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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

发布日期:2014-09-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第一节宣传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与开始有计划的经济建设

  一、宣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39月,党中央按照毛泽东的建议,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0月下旬,省委召开第四次党代表会议,着重传达、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作出《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和粮食统购统销问题的宣传工作计划》。

  为学习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贯彻省委第四次党代表会议精神,19531128128,县委召开全县区乡干部和党员代表会议,县委书记邵成明作了《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报告》,县长陶传信作了《今后任务的报告》,县委副书记陈宪俊传达省委征购基点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制订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教育和粮食统购统销问题的宣传计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运动。

  全县学习宣传总路线的重点是农村,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从上到下,从党内到党外,发动干部和积极分子,广泛深入地进行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宣传教育。首先开好县、区、乡干部大会和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办农村优秀党团员、宣传员、积极分子和教师参加的总路线学习宣传培训班。县委要求经过培训的2700多位骨干分子和4300多位宣传员,每人宣传教育分别在30人次和10人次以上,党的报告员在各区举行五到七次报告会。然后以互助组、合作社、农会小组等为单位开展总路线学习座谈会;县有线广播以宣传总路线、总任务和粮食征购为中心的内容;运用报纸、黑板报、土广播等各种工具全力宣传,学校师生利用课余时间到集市和给亲友写信宣传。第二阶段以“算账”对比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结合解放以来,在党领导下所获得的实际好处,引导农民树立为实现社会主义而前进的思想,从各方面说明国家建设重工业的伟大意义;讲明工业与农业的密切关系,动员农民为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而搞好增产节约、完成粮食征购任务;宣传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重大意义、目的和政策,在发展国民经济过程中,保证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比重逐步增长。宣传教育具体体现在执行粮食统购政策中,发动积极分子带头自报,个别对象动员认购,送粮入库。

  嵊县的总路线学习运动成为推动一切工作的动力,加深了广大干部群众对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工商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逐步地、稳步地推进的认识。90%以上的干部群众受到一次生动的社会主义教育,认识到小农经济是“三月桃花一时红,风吹雨打一场空”、“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是黄瓜敲锣韭菜命”、“乌龟爬缸,爬上跌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耕田不用牛,点灯不用油”。改变农民长期固有的粮食买卖自由的习惯,认识到了把粮食卖给国家就是支援国家工业化及社会主义改造必不可少的,提高广大农民走生产互助合作道路的积极性。总路线宣传教育前,全县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三个,总路线宣传教育和实施粮食统购政策后,全县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5个。经过运动的考验,提高党在农村的战斗力,同时锻炼提高青年团、宣传网等各种组织,涌现出两万多名积极分子,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打下坚实基础。在运动中,基本上坚持耐心说服教育,走群众路线、民主协商的方法,改变和克服官僚主义和命令作风,提高干部领导水平和政策水平。通过总路线的宣传教育,改变了农村的面貌,提高了农民生产互助合作的积极性。

  以宣传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为标志,嵊县进入有计划发展国民经济和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阶段。

  二、制订“一五”计划

  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①(19531957,简称“一五”计划)是从1951年开始着手编制,到19549月基本确定。因此,国家“一五”计划是边编制、边贯彻实施,地方“一五”计划也是一面执行上级指标,同时编制实施本地的“一五”计划两步进行。1953年开始,嵊县就着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主要是执行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同时,根据本县实际作出相应的规划。

  为编制嵊县的“一五”计划,195411月,成立县计划委员会,由县长陶传信兼主席,并在12月将县人委的统计科改为计划统计科,具体负责县“一五”计划的执行和编制。1955106,在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副县长方初作了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传达报告,同时也报告嵊县在国家“一五”计划指导下的实施情况,并提出与国家“一五”计划初步接轨的设想:嵊县“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完成对农业、工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为贯彻省第五次党代表会议精神,19561月,县委召开全县互助合作代表大会,县委书记尚玉福提出了《全县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全面规划》。《规划》分“农业合作化”、“关于粮食、蚕茧、茶叶的规划任务”、“水利问题”、“积极发展毛猪、养羊生产,扩大绿肥面积和开展增积土肥运动”、“积极的保护和发展耕牛”、“开展群众性的消灭病虫害和兽害运动”、“绿化、造林”、“经济部门、工商业、手工业方面”、“文教卫生”、“五年内消灭吸血虫病和地方性疾病”、“五年内消灭‘四害’及道路改造修建、农村扫盲、乡乡通电话”等14个方面。

  关于农业合作化,《规划》要求在1956年全县基本上实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化,要求春耕前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75%以上,秋收后发展到95%以上。1956年参加高级社农户占总农户的20%1957年发展到总农户的65%左右;1958年发展到85%以上,基本上实现高级化。

  关于粮食生产,《规划》要求1956年粮食产量达到每亩平均450公斤,比1955年平均278公斤增加62.8%1957年达到每亩平均550公斤。

  关于工业经济方面,《规划》要求1956年基本上完成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配合国家重点建设进行地方工业建设。

  这是一个全面的规划,因为主要经济指标要以宁波专员公署下达的为准,所以《规划》没有提出具体的指标。195612月、19572月,宁波专员公署分别向嵊县下达了1957年工业、农业和商业的计划指标,工业产值为3805万元,粮食产量为15.39万吨,社会零售总额为2800万元。这是一个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支援国家重点建设为中心的规划,虽然有的方面要求过高,但基本符合嵊县的实际情况。

  此外,“一五”时期,嵊县虽然和全省其他地方一样,没有列入国家重点建设,但嵊县的优秀儿女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支援国家重点建设。19566月,268名复员退伍军人赴青海柴达木盆地石油局参加石油勘探工程。同年8月,又有175名知识青年去青海参加工程建设,为国家重点工业建设作出了贡献。

  三、逐步发展工业生产

  1953年,总路线的宣传贯彻和“一五”计划的实施,使嵊县以地方工业为主的工业生产逐步得到发展。城区腰机匠组织生产小组,生产腰机棉布(土布)。正大、太平两家榨油厂拆股并入地方国营信达榨油厂,定名为地方国营嵊县榨油厂。嵊县新建修理厂改名为嵊县铁工厂。

  1954年,为加强对工业的领导,县委建立工业部,制订《嵊县1954年至1957年工矿企业发展初步规划(草案)》:长乐镇新建一家新厂;发展嵊县铁工厂、嵊县电厂、开源丝厂等三家老厂;根据已探明南山区豪汉乡氟石矿和黄铜矿、水竹乡云母矿、东卞乡铅锌矿、里东区芦山乡赤铁矿、上东区黄铁矿、上东区许宅乡煤矿、三界区四德乡云母矿等八处矿山,建立矿产管理站,逐步发展矿产工业。8月,县委召开第二届工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总结交流工业生产经验,表扬奖励模范人物,评县级劳动模范。12月,县委召开工厂党政工团主要干部会议,研究实现和超额完成1954年生产计划,贯彻省委、地委关于1955年第一季度生产计划的安排。是年,全县工业产值2414万元。

  19557月,县委贯彻地委工业部《1955年国家计划与节约任务的紧急指示》,把完成工业生产任务与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联系起来,进行爱国家、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地方工业发展取得成效。至年底,全县有私营工厂51家,从业人员277人;有五家厂并入地方国营工厂,大小工业155家,全部成为社会主义性质企业,从业人员1030人,其中职工710人。是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2850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5.6%,比1954年增长29.5%,利润比1954年增长43.6%

  1956年,合并、组建多家工业企业。太平乡石砩村水电站、黄泽镇前良水电站建成,为全县农村兴办微型水力发电站开了先河。城关镇丝织生产合作社成立,有社员101人,脚踏手拉织机87台。张震昌袜厂、宏茂袜厂、和裕大线厂三家28人组成城关棉针织社,生产棉纱袜、三股线、手套、毛巾等棉织品。棉纱由国家配给,产品由县百货公司统购包销。新新联营印刷厂、通源福和瑞华印刷社并入嵊县印刷厂,在崇仁设立分厂,有职工51人。上东欢潭皮纸小组移至长乐,开始正常生产,采用桑皮试制蜡纸坯纸成功。剡中粉笔厂转为公私合营企业,设备条件有了改善,生产有较大发展,年产粉笔12.09万盒。嵊县电厂分别在城郊东圃村、雅致村建电力抽水机站,增设农业用电服务项目,共灌溉土地1800亩。上东毛铁厂新建厂房,改进设备,炼铁炉增至五座,年产毛铁500多吨,除供应全县铁匠炉生产外,还供应新昌、上虞、绍兴等地,并支援新安江水电站建设。11家碾米厂改为七家公营、四家公私合营企业。在油脂化工中积极开辟新油源,推广“出坑快、翻坑快、下坑快”的先进榨油法;在水作业中全面推广豆饼做豆腐。由嵊县酱乳厂、嵊县万和酱园合并成立公私合营嵊县酿造厂后,在酱作业中推广豆饼做酱油及原色酱油。原色酱油推广后,酱油成本降低9%,全年为国家节约粮食3.2万公斤。

  1956年,全县工业计划产值3122万元,实际工业总产值达到3259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8.8%,为国家计划的125%,比1955年增长29.5%;利润达到10.34万元,完成国家计划的106%,比1955年增长43.6%。产值、利润的增长基本上达到“一五”计划对地方工业的指标要求,社会主义经济成分比重显著提高。

  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嵊县解放前后,在土壤肥沃、水利条件较好的沿江平原地区,已有种植双季稻、间作稻(嵌稻),在长乐、南山山区的部分水田种植早稻、秋玉米两作,冬季水田大部分是冬闲田,部分种植草子(紫云英)作绿肥。当时单季稻亩产只有二三百斤,间作稻也不过四五百斤。1950年后,随着生产条件的改善,促进了水田耕作制度的发展。

  19543月,以嵊县国营农场为核心,建立农业生产技术研究委员会,交流农业生产技术和知识,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一个“典型试验与逐步推广”相结合的技术革命高潮,进一步改进栽培技术,积极改变耕作制度,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各项技术。7月,在县国营农场召开的重点互助组长扩大会上,中爱乡史千荣农业生产合作社、三塘乡杨伯生互助组介绍选用良种、通过小段生产计划做好选种的经验。会议期间结合田间参观评比,评出早稻优良品种“早籼505。在秋收前,县委举办以小麦选种与栽培技术为主的农业技术训练班,在临城、甘霖两区农技站进行双轮双铧犁和土犁田块产量的对比试验,组织优秀农业社(组)进行双季连作稻栽培经验的介绍。技术改革工作不但贯彻在春耕播种,而且贯穿到每个季节和每种作物中。玉米、番薯等杂粮的栽培技术也有很大的改进,特别是玉米的人工辅助授粉,普遍进行典型试验。

  在技术改革运动中,县国营农场由于采取系统的技术措施,水稻单位产量提高很快,全场平均每亩产量194.6公斤,比当地常规品种每亩高出50余公斤。在第二届全县农业劳动模范会议上,县国营农场介绍了连作晚稻栽培经验,为技术改革运动的继续深入树立良好榜样。这些栽培经验和增产事实,提高了农民改间作稻为连作稻的信心。是年,全县水稻合理密植达到23.27万亩,占水田总面积的55.4%,连同种子改良的面积共占87.7%,推广优良品种4.4万亩。

  1955年,嵊县国营农场建立技术推广网,总结交流水稻合理密植和高产作物增产等方面经验,在改变耕作制度方面,积极推广小株合理密植为中心的水稻栽培技术;推广连作稻6370亩,比上年增加23倍,而且单位产量很高,早稻有的每亩在250公斤到300公斤以上,晚稻生长良好。是年,全县各区建立综合性的农业技术推广站,通过区站建立农民技术组织,以推广网等形式扩大到农业社、互助组,有计划地训练和培养互助合作组织中的各类技术骨干。

  19563月,县委召开县、区、乡和农业社干部参加的推广先进耕作技术与实现大面积增产的会议,组织“栽培连作稻”、“防治病虫害”、“增积土肥”等典型介绍,参观农业技术展览会,使到会干部、技术人员明确推广先进耕作技术与实现大面积增产的关系。县委将中爱乡四盟农业合作社进行种子搭配的经验在全县推广。中爱乡四盟农业合作社采取品种、土质、劳力三结合的方法,根据成熟期迟早搭配早晚稻品种,达到早收早插,解决了种连作稻劳动力周转不足的困难,保证了及时下种,不误农时,实现增产指标。

    6月,县委作出《关于建立与健全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决定》,建立县种子管理站,配备种子专业干部,推广各种先进技术,成为组织农业生产中的一个中心环节和重要措施。全县农业生产合作社积极改变耕作制度,大规模改种连作稻,连作稻面积猛增到20.96万亩,占水稻面积的51.9%。推广“小株密植”、“落谷稀”、“早稻浅插”、“浅灌勤灌”等生产管理技术,进而发展大小麦、油料作物等水田春花、连作稻三熟制。部分农业社、互助组建立稻麦“种子田”制度,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旱地作物以农家传统品种小麦、玉米为主。是年,全县粮食生产面积为69.6万亩,粮食总产量达14.74万吨,嵊县从过去的缺粮县变为余粮县。

  畜牧养殖业逐步发展,尤以猪、羊增加较快。1953年,嵊县农场引进中约克公猪一头,除农场自繁自养外,部分向农民提供优良仔猪。提倡选种配种,推广双重交配、重复交配。1954年,农户养猪比1949增长93%,养羊增长96%,家禽增加43.6%4月,县农业局在甘霖湖头乡仰高亭建立县家畜配种站,饲养约克夏和盘克夏公猪,开展猪的杂交改良。1955年相继从金华猪场引进中约克小公猪、秦川黄牛、山东黄牛,后引入荷兰公牛,改良当地的小体黄牛,发展乳、役两用牛,取得一定成效。

  户养畜禽尚有私有公养形式,即耕牛归社员所有,由农业社集体饲养,统一使用,评定工分参加分红,生下小牛折价,按比例分成。部分农业社耕牛开始折价入社,实行公有公养,1955年,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为发展畜牧业,确定留饲料粮,每头肉猪30公斤。县畜牧科以生猪饲养管理为主举办技术培训班,总结推广继锦乡水路坂农业社“确定专职饲养员,建立包工包产,实行定时定量和经常注意防疫卫生”的经验。中国食品公司嵊县县公司成立后,生猪纳入计划。1956年,实行“派养派购”,除里东、南山由供销社经营外,其他由食品公司“收购、屠宰”一条龙经营。县农场采用地窖贮藏番薯的原理贮藏鲜草子,解决猪的饲料问题,在白鹤、画图、浦口等乡多点推广。是年,全县集体养猪数量增多,集体饲养业开始形成。

  蚕桑业恢复很快,农民栽桑养蚕积极性提高,原来稀植桑园逐步改为密植桑园。种桑改春种为冬种,其好处是冬种比春种发芽早、成活率高,冬闲时劳力相对宽裕,对春花作物损失少。推广移栽后一年的小桑苗,用“袋接法”(一种树苗的嫁接法)嫁接,不仅成活率高,而且采叶时间短,移栽当年就能投产采叶。1952年,为加快蚕桑生产的发展,省农业厅在广利乡石楼对村建立原蚕饲育区,当年产种2.07万张。次年迁至挂锣村,1956年改称地方国营嵊县蚕种场。大湾村钱杏芬原蚕共育室、崇仁一村董大妈普通蚕共育室,采用“高温、干燥、感光(全夜照明)、多喂薄饲(每昼给桑12次以上)”的快速养蚕法,取得显著成效。1956125的《人民日报》在《浙江蚕茧增产,比去年增加近六万担》的报道中,报道了“著名的蚕茧丰产模范董大妈所在的嵊县崇仁第一农业社,饲养36张夏蚕种,平均每张产茧609两”的消息。1956年,全县蚕桑面积从1952年的4.93万亩增加到7.17万亩,蚕茧饲养量从2.26万张增加到2.49万张,总产量从554吨增加到668吨。

  1952年,县政府设立嵊县茶叶指导站,接管浙江省茶叶改良场,改为浙江省三界茶厂,茶叶生产得到重视和恢复。后因珠茶外销渠道受阻,一度改制红茶销往苏联和东欧。1953年后恢复产制珠茶,还产制青绿茶、茉莉花茶、炒青条茶、旗枪和红碎茶等。试行改造老茶园,春茶采摘后台刈(齐地砍去)和重修剪,使之更新复壮,增产显著。推行“一芽二三叶,留根留鱼叶”采摘法。1954年下半年,珠茶开展对外贸易,以“皇牌产品”、“绿色明珠”震动国际市场。是年全县产茶2442吨,占全省产茶量的12%,为全国的4%。崇仁迎联农业合作社增产显著,成为上北京的茶叶模范合作社。19553月,县委指示各级领导加快恢复和发展茶叶生产,提倡早采嫩采,现采现制,推广泉岗高温杀青法,有效提高了珠茶的色、香、味、形。全县60%以上的茶叶产量为集体制茶。

  1956年春季,垦复荒芜茶园1.2万亩,挖掘野生茶苗补密老茶园8000亩,栽植新茶园2023亩。茶农以精湛的技艺创制出不少高档名茶,以清同治时创制的、产于四明山支脉覆卮山南麓的前冈村的“泉岗辉白”茶①为最著名,列为全国十大名茶之一。是年,建立国营嵊县茶场,除经营原省茶场的老茶园外,征收荒山荒地开辟新茶园。全县茶叶经营面积4.14万亩,总产量达2250吨。

  五、粮棉油统购统销的实行

  国家各项建设事业规模的扩大,对商品粮需求不断增加,国家承担粮食供销量越来越大,粮食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解决好粮食问题,已成为党和政府的紧迫任务。19531016,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接着,政务院发布《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开始在全国实行粮食的统购统销②。

  嵊县的粮食统购统销是与宣传总路线同步进行的。195311月,县委贯彻省委关于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精神,组成工作组在中爱乡实施“贯彻总路线教育,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试点教育。整个工作分两步:第一步,进行总路线及粮食统购的教育;第二步,进行总路线的补课教育,具体宣讲统购统销政策,核定和分配余粮户的收购任务,组织缴售爱国粮。中爱乡的试点工作基本达到预定的要求。全乡完成征收农业税30万公斤,卖给国家粮食97.6万公斤,占全乡粮食总产量的49.6%28日,县委迅速召开全县区乡干部党员代表会议,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政策,推广中爱乡粮食统购统销工作试点经验,作出《关于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及今后四个月工作的决议》。从此,粮食统购统销运动在全县铺开。

  全县全面开展粮食统购统销运动时,由于一些地区粮食摸底工作不够扎实,各地对整个运动心中无数,结果在分配任务时,产生迟缓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产量的核定上,由上级确定的征购任务没有调整的余地,只好以任务去核定产量,形成地区下达的指标县不能接受,县下达的指标乡不能接受,乡下达的指标农户不能接受的“顶牛”现象。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为保证任务的不折不扣完成,也就产生强迫命令等行为。针对这些情况,195411月,县委书记尚玉福在县区乡干部大会上提出突击完成粮食统购统销任务。具体做法:首先开好以村干部及贫农为主吸收中农积极分子参加的会议,在此基础上,通过全村方案,召开村民大会,以回忆对比、诉苦算账的方法启发群众。然后,根据摸底情况议定农户粮食统购统销的任务,合理地确定免购数量,一个乡一个标准,杜绝从上而下地套任务。最后召开村民大会公布产量,发粮食统购通知单,动员和组织余粮户卖粮。对社会余粮,按省规定留85%96%,存粮一般不追缴。同时发给供应户购粮证,有计划地确保缺粮户的口粮供应。由于1953年全县旱灾,造成粮食减产,农民无法完成征购任务,至430,全县共收购粮食2276.76万公斤,完成宁波地区分配任务数2750万公斤的82.78%

  为完成统购任务,195411月底,县委召开全县党员、干部大会,针对“目前农村工作太多太忙”、“粮食工作要等一等”和“灾情严重、任务完不成”等几种思想情绪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县委工作组在甘霖区长安乡开展粮食征、购、销工作。经验表明,粮食征、购、销工作中的许多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同时,县委转发《中爱乡西港农业社“挖潜力算大账”,完成粮食征、购、销任务的初步做法》,提出全县粮食工作的意见,贯彻“尽量多购余粮、合理组织供应”的原则,进一步发动群众完成粮食征购任务。东郭乡党支部开好贫雇农积极分子会议,对党员进行补课教育,在80%以上人员提高觉悟的基础上,宣布积极分子每户卖粮的任务。这些经验在全县推广,促使农民完成粮食征购任务。

  在实行粮食计划收购的同时,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和计划供应。195311月,县委发出《关于贯彻地委实施大米、面粉和严格控制粮食管理指示的通知》,对粮食市场实行严格管理。全县粮食加工厂按国家规定的统一加工精度从事加工,不得自购原料,自销成品。工商科停止批准私营粮商向外采购或就地收购粮食,申请歇业的粮店予以批准,但必须清楚其行踪与出路,以防止化整为零,暗地活动。交通运输部门严查有携带大米、面粉等六种主粮在20公斤以上的旅客,未经政府批准,一律不得承运。规定城关、崇仁、长乐三镇农民所出售的粮食,一律由粮食局的收购站和供销合作社的代购站收购,不许私商购粮牟利。允许农民与市镇居民间相互交流,但必须在规定的交易地点进行。县委根据中共中央、政务院公布的《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针对粮食征购困难这一严峻形势,对崇仁、长乐等市场实行有效管理,关闭粮食市场,严禁场外交易,并对扰乱粮食市场的投机商人进行打击。12月,县委制订《粮食统购统销问题的宣传计划》、《关于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未全面实行前控制粮食销售的意见》,全县自195312月开始,实行粮食计划供应,农村缺粮户凭介绍信、城镇居民户凭购粮证向政府粮食部门购买粮食,原则上每人每天0.5公斤大米。在执行供应新标准的同时,对私商现存的精白米面及原粮,一律进行登记,由供销合作社和粮食部门估价收购。

    195435,县委决定将供销社代理粮食购销业务划归粮食部门统一经营,全县实行粮食统购。31日,县委批转长乐区委《关于善始善终做好粮食统购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个别教育不改、藏粮不卖的地主、富农严肃处理。县委针对预产调查时间紧急和粮食统购准备工作的情况,决定除已在崇仁、城关两镇设有国家粮食市场外,再在长乐、甘霖、石璜、浦口、三界镇设立粮食市场,并批转县财委《关于粮食统销复查中控制销售问题的意见》,及时收回不应供应户的购粮证,减少供应,杜绝漏洞。195412月,单位购粮改用购粮证,全县实行凭“市镇粮食供应证”、“流动粮票”等票证供应粮食。

  由于1954年全国部分地区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而非灾区的粮食统购任务比1953年有较大的增加,全国较为普遍地发生征购过头粮的现象,造成许多农民缺粮的紧张局面。19541018,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粮食征购工作的指示》,规定1954年粮食年度(19547月至19556)农民粮食统购任务的分配,基本不采用1953年的个人自报、民主评议的方法,而是在确定留粮标准之后,采用随征带购或随征派购的方式。统购的基本原则是“国家需要,农民够吃,余多多购,余少少购,不余不购”。为巩固统购统销的成果,1955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决定将粮食定产、定购、定销到乡,解决农民缺粮问题,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同年秋,又进一步决定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到户的政策,实行对农村“购销结合、划分余粮、统一安排、凭证管理”的制度。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19557月,县委抽调县、区干部,组织“三定”到户工作队,在中爱乡贯彻“三定”到户政策试点。工作队进村后,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相继召开党支部会和乡干部扩大会,建立粮食“三定”评议委员会,宣传“三定”政策,向群众讲明粮食定产、定购三年不变,定销一年一变;农民口粮一年按平均每人原粮242.5公斤核定,在留足口粮、饲料和种子的基础上,定购余粮的70%90%。由于工作队做到充分发动群众,定产、定购数量公平合理,绝大多数群众表示接受统购任务。中爱乡的农民说:过去是“积极生产吃杂粮,懒汉吃白米饭”,“三定”后是“积极生产得便宜,懒汉饿肚皮”。

  中爱乡“三定”试点后,全县全面铺开,召开各种会议贯彻宣传“三定”的内容和精神。“三定”政策到户后,基本上纠正以往“购过头粮”的问题,农民留粮比“三定”前有一定的增加。至9月中旬,全县结束“三定”工作,地委确定嵊县三定产量14.58万吨。10月,县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发布布告:粮食“三定”到户数字发证公布,“三定”、“定购”三年不变,“统销”一年一变动;遇不可抗拒的严重自然灾害,依法实行减免,对受灾农民保证供应必需的粮食;农民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以后,多余粮食只要不买给私商,可以自由支配。“三定”到户不仅消除了粮农怕多购的顾虑,缓和了农村的紧张状况,而且对推动互助合作,促进粮食生产,起到很大作用。

  在农村贯彻粮食“三定”到户政策的同时,在城镇也开展粮食供应定量到人的工作,即按照不同的职业、工种、年龄确定居民口粮供应标准。1955518,根据省委、地委关于立即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紧整顿统销工作的指示》,为确保正在开展或即将开展的粮食统购统销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控制销售,县委发出《整顿粮食统销期间实施粮食限量供应的紧急指示》。21日起,全县范围内的粮食一律凭证限量供应,并确定521610为限量供应日期,在此日期内按每人15天的口粮为限,限购7.5公斤(统购统销正常后取消限量供应)。针对部分乡在审查、修正方案时工作马虎、草率,在定量发证时不根据实际,大人、小孩一年一律265公斤,个别乡发现乱打“白头条子”的现象,7月,县委提出《关于做好粮食统购工作的补充意见》,坚决贯彻购销任务一起完成的方针。

  经过农村粮食“三定”到户和城镇粮食供应定量到人,统购统销制度基本定型。1955年,全县粮食总产量14.93万吨,征购4.31万吨,占总产量的29.6%

  在坚持贯彻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制度的同时,从1953年起,国家将油料也追加在粮食计划收购之内,按国家分配任务向农民进行派购,实行随粮收购。195496,县财政委员会发出《关于执行中央棉布计划供应的指示》,自15日起,所有棉布,不分花色、品种,不分高档低档,连同用布较多的制成品,均采取定量、凭证供应的办法计划供应。29日,县财委根据政务院《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规定,又强调棉花供应控制数字的分配,全县每人每年平均定量25市尺,嵊县自产棉花统一由供销合作社收购,就地供应民棉,任何商贩一律不准向农民收购交易。1954年度的棉絮供应控制计划数为1020担,比1953年提高17.3%

  19565月,县粮食局提出《关于1956年春花收购方案》,春花收购贯彻“多收多存,见新就收”的方针,按照农民习惯和国家的可能,进行品种交换。余粮户(社)出售的春花,顶抵1956年度统购任务;缺粮户的春花留作口粮的可允许适当周转。春花收购的价格适当降低,实行定质、定量、定时、定点、定品种、定秩序的“六定”和保证标准、保证价实、保证计算正确的“三保证”的方法,与农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当时对粮食、油料、烟叶等普遍采用预发定金预购的方法,定金预购的目的,主要是解决贫困农民生活、生产的资金困难,这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稳定和推动作用。

  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初步缓解了粮食供应的紧张状况,保持了市场的稳定,满足了工业化对粮食的需要。

  第二节农业合作化运动

  一、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与整顿

   随着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农民看到了组织起来的好处,要求参加互助的农户不断增加。1953年春,全县农业互助合作组织加速发展,临时互助组发展到5296个,常年互助组发展到3415个。一些先进的组和户,又带头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接着,逵溪乡花田村袁中渭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2081人,土地124.22亩。这是继三塘乡周家坂魏仁华和溪北乡官地魏志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后试办的第三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于坚持自愿互利、加强领导,三个农业初级社都起到典型示范的作用。如魏仁华农业社,粮食亩产达386.5公斤,比全村亩产最高的互助组多46公斤,比最高的个体户增加106公斤。

    19534月,在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的指引下,全县农民的互助合作积极性进一步高涨,许多互助组要求办初级合作社,但个别地区干部滋长急躁情绪,白竹乡有四个不够条件的互助组转为合作社,并向邻乡提出“组社竞赛”。发现这一情况后,县委进一步贯彻省委“巩固提高,稳步发展”的方针,采取停止试办初级社等一些“降温”措施,加强对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和检查,克服“急躁冒进”和“放任自流”两种倾向,贯彻中央提出的“根据生产发展需要与可能条件稳步前进”的方针,7月,组织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通过整顿,解决侵犯农民私有财产的情况,地租比例从34%36%提高到38%40%,并根据自愿原则处理农具入社问题,组织起来的农户由3月的70%下降到7月的40%,而且多数流于形式。12月,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下达后,全县又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社,农民办社积极性高涨。到19543月,全县共试办八个初级社。为加强对农村互助合作化运动的领导,4月,县委建立互助合作部(19554月改称农业生产合作部),各乡镇建立互助合作委员会。4月底,除芦山、雅安等乡外,其余103个乡都有初级社,三塘乡周家坂村实现全县第一个合作化村。

    19546月,根据宁波地委“在粮食高产地区和经济作物区,可以加速农业合作化步伐”的指示,县委及时引导发展农业合作社。9月后,加快了发展步伐。

     由于合作化发展过快,造成紧张情况并对生产产生了严重影响。195410月,县委发出《崇仁区桂秀乡在建社中盲目急躁严重影响生产的通报》,宁波地委转发了通报,并派员协助县委前去查处。12月,有24个社因条件不具备,自觉转为常年互助组。19551月,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要求省委帮助各县委进行整社。2月,省委提出了“停止发展,全力巩固”的方针。4月,县委贯彻省委“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方针,又开展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此后不少合作社转为互助组,全县899个初级农业社,经整顿、巩固595个,入社农户由原来的21477户缩减至9359户,仅占全县总农户的8.57%。散了一些一哄而起的初级社后,巩固下来的初级农业社经营管理较好,促进了生产。但后来又发生收缩草率的现象,伤害部分农民的积极性。调查发现,有的农民对解散合作社很不满意:“叫办的是你们,叫散的也是你们。”在解散合作社的过程中,许多地方是以强迫命令进行的。

  二、农业合作化的快速完成

    1955年下半年起,全国掀起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731,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在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批评浙江省执行“坚决收缩”的方针,指出“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走快了,走快了。”①对党的农业合作化的理论和政策作系统阐述,并对合作化的发展速度提出新的要求。8月,省委认真检查“右倾保守情绪”。县委也立即检查、批判“小脚女人”迈不开步的右倾思想,对全县农业合作化重新作出规划,要求在1957年前达到70%左右农户入社。926,根据省委、地委指示,县委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大会和第二次党员大会,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总结办社经验教训,批判“坚决收缩”的方针,决定抽调办社专职干部,帮助群众办社。年底,又掀起了办社、扩社高潮。全县105个乡中,有20个乡入社农户已达到50%以上,其中有10个乡基本完成合作化。在655个社的分配记载中,粮食生产比上年增产的580个,占88.5%,经济收入比上年增加的11036户,占86%。是年,三塘乡周家坂、逵溪乡花田坂、桂秀乡迎联等三个初级社,获1955年度浙江省农林渔牧丰产模范奖。

   为贯彻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精神,195512月,省委召开第五次代表会议,制定了《1956年和1957年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规划》,提出1957年办高级社达一万个左右,参加高级社的农户达到50%左右,全省完成农业半社会主义合作化。按照省委的这一要求,县委召开全县互助合作代表会议,讨论嵊县互助合作和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决定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110,中爱乡五湖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率先建立,该社是以西港、爱湖两个老社为基础,联合上杨、庙后两村的初级社建成,入社农户278户,土地2460亩,成为县内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以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化为特征的生产合作组织,取消土地分红,把耕牛和大型农具折价归社,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一般一村一社,在社管会管理下,分设若干生产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社对生产队采取“四固定”,将土地、劳力、农具、耕牛固定到队,归队使用。建立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的“三包一奖制”。生产队对社员评定劳动底分,实行“死分活评”、“定额记分”的计酬方法。

    3月,县委召开县区乡干部和高级农业社干部会议,进一步明确高级农业社的优越性和推广先进耕作技术与实现大面积增产的关系。4月,全县初级社发展到1430个,58524户,占总农户109144户的53.6%;高级社313个,42499户,占总农户的36.5%,基本实现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这个时期的合作化运动发展基本是正常的、健康的。6月,中共嵊县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关于今后两年发展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的决议》,提出在秋收前后基本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的要求。9月,县委又制订《关于1956年秋季高级合作化规划》,进一步促进了高级合作社的发展。

  第三节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手工业合作化运动

    解放后,县委、县政府重视对手工业的领导,通过各种渠道,帮助解决困难,调整产销关系,促使手工业者、手工业主克服自身不良作风。在供销合作总社设生产股,负责组织手工业生产和试办手工业合作组织。195110月,嵊县甘霖铁器生产合作社成立,为绍兴地区第一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至1953年底,全县有手工业自然行业75种,专业手工业者7372人,副业手工业者6428人,从业人员共138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5%;建立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22个,社员485人,合作小组31个,组员291人。

  19542月,召开全县第二次手工业代表会议,着重对手工业劳动者进行前途、方向及为农业服务方针的教育,贯彻社会主义改造的计划,开始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4月,县委建立供销工业部,6月,县政府设手工业管理科,领导手工业生产和社会主义改造。9月,嵊县手工业劳动者协会(筹)成立,至年底,全县有手工业社()53个,社()8l8人。

  1955年上半年,由于受农业合作社“坚决收缩”方针的影响,手工业互助合作的发展也受到抑制。贯彻执行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后,全县手工业又掀起合作化的高潮,手工业合作社由重点试办到全面发展。到10月,全县各区乡手工业劳动者协会全部建立,共有分会12个、支会79个,会员6837人。12月,召开全县手工业社(组)代表会议,总结检查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同时建立县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19575月正式成立)。是年,全县有101种行业,共有专业和副业手工业11397人,靠手工业为生的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7%左右,除农村中的半工半农手工业分化到农业社去外,其余的转到手工业组织和部分半工半农手工业生产社(组),城关镇首先完成手工业全行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61月,召开县第六次手工业代表会议,听取城关镇手工业者走合作化道路的介绍。会后加快了扩社建社步伐。3月,县第七次手工业代表会议召开,总结实现手工业合作化情况。至年底,全县组建手工业社()148个,社()6133人,占全县手工业归口改造总人数的97.8%,至此,全县基本完成手工业的合作化。手工业社(组)建立后,普遍实行评定底分,按劳分配制度,推动生产的发展。城关镇竹器合作社(19543月建立)在合作化高潮的影响下,首批竹编工艺品参加北京国家文化部和全国美术协会联合举办的“全国第二届工艺美术展览会”展出,获得参观者好评,其中竹编艺人曹水根制作的“六角花篮”在法国巴黎世界博览会获奖,并拍成彩色照片,在1956年第12期《人民画报》上刊载。此后,精致的细篾工艺品出口苏联、意大利、西德、南斯拉夫、澳大利亚等十多个国家,1800多种细篾工艺品由国家订购,远销国外,增加了外汇,支援了国家建设。

  由于手工业合作化发展过快,规模过大,统得过死,1957年进行调整规模和整社工作,端正经营方向,将一些大行业组织划小,改统一核算为分级核算。贯彻地方工业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大工业服务、为出口服务的“四为”方针,并在城关铁器社进行半机械、机械化生产的试点。县手工业联社还培训各种管理、技术人员,依靠技术进步,发展生产力。

  县委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按照“自愿互利,典型示范”的原则,采取生产小组、供销合作社和生产合作社等三种组织形式,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有步骤地推进手工业互助合作运动,引导个体手工业者走合作生产的道路。1957年,全县手工业总产值达420.11万元,比上年增长21%,为1952年的170倍。

  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全国开展了大规模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县委根据党的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政策,通过统购包销、私私联营、扶持零售商、经销、公私合营等多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嵊县国营专业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相继建立后,逐步掌握了重要物资和市场,确定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为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创造了条件。1953年,县百货公司收购包销甘霖胜利乡黄胜堂村吕大时粉笔和城关黄杨木梳,对张震昌等三户配给棉纱,其产品毛巾、袜子等实行订购包销;清理酒类市场,登记编册私营酒坊173户,监督生产、配给原料,酒类归国家统购专卖;原有私营茶行收购、加工、销售等,1953年起统一由供销合作社代购。10月,私营粮商减至31家,粮食购销渐以国营为主。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后,概有国营粮食部门经营。

  在改造中,国营商业的批发和零售都发展得快了些,私商由于货源分配和外地进货受到限制及部分企业消极经营,造成亏损。九星棉布有限公司经营一年半,资本亏77.5%。针对这一情况,19541月,根据中央对国营批发或零售商业“暂停前进,原地踏步”的指示,县委采取有效的“踏步”措施,按照“面广吃稀,饱而不好,以旺养淡,保本微利”的原则,安排公私比重,以稳住私商。国营专业公司采取“调整批零差价”的“踏步”措施,除棉布和针织品的大部分未进行调整外,其余商品全部调整,批发价不动,零售价提高1%6%,增加毛利率,并降低不同的起批点。

  为加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1954726,县委成立手工业、私营工商业、交通运输业社会主义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此后对全县72户私营棉布零售商和棉布摊贩分两批进行社会主义改造。8月,县委召开对私改造工作会议,明确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会后县委组织工作组,开展改造工作。同年10月,城关召开物资交流大会,确定国、合、私经营比重,使私商补足营业额。

  19533月至1954年底,百货公司取消对社员的优待率,停止对直接消费者的批发,先后调整百货商品1692种批零差价,让出2310种零售商品归私商经营,国营商业停止香烟、火柴、碱、颜料、玻璃等五类商品和大米的零售,并对私营商业放宽热门货的分配。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撤并网点,百货公司撤销在城关的一个门市部和长乐经营组,土产公司两个门市部归并为一个,让出部分市场为私商经营。这些“公退私进”的措施,促进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据以棉布、百货两个行业统计,1951年国营为73.26%,私营为26.74%1954年调整后国营降为50.61%,私营上升为49.39%,绝对额增加80%,公私普遍有利可图。

    19551月,县委全面开展普查私商工作。经普查全县共有私营商家2792户,从业人员3804人,拥有资金83万元。普查结束后,遵照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私改工作以城关为试点,先棉布业,次烟酒业,再饮食业的方法有序进行,根据“一面前进,一面安排”和“前进一行,安排一行”的原则,逐步进行。通过各种形式,初步改造1046户,从业人员占全县纯商业2429人的43%。至9月中旬,对全县502户私营烟酒业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纳入国营或合作社计划轨道,全部挂牌营业。年底,开始整顿无证摊贩,清理小商小贩队伍,全县吸纳142户,组建17家合作商店,分布于全县各主要集镇,起到了示范作用。

    19561月,嵊县第四次工商业联合会()扩大会议召开,广大工商业者通过学习提高认识,纷纷表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5日,北京市实现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消息传来,嵊县私营企业职工和工商业者纷纷要求加快改造速度。城关镇有棉布、百货、五金、国西药、肉类等10个行业约70户提出申请,要求公私合营,有的要求全行业公私合营。根据这个形势,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23日成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五人小组,领导私改工作。在发动群众,做好思想工作等各项准备的基础上,在城关的47个行业、336户座商、514户摊贩正式批准为公私合营及合作企业。31日,全县在城关召开庆祝北京市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大会,参加一万多人,并举行盛大游行,各界群众情绪激昂,高呼“跑步进入社会主义”的口号,游行队伍从城关出东桥,经中爱乡十王殿进西桥,游程10余里。会后分批召开社会主义改造会议,进一步宣传党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动员广大职工、工商业者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为加快改造速度,处理好具体政策,县委抽调干部,以集镇为单位,编成10个商业改造工作组、一个检查组,以点到面分批进行政策处理工作。3月底,分区召开各行各业社会主义改造批准大会,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在审查批准中,统一政策口径,凡是国家统购、统销、派购政策的商品的行业,如粮食、棉布、肉类等采取直接过渡到国营企业的方针;工商业凡资本在2000元以上、长年雇用职工两人以上的一般改造为公私合营;小商贩和手工业者是个体劳动者,引导他们走合作化道路。全县私改分为工业、商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四大组进行,在县城的由国营商业归口,在集镇和农村的由供销合作社归口,分别实施改造。

    3月,全县私营商业基本完成全行业社会主义改造,对私股按政策核资定股付息。至年底,接受改造的私商和小商贩共2454户。其中87户过渡为国营商业;112户组成公私合营商店81家、门市部125个;小商贩313户组成统一核算、共负盈亏的合作商店58家、门市部122个;还有小商贩1723户组成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小组173个。其余200多户仍为经销、代销自营户。对公私合营中的私方股份,按国家赎买政策定股付息(年息5%1956年全县支付商业企业定息15922元),原私营企业人员作合理安排。

   在开展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开展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12月,县委贯彻执行省委《对于私营工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方针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蒿(上虞)、新(新昌)、嵊(嵊县)汽车公司改由国家统一经营,成立浙江省汽车运输公司嵊县中心站,性质仍为公私合营;贸信、合众汽车陆运货运公司、协诚丰运输行由公私合营转为国营运输企业。

    19547月,按照党的政策,对公私合营企业进行整顿,正确处理公私关系,调动劳资双方积极性。12月,经县政府批准,县内最大的私营企业————开源缫丝厂实行公私合营。1955年,对公私合营企业中的私方股份,按国家赎买政策定股付息,对资方人员采取包下来的政策,并根据量才录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妥善安排。

    19561月,为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成立县委资本主义改造办公室,下设工业改造三个筹委会、八个工改组,制订改造方案,同时建立工作汇报制度。组织50名干部对全县11个行业的51家私营工厂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先在城关试点,然后全面展开,6月底基本结束。至年底,全县有131家私营工业企业转变为公私合营企业,对公私合营中的私方股份,按国家赎买政策定股付息(1956年全县支付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定息12720元),原私营企业人员作了合理安排。是年,全县有公私合营工业企业45家。嵊县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等形式,对百余家私营工业企业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在实行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有计划、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做到生产、改造两不误。各个企业发动群众,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增产节约运动,加强管理,改进生产技术,从过去的无计划盲目生产纳入到有计划生产。建立厂务委员会,制订有关组织管理制度,提高产量保证质量。

  县委和县政府按照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精神,通过宣传总路线和贯彻省委《关于私营工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的指示》、全省第一次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会议的精神,对官僚买办资本工商业实行没收政策,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实行赎买政策,帮助个体劳动者的小工商业改造为集体所有制商业和手工业的政策,走合作化道路,至1956年底,胜利地完成对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交通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较短的时间里,使国营和公私合营以及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居绝对优势,标志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嵊县建立起来,这是嵊县历史上最深刻的社会变革。

  三、供销和信用合作事业的发展

    1953年,供销社与国营商业间实行“交叉经营,平行批发”,但矛盾很多。为解决矛盾,年底县工商科提出“按经营对象分工”,19547月又提出“按城乡分工”。

    19545月,省供销社与县供销社一起到甘霖区搞合作商店试点,试办由七人组成的第一家杂货业合作商店,被列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改造农村私商试点经验之一。合作商店以七户的流动资金作股本,实行固定工资加劳动返还金的工资制度;税后利润按公积金60%、奖励基金15%、福利基金25%等办法分配。10月,贯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达的《县供销合作社示范章程》,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更名为嵊县供销合作总社,对全县供销社实行经济上和组织上的领导,成为基层供销社的联合组织。为搞好农村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供销社训练私改干部,县供销社专门设立商改科,各区镇组成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县16个集镇以大带小进行宣传发动。

    1955年上半年,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实行商品与地区相结合的方法分工。下半年,县供销合作总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把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作为中心工作,组成工作组,在崇仁、富润开展全行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试点。经宣传发动、筹建组织、清产核资、调整网点、安排业务、建立制度等步骤,改造私商214户,占两地私商总户的82%。建立公私合营商店五家,合作商店23家,经、代销店28家。

     当时山区无商店的情况严重,南山区11个乡竟无一家小店。1956年,按照“便利群众购销,有利商品流转,符合经济核算,结合私商改造”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商业网点调整、下伸,在农村开设“双代店”(农村代购代销店)。“双代店”分三种类型,即小商贩下伸店、合作商店和村店、各村自办的店。经营方式均为供销社代购、代销,少量经销,按行业组织合作商店。县私改领导小组对商业改造作出明确分工,国营商业负责城区,供销社负责农村。至此,供销社主管全县农副产品收购、调拨,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和农村工业品、副食品、手工业品等供应,负责农村市场的安排,使供销社成为农村商业的中心和主体,基本上控制全县农村市场,网点遍布乡村,对方便农户,搞好服务,开展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起着重要作用。

   在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同时,1952年,县委在县人民银行试办信用小组。1953年,开展总路线、总任务宣传教育后,全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迅速发展,至19545月,信用合作小组已有333个。7月,在全省第一次信用合作会议制定的“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指引下,县委继续组织信用合作小组,巩固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部,试办乡镇信用合作社。同月5日,甘霖区陈家乡信用合作社成立,为全县第一个信用合作社,接着三塘、白鹤、逵溪乡信用合作社相继建立。至年底,全县104个乡建立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互助,受到农民的欢迎。信用合作社通过借贷及时地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上的资金困难,支持农业生产,同时,打击农村高利贷,限制农村自发资本主义势力的发展,增长社会主义成分。三塘乡从610开始试办,发动自报入股,不到一个月,就完成建社任务。白鹤乡下塘头村农村信用社占到借贷阵地96.4%。芦山乡信用合作社主动帮助贫困农户解决生产资金,使放高利贷者无贷可放。

    19539月,县委举办信用合作训练班,学习办社方针政策、经营管理方法,克服畏难情绪和简单化思想。为鼓励农民多售余粮,开办农民优待售粮储蓄,当年全县吸收储蓄54.7万元。19556月,全县信用社入社()农户有77032户,占总农户的73.3%,股金7.57万元,存款余额32.77万元,放贷29.37万元。

    1956年,为促进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县人民银行和信用社共发放各项贷款369.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贷款53万元;对全县33118户贫困农户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62.4万元、生活贷款94万元。为解决贫困农民购买口粮、医治疾病等方面的困难,活跃农村经济,促进技术革新,信用合作社起到了国家银行的辅助作用。

   信用合作社体现“当地人办当地事”的优点,手续简便,存取方便,便于联系群众,充分利用农民闲散资金,根据农时需要随时放贷,弥补国家银行的缺陷。信用合作社在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争取农业全面丰收和大面积增产以及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显示出很大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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