两年,生产发展了,生活改善了,农民看到人民公社有利发展生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包产到户问题,硬批硬斗,搞两条道路大辩论,对“五风”不去解决,就去解决包产到户,根本解决不了。县委认为包产到户是个方向问题,一定要纠正,但许多人内心认为在暂时困难情况下,既然群众积极性那么高,能够种下去就是好。这年还动员社员耕种秋闲土地,实行“谁种谁收”的政策,实际上又是对包产到户的肯定。
地委在了解儒岙包产到户的情况后,一面责成嵊县县委采取组织措施,一面组成地委工作组于6月26日进驻智仁管理区,从而开始半年之久的纠正包产到户运动。地委和县委工作组分别在上道地、井家口和祥棠等三个生产队蹲点开展纠正包产到户工作。工作组原来认为只要从改进管理着手,讲点道理就可以纠正过来,但是辛辛苦苦工作两个月,仍打不开局面,逐渐丧失了信心。反而有的工作队员从坚决反对包产到户,变得犹豫动摇,甚至同情支持包产到户。县委在儒岙公社集中纠正包产到户的同时,发现小将、回山、沙溪等区却还在蔓延。9月1日,县委又派工作组到儒岙区帮助纠正包产到户,在彼苍庙召开区委扩大会议出现参加会议的20人中有16人说包产到户好的反常现象。彼苍庙会议后,实际上又默许了包产到户的做法。同月,县委召开的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在肯定包产到户是方向问题的前提下,提出包一年看看,认为只要指导思想明确,有领导地进行不会出什么问题。
随着包产到户的迅速发展,积极主张包产到户的理论探索也开始出现。1961年4月底,新昌公社姚宫管理区干部陈新宇到天宫坵大队纠正包产到户,反而被群众和事实说服,发现包产到户不但不要害怕,而且能够解决办社中长期存在的弊端和困难,总结出包产到户十大好处。6月开始,陈新宇先后六次写文章,寄给中共中央和《人民日报》。同年,城东区农技站蚕桑干部杨木水通过调查研究,结合蚕桑生产贯彻“三包四定一奖赔”(三包是指包工、包产、包成本,四定指定工、定产值、定农本、定斤茧用桑量,一奖赔是指超产奖现金,减产扣分少分配)的生产责任制①的优越性,总结了包产到户的优越性,认为包产到户并没有改变人民公社的性质,只是管理方式的改变,提出了“三包”落实、民主评议、签订合同的包产到户步骤和扣除成本超产奖励、减产扣工的分配和奖励办法,并在石璜公社雅城大队第三生产队搞包产到户试验,获得粮食增产。杨木水还写信给全国人大常委马寅初,引起了马寅初的重视。1962年1月,马寅初到嵊县视察。先在县人委招待所和杨木水单独面谈,后在城溪公社八里洋大队和县城召开包产到户座谈会和辩论会,杨木水也被邀参加会议。嵊县出现陈新宇、杨木水为包产到户“请命”的“单干理论家”,从而引起了县委、地委、省委乃至中央领导的重视。
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提出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因此,把包产到户看成是右倾机会主义的表现,上升到了阶级斗争的高度进行批判。11月,省委发出《关于注意纠正冬种中包产到户或分田单干现象的通报》,要求全省农村必须纠正包产到户、分田单干的现象,包产到户这一群众创造的新生事物被压了下去。
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后,县委对社员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认为“单干风”是阶级斗争在农村的集中表现,批判和打击“单干风”,纠正包产到户、分地到户。至1963年2月,全县的包产、分地到户,已由1962年上半年的2443个生产队,下降到514个生产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后,包产到户基本得到“纠正”。
由于嵊县搞包产到户、包工到户,“右倾”严重,县委第一书记邵成明、县长欧阳亚东分别受到批评。1962年5月,省委任命王尊贤任嵊县县委书记,免去了邵成明的职务。1963年8月,又免去欧阳亚东县长职务。
三、农村政策的调整和嵊新两县的分设
1960年,面对粮食供应的紧张局势,贯彻中央“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一个全党全民大办粮食和以粮食为中心的增产节约群众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9月,县委召开“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现场会。10月,县委派出县、社机关干部1230人充实到粮食重点生产地区参加、领导农业生产,并发出“节约用粮,利用代用品代粮”的号召。
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十二条”的核心是纠正“共产风”,重申“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彻底清理“一平二调”的错误,实行生产小队的小部分所有制,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小规模家庭副业,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恢复农村集市等等。根据“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省委决定凡是从人民公社成立以来,县向公社平调的,县和公社向生产队平调的、以及县、公社和队向社员个人平调的房屋、家具、土地、农具、车辆、家畜、农副产品和建筑材料等各种财物,都必须认真清理,坚决退还。
1960年11月5日至7日,县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贯彻“十二条”,开展整风整社运动,研究部署全县纠正人民公社化出现的“五风”错误,对大搞“一平二调”、“共产风”进行算账。会后,县委抽调报告员,直接向全县生产队干部、群众宣读“十二条”。各地采取边鸣、边放、边兑现的要求,纠正“五风”、“三害”。11月底,全县1341个生产队(含新昌县),已初步退赔兑现的有609个,基本兑现的198个。
1961年2月,县委举办组织、宣传工作骨干训练班,学习“十二条”及整风整社文件,为进一步向群众宣传培训骨干。同月,县委召开改造三类队工作会议,贯彻“十二条”,部署改造三类队有关政策和做法。会后,县委组织工作组到各生产队开展工作。在基层开展整风整社的同时,3月成立县级机关整风领导小组,用20天左右的时间,开展县级机关干部“三反”①运动。至1961年春,整风整社运动结束。通过整风整社,政府和人民公社各级组织连续进行五次算账退赔,共计兑现平调物资、劳力折合2323万元,退还无偿占用的土地,还退回调集的大批劳动力。通过整风整社,农村政策得了初步调整。7月,县委又成立算账退赔和工业支援农业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清理退赔平调生产队和社员个人财物及工业支援农业的工作。在退赔的同时,1962年9月,还豁免22996户的贫农合作基金款42.16万元,减轻农民的负担。
3月,中央制订“农业六十条”。接着,省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的若干补充规定》。县委于4月即召开全县三级书记会议,学习、讨论“农业六十条”。在田家英到嵊县调查前,省委调查组已在长乐公社西殷生产队进行宣传贯彻“农业六十条”的试点,时近两个月。调查组以整风为纲,从检查贯彻“农业六十条”入手,发动群众彻底揭露和批判“五风”,安排好群众生活,基本上纠正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集中过多的偏向。
6月,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修改了“农业六十条”,制定了“农业六十条(修正草案)”,取消了农民普遍反对的部分供给制和公共食堂。7月,根据中央“农业六十条”(修正草案)和省委4月颁发的《关于调整人民公社编制的通知》,县委继续调整农村政策,对全县农村人民公社进行了整顿。一是1961年10月,县调整人民公社规模,撤销原大公社,复建区一级建制,以原公社管理区(乡)设人民公社。将人民公社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65个,而平均户数由原来的10144户减到1784户,并把原来的生产队改称为生产大队(相当于原来的高级社),平均户数减为96户,生产小队则由原来的858个增加到7093个,并改称生产队(相当于原来的初级社),平均户数由原来的124户减至16户。二是取消食堂、供给制。开始对公共食堂进行整顿,至1961年9月农村食堂全部停办,粮食分配到户,供给制也随之解体。11月,县委还派工作组去浦口公社多仁大队实行粮食按劳分粮加照顾的试点工作。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和中央各部门、各中央局、各省、市、地、县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一些重要厂矿和部队的负责干部,共七千余人,通常称为七千人大会,动员全党更坚决地执行调整方针。嵊县县委副书记刘增和、孟昭明出席了这次会议。七千人大会后,中央发出《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确定以生产队为农村基本核算单位。根据省委部署,2月,县委确定15个大队进行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试点工作。3月初,又扩大到130个大队。至年底,全县全部实行“队为基础,三级核算”的人民公社体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把劳力、土地、耕牛、农具同时四固定到生产队,长期归生产队经营和所有,实行按劳分配等政策,扩大了生产队的自主权。并分配社员自留地,允许社员养家禽、家畜,发展多种经营。
此外,1958年嵊、新两县的合并是一次政治上的“大跃进”,片面强调共产主义大协作,并没有符合行政区划调整的规律,反映嵊新两县人民的真正意愿。因此,经过三年的实践,“大跃进”无偿调动两县的人财物及不尊重历史、自然和地域较大难以管理等盲目合并的弊端日益显现。在这种情况下,1961年8月10日,省委发出《关于恢复海盐等七个县的建制和调整部分干部职务的通知》,决定恢复新昌县建制,除原新昌县黄泽区的黄泽镇区域和藕岸公社的麻车、兰洲、前王、鹭鸶坂、山坑大队划归嵊县外,保持两县原行政区划不变。10月15日起两县分设办公。嵊县县委第一书记邵成明继续病休,同时由王裕民继续兼任嵊县县委第一书记。分设后嵊县为61个农村人民公社、三个镇人民公社。11月,又对县委机构作了调整,撤销县委书记处,邵成明任县委书记,但继续病休,王裕民也因病回地委,县委工作由副书记刘增和主持。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恢复新昌县建制。
通过纠正“五风”和社队规模的调整、基本核算单位的下放,使生产关系比较适合当时农村生产力的水平和社队干部的管理能力。而各种形式的农村生产责任制的恢复实行和贯彻按劳分配、等价交换的原则,较好地解决了社队之间、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现象。再加上取消公共食堂和供给制,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开垦零星荒地,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和纠正“一平二调”等政策,解除了社员心头的疙瘩和疑虑,社员生产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再加上国家大幅地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和增加农村社队所需的货款和物资,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虽然1962年遇到了四十年未有的洪灾,但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134655吨,比1961年增长6.3%,基本上接近1957年的水平。此外,多种经营、副业生产也有较大发展。
第二节工业和其他政策的调整
一、工商业和财政政策的调整
在“大跃进”运动中,全县虽然办起了有色金属、采掘、电机、制药等新工业,大大加强了机械、电力、纺织、食品等原有工业。但由于盲目建设,发展过快过急,超越了财力物力承受能力,不仅企业管理跟不上,而且资金不足。1961年,贯彻执行党的八届九中全会通过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关停一部分企业,并对留下的企业进行整顿,对工业体制进行两次调整。一是调整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贯彻以发展国营经济、集体经济为主,允许城乡个体经济有适当发展的方针。二是调整工业规模和发展方向,把工业调整到以支援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对某些原材料不足,生产方向不对头,质量差、成本高,技术没有过关和一批规模小、难成气候的企业分别作停撤、合并、转化集体处理。同时,调整了工业生产计划和农、轻、重次序的安排,提高了轻工业品生产的比例。在广大职工中开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节约原材料的增产节约运动,千方百计克服由于农业歉收而带来原材料不足的困难。至1962年,全县原有34家工矿企业,减少为21家,精减职工3629人,其中有3329人回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
手工业贯彻1961年6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有领导地恢复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小组,同时下放了1073名从农村吸收来的农民和亦工亦农的手工业者。手工业经过整顿,进一步贯彻了民主办社和勤俭办社方针,使手工业社进一步得到了巩固提高与健康发展。
人民公社强调“一大二公”,把城乡合作商业、小商小贩全部纳入国营企业和供销社,由此形成国营商业一统天下、单一渠道的局面。由于商业网点大为减少,一些与农副业生产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小商小贩不复存在,这给农副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极大不便。为了改变这种状况,1961年5月,县委派工作组去长乐公社搞商业体制改革试点,恢复和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商店、合作小组。6月,中央下发《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简称“商业四十条”)的指示。8月,召开全县商业、金融体制改革会议,落实“商业四十条”,研究恢复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10月,县委为便利群众活跃市场,在试点基础上开始调整商业体制。把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分家,恢复国营专业公司、供销社和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农村集市贸易三条渠道。全县从国营企业、供销社退出1856人,恢复合作商店23户、自然门店74个、合作小组16个,从而恢复了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合作商店和个体商贩并存的局面。1962年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的农副产品采购总额比1961年增长6.5%。同时,商业部门为了鼓励生产,对粮食征购和猪、禽蛋等农副产品收购实行了工业品奖售,全县共计奖售了工业品价值总额51万元。通过工业品奖售,大大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但由于商品短缺,很多商品实行凭票供应,以缓和供求矛盾。
调整财政政策,克服“大跃进”带来的财政困难。工业、商业、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增加生产,降低成本,保证计划完成和超额完成,以增加财政收入。为加强税收工作,1961年10月,税务局(1958年11月并入财政局)从财政局中分设。财税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积极组织收入,足额入库,完成和超额完成征税任务。通过税收促使生产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打击投机倒把,稳定市场物价。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政纪律,预算内积极支持,预算外坚决堵住,保证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等重点资金需要。1961年至1963年,全县预算内财政收入为2651万元,其中,1961年732万元、1962年839万元、1963年1080万元,财政收入逐年恢复增长。
1961年2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决定》,决定1961年的公用经费和事业经费在1960年实绩基础上节约50%,所有单位一律停止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和支出,继续冻结银行存款。同时,压缩和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二五”时期,全县基本建设总投资为688.4万元,其中1958年至1960年,全县基本建设投资669.13元,占“二五”计划基建总投入的97%。1961年至1962年,贯彻中央“八字”方针,停建缓建了一批基建项目,全县总投资减少到19.3万元,只占“二五”计划基建总投入的3%。其中工业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大大压缩,投资建设项目主要是支持农业,直接为农业生产和为人民生活服务。
二、文教卫生工作的调整
在“大跃进”运动影响下,全县发展过快的教育事业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调整。1961年全县幼儿园由755所缩减到7所,农村幼儿园基本停办。针对办学过多、过滥的情况,1961年12月,嵊县中学、甘霖中学、上东初中、崇仁区校、城关镇校、新联社校被确定为县重点中小学。根据1962年5月中共中央批转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调整教育事业和精简学校教职工的报告》提出的“缩小办学规模,精简教职工,加强学校管理,开展教育改革,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质量”的调整方针,县委采取“保留、合并和转为业余”的办法,对学校设置和办学性质等进行了调整。小学教育贯彻坚持“以学为主,全面安排”的方针,并实行“两种教育制度”,积极发展简易小学(耕读小学),只教主要课程,让学生有时间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同时,整顿调整民办初中,将27所民办中学缩减为13所。各类师范、农业、工业、卫生、戏曲等职业学校,由于急功近利,超越实际,都先后停办。39所农业中学除黄泽、长乐两所农业中学保留外,也全部停办,部分学生转入县办初级中学。此外,1958年9月全县创办的33所红专大学,在1959年后逐步停办,或改为农业中学、农业试验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动手,大办粮食、大办农业”的指示,动员中、小学超龄学生回农村生产岗位,部分公办教师转为民办,以减少国家财政负担。
1962年1月,马寅初到家乡视察时参观了长乐中学。在长乐中学,马寅初首先谈到了教育的重要性,认为旧中国穷,因穷而至于弱,因穷而在于愚,教育不普及科学不发达,国家就不可能强盛,人民生活也不可能富裕。教育是启发民智的,是立国之本,是百年大计。当听说师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时间过多时,又指出学校应该以教学为主,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为国家多出人才,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不能影响教学。还提出体育锻炼很重要,一定要学生好好锻炼身体。马寅初这次视察为教育事业的调整提出了正确的方向,也是其教育思想的重要体现。
在文化工作方面,根据1962年12月省委批转省委宣传部《关于整顿农村业余剧团、加强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领导和处理非法职业剧团的报告》精神,县委加强了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坚持执行“文艺为政治、为生产、为工农兵服务”的方针。文化业务部门加强对剧团要多演现代戏,多演新人新事,并积极上山下乡,扩大演出范围的指导;增设电影放映点,加强影片宣传;加强发行“红色书刊”和农技通俗读物,组织下乡送书上门活动,以便农民群众看到好书;加强对农村俱乐部及业余剧团的领导,根据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积极开展文娱活动,活跃农村文化娱乐生活。
医疗卫生方面调整的突出问题是解决农村缺医少药问题,重点是转向服务农业、农村、农民。各级卫生部门贯彻中央“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和“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等卫生工作四大基本方针,1962年,全县共设有公社、镇联合保健所62所,医务人员322人,病床20张。
三、精简下放和压缩城镇人口
在“大跃进”时期,全县各行各业尤其是工业企业和基本建设调用了大量农村劳动力,使农业战线劳动力严重减少,仅1958年“大办钢铁”,全县抽调动用农业劳动力796万工,农村社员投入义务工近500万个劳动日。1957年,全县总人口467202人,其中城镇人口15884人,占总人数的3.4%;1958年城镇人口增至36160人,占总人数的7.6%,增幅达1.27倍;1959年城镇人口增至56310人,占总人数的11.8%,增幅达2.54倍。在农业生产水平很低的状况下,城镇人口增长过快,不仅削弱了农业战线,还加重了国家财政困难和城市商品粮供应紧张状况。因此,与压缩工业生产战线、关停并转一部分企业相适应,从1961年起,精兵简政,大力精减职工,压缩城镇人口,尽快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成了贯彻执行“八字”方针的中心环节,也是调整财政经济困难和商品粮供应紧张的有效措施。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精简职工、减少城镇吃商品粮人口的指示,1961年8月,县委成立了整顿机构压缩城镇人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孟昭明兼任组长,开始压缩城镇人口。召开全县四级干部会议,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和讨论中央指示,决定采取边规划、边行动,先易后难,成熟一批下去一批的办法,把各方面能挤出的劳动力迅速地走上农业生产第一线。为了坚决而又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县委整顿机构压缩城镇人口领导小组制订整编有关政策界限,规定精简的主要对象是1958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的来自农村的新职工。经过充分的思想发动和深入细致的工作,至9月底,全县核定应下放到农村劳动力共16612人(含新昌县),其中下放干部929人,占干部总数的30.7%。中央七千人大会后,精简职工、减少城市人口力度进一步加大,1963年6月,精减任务基本完成。至1965年,全县精减职工5122人,压缩城镇人口13500人(含精减职工数)。全县总人口556037人,其中城镇人口17237人,仅占总人口的3.1%。精简下来的人员,回到各自的农村,参加农业生产。
通过这次减少城镇人口,精简干部职工,使政府减少了工资支出,减少了商品粮供应量,使工业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同时,对于调整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缩短工业战线,加强农业战线,缓和市场供应压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促使国民经济形势好转,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精简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精简不当的问题。如有的企业单位工作简单草率,光追求精简进度,缺乏细致的思想工作,有的不按批下放,也有部分职工下放后,人在农村心向外,不安心农业生产。
四、组织城镇知识青年去农村
196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草案)》。这一决定把上山下乡确立为城镇知识青年就业和造就可靠的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长远方针,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为城镇未能升学、就业的知识青年开辟了一条去农村的就业门路。
在支援宁夏和精简职工期间,曾有部分知识青年跟随支边和回乡下乡,但对城镇知识青年的下乡还没有统一的规划和部署。中央、国务院的决定下达后,县委作了研究和部署,决定先在城关镇试点。5月上旬,城关镇委遵照县委指示,着手进行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在这次组织动员中,涌现了不少父母教育子女、子女说服父母、哥哥动员弟弟下乡的先进事迹,但也有想方设法逃避下乡或拒绝动员的。至6月上旬,全镇有255名青年向镇委报名,确定首批90名知识青年下队下场,到农村落户。这批青年分别安置在方口公社的姚姆山大队、方口大队,崇仁东风茶场、里东禹山头茶场和明山茶场。
在城关镇试点的基础上,1964年7月下旬起,崇仁、长乐、黄泽全面开展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动员和组织工作。10月,第二批325名知识青年相继下队下场,其中城关镇217名、黄泽35名、崇仁40名、长乐33名。第二批知识青年分别安置在白鹤、剡北、蛟镇、浦口、方口、通源及城关共7个公社(镇)的27个大队,其中自己要求投亲靠友的48名。城镇知识青年下乡,普遍受到真情热情接待。知识青年下乡时,有关公社、茶场敲锣打鼓地到几里外甚至十几里外的车站迎接,帮助青年搬行李、铺眠床、挂帐子。社员看到知识青年刚下来,没有菜吃,就自动送去鸡蛋、猪肉、洋芋、蚕豆、茄子、干菜。有些队在知识青年未下乡前就替他们种上了萝卜、白菜。
与此同时,县委精简办公室和有关镇委在知识青年下乡时,还组织了18名干部分头跟班下去,同下乡青年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商量,做了一段时间的巩固工作。各公社党委和大队党支部也都确定一位副书记或队长,主管这一工作。白鹤公社党委发动全社共青团员,对下乡青年开展“一交三包”活动,即与知识青年交朋友,包知识青年的学习、劳动、生活,使下乡青年思想安定,较快地在农村扎根。但也有因安置点选择不当,有些社队缺乏对下乡青年的管理,不帮助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甚至歧视知识青年,不实行同工同酬,也有知青离开父母去农村思想不安,致使下乡青年经常返回城镇。
1965年至1966年,各镇继续开展此项工作。知识青年下乡1965年113人、1966年195人。在安置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集中安置、三五成群插队的形式,安置到田地比较多、劳力比较少、生产比较稳定的社队和集体茶场,主要形式是“集体户”,即吃、住、劳动集在一起。
“文化大革命”波及嵊县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动员、组织和安置工作也停顿下来。
第三节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一、在调整中加强党的建设
随着农业生产组织的变化和“大跃进”的影响,党建工作也提出了“大跃进”、“高速度”之类的要求,党建指标不断升温,发展党员速度大大加快,基层组织数量迅速增加。1958年至1960年的三年中,共发展党员7410名,1960年底党员总数增至13979名,比1957年增加71%,全县党支部数增至1725个,比1957年增加160.5%(含新昌县),1359个生产队(相当于村)中有1284个建立党支部,有个别党员的队73个,没有党员的队只剩21个。这三年中发展的党员,多数是生产运动中涌现的优秀分子,但在“反右倾保守”的指导思想影响下,有的单位单纯追求发展数量,采取从上而下、分指标压任务搞“党建擂台赛”等错误做法,影响了发展党员的质量。1960年底开始,党建工作着重做好党员教育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1960年底,全县有预备党员4216名,占党员总数的33.2%,到期办转正手续的占预备党员总数的67.8%),并在薄弱地区或单位发展少量党员,1961年至1965年全县只发展党员104名,平均每年发展21名。至1965年底,全县建有基层党委69个,总支一个,支部1190个,有党员9493名。
1958年4月,县委作出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评比三好支部、五好党员的决定》①。各地陆续以区或乡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全面开展了支部工作的总结评比活动。掀起了“比先进,赶先进”的热潮。1959年8月,县委根据地委指示,提出了“关于增强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意见”。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作为支部评比竞赛活动的中心,进一步批判了那种认为不依靠支部也可以进行工作的错误认识,组织干部落实到生产队,层层建立基点支部,探索搞好支部工作规律,总结推广支部工作经验,确立标兵支部,提出了“养猪学习王家坪,全面跃进学习年家山、坎头,集体福利事业学习白泥墩,个人学习党员林岩水”的号召,有1284个支部开展挂钩竞赛。农村政策调整时期,逐步形成了全党抓支部建设工作的局面。到1962年3月,全县有70名区委委员,301名公社党委委员,都固定联系一个支部,在组织生产、贯彻党的政策、安排社员生活等项工作中,一般都能做到首先从调查了解党支部、党员情况、统一党员思想、帮助支部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全县各级书记、委员还普遍给支部党员上党课。建立了党员培训制度,县委党校在1251名大队长中培训了519名,869名大队支部书记中培训了500名,训练了390名党课辅导员,区、社都用四天至六天时间分头培训了支部骨干和党员2500多名。并推广了上坂洋党支部搞科学实验基地和孙村做好党支部工作等经验,进一步推动了“比、学、赶、帮”活动,为恢复和发展生产起到重要作用。
1960年1月,宁波地委作出《关于组织全地区共产党员学习董大妈的决定》,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董大妈公而忘私、爱国爱党爱集体的高尚品德。董大妈除在养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外,还积极参加政治活动和生产建设,提倡节约支援国家建设。1972年临终时,还嘱咐儿子、媳妇把558元存款捐献给大队买拖拉机,支援农业机械化。董大妈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涌现出的社会主义建设模范。号召向董大妈学习,对嵊县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二、整顿农村基层组织
1957年9月开始,全县农村整党与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和全民整风运动同时进行,历时6个多月。整党分鸣放、整改辩论、系统整党三个阶段进行,分两批开展。第一批主要解决党内两条道路斗争,第二批通过宣传贯彻《纲要》,重点解决党内“右倾保守”思想。这次整党为不久后掀起的“大跃进”运动作了思想和组织准备。在1958年开展的“插红旗、拔白旗”和1959年开展的“反右倾”运动中,又以“观潮派”、“秋后算账派”对高指标、“大跃进”抱怀疑态度的人进行批判处理,对敢于实事求是地向党反映情况,提批评意见的同志也当作“右倾保守”而进行打击,从而助长浮夸不实之风,使急于求成的“左”倾思想进一步膨胀,“五风”得不到有效制止。
1960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鞍山市委关于改造农村落后生产队的报告》中指出,有些民主改革(主要是土地改革)不彻底的地方,希望各地对所有政治上落后社、队,都采用鞍山市的办法,彻底加以改造。县委根据中央、省委和地委有关改造农村落后队的指示精神,在全县范围内着手开展整顿改造落后队的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与加强和整顿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同年5月,根据在黄岩召开的全省改造落后队现场会指出的病、饿、流(外流)、荒(抛荒)、坏(坏干部)、官(官僚主义)的落后队六个特征,县委初步划定全县落后队为217个。按性质区分,其中属于民主革命不彻底45个,社会主义革命不彻底127个,先进与落后矛盾的45个。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队改造落后队。
改造落后队分批进行。6月,在开元召开现场会议,组织干部先去114个重点落后队改造整顿。9月基本整顿完成第一批114个生产队,第二批103个生产队在同年年底前基本整顿结束。改造落后队以阶级斗争为纲,采用群众运动方式,全县共斗争了阶级敌人433名,参加斗争大会的社员达20万人次,共处理102人。此外重点批判所谓有严重“资本主义思想”行为的富裕中农436人,在广大社员中划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思想界线,共收回超过规定的私有土地3097亩,将178头耕牛、3711件大农具按政策折价入社。通过改造建立起一支对党忠诚、联系群众的基层领导队伍,但也扩大了打击面,挫伤了部分党员、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
从1960年下半年到1961年春的整风整社运动中反映的情况看,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基本上是纯洁的、巩固的,农村绝大部分党员是忠于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作用,这是主要的基本的一面。但是运动中也暴露了党内存在着思想作风不正和组织不纯的问题:部分党员干部对形势认识不清,对暂时困难缺乏思想准备,存在着消极悲观情绪,有的叫喊“当干部吃亏”、“党员吃亏”,说当干部要淘“领导、群众、家属”三面气;有的党员入党好几年了,还不了解党的性质、党员义务和权利,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上党课,不交党费;部分党员在工作中滋长了瞎指挥风、命令风、特殊化风,极少数人甚至违法乱纪,已经开始发展到蜕化变质的严重地步。此外,还有5.8%左右的党支部组织不纯,抵制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使生产连年减产,社员生活水平降低,国家任务完不成,党群关系紧张。1961年4月,省委工作组在开元改造落后队对干部问题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针对开元乱斗乱撤干部现象相当严重,调查组对干部管理提出了改进意见:健全党的民主生活,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选择干部要坚持党的标准,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干部管理制度;要善于爱护干部,正确开展思想斗争,不能允许用粗暴惩办的办法代替说服教育。因此,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彻底的整顿是完全必要的。
1961年9月开始,县委在浦口公社进行整党试点。整党试点以中央农业“十二条”政策为纲,放手发动群众,对照政策,揭露矛盾,边贯彻、边兑现(包括经济政策、干部作风),以取信于民。同时,对所有党员、干部、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的考察了解,摸底排队,慎重确定支部性质,把全社支部分成一类、二类、三类,根据党的方针政策,采取不同步骤、对症下药。一、二类型支部组织是纯洁的,主要是思想作风和领导水平问题,重点解决“五风”和“三反”问题,因此,对一、二类队支部,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帮助支部干部整风。对三类型支部,重点是解决领导权问题,同时,坚持党的阶级路线和干部政策。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凡是属于好人,虽有些错误,或错误比较严重,愿意改正错误的,满腔热情地设法挽救,只要彻底检讨,真诚悔改,群众基本满意,不作组织处理;对于混进来的地、富、反、坏分子及蜕化变质分子,发动群众,坚决清洗;对于那些因为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坚持正确意见,而遭打击报复的好干部,重新作出结论,恢复名誉,继续使用。并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选举党组织,健全领导核心。与此同时,还切实整顿了共青团、民兵、妇女等组织。至11月,整党试点基本告一段落。通过整党,统一了浦口公社党员、干部对形势的看法,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经济理论水平,进一步改进了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基本上纠正了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和贪污、浪费、特殊化风,纯洁了党的组织,清除了混入党内的地、富、反、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县委在浦口公社开展整党试点的同时,部署全县农村开展整党工作,并要求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明确整顿党组织是整风整社运动的重要部分。整党是手段,生产是目的,因此整党必须围绕生产这一中心和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各公社必须搞好整党基点,重点抓住一、二类和第三类的两个重点支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至年底,通过整社整党,全县共查处党员132人,有33名地、富、反、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被清除出党。
1962年9月,县委根据省、地委指示,为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在农村整党基础上,开展对农村人民公社基层组织进行整顿,重点是整顿三类队。经排队分析,全县1238个生产大队中,属于一类型的有337个大队,占27.2%;二类型的有601个大队,占48.6%;三类型的300个大队,占24.2%。三类队的特点:一般来说是领导核心不健全,组织涣散,多数党员不起作用;所谓社会主义方向模糊,“土地包产到户”、“分地到户”严重,搞“投机倒把”,雇工剥削,出租土地,放高利贷等泛滥;部分干部思想作风不正,利用职权,挥霍浪费,多吃多占,贪污盗窃,个别甚至搞赌博、生活腐化等问题;党的各项政策长期得不到贯彻,国家粮食征购任务年年完不成。
1963年初,全县整顿三类队工作在县、区试点的基础上,由点到面逐步开展的。县委抽调县、区、社干部,长期固定到队,包干负责。并决定对300个三类队用两三年时间分批开展整顿。
整顿三类队以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为纲,集中解决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中问题。在工作方法上,一般都采取贯彻农业“十二条”、“六十条”、《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等三个文件和省委党内通信为中心内容的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整顿党支部,建立阶级队伍,根据群众要求处理有关政策,组织生产高潮。
通过整顿三类队,全县普遍开展了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教育,提高干部和群众的觉悟,坚定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恢复和发展了农业生产。但也对分田到户、包产到户、分小小队等所谓“单干风”思潮进行批判和纠正。
三、右派分子分批摘帽
1959年8月,为了纠正“左”的错误、调整政治关系,毛泽东提出在国庆节前后为表现好的右派分子摘掉帽子。9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摘掉确实悔改的右派分子的帽子的指示》,决定摘掉一批右派分子的帽子,人数控制在全国右派分子的20%左右,并许诺今后还将分期摘掉右派的帽子。
1959年10月,县委根据省委和地委的部署,组织有关单位学习中央、省委的指示和党中央为右派分子摘帽子工作规定的各项政策。同时抽调干部,并指定一名常委负责此项工作,对全县291名右派分子(含新昌县110名)进行了一次全面考察和摸底排队。全县右派分子被作内部处理的有126名,占右派分子总数的43.3%;被处理去社会上的有165名,其中给予开除自谋职业的70名,监督劳动的75名,送劳动教养的18名,开除法办的两名。对作内部处理的126名右派分子,按照中央指示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低头认罪、确有悔改,并且在工作、学习中表现较好,愿意向党和人民靠近的16人,占现有右派分子的12.7%。二是表示愿意悔改,但内心不服气,表现时好时坏的93人,占73.8%。三是基本不服或完全不服,表现不好的17人,占13.5%。从第一类中选择11名有显著“悔改”表现的作为第一批摘掉右派分子名单,经当地党支部鉴定和群众认可后,再提名上报地委审批。同年11月20日、21日,宁波地委先后批复公布第一批摘掉11名右派分子帽子。1960年3月、5月先后经地委批复公布,嵊县又摘掉八名右派分子帽子。
1961年9月,中央统战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共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改造右派分子工作会议,提出1961年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这一年经地委和县委批准公布,摘掉12名右派分子帽子。
1962年夏,第二次全国改造右派分子工作会议后,中央统战部起草了《关于右派分子工作几个问题的报告》,进一步提出为错划的右派分子平反的问题。尔后,县委于1963年3月先后批准公布摘掉17名右派分子帽子。但是在这次分批摘掉右派分子帽子过程中,由于受“左”的思想禁锢,落实政策的广度和深度受到各种限制,导致右派摘帽工作进展缓慢,没有达到中央提出的为右派分子摘帽的比例。随着以后“左”的错误严重发展,使右派改正问题成了一个禁区。
尽管摘掉部分右派分子帽子无论从广度和深度看都不可能彻底,只不过是对右派分子的“宽大”处理,但是,给部分右派分子摘掉帽子,对于团结工商界、知识界和民主党派,调动其为社会主义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开展甄别平反
在经济调整的同时,甄别平反等政治上的调整措施也相继进行。1961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讨论和修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指示》指出:“为了发扬民主,有必要对于最近几年来,受过批评和处分的干部和党员实事求是地加以甄别”。1961年下半年开始,县委遵照中央有关甄别平反工作的方针、政策,先后对1955年以来,在“插红旗、拔白旗”、“反右倾”、“整风整社”、“民主革命补课”等运动中受到批评和处分的党员和干部进行了甄别平反工作。
1961年8月,县委召开了全县区委、公社党委书记及县属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会议,学习中央有关甄别平反工作的指示和政策,讲明甄别平反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和要求。同时,县委监委先后多次召开全县监察、组织委员和人事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批转中央监委书记座谈会和省、地、县委有关会议精神,着重讲解了党对犯错误同志的方针政策,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和手续,以及过去在执行这些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造成的后果。地委、县委还组织1958年以来受处分的305名干部集中学习了三个多月,给平反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七千人大会后,对政治关系作进一步的调整。根据会议精神,1962年3月,县委针对有些公社、单位对甄别工作不够重视、进行得不够迅速和认真的情况,批转了县监委《关于当前甄别平反工作的意见报告》,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按照中央的指示和政策,对于1958年以来受批判和处分错了的党员、干部进行认真的甄别,达到无一错案、无一漏案的要求。
1962年4月,中央下发《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全面推开党内外甄别平反工作。为贯彻通知精神,6月,地委在嵊县召开甄别工作会议,嵊县黄泽区委、明溪公社党委介绍了有关通过甄别平反工作调动干部积极性、增强干部团结的经验。会后加快了全县甄别平反工作,到1962年12月底,完成了甄别工作的96.9%。1963年5月底,全部甄别结束。经过甄别,查明1955年至1961年6月,全县受批判和处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共有4448人,其中原批判处理正确的和基本正确的1451人(其中党员335人),占32.6%;原批判处理部分错了的584人(其中党员243人),占13.1%;原批判处理错了的和基本错了的2413人(其中党员834人),占54.3%。通过实事求是的甄别,对原批判和处理正确的作了肯定,对部分问题批判和处理错了的,改正了部分问题的结论,对批判处分全错的,撤销原来的处分,恢复了名誉,各级领导向被错批判、错处分的党员干部道歉。特别是在县第三届党的代表大会上,作出《关于撤销〈党的二届二次会议关于腾鹏同志反党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错误的决议〉的决议》,是这次甄别工作的重大成果。
经过甄别平反工作,端正了党的政策,分清了是非,消除了隔阂,增强了团结,密切了上下级之间、党群之间的关系,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同时,也总结了近几年来党内斗争的经验教训,提高了政策水平,改进了工作作风。
五、加强民兵工作
1962年6月,毛泽东在广东视察时,对广州部队负责人说:“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政治、军事三落实”。为贯彻这一指示,是年10月,县委成立以防空降、防反革命武装暴乱和防敌特偷渡(潜入)为主要任务的“三防指挥部”。同时,按照《民兵工作条例》①,普遍地整顿了民兵组织,使民兵组织不断提高和巩固,并加强了基干民兵连工作,初步形成了维持社会治安和对敌斗争的“拳头”。1963年,成立四明山、会稽山、五百岗、菖蒲山、东白山五个联防区,嵊县的四明等20个公社、142个民兵连分别加入联防组织。是年4月至5月,对民兵工作进行大检查,全县1295个农民民兵连队和27个厂矿、学校民兵连通过整顿和政治审查,7481名适龄青年民兵补充入队,4927名复退军人成为民兵组织的骨干力量。
同时,注重对民兵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主要内容有国际国内形势和国防教育,特别是1962年战备中对全县民兵宣传了《中央关于准备粉碎蒋军进犯东南沿海地区的指示》,使广大民兵群众克服了和平麻痹思想,促进了生产和支前工作。尤其是是年夏季征兵,广大基干民兵踊跃报名应征,在17天内顺利完成了征兵任务。并对四明山、会稽山、东白山等联防地区的25个重点公社及四个镇30名武装委员会主任进行专题集训,提高对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重大意义的认识,树立党管武装的观念。同时,在全县民兵中广泛开展宣传和学习雷锋精神②的活动和开展“四好”、“五好”运动,增强广大民兵的国防观念,教育每个民兵树立想打、敢打、能打、会打的战备观念。
按照民兵集训贯彻“少而精”的方针和“劳武结合”的原则,利用生产空隙,以分散的、小型的方法,开展民兵军事训练。1962年,全县组织近1500名民兵进行以射击技术、战术动作和防空袭、防空降、防暴动为主要内容的战备训练。1963年,全县共有2000余人参与13次战术训练,结合实地反空降小型演习。其中有部分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陆、空军在四明山区举行反空降联防演习。1964年,民兵训练推广郭兴福①教学法和嵊县中爱公社西港村民兵连的训练经验。全县受训民兵1.1万余人,训练内容以射击、投弹、战术、勤务、地雷爆破等为主。此后,几年,全县都完成了民兵训练任务,提高了军事素质,加强了国防后备力量。1965年,全县三个联防地区的59个公社,有5300余人参加了共计63次的紧急集合和小型战备演习。
贯彻执行毛泽东关于民兵工作“三落实“指示,使全县民兵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民兵工作真正成为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上发挥主力军作用和后备军力量。
六、中国共产党嵊县第三届代表大会
1962年12月,县委根据党章规定和省委、地委关于召开县党代表大会的指示,召开了三次会议,专门研究召开县第三届党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制定关于党的代表大会名额与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产生党代表。自12月开始,全县分单位进行了无记名投票选举,共选出正式代表352名。县委通过学习有关省委、地委关于召开县党代大会的指示,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嵊县第三届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接着,县委于1963年1月上旬召开县委全会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吸收区委书记、公社书记参加,进行了历时15天的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2月7日至10日,又进行了四天的预备会。
经过充分筹备,1963年2月11日至15日,中国共产党嵊县第三届代表大会在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52名,代表全县9306名党员。列席会议的代表104名。大会设代表资格委员会、决议起草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和主席团。大会主要议题有四项:一是上届县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二是上届监委向大会作监察工作报告;三是选举产生中共嵊县委员会和县监察委员会;四是选举出席省第四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大会由县委副书记刘增和致开幕词,听取了县委书记王尊贤代表上届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王平代表上届监察委员会作的监察工作报告。大会审查了上届县委和监委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王尊贤、王平所作的两个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反对特殊化的决议》、《关于撤销〈党的二届二次会议关于腾鹏同志反党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错误的决议〉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嵊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19名,候补委员五名;选举产生中共嵊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九名;选举出席省第四次党代会代表七名,候补代表一名。县委三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九名,书记王尊贤,副书记刘增和、孟昭明、钱志贤。
参加大会的代表中有18人进行了大会发言。大会根据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总结了五年来的工作和经验教训。认为上届县委对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指示是坚决的,取得的成绩也是巨大的。过去几年工作中虽然产生过指标过高、要求过急、基本建设规模过大和职工人数与城市人口增加过多的问题等一些缺点和错误,造成相当损失,但是,成绩是主要的,缺点和错误是次要的。成绩是在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下取得的,对“三面红旗”仍然作了肯定。因此,大会不可能从指导思想上清理“大跃进”和“反右倾”的错误。
大会认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生产的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根据嵊县山多耕地少的实际,提出了“田山水一齐抓,粮林并举,牧副渔为辅,全面发展”的农业生产发展方针,在抓粮食生产的同时,开展多种经营,特别是发展山区经济。提出在第三个五年计划(1963~1967)期间发展二十至三十万亩木本粮食的初步规划。难能可贵的是,大会吸取破坏山林的教训,重视生态环境,提出“田山水”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森林是农业的保姆”,有了森林,就能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破坏山林、滥开荒山会造成“穷山恶水”,破坏农业生产。大会提出了当前的中心任务是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实现目标,逐步实现水利化、化肥化、良种化、电气化和机械化。
大会号召全党必须注意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认真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对干部和党员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按中央和省委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个广泛深入的整党、整社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在三五年内改造好三类队;必须加强党的监察工作;要继续发扬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群众路线的优良作风,谦虚谨慎,艰苦朴素,戒骄戒躁,兢兢业业地为人民工作,终身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奋斗。
虽然中共嵊县第三届代表大会是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后“左”倾错误再度发展的背景下召开的,但大会通过的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和把发展农业生产作为党的中心任务,在客观上对抵制“左”倾错误和保证国民经济调整任务的完成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