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执政初期党的建设
一、开展整党和建党
1949年底,全县共有党员365名,党支部25个。党员多数来源于坚持斗争的地下党员、南下干部和部队转地方干部,新吸收的党员所占比例很小。从整体上说,这些党员绝大部分是经过长期革命斗争考验的优秀分子,为民主革命和解放事业作出过贡献。但具体分析,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在素质上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表现:一是组织不纯,有些人是革命形势好时乘机混进组织的投机分子、坏分子和经不起胜利环境考验的蜕化变质分子;二是组织关系较乱,由于全县各个区的区委没有正式公布建立,没能发挥好领导核心的作用;三是党员思想比较混乱,一些党员存在严重“恐匪惧匪”心理,南下党员临时观念较普遍,有过二三年后回山东的打算,当地党员中一些人私心重,计较生活待遇,对党的纪律和严格管理制度不适应,有回家做农民的要求和打算;四是党员干部中不团结现象普遍存在,南下党员干部因水土不服、语言障碍等原因存有消极情绪,并因与当地部分党员干部看不起南下党员干部而引起工作上的较多矛盾。此外,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骄傲自满、固步自封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不良作风。这些问题的出现,对解放初期县委的执政能力是一个严峻考验。如不及时整顿、教育,扭转局面,势必严重影响党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影响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各地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严格整顿全党作风,首先是整顿干部作风”。按照省委、地委的具体部署,为确保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建设的全面、顺利开展,针对党员干部中普遍存在的种种不良现象,县委于是年8月中旬至9月下旬,开展了一次以整顿机关作风为重点的整风活动。整风工作首先在甘霖基点区进行试点,随后全面铺开。在整风工作中,首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领导讲话和整风文件,领会中央精神,然后对一年多来的工作进行初步总结。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主要围绕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个人主义等不正之风,在干部之间展开严肃批评。最后,每个党员干部联系自己的实际,对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批评,并提出改正措施。这次整风运动,虽然时间不长,但对广大党员干部是一次较深刻的思想触动,促进了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上的改进。
1951年4月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对整党整风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县委结合随后开展的“三反”运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学习《决议》等文件,开展整党建党教育,为全面开展整党作思想准备。嵊县解放后首次整党工作于1952年10月开始,以“严肃慎重”的精神,贯彻“教育为主”的方针,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结合中心运动进行整党。县级机关整党完成于1953年秋季,农村整党完成于1954年4月。整党工作共分思想动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及党员标准等教育、检查个人历史及现实问题、党员登记等几个阶段进行。在整党做法上,机关整党采取分批离职去地委干校集训及召开短期会议形式结合“新三反”①进行;农村整党除长乐区有一个支部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展开整顿外,其余的都是抽农村空隙时间,由县委干校组织农村党员干部集中教育与登记,尔后回农村结合补课教育,分别作实际考察处理。
通过整党教育,广大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宗旨理想及党员标准的认知有了明显提高,明确了党的基本任务与斗争目标并提高了作为党员应具备的政治觉悟,从而坚定了为党的事业奋斗的信念,增进了工作积极性。在思想作风上基本上解决了普遍滋长的以功臣自居、骄傲自满、迷失方向的现象,工作上搞不团结、消极疲沓以及部分领导干部与机关中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对下属的强迫命令及违法乱纪等不良现象。同时,通过组织整顿处理,纯洁了党的“肌体”,提高了党的战斗力。参加整党的党员中受组织处分的39人,处理面占参加整党党员总数的9.8%。
嵊县县委在领导开展整党活动和其他各项运动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党的队伍建设,结合整党开展建党。经过剿匪反霸、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等一系列运动,培养锻炼了一大批工农积极分子,至1952年下半年,全县有积极分子4689名,为建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县委根据中央“必须采取严格审查的方针和稳定前进的办法”和“在新区农村中,应集中力量在各种斗争中组织和教育广大农民,发现与培养积极分子,待土改完成后,再进行发展党的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小心谨慎,个别吸收”的原则,根据省委组织部1952年1月制订的《一九五二年组织工作计划纲要》中提出的:“有党组织的地方,整党和整理阶段一告结束,即着手吸收新党员;没有党组织的地方,即应着手作建党的准备工作,准备今年按照省委计划要求在农村接收一批新党员……各乡建立起三到五个党员的支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吸纳。从1949年至1952年,在全县工人、贫雇农及贫苦中农中吸收了27名先进分子加入党的组织,为各地基层党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增强了党的战斗力。
在建党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使党建跟不上当时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执行“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中的两个方面。一是因强调“慎重”而缺乏积极精神,因此党员发展不快而且不平衡。1952年底,全县102个乡中,还有86个乡未建党支部,其中无一名党员干部的空白乡有28个,有10名以上工人的12个工厂中,尚有11个未建党支部,五所中等学校和师范学校都无一名党员。二是因“积极”而不慎重,降低了党员吸收标准,使个别坏分子趁机混入党内,影响了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二、配备和培训干部
嵊县解放初期,干部队伍中存在“三少三多”现象:一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少,一般性干部多;二是老干部少,新参加工作的干部多。1950年、1952年新参加工作的干部,分别占全县是年干部总数的74.2%和82.7%;三是文化程度高的干部少,文盲、半文盲干部多。据1950年统计,其中文盲和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44.6%。上述种种情况,导致全县干部整体素质较低,不能适应党的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因此,县委将执行中央和省委、地委有关干部问题的一系列指示,及时做好干部的调整、选拔、教育、培训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在调整、提拔干部过程中,县委组织部首先学习中央有关大胆放手提拔干部与干部条件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再根据嵊县实际情况进行干部的挑选。对干部进行分类型的摸底排队,按照“实事求是、积极合理”的方针,采取“当地出人才、矮中取长”的方式,提出整体调整方案,然后深入基层调查了解与区领导交换意见相结合的办法,对调整方案征求多方面意见,再整理材料呈报县委。在调整及提拔干部上,有的领导存在畏难情绪和保守思想。因此,县委组织部对干部们反复做克服畏难情绪和本位保守观念的动员说服工作。在具体的调配中,一是将所有干部作排队挑选,以不使一个干部漏落;二是对新提方案,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调查,征询意见;三是加强做老干部的思想工作,消除个别老干部看不起新干部,比资格、比能力的倾向,达到新老干部的团结合作。此外,在干部调配中,还注重了对企业和山区干部以及妇女、老弱病残干部的合理配置。
县委根据中央大胆提拔干部的精神,将一批德才兼备、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同志充实到各级领导机构中,在各项中心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从1949年5月至1950年10月,全县共提拔县级干部两名、区级干部六名、乡级干部156人、一般干部413人。1950年11月至1951年6月底,全县提拔县级干部两人、区级干部18人,从乡干部中调到区或县级机关的83人。从积极分子中提干14人,从青年学生中提干七人。到1952年底,全县区级以上干部增至996名,其中南下、部队转入及地方坚持干部172人,新参加工作824人。这批干部中,党政部门(包括区、镇、乡)干部464人,群工干部183人,企业干部226人。同时配备县、区、乡人武部及民兵干部883名。
在干部选拔工作中,重才轻德和重德轻才两种倾向同时出现。选拔干部过程中往往以看鉴定表来决定取舍,而缺乏走群众路线,深入到群众中对被选拔对象作认真考查的作风。其次也存在有些干部犯了错误后,不但没有撤职反而得到提拔的情况,既违反了党的干部政策,也在群众中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
重视干部配备的同时,县委对各级干部的教育主要采用开大会宣传教育、向上派送干部参加学习和在当地办各类干部培训班及开展谈心教育活动等形式,加强干部的培养教育。
1950年,县委抽调县委、区委干部分三批去省委党校和地委干校培训。1951年11月,县委组织部抽调区级以上干部去地委参加在职培训。1952年10月,全县各单位均抽三分之一干部去地委干校学习,第一批200人,第二批215人,加上区委委员以上干部45人。
1951年4月,县委作出《关于干部理论学习的计划》,并创办嵊县机关学校。学校根据党、团员、干部的文化水平,将71名学员分别编入第一、第二学年(班)和文化学习班,除文化学习外,学政治常识和社会发展史,并由宣传部长邵成明兼任机关学校党支部书记,配备专职干部负责干部的理论学习。成立由党团员、政府代表组成的学习委员会,并建立会议、汇报、民主管理、奖惩及考试等各种制度。后因专职教师调绍兴学习停办。同月,县委又作出《关于区乡干部学习计划》,区乡干部学校于5月中旬在各地普遍开办。区乡干部学校根据区乡干部文化程度编级,要求初级两年达到初小程度,中级一年达到高小程度。学习时间每周七个小时,同时结合干部会学习时事。各地的区乡干部学校于12月陆续停顿。通过半年多的文化学习,一般本来不识字的干部已达到能记工账、写条子,写黑板报及看报的水平;本来有一定文化基础的能写简单的工作汇报、总结,同时也提高了政策水平,能通过时事手册的学习,向农民群众做宣传动员工作,推动了工作进度。
1952年,县委加强了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的工作。5月举办的互助合作代表短期培训班,进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学习等价互利政策,重点推广“四定计工评分法”(定时、质、量、工分),布置生产任务。为适应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迫切需要迅速地、大批地培训干部的形势,7月,县委创办嵊县县校(1955年更名为县委干部学校,1960年9月改名为县委党校),校址设在城关镇仙姑庙弄童家住宅和尹家祠堂。从1952年到1953年,举办干部训练班五期,对象为各地基层党员骨干和农业互助合作骨干为主,中心内容是党的建设和农业互助合作化工作。其中1952年9月中旬举办的互助合作骨干积极分子训练班,进行两条道路教育,交流贯彻三大原则(自愿结合、等价交换、民主管理),并研究生产任务。随后各区也相继举办训练班,于10月中旬结束。各类培训班的举办,对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做好实际工作起到了一定作用。
三、党的宣传网的建设和发展
嵊县解放初期,各种社会势力错综复杂,形势严峻。加强党的宣传教育工作,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投入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是党在执政初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1949年6月11日,县委明确指出,要“广泛的深入的明确宣传党的政策,揭露敌人的一切造谣欺骗,纠正离开党的政策所造成的群众的模糊认识,并解除群众对我们的疑惧,占领群众思想阵地,和群众打成一片。”但由于当时宣传工具缺乏等原因,宣传教育的形式仅以各种会议为主,存在较大局限性。
1950年7月,县委结合胜利乡土改试点准备,在全县农村中建立第一支宣传队。宣传队有团员、妇女等骨干80余人,并团结了300多名积极分子,采用分工负责、每人平均包干15名群众的方法开展工作。宣传队员除在各种会议的小组讨论中引导群众提高觉悟外,还在平时以个别谈心、启发诉苦等方式进行深入的宣传教育。此后,县委以胜利乡为典型,以点带面在全县普遍组建宣传队,为建立党的宣传网打下了基础。
1951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后,县委随即组织各级干部学习宣传,并从宣传部、团县委等部门中抽调五名干部去省委党校学习相关文件和经验。回嵊后即去已完成土改的桃源等四个乡进行建立宣传网的试点。3月,县委召开区委书记会议,介绍试点经验,提高各级干部建网的自觉性。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4月,县委作出在全县各乡、镇普遍建立宣传网的计划,建立县、区报告员制度和宣传员代表会议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在组建宣传网的同时,县委还在各地组建一支围绕配合宣传网工作、参加人员更广泛的非党宣传大军。至11月底,全县设有县、区传授站25个,区级报告员44名,定期向宣传员传授宣传内容。全县105个乡、镇建有宣传网的有103个,有党的宣传员2057人,均成立了以党的宣传员为骨干的文教委员会,下设读报发行、戏剧歌舞、黑板报广播、卫生体育、文化教育等股(组)。有各种形式的宣传队3983个,队员达3.3万余人,形成了一个普及全县城乡、声势较大的宣传网络。这在农村党支部没有普遍建立,农村党员较少的情况下,宣传网的建设无疑是加强党的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随着党的宣传网在全县普遍建立,县委加强了对各地宣传网的领导。根据地委指示精神,县委首先加强了对宣传干部的培养教育。强调宣传工作必须推动互助合作,宣传干部必须积极参加中心工作,提出了“在运动中边使用、边教育、边巩固、边发展、边提高、边整顿”的宣传网建设方针。其次,加强管理和表扬先进。宣传网成员由各区委批准,从党团员或具备一定政治觉悟的非党积极分子中选拔,在各项运动中注重培养、教育和考察。报告员皆由上一级党委批准,按地区、按工作系统进行分工。召开党的宣传员代表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布置任务,树立典型、表彰先进。1951年10月,全县评出模范宣传员119名。1952年评出模范宣传员174名,其中有四人为省级模范宣传员,受到省宣传工作会议表彰。
嵊县党的宣传网和非党宣传队伍在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各项运动中发挥了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并在宣传中心工作中得到发展。由于有力的宣传工作,1951年6月开始,全县有8万农户(约占总农户的80%以上)订了爱国公约,积极响应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发出的《关于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和优待烈军属的号召》。县委组织工作组到甘霖区赵马乡试点“抗美援朝爱国日”(简称“爱国日”)活动。6月,县委总结了赵马乡“爱国日”活动经验,向全县推广,使宣传网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宣传员把时事宣传与各项中心工作宣传紧密结合,加强了党对人民的宣传工作,成了群众教育群众的好方式。在七一宣传中,全县各区报告员向各界人士作党史报告73次,听众达4.2万余人,初步解决了某些干部积极分子在土改后的自满松懈情绪。在爱国增产运动中,县委发出《关于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必须充分发挥党的宣传网作用的指示》,各地宣传队伍通过算细账、找原因,实地参观,积极带头、现身说法以及提出生动有力的政治口号等多种方式,推动了互助合作化运动和各项农业生产活动的进展。
在爱国增产运动中,各地对宣传网进行了整顿。经过整顿,宣传员从建网初的2057人发展到3912人。
四、开展“三反”运动
1951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促进经济建设。在运动中,各地揭发出大量贪污盗窃及铺张浪费等现象。这些现象的产生又与党和政府内部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紧密相关。为纯洁干部队伍,遏制阻碍经济建设的不利因素,党中央于1951年12月1日和8日分别发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及《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12月14日,省委也发出《关于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中央和省委强调必须把“三反”斗争看作像镇压反革命运动一样重要,要大张旗鼓地发动群众在各地区各系统各部门迅速深入展开。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县委部署采取群众运动的方式,着重在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中,开展反对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嵊县的“三反”运动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学习文件。1951年12月中旬,县委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学习“三反”运动指示,并根据地委的部署进行深入讨论。下旬开始,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文件,进行由内到外、由上而下的广泛的动员,同时举办经初步揭发出来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典型人物和事件的展览,以使大家明确认识开展这一斗争的政治意义。在组织上,成立嵊县精简节约委员会,各基层单位也均成立精简节约委员会,领导“三反”运动。根据部门性质确定不同的重点。财经部门、业务部门以反贪污为重点,县委与行政部门以反官僚主义作风为重点,同时要求各部门都不放松反浪费的斗争。第二步,1952年1月30日召开由全体机关总支党员及优秀团员、非党积极分子参加的动员大会。大会先控诉公安局四个干部受敌对势力拉拢违法的事实,之后由县委书记宋宏主持进行扭转右倾思想的补课教育。动员大会后,“三反”运动先在党、政、群机关展开。在春节前,有领导、有重点地大张旗鼓地普遍开展群众性的民主检查运动,处理贪污典型案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号召一切贪污分子主动坦白,发动群众彻底检举和控告。精简节约委员会组织检查小组,开展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与同组织相互间的严格检查,并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报告员、宣传员进行活动,以发动群众揭发一切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通过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摸底排队,依据线索作深入社会调查,检举揭发与坦白交待结合展开运动;第三步,发动各单位展开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活动,制订切实可行的增产节约计划和各种制度,堵塞贪污、浪费的漏洞。
在反贪污活动中,自解放以来至1952年2月,全县共查出贪污人员202人,其中党员14人、南下干部两人,其余多为旧政府留用人员,贪污金额为12629.65万元(旧币)。
机关单位中铺张浪费现象也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形式有:招待请客;修建返工中追求形式,如公安局修建一个厕所耗资达400余元,用公款2000余元修大门;化大公为小私,专款不专用,先报销后开支;违反编制,县委机关擅自增加工作人员,在土改经费中开支的共有九人、49个月,共计支付人民币575万(旧币)元、大米2705斤。通过揭露批判,使大家认识到铺张浪费对国家建设和人民政府威信的严重危害性。
干部官僚主义作风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违法乱纪,强迫命令。随意用打、吊、关、斗、罚等手段对待群众。如临城区三塘乡民兵中队长对一个民兵因不来民兵室睡觉就采用罚跪处理,长乐区通源乡农会主任叫民兵将一作风有问题的妇女吊到乡政府关押等。据县校第三期训练班统计,1088名学员中,犯过乱打、吊、关、斗、罚等错误的有640人,占全体学员的58.9%;二是做工作不走群众路线,不是用耐心的方法去教育说服群众,而是采用简单、生硬甚至粗暴的态度。如为了发动群众治虫,甘霖区赵马乡副乡长叫民兵站岗放哨,监视农民不准去做别的事情,引起群众不满;三是压制批评,不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对批评者打击报复,在干部中多有发生;四是对群众用政治压力来代替宣传教育。如长乐区剡源乡强迫每个人参加评比,不参加者被扣上“有通匪嫌疑”;五是为完成一些工作任务,有的干部私定土政策,私贴布告强迫群众。如三界区长桥村村干部为了叫群众积肥,就私定一条“一律不准牛羊出坂,否则要杀掉”的布告,并真的发生了杀牛事件,引起群众很大不满。在反官僚主义斗争中,全县揭发出了多起干部严重违法乱纪的重大渎职事件。如因婚姻问题而非法干涉、关押、罚斗三界区三界乡枫树岭村妇女,导致其几次试图自杀的恶性事件,以及滥用职权,吊打和非法批斗犯小偷错误的长乐区继锦乡湖头村村妇等等。这些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的干部均在运动中分别受到了批评教育、公开检讨和撤职等处分。
1952年下半年,县委又在全县十个国营工厂与地方国营工厂中开展了“三反”运动。首先于七八月间在永华加工厂进行试点,然后在各厂展开。各厂通过学习文件,听领导报告,组织讨论,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开展“三反”的重大意义、工作重点以及开展运动的方法步骤,尔后转入全面交代和检举揭发活动。工厂“三反”运动主要揭露了在旧生产管理制度影响下的工厂领导中的官僚主义作风问题,有效地改变了生产管理上的工作方法。
1952年12月,“三反”运动结束。“三反”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后,为保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清正廉洁而进行的反腐败斗争初战,嵊县“三反”运动的胜利,抵制了资产阶级对革命队伍的腐蚀,清除了内部的一批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纯洁了党的肌体,树立了廉洁朴素的社会风尚。
“三反”运动成绩是主要的,但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在“三反”运动中出现打击面过大现象,有的单位为片面追求“三反”成果,扩大了嫌疑面,但在定案处理过程中,基本上都得到纠正。
第二节工商业的调整与初步恢复
一、建立国营工商业和农村供销合作社
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胜利和土地制度改革在全国完成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转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国家需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一定的发展,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由于其本身存在的种种问题也必然会出现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资本主义企业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之间、和国营经济之间、与本企业职工之间的利益冲突越来越明显。同时,广大贫苦农民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购买及农产品销售等方面,不仅受到商人的多层中间剥削,而且还常常遇到买不到或卖不出的困难。因此,及时调整和改组工商业,建立农村供销合作社,对于将原来落后、混乱、畸形发展、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引导到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上,对于打击投机商业、稳定物价、缓和市场供应、有利于人民生活已显得十分必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嵊县建立国营工商业和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逐步展开。
1949年至1952年,县政府根据省委《关于金融、贸易、财政、电讯、公路、铁道、税收诸部门全省按整套由上而下进行接管的决定》精神和省政府关于清理隐藏在民族资本主义企业中的官僚资本股份及其他反革命分子的财产的训令和指示,先后接管了18家工厂,主要有浙江茶叶改良场(三界茶厂)、复兴窑厂、锦源丝厂和一批碾米厂,并新建了嵊县机械修理厂、印刷厂、染织厂等三家国营工厂和一家公私合营的嵊县酱乳厂。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初步建立起县国营工业的基础。为加强对企业的管理,1952年9月,建立县企业科。
在建立国营工业企业的同时,开始创办国营商业企业。1950年6月,创建中国百货公司浙江省嵊县支公司,这是嵊县第一家国营工商企业。行政上属县工商科领导,人事、财务、业务由省公司垂直领导,管理体制上实行货币大回笼,物资大调拨。支公司在城关镇南大街设国营百货公司门市部一个,经营棉布、百货、煤油、食糖、卷烟、肥田粉等商品。同年7月,支公司在新昌县设办事处,10月改为经营组。至1951年11月,分别在崇仁、三界、长乐、甘霖、石璜等乡镇设经营组。是年9月至12月,支公司在城关镇东前街、南大街和解放门内分设三个门市部,经营品种达262种,业务不断扩大。1952年12月,支公司改名为百货商店(公司),同时撤销各集镇经营组。
在中国百货公司嵊县支公司建立的当月,成立了中国粮食公司浙江省嵊县办事处。1951年1月,成立中国土产公司浙江省嵊县办事处和中国茶叶公司浙江省嵊县办事处,4月成立中国盐业公司宁波支公司嵊县办事处(即盐管站),9月成立绍兴专区嵊县专卖事业分处(即糖业烟酒公司),1952年4月,专卖事业分处归属宁波专区,6月开设第一个营业部。
国营百货公司和各门市部、各镇经营组以及各类办事处相继建立后,积极配合国家对茶、茧、烟、粮的收购,供应人民生活必需品,平抑物价,稳定了市场,同时在资金、货源上扶助农村供销合作社,组织私商联营,有力地促进和活跃了城乡经济,从而确立了在嵊县商业界的领导地位。
在建立国营商业的同时,县政府着手建立各类供销社。1949年12月7日,嵊县供销商店在城关镇南门口成立,归属绍兴贸易公司领导。翌年2月8日改为嵊县供销合作总社,开设粮食、土产、百货门市部。
1950年1月1日,甘霖区桃源乡供销社宣布成立,这是全县第一个农民集资的乡级供销社。3月,长乐供销社成立。5月至6月,崇仁、石璜、三界、白鹤、华堂相继成立供销社。8月,富润、普义、贵门乡分别建社,并组建村社九个。政府对农村建立供销社予以大力支持,鼓励农民办社。国家银行贷款的利息比国营商业社低10%,在所得税的缴纳上规定:1950年7月31日前成立的免征半年,8月1日后成立的免征一年,小社并大社的减征半年,营业税一律减征20%。国营商业对供销社实行货源优先,价格低2%至5%,铁路运输费降低一级等优惠。由于各项措施的实行,各基层供销社商品丰富,价廉物美,营业人员还经常肩挑车运,走村串户送货上门,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供销社配合农民生产渡荒,开拓土特产销路,供应生产生活必需品,为国营商业代购代销,挑起了城乡和工农业物资交流的重任。是年9月底,全县共有乡级供销社30个,社员9912人,股金11025元,其中自发组织的供销社占总数的60%。
1950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的要求,对已建的供销合作社进行整顿。据13个社的统计,处理自由股1790元,停止非社员交易,自营业务扩大3.3倍,合并村社、乡社12个和职工消费社三个。供销社因整而健康发展,社员迅速增加。1951年3月底,全县有供销社35个,社员为整顿前的七倍,达72341人。
随着供销事业的发展,1951年4月召开首届社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长任理事会主任,县委书记任监事会主任。负责领导供销、消费、运输、手工业等合作社,领导和管理农村市场,为国家组织农业税,代营粮油木材,自营棉花、百货、肥料、土特产、食品、副食品等。是年下半年,区、乡政府派土改干部充实各地供销社。
通过生产生活资料的廉价销售,广大农民群众看到了办供销社的优越性,要求入社的热情高涨,社员数量急剧增加。同时得到区、乡政府和社会全力支持,主动向供销社赠送祠堂、庙宇和公房、器具,基本解决了供销社的经商用具和场所困难。许多农民以自由借贷、以劳折股、分期交款等办法解决了入社股金困难。
县委加强领导,对供销社作了进一步的组织整顿和规模调整。1952年10月,根据中央和华东局“服从整体,建立制度,树立标准”的要求,结合嵊县实际建立“四制五标”,即计划制度、合同制度、财务制度、统计制度及工作定额、商品周转率、费用率、损耗率和利润率标准,使企业管理步入轨道。至年底,经整顿后全县有供销社21个,社员达18万人,入社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42.86%,建社乡占全县的61%,股金37万元,建社速度之快和入社农户在总农户数中的比例均列宁波地区各县之首。
1950年1月至1952年下半年,供销合作社按照国家计划,以合理价格收购各种土特产总值达441万元以上,供应农民群众所需的生产生活各项物资累计总额达618万元以上,其中为农民供应化肥计9.83万担①,总额135.3万元。同时还发放各种肥料贷款10.13万余元,解决了一部分贫苦农民缺乏肥料资金的困难。供销合作社的服务工作,为农民减除中间剥削约51万元,保障了农民生产所得,扩大了再生产资金。通过本身业务,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了一系列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发动群众集体投售茶蚕和组织集体储存实物,订购肥料及与互助组建立“结合合同”等工作,促进农民在生产上进一步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其中存实2万多元(大米256担,稻谷2749担),订购肥料款1.8万元。领导和扶持手工业生产,特别是在长乐、北山区的11个乡发放无息贷款,辅导生产技术,改进与提高竹浆生产,当年收购土纸343担,为保证此后文化建设需用纸张的原料供应创造条件,同时也有力改善了山区农民的生活。供销合作社在保证国家工业原料供应,充裕出口贸易物资及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等方面起到极大作用。
二、扶持私营工商业
据统计,1950年全县工商户营业网点共计3355户,其中包括工业、商业、金融、运输、加工业、个体小商、流动摊贩等多种类型,并有缫丝、丝绵、茶叶、粮油加工等行业的厂、场、坊226家。私营工商业在增加工业产品,搞活流通,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及国家积累资金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因此,嵊县解放后,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政策,允许和扶持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继续存在和发展。
针对当时私营企业中无证开业者较多,已开业的企业资产没有统一评估,资本不实等情况,为加强管理,县工商科首先在全县进行了一次工商登记和重估财产、调整资本的工作。1951年对全县2000多户私营企业和商贩,按照凡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者鼓励其经营、准予开业,有害于国计民生并从事投机捣乱的不予登记,并禁止机关、部队经营商业的原则进行全面调查登记。至8月,全县申请登记2103户,经审查,批准发证的1852户,缓发证208户,需清理的19户,自动歇业24户。在此基础上对业已批准发证的工商户进行重估资产、调整资本工作。仅据城关镇工商户统计,重估以前总资本额103.21万元,其中流动资金51.77万元,固定资金51.44万元;经过重估,增加资本7.21万元,消除原虚假登记资本10.35万元,重新登记后总资本额为100.07万元。
针对当时散布于全县各地,无统一管理的交易市场“牙行”①,1951年,县政府着手予以改造,经过全面整顿和改组,使其成为有组织的“代理商”。至9月底,全县13个集镇组成“代理处”64个,其中城关镇8个。1952年9月又将城关的土产、粮食、畜菜、柴炭四个交易所、场、处进一步组合,成立公立嵊县物资交易市场。
对有关国计民生必需的生活用品,县政府批准私营商业户进行经销或代销。1951年批准通源福与协丰烟号代销卷烟,1954年全县卷烟另售商贩全部批准给予批购代销。
1950年起,在城关镇零售商业中组织棉布、百货、酒酱、文具和肉食等52户及酿酒、食盐、竹木、陶器、运输等48户,分别组建为共负盈亏的私私联营企业8户、私私合营企业6户,其中9家棉布店于1952年11月经中央私营企业局审核批准,组成九星棉布有限公司。
由于国营商业的批发和零售都进展较快,而私营商业活动因货源分配和外地进货受限制及部分企业消极经营,导致私商经营亏损、减员减薪、业务停滞。九星棉布有限公司经营一年半,资本亏蚀77.5%。为扶持私商健康发展,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在零售阵地上采用了“踏步”措施。调整批零差价,让出部分商品归私商经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撤并网点,让出部分市场给私商经营等,使私营商业普遍有利可图,促进了私营商业经营的回升。
20世纪50年代初,嵊县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改造、扶持,完成了工商登记、调整资本、经销代销、联营合营等工作。私营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在整个国民经济恢复中曾作出一定贡献,因而在当时的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
三、举办城乡物资交流会
嵊县各集镇利用旧庙会进行物资交流古已有之。1951年起,国营商业部门和供销社沿用各地旧庙会的地点和时间,组织城乡物资交流活动。为加强对城乡物资交流的领导,9月,县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下设崇仁、长乐、浦口、三界、晋溪、甘霖六个分会,分会下设富润镇等九个支会。1952年,根据华东局、省、地领导部门提出的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生产和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嵊县的城乡物资交流进入了高潮。
1952年6月中旬,县委从县财委、工商科、总工会、税务局、城关镇等单位抽调力量,进行城区工商业调查,摸清私营经营情况及思想动态。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少工商户经营积极性不高,原因主要存在怕负担、怕“五反”运动及怕劳资、公私关系处理不好等。调查后分别召开有关单位以及全县工商界代表会议,学习上级有关物资交流重要性的文件,统一认识,提高搞好物资交流的信心。在此基础上,成立嵊县物资交流委员会,7月,县委又成立全县物资交流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领导全县物资交流工作。县物资交流委员会先后派公私代表出席华东局、省、专区及外县等各种夏秋物资交流大会。共签订成交合同157件,购销总额达14.24亿元(旧币),其中购进总额4.42亿元(旧币),销售总额9.82亿元(旧币)。是年秋冬,在县内有组织地先后举办了八次物资交流大会①。此外石璜、博济两地群众分别沿用农历五月十三、九月二十三和十月初六旧庙会会期自发开展了物资交流活动。上述十次交流会,只有五月十六日的城关镇是新会期,以交易所形式出现,批发商品为主,其余都是利用旧庙会会期和地点,以零售商品为主。除自发开展物资交流会以外的八个集镇交流会,合计参加人数为40.95万人,交易总额97.938万元(旧币),其中收购占14.33%,供应占39.76%,小宗批发成交占41.91%。在交易方式上,批发占1.82%,零售占98.18%;在公私比重上,国营占17.9%,合作社占22.5%,私营占53.6%,个体占6%;在商品类别上,工业品占36%,手工业品占8.3%,土特产品占42.5%,其他占13.2%。
物资交流大会打开了广大农民的梨头、蚕豆、土丝、榨面等土特产销路,购进了棉布、百货、颜料等商品,满足了城乡人民生产、生活需要,活跃和促进了全县的经济发展。同时也通过实践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受到了一次政策及思想教育,扭转了存在于部分干部中的宁右勿左和“重生产、轻交易”观点,并且对广大私商也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打消了原先存在的各种顾虑,为今后的城乡物资交流活动的展开打下了良好基础。但也须加强对手工业生产的指导工作,以解决在交易大会中暴露出来的手工业产品淡季滞销、旺季不够供应的问题。
四、开展反偷漏税及抽逃资金斗争
1952年春,在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开展了“五反”①运动。根据中央有关“五反”运动的指示②,“五反”运动在嵊县并未展开。但在县同业公会筹备委员会主持下,1952年2月至4月间,在商业界开展过反偷漏税及瞒报资金的斗争,斗争主要通过组织个体工商户互相检举揭发和自己坦白交待进行。
1952年2月至4月,县内乾元号、新元号、黄大兴商号和棉布业四宜商店四家私营经营业主及棉布业九星棉布公司一位股东,分别就偷漏税、瞒报资金情况作了坦白交待。其中有以不开发票、应收应付款不登记入账、匿报营业额等形式偷逃税款的,也有将银元外流,瞒报黄金、银元和其他饰金的行为。上述五家私商业主共偷漏税合计4500余万元(旧币),对九星棉布公司一位股东匿报的黄金,予以全部投入该公司作资本,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置。此外,因乾元号、新元号负责人对偷漏税款及逃资问题坦白交待不够彻底,县同业公会筹委会要求两商号负责人彻底坦白,以转请上级处理。
在开展反偷漏税及瞒报资金斗争中,全县共查获偷漏税款21.5亿元(旧币)。对瞒报资产、偷逃税款的私营业主,分别作出罚款、责令限期补缴税款等处理,个别严重的予以刑事拘留。这场斗争,有力地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违法行为,在工商业者中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教育。
第三节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初步开展
一、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兴起
经过土地改革,打碎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枷锁,广大农民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但是,由于个体农民或劳力不足,或缺乏生产工具和耕畜等,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独立生产困难重重,更难抵御自然灾害。为了避免重新借高利贷甚至典让和出卖土地,出现两极分化,也为了发展生产,抵御自然灾害,摆脱贫困,广大农民群众产生了联合起来互助合作的愿望和积极性。党中央对此予以及时的支持和倡导,引导农民逐步地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嵊县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化运动也因此兴起。
嵊县乡村农民在农业生产的耕作上历来就有以伴工、换工方式解决劳力困难,提高工效的良好传统。1950年6月,县委基点工作队在胜利乡工作中,发现农民群众在农忙中利用相互间的感情或宗亲关系进行自愿伴工,以解决生产困难、突击完成季节性较强的农活的多起事例。如黄胜堂村有一农民在天旱时病倒,其女儿就邀几个女友伴工车水,解决了抗旱问题。在采摘茶叶中,由于互相伴工,既解决了劳力困难,又提高了茶叶质量。工作队及时予以总结,因势利导,发动并组织群众进行互助合作。上王、十三村、黄胜堂和尹家四个村中,共组织了19个临时互助形式的伴工组。这是全县第一批农民自愿建立的临时互助组。这种临时互助组的共同点是凭感情联系,自愿组合,不记工、不供饭。男伴工组中“将对将,兵对兵”,劳力强弱、土地多少基本相等的比较普遍。上王村王宏见伴工组由四家农户组成,各有水田六亩左右,忙时上午各自砍柴,下午一起插秧或耕田。黄胜堂吕白梅互助组有五个青年妇女组成,一起开荒、拔草、车水、采茶、磨粉,体现了单家独户时所没有的不误农时和节约劳力、开支等好处。
在互助组的初创时期,也出现过一些问题。由于有的互助组单凭一时感情组合,不评工记分和算账,进行等价交换,劳力强、农具多的怕吃亏,排挤劳动弱、农具少的农户,而劳力少、农具也少的农民怕多负担、不合理,要求自愿退出,加之当时县委将主要领导精力投入于农村社会改革的各项工作中,对各地在互助合作化运动中出现的矛盾缺乏重视,部分地区出现了强迫命令或放任自流的做法,导致了部分互助组的垮台,巩固提高的不多。
1951年8月开始,县委针对各地互助合作化运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对策研究,通过典型示范、广泛的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使互助组的发展逐步走上了比较正规的道路。各地互助组中出现了临时和常年两种类型。临时互助组在春耕、夏收、夏种、秋收等农忙季节的主要农事上进行互助合作,在农闲时和零星农活上则分散个体劳作,属于一种比伴工组好的低级互助组织。而常年互助组则显示了个体生产所不能比拟的优越性,已成为农业合作社的刍形。这种组织内部订有比较具体的全年与季节性生产计划,建立了评工记分、合理等价交换制度,有的组还初步购置公共财产甚至存有公积金,为鼓励组员劳动积极性,提高农业技术,合理安排劳动力,开拓副业生产以及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等创造了条件。
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许多农民在县委总结推广临时互助组经验的基础上,纷纷组织起互助组。1951年底,全县有临时互助组2078个,常年互助组195个,组织起来的户数共计15484户,占全县总农户的14.7%。1951年春,在崇仁区还出现了全县第一个养蚕共育室————董大妈共育室,发动蚕农集体养蚕,推广优良蚕种,年均产茧比当地一般个体茧农产量高三分之一。全县大部分互助组依靠组织起来所发挥的优越性,农业生产获得增产,广大农民普遍增收。全县有45个互助组被评为省、地、县级模范组。其中三塘乡周家坂村魏仁华互助组、中爱乡俞苗根互助组粮食亩产比周围农民高出两至三成,被评为省和华东地区特等奖和模范互助组,崇仁镇董大妈养蚕共育室被评为省模范共育室,得到省政府的表彰奖励,成为当时全县早期互助合作化运动中的“三面示范性红旗”。在1952年4月4日至14日的11天中,《宁波大众》共发表了八篇介绍魏仁华互助组的报道,在整个宁波地区引起很大反响。此外,在1952年2月至6月省和中央农业部分别召开的农业劳动模范代表会议上,魏仁华、贾生田被评为省特等劳模,魏仁华、贾生田、梁正荣、史千荣、俞苗根分别获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1951年度农业爱国丰产模范奖章和奖状。
1952年起,县委加强了对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主要做法有:一是典型引路,深入宣传。在1月召开的嵊县首届农业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后,县、区、乡各级领导机关通过各种会议和举办多次培训班向农民群众与骨干宣传组织起来的优越性,介绍、推广模范互助组的先进经验,使农民认识到要克服个体生产的困难,必须组织起来的道理。二是调查分析,分类指导。9月,县委通过全面调查分析,针对全县互助合作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分出了三种类型。第一类,领导重视,对互助合作运动认识比较明确,有初步经验,组织起来参加互助合作的农户占全乡50%以上,有的已达90%左右,这类乡共28个,占全县乡总数的27%。对这类乡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总结经验,使其进一步完善和巩固。俞根苗互助组获得嘉奖后,县农民协会派出工作组到西港村驻村指导。第二类,领导开始重视,但缺乏办组经验,常年互助组不多,组织起来的农民占全乡的20%至50%,这类乡共58个,占全县总乡数的55%。对于这类乡,工作重点是集中力量,促其迅速改变面貌。第三类,基础薄弱,组织起来的农民不到20%,有的流于形式,甚至出现少数空白村,这类乡共19个,占全县乡总数的18%。对这类后进乡,县委采用批评教育和派员直接指导等方式展开工作,促使其较快发展。
1952年10月,县委遵照党中央提出的“根据可能的条件而稳步前进”的方针,根据省农委指示和地委的《宁波地区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情况及五年计划(草案)》,结合嵊县实际情况,发布了《关于发展互助合作运动,推行农业合作化的五年计划(草案)》。决定自1952年至1957年,全县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在1952年秋后至1954年秋季的第一阶段中,要求全县普遍发展劳动互助组织,把83000户农户组织起来,达到全县总农户的82%以上,同时有领导有步骤地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2年底,全县有临时互助组4816个,参加农户44648户,占总农户的43.5%;有常年互助组3102个,参加农户25724户,占总农户的24.1%,两者相加,全县67.6%的农户已投身于互助合作化运动中。同时,山区茶农也纷纷组织起来,共办有绿茶互助组198个、红茶初制所324个,参加茶农7654人,占茶农总数的67%。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兴起,避免了新的两极分化,保卫了土地改革的成果,发展了农业生产。
二、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经过农业生产互助组在各地的兴办,广大农民初步看到了组织起来的种种好处。但从伴工形式发展的互助合作,在土地的有计划种植、农户的生产管理和收获的分配以及比较长期的规划等方面仍存在不少局限。1952年3月,省委批转省农委《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报告》,要求各个地区试办一、二个农业社。县委根据这一精神和县农业生产合作化发展五年计划(草案),决定将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一步,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嵊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溪北乡官地村魏志泉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长年互助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原来的互助组于1951年4月农忙时节组成,秋后一算粮食产量账,每亩平均670斤,比未组织前增产两成,被县委评为模范互助组。农户初步看到了组织起来的多种好处,产生了进一步提高的想法。在县委工作队的引导下,1952年3月提出将互助组扩建为合作社的打算。16日,经宁波地委批准成立初级社。5月,三塘乡周家坂村魏仁华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其前身是被评为省级模范的魏仁华互助组。
这两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共同点是以土地及农具入股形式建社,对土地统一经营,在劳动中评工记分。年终分配粮食产品时,因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是私有的,除按劳动工分外还按一定比例的土地分红。在合作社管理方面,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各设正、副主任,下设生产、会计、记工、保管员,分工负责管理社务。
由于组建了合作社,出现了比互助组更多的好处。魏仁华初级社因为集中了土地,能计划经营,改变了过去八户人家种48种不同作物的现象,全社大部分田种了双季稻,为提高收入创造了条件。在劳力使用上,根据各尽所能原则进行合理分工,既发挥了各人的特长又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显示了组织起来力量大的优越性。耕牛缺乏,就组织全社女社员人力开田,保证不误春耕。肥料不够,就发动大家割草叶。特别是在四月份天旱时节,山塘干枯、无法播种的情况下,组织全村劳力,从两里多外的黄泽江引水上山岗,解除了旱情威胁,保证了农业丰收。
在试办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中,首先粮食产量明显提高。魏仁华初级社当年早稻平均亩产359.8斤,比上年增产两成多,超过当地互助组平均亩产量的15%和单干户的35%。二是增加了农户收入。魏志泉初级社一农户,单早稻谷收入就比上年增加四成左右,使“不够吃”变为“有余粮”。魏仁华初级社全年副业收入比上年增两成半,购置了农具改善了生产条件。三是有效地提高了社员的思想觉悟。原来入社时两个初级社社员的思想都比较复杂,有的动机不纯,自私狭隘观念严重,通过入社的初步实践,在事实的教育下,不少农民初步树立了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的思想。四是起到了“发动机”的作用。由于办社的初步成功,有力地影响了周围村庄的许多农户,使大家看到了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的光明前途,激发了大家办社的积极性,为以后兴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起了示范和推动作用。
在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活动中,个别乡村干部、积极分子在初步看到魏志泉、魏仁华由互助组转办合作社后出现的种种好处后,产生了较严重的急躁情绪和简单化思想,盲目追求互助合作组织的“大”和“全”。在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上存在低价甚至无偿合并的情况,侵犯了部分农民的私有财产,使农民对互助合作运动产生了误解,挫伤了积极性;盲目并大组,导致领导工作困难、浪费了劳动力并搞不好生产;盲目搞长年的“包工包产”,产量不分高低,按照田亩集体分配,产生了平均主义倾向,使农户有抵触情绪;有的地方甚至出现轻视临时互助组,打击单干农民和强迫命令现象。种种情况的出现,比较严重地影响了全县互助组合作化运动的健康开展。1952年12月15日,县委在批转《荆开兴关于长乐区白竹乡盲目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报告》中加了按语,强调指出:“对个别乡村干部、积极分子盲目追求互助合作组织的高级形式而造成的很坏后果,必须予以高度注意,组织农业生产合作化必须稳步前进,只准搞好,不准搞坏。”县委通过对上述存在问题的发现及总结,采取了加强学习上级文件、集中领导力量、深入宣传发动等措施,推动了合作化运动的健康发展。
三、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
1952年2月,省委决定在全省农村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3月初,县委在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必须充分发挥党的宣传网作用的指示中,要求动员所有的宣传队伍广泛深入地宣传毛泽东“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号召①和农业生产政策,进行“爱国增产,劳动发家,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方向教育。12日,《宁波大众》第一版发表了嵊县三塘乡魏仁华互助组向全宁波地区农友发出的题为《争取每亩田产稻谷千斤,向全区农友发起挑战》的挑战书,第二版发表了该组的1952年爱国增产计划。《宁波大众》在同日的头版头条配发《向魏仁华互助组学习,掀起爱国丰产竞赛!》的评论员文章。
3月25日,县委召开全县互助组代表、劳动模范及生产积极分子代表会议,中心议题是部署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会议通过学习文件,提高全体与会人员对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意义的认识,宣读新登县许桂荣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向全省互助组挑战书》和县内魏仁华互助组向宁波地区农友发出的挑战书,激起了全体到会代表的高涨热情,纷纷表示坚决响应省委、县委号召,在互助合作化运动中积极参加爱国增产竞赛,订好计划,学习科学,多产粮食,厉行节约,支援国家建设。会上有51名互助组代表及12名个体农民联合向许桂荣等农业社应战,有14个互助组、6名个体农民参加了单项增产竞赛活动。4月20日,嵊县第一届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县委、县政府对爱国增产竞赛运动作了进一步的宣传发动,并将竞赛运动的内容扩大到爱国售茶售茧、卫生防疫等方面。会后,县委组织各区在基点乡进行有准备的联名竞赛试点,然后在各区召开代表会议,结合检查工作,介绍试点的典型经验,进行爱国竞赛活动的动员布置。此后,临城区、城东区等地还开展了抗旱、春耕、治虫等内容的小型竞赛活动,一些重点乡还建立了检查、总结和评比制度。至此,竞赛活动在全县普遍展开。崇仁镇九十村23个互助组除二个参加单项增产竞赛外,其余21个都参加了全面的增产竞赛。用修订生产计划、修塘防旱,买牛深耕、积极订肥购肥等实际行动向许桂荣合作社、魏仁华互助组应战。同时,董大妈养蚕共育室,订出爱国养蚕计划,向全省共育室发出爱国增产竞赛挑战书,也得到了养蚕妇女们的普遍响应。至5月底统计,全县参加爱国增产竞赛的互助组有2971个,单干农户7069户,共计农户28462户,
虽然这一运动在全县各乡得到普遍发动,但有的地区因没有坚持经常检查和总结等制度,出现了流于形式的现象。为了确保运动的健康发展,县委结合学习嘉善县试行“抗美援朝爱国日”的经验,决定用以点带面的方法推动运动的深入开展。是月上旬,县委组织工作组到甘霖区赵马乡试点,举办了有200多人参加的执行“爱国公约”积极分子学习班,定每月15日为该乡的“爱国日”,检查、修订爱国公约,评出执行公约的模范。县委及时将赵马乡试点成果向全县各地推广,全县有87个乡(镇)建立了“抗美援朝爱国日”制度,使检查、修订“爱国公约”形成经常化、制度化。各地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在“爱国日”那天进行田间参观,比生产、比进步、比团结、比学习,使之成为教育群众的好方式。通过爱国增产竞赛运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了爱国主义思想教育,提高了大家的爱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同时巩固发展了互助合作运动。
在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中,也出了一些偏差。如城东区干部在指导农民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中,不实事求是,强迫农民盲目提高竞赛计划的指标,县委责令及时纠正。又如溪北乡的部分互助组,为了表示参加竞赛活动的热情,也出现了脱离实际地盲目提高生产计划指标的做法。县委发现了这一情况后,及时予以纠偏,向全县各区、乡,发出了《关于纠正溪北乡在爱国增产竞赛运动中盲目提高计划指标的倾向的通报》,指出各地必须从具体情况出发开展爱国增产竞赛活动,如盲目地追求不能实现的高额产量,就必然会挫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会使爱国增产竞赛流于形式主义。由于县委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使各地的爱国增产竞赛活动得以正常开展,有力推动了全县的生产活动。
第四节文教卫生体育事业的初步改造和建设
一、教育事业的改造整顿和冬学的开办
嵊县解放不久,县政府就接办嵊县中学,此后又陆续接办其他中小学,教育事业的新阶段从此开始。
嵊县教育事业的改造整顿主要在解放初期进行,改造整顿的重点是机构和体制、教师队伍以及教育经费与设施等方面。
首先是机构和体制上的改造整顿。民国时期嵊县教育局、科机构沿革变动较频,至1938年春各科兼并,教育科改称第三科。县督导调研机构改为督学,并设县立民众教育馆和县辅导会议制度。第三科主任由县知事委任,乡立小学校长由县政府或教育科(局)委任,私立小学校长曾试行由董事会(或乡公所)推荐三人,报请县政府或教育科(局)择一任用的办法,公立中学校长由县长提出请省教育厅审核委任,私立初中校长由校董事会提名,经县长转呈省教育厅审核委任。中、小学中的学监、舍监、教导训育事务主任等均由校(堂)长聘任。民国后期,区设教育指导员,乡、镇设乡(镇)文化股主任和乡(镇)强迫入学委员会,其指导员和委员会成员均由文教主管部门委任。
嵊县解放后,县政府设文教科,管理全县教育、文化、体育。曾废除督学制,成立视导组、工作队(组)、调研组,实行调研制度,作常规与专项调查。1949年秋改设县辅导委员会,下设教导、社会教育、总务、通讯四股,各司其职。解放初,县文教科副科长(未设科长)由县提名、省文教厅任命,公立、私立小学校长均由县政府任免,公立中等学校校委会成员(校长)由省文教厅委任,私立初级中学校委会成员(校长)由地区专署任命。1949年秋,区设文教助理一人,处理区内的教育行政事务,分设区中心小学(简称区校)负责全区业务辅导。1952年10月,县成立文教委员会,各乡也相应成立文教委员会,筹措和管理当地小学经费。区文教助理由区公所委任。乡(镇)文教委员会主任由乡(镇)长兼任。从此,学校领导体制根据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区、乡小学三学级以上采用校委制,三学级以下采用校长制,全县教育领导体系趋于完善。
此外,还在教学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造。小学废除解放前的公民和团体训练课,添设政治常识课。中学取消解放前的公民、童子军和军训课,增设政治课。在教学方法上,嵊县各中小学通过改造解放前的“填鸭式”教学,强调注重实行启发式教学。废除以前的训导制,禁止体罚,强调自觉的学习纪律。
第二是教师队伍的改造与整顿。解放后,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较快。除留用原来的中小学教师外,还充实了大量的初、高中毕(肄)业生和少量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教师队伍的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为适应教育为工农服务的方针,树立为工农群众办教育的观念,教师的改造与整顿已势在必行。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及工作性质,县委贯彻以“改造、发展与提高”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改造工作方针,将改造旧型学校,争取团结和改造旧知识分子,加强教师的思想教育作为工作重点,使广大教师通过学习,认识人民教育事业和教育工作者的光明前途,初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对教师加强思想教育的主要措施是建立教师在职学习制度及进行假期轮训。各区由区、乡校组织成立学习委员会,每乡成立几个学习小组,以乡校为中心学习组,负责推动、检查各校普遍建立的学习制度。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
1952年暑期,全县中学教师集中去华东革命大学杭州分校、小学教师集中在县城进行以思想改造为重点的学习。通过学习理论,听取辅导报告,批评与自我批评,与封建、买办、法西斯“三敌思想”划清界限,并初步树立为人民服务与为人民教育事业服务的思想。此前后,全县中小学还建立了晨间一小时的政治学习制度,每周另抽一个晚上集体讨论。7月下旬,嵊、新两县教师集中在嵊县进行思想改造学习,成立嵊县新昌教师思想改造学习委员会,下设三个分会15个班,1196名教师参加学习。1952年9月,县委发出《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领导的指示》,对教师采取“团结、爱护、教育、改造”的政策。帮助教师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解放后,县委对学校干部和教师的管理上,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通过考核,每年表彰一批先进,淘汰个别不合格的教学干部和教师,保证了教师队伍的素质,促进了广大学校干部及教师的思想改造及业务能力。同时对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予以提高。在政治上,不少教师当选为各级人民代表和县政府、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政协成员,共同参与国家大事;在生活上,1949年至1950年中小学教师月薪以发放大米为主,统一由国家发放。1951年7月,县政府对民校工作予以奖励,转发省拨补助奖励民校大米2750公斤,分别奖给各区优秀民校、民师及学员。10月下旬,又转发绍兴专署拨下的奖励大米3825公斤,奖励优秀民师,以进一步激励农民办学积极性。1952年8月后,实行公费医疗保健制度,全部民办教师转为公立教师,解除了教师的后顾之忧。是年冬,由实物工资改为货币工资制。通过提高教师的政治、生活待遇,有效地巩固了广大教师思想改造成果,激发了为人民教育事业尽力的积极性。
第三是教育经费与设施上的改进。民国时期,各地教育经费以增收田赋另设谷捐及其他教育特捐和动员私人捐资等办法解决。1949年下半年到1951年,除部分学校由国家接办,经费由政府拨给外,其余均通过集资自筹解决。1950年下半年,公立学校编造预算解决。1952年2月,国家对小学采取包下来的政策,财政拨款骤增。1953年,全县教育经费154.1万元,占县地方财政支出的57.7%。
新中国成立后,盛行群众集资兴学。群众通过献工(劳动力)、献料(建筑木材)、献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1950年,白云乡向普安寺租寺田11亩,由农会组织农民耕种,全部收益归乡校使用。1951年,全县群众捐集大米2.09万公斤,为学校修建校舍,添置课桌、凳。解放后,为了逐步改善教学条件,各中学的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等教学仪器实行统一分配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购置和发放。
由于党和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并经过一系列的教育改造、整顿工作,嵊县解放初期,教育事业有很大发展。1950年,嵊县乡村出现了季节性幼儿班,1951年,城关镇率先创办民办幼儿园和小学附设的幼儿班。接着,崇仁、长乐等集镇和区、乡政府所在地的农村也相继开办幼儿园(班)。1952年秋,全县幼儿园发展至40所。据1951年上半年统计,全县有公立小学39所,民办小学637所,公办民助两所、民办公助一所,私立四所,合计683所,是年下半年发展到711所,学校所数比解放前的最高年(1945年)的450所增58%。中学(以普通中学为例)1952年四所,在校生2088人,而解放前的最高年(1949年解放前夕)三所中学在校生1390人,增50.2%。
此外,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教育十分重视教育平等,强调教育向大多数人开放。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布《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将工农速成学校、业余学校、识字学校、各类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等纳入学校教育系统,使工农群众得以接受教育,从而使嵊县初级师范学校①和以冬学、民校、速成识字班及机关学校、区镇干部学校等形式出现的各类成人学校,也在解放初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得到较好发展,全民教育事业呈现了初步兴盛的景象。特别是冬学的兴办,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早在1949年冬,嵊县乡村农民群众就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利用冬闲时节,以民众学校形式自发组织冬学,开展业余教育,当年参加冬学的学员有22319人。1950年10月,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先后召开各区文教助理及公立小学校长会议,讨论制订开展冬学的计划。成立嵊县冬学委员会,领导全县广泛开展冬学活动。各区、乡、村冬学委员会也相继成立。同月,小砩乡西求村办起冬学。全村43户人家有54人入学,各地以西求村为榜样,积极仿效,全县很快出现开办冬学的热潮,其中甘霖区就有4566人上冬学。县有关部门在中南乡苍岩一村召开冬学现场会议,省文教厅代表到会予以肯定和指导。11月开始训练冬学教师。县及各区受训的冬学教师计421名,这批人中绝大多数为农村知识分子或农会会员,均由农民协会负责保送,还有在职教师40名。受训结束后,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纷纷制订开展冬学的计划。
1950年12月1日,根据省政府第23次行政会议通过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五○年农村冬学实施办法》,县政府发出《关于指示各区、乡广泛开展冬学运动,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时事教育与推动土地改革运动的通知》。提出冬学的教育内容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时事教育与土改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生产教育;教育的对象是一般农民,特别是村级干部、民兵、农民协会会员、青年团员和妇女委员等有组织的群众为主;学习时间以二个半月至三个月为主;在教学内容与教材上,以进行提高群众生产科学知识和在文化教育上的识字教育为主;冬学教师主要采取“以民教民”的原则在农村知识分子、土改工作队员、乡村干部及小学教师中选任、培训;在教学方法上,遵循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注意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提倡边做边学,互教互学;在组织形式上强调群众自愿,严防强迫命令,同时采取结合实际的灵活多样的方法;在组织领导上,县、区、乡、村各级均建立冬学委员会,加强领导,做好辅导、检查等工作;经费依靠以村为单位的群众自筹解决为主;争取1.5万至2万名农村农民群众参加冬学。全县大规模的冬学运动从此开始。
在开办冬学运动中,县委、县政府发动各级干部做好引导农民入冬学的动员工作,并要求大家起带头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工作;向广大农民群众发出“人人上冬学,齐心学文化”的号召,通过个别谈话,召开会议,回忆对比、典型引路等方式对农民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推进群众性入学热潮;通过大量的宣传说服教育,提高群众自筹办学经费的积极性,依靠群众节约和生产收入解决办学经费的困难。1950年底,全县办有冬学721所,学员4213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1%,并涌现出一批办学积极分子。甘霖、长乐区校和剡山小学等校教师在农村冬学中兼课,推动了冬学教育的开展。
1951年3月,嵊县召开首次冬学劳模大会,及时对全县的冬学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和推广。会上表彰和奖励办学、学习、教学等各类模范86人,其中有出席4月省冬学劳模大会的代表俞婷婷、裘香和、屠水花、俞湘瑞(在省冬学劳模大会上,俞婷婷被评为省二等办学模范,裘香和被评为省二等学习模范)。4月,中南乡一村的冬学转为常年农民业余学校,10月,全县大部分冬学也转为常年民校,学员达4943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2%。此后,各地以举办常年民校开展农民业余教育为主,但冬学也继续存在于一些乡、村中。
据最高年统计,全县有7万多青壮年农民上冬学。通过兴办冬学逐步地减少文盲,提高群众文化水平,为今后开展大生产运动和以学文化为主的农民业余教育及发展农村民办村校、农村俱乐部打下基础。
二、文化事业和民间越剧团的整顿
解放初,在文化事业方面,文化馆、站、室和剧团、书店、广播均得到了初步的发展。
1949年11月,嵊县人民文化馆在市山弄袁家祠堂建立,负责辅导全县的群众文化活动,馆内设图书室。1951年,县人民文化馆改名为嵊县文化馆,迁至赵家祠弄。文化馆建立后,工作人员肩挑幻灯、图书、图片等下乡巡回放映,展出配合宣传土改、婚姻法及中苏友好等中心工作的图书、图片。1952年初,在崇仁、甘霖两区设区文化站,在城东设乡办文化站。2月,省文化局电影队在城关剡山小学操场放映文献记录片《中国人民的胜利》,观众达3000余人,盛况空前,为解放后首次放映电影。8月,县总工会在城关镇西前街始建嵊县工人俱乐部,后另设电影放映队到各地巡回放映电影,并在卢和峰公祠另辟工人图书室。
1949年5月,县城开办大路书店,12月,县新华书店开始营业。1950年下半年起,县新华书店与私营文具店开展教科书联营经销,并对个体书店批发图书。1951年在北门等处设书店代销处,长乐、石璜、崇仁、甘霖、三界、北漳等私营纸店均兼营图书。
1950年建立县收音站,设专职收音员一人,用交、直流两用收音机收听、记录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播发的节目。后全县11个区均建收音站,由区委干部兼任收音员。1952年8月,始建城关有线广播站。
越剧发源于嵊县,深厚的群众基础、独特的艺术风格使越剧成为嵊县的一大文化特色并享誉中外。嵊藉著名演员有袁雪芬、范瑞娟、王文娟等等。
解放初,自发的民间业余剧团在各地纷纷建立。1951年11月,全县有农村剧团394个、职工剧团46个、居民剧团4个,其中文化馆登记在册的有282个,有一定影响的有114个,演出人员据不完全统计有1.1万余人。各剧团都实行“自编、自导、自演、自养”的机制,以自愿组合和业余为主,活动经费均以群众集资和发动青年捕鱼、砍柴、开荒筹资等方法解决。这些剧团中,多以演越剧为主,也有少量的绍剧团、京剧团,逢年过节或遇重大中心工作任务,城乡各地演出活动活跃。演出剧目中,既有古装传统戏,也有新编现代剧,如大型剧本戏《刘胡兰》、《王秀鸾》、《嫁衣恨》及小演唱《送夫参军》、《剿匪保家》等,成为配合剿匪、镇反、土改、农业合作化等各项政治运动中文艺宣传的主力军,深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在民间演出中,除自娱自乐的农村业余剧团外,还有一部分专业性、经营性的民间剧团。这类剧团艺人组成混乱,素质参差不齐,戏班体制与新社会格格不入,演出剧目内容健康与糟粕混杂的情况比较严重。
1951年5月5日,政务院发出《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中心思想是“三改”,即改人、改制和改戏。县委组织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下半年开始,民间越剧团的改造整顿工作在全县普遍开展。
民间越剧团的整顿一是加强对艺人的思想教育。县政府文教科、文化馆在1951年举办了两期越剧艺人讲习班,来自各地民间越剧团的骨干参加,并多次开展其他形式的学习会。通过传达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结合当地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艺人树立了主人翁思想,提高了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新中国建设服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对旧的不合理制度初步进行了改革。重点是原来嵊县民间越剧团中的运营机制和管理体制,使其从沿用解放前越剧科班的枷锁中解放出来。由县文教科牵头,对全县民间越剧团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登记,在深入摸底排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了组织整顿,清退了部分艺人,合并了部分剧团,并组建了由县文化馆领导的民间职业剧团性质的嵊县新新越剧团。三是在“改戏”方面,通过对政务院等文件的反复学习,使广大艺人认清了越剧传统剧目中原来存在的封建糟粕对人民群众的危害性,因而改编了部分古装戏剧目,如《狸猫换太子》、《孟丽君》、《梁祝》、《碧玉簪》等,同时编演了一些反映时代风貌,紧密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的现代剧和小演唱节目,如《王大娘补缸》、《组织起来为丰收》、《解放童养媳》等。
嵊县民间越剧团的初步整顿,为以后几年嵊县越剧事业的健康、迅速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卫生体育事业的起步
嵊县解放后,在接管旧医疗机构的同时,建立各级新的为人民服务的医疗机构。1950年1月,县政府接管芷湘医院。4月,成立嵊县人民政府卫生院,芷湘医院并入。7月,县政府增设卫生科。设于浦口的临城区卫生所成立(1952年改名为城东区卫生所)。1951年,开设长乐区、崇仁区卫生所,之后其他各区卫生所相继成立。12月,城溪乡由四人集资合办县内第一个联合诊所——沙园联合诊所。1952年,全县成立中医联合诊所和西医联合诊所各四个,中西医联合诊所六个。6月起,县政府、公安局、劳改队、开元丝厂、三界茶厂、嵊县中学、嵊县初级师范、春皋中学、阳山中学均设医务室。10月,建立设于城关镇东前街的县妇幼保健所。
1951年、1952年推行新法接生,县举办接生员训练班,培训接生员。1952年新法接生率为16%。
1952年4月,全县城乡开展扑灭“五毒”做到“五净”①的卫生运动,以粉碎美帝的细菌战。8月为全县爱国卫生运动突击月。据不完全统计,当年清除垃圾7.32万担,填平污水坑103余处,疏通沟渠2612条,新建和改良水井180口,新建或修理厕所6422个,增设修理垃圾箱773只,还消灭了大量蚊、蝇、臭虫和老鼠,城乡卫生面貌得以改善。
1950年起,县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管理,接种伤寒霍乱混合菌苗者达303人次,预防接种工作在县内城乡普遍开展。1951年4月,县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将伤寒等13种传染病情况列入其中。1952年4月,成立由县长寿景山任主任的县防疫卫生委员会,并成立县属机动防疫队,此后,全县区(镇)、乡村均建防疫队。1950年至1953年,全县共接种牛痘苗55.43万人次,1952年接种鼠疫活菌苗5.7万人次。
1952年11月,县成立血吸虫病防治站,组织医务工作者和乡村干部对全县钉螺分布和密度等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并在疫区用图片、实物、幻灯进行防治知识宣传。1952年、1953年对继锦、石璜、方口等11个乡127个村的33752人进行大便孵化检查,并对另外50个村抽4924人作血防检查。此后开展了大规模的血防灭螺工作。
1951年,县政府发布严禁不洁食品出售的布告。1952年5月,县政府在城关、崇仁、长乐等地分别举办卫生常识训练班,培训卫生、商业人员,同时在十个区分别举办小学教师参加的防疫训练班,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
在体育事业方面,各区、乡开始重视群众的健康教育与体育活动。1951年5月,嵊县首次组织由280余人参加的体育代表团,参加绍兴专区第一届人民体育运动大会,魏湘松获男子中长跑1500米第一名。11月,县派员参加浙江省第一届人民体育大会,魏湘松在运动会上获男子1500米和1万米第一名,俞樟炎获男子200米低栏项目第一名并打破全国纪录,是新中国成立后浙江运动员打破全国记录的第一人。此外,围棋、篮球等运动项目在解放初期也方兴未艾。
第五节国民经济的全面恢复和人民生活的初步改善
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经济状况的好转
嵊县解放初期,为了迅速恢复农业生产,除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外,县委、县政府还采取了多种措施。
改造、重建水利设施,提高抗旱防洪、涝能力。解放前,农田灌溉主要依靠少数湖、塘蓄水和在溪流修筑砩坝及借助人力、畜力引水、提水解决,防洪涝仅靠少量的城墙、堤防和水闸等工程,因此抗旱、防洪涝能力很低。解放后,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事关农业命脉的水利事业,把兴修水利,改善生产条件作为造福人民的一件大事来办。1949年10月,嵊县遭大洪灾,黄金堤、万金堤、彭公闸俱毁,全县堤防所剩无几。是年冬至次年春,由受益村自筹稻谷2500公斤,县政府下拨稻谷1万公斤,省政府拨大米6.5万公斤、玉米22.5万公斤,以以工代赈的方式修复了几个重要水毁工程,使其重新发挥作用。1950年起,县组织力量对江河溪流中旧时筑砌的临时性块石坝或桩篱沙石堰进行改建重建、加高加固,并开展培修堤防、修筑水闸、整修渠道等工程建设。为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1951年6月,成立县防洪防旱指挥部,并在12月召开首届水利代表会,评出9个水利模范村。第二年又成立县水利委员会,领导全县水利建设。至1952年4月,全县完成大小防旱工程17217处。旱涝保收面积从1949年的1万亩增加到1952年的2.4万亩,机电排灌面积从1949年的0.12万亩增加到1952年的0.54万亩。1952年底,新市乡江夏村动工兴建村里水库,拉开了全县兴建小型水库的序幕。全县旧有水利设施大都得到修复改造,不少水利设施得以新建,从而为全县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创造了条件。
注重开荒造田发展农业生产。1950年,县政府发动群众生产自救,开荒造田,开发土地资源。一些乡村农会成立开荒小组,发动群众开荒造田增地,通过开冢堋、移坟堆、垦荒山、搬沙墩等活动,使一片片生荒变田地,一块块熟荒复苏。当年全县各区、乡、村开荒造田(地)5787.5亩,其中开发熟荒2884.5亩,生荒2903亩。长乐区开荒造田(地)1000余亩,以贫雇农民为大多数,已种植的占70%。全县广泛开展的开荒造田(地),不仅使许多贫困农民解决了生计困难,而且为此后农业生产恢复打下了基础。
强调繁育推广良种,改革耕作制度。1950年,嵊县农场建立,开始进行良种繁育和试验示范,几年中引进和选育的水稻品种共有250多个,其中推广良种100余个。1950年后,嵊县农村许多农户逐步改革旧时以种植单季稻为主的耕作制度,间作稻面积不断扩大。同时改变过去采用盲子密播水秧田做法,采用催芽播种,先后推广合式秧田、半旱秧田等先进技术,插秧上改变粗株稀植的旧习惯,推广小株密植。
广泛发动农民积肥治虫,促进生产发展。解放初,县政府提出“多积土肥、推广化肥”的施肥方针,发动群众广辟肥源,烧焦泥灰、挖塘泥、割草叶制沤肥和养猪积肥、广种绿肥等。据统计,1951年全县农民共积草木灰6929万担,挖塘泥14742万担,烧稻茬根灰1571万担,积猪牛粪513万担,草叶411万担,同时配施化肥108万斤,白矾、石膏、骨粉、菜饼等185万斤。1949年冬,县政府发动全县农民开展稻田捕虫工作,并组织干部和教师配合治虫活动向广大农民宣传螟虫种类、成长过程、危害及防治等科普知识。这些举措为恢复农业生产、促进粮食增产提供了保障。
对广大农民群众在农业生产资料上予以重点扶持。1951年12月,县供销社针对农民经济普遍拮据的情况,采取经销、赊销、肥贷、订购四种办法,妥善解决了贫困农户的生产用肥。1952年,供销社普遍开展宣传试验、推广化肥活动,深入村舍搞肥贷、订购工作,用赊销、试用等办法鼓励农民用化肥。全年供应化肥25227担(平均每亩用化肥5.1斤),石膏12441担,明矾7275担,发放贷款购水稻化肥3842担,茶贷饼肥16900担,并在农具上予以扶持,保证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此外,在茶叶、蚕桑等嵊县特色农副产业种植上,同样在栽培技术、田间管理、发放贷款等方面采取多项革新措施,促进了茶、茧生产的发展。
由于县委、县政府将迅速恢复农业生产,作为一项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予以高度重视,经过农村生产关系的变化,生产力得到空前解放,通过发动农民群众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全面落实兴修水利、开发农业资源、推广良种、改革耕作制度、倡导积肥治虫、提高农业科学技术,并在经济上物资上予以大力扶持,从而使全县农业生产在较短时间中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解放初期,全县粮食平均亩产量普遍达150公斤左右,比解放前的125公斤左右,增产两成以上,有的甚至高达五成多。茶叶、蚕茧产量也大幅度提高。1949年至1952年,茶叶年平均增长7.3%,蚕茧年平均增长18.9%。
解放初,嵊县经济虽以农业为主,但全县工业生产方面,经过对原有工厂的接收、改造并新办企业,加强对工厂干部及广大产业工人结合各个政治运动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生产效益大为提升。工业产值从1949年的1183万元,提高到1952年的1863万元,增长57.5%。
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统计)1949年为6605万元,其中农业产值5422万元,粮食产量99190吨;195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为9182万元,其中农业产值7319万元,粮食产量130250吨。1949年与1952年相比较,工农业总产值1952年比1949年增长39%,农业产值1952年比1949年增长35%,粮食产量1952年比1949年增长31.3%。1949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为165万元,1952年为462万元,1952年比1949年增长180%。
二、人民生活的初步改善和社会面貌的新变化
解放前,嵊县乡村广大农民由于土地少、产量低、灾害多、租税重,导致收入微薄,生活贫困。据1930年抽样统计,白泥坎、白泥墩、谷来、中碧溪四个村的936户农户中,负债达574户,占61.3%,借债中用以维持生活的占54.3%。解放后,由于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扶持,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发展,粮食、农副产品产量大幅提高,广大农民从过去的不够吃变成了普遍的有余粮。农户人均粮、油、蔬、禽、蛋、酒、糖等实物消费量明显增加。在消费结构中,农民的住、用两项比重显著上升,文化、生活服务的消费支出增长幅度加大。
城镇居民职工的生活水平也得到较大提高。由于党和政府对国民党政府留下来的职员采用包下来的政策,并在发展工商业中注意解决旧社会遗留的失业问题,职工平均工资逐年上升。劳动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为广大城镇居民解决了生活的后顾之忧,并对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起到了显著作用。
人民购买力明显增强。1951年全县商品零售总额940.9万元,其中生活资料零售总额840.9万元,人均20.1元,每人每年商品购买力22.6元;1952年全县商品零售总额1534万元,其中生活资料零售总额1333.6万元,人均31.8元,每人每年商品购买力34.7元。
1949年全县银行年末存款余额为1.1万元,1952年为137.3万元;其中城镇储蓄:1950年为0.6万元,1952年为41.8万元,1952年存款余额比1949年增长130多倍,1952年城镇储蓄量比1949年增长近70倍。1949年全县交通运输中的货运量为370.96万吨/公里,1952年达473.33万吨/公里,增长28%。
嵊县的解放,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翻了身,并经历了剿匪反霸、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三反”、抗美援朝、爱国增产竞赛等多个运动的洗礼后,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家主人翁思想、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逐步树立,政治热情空前高涨。1949年12月至1952年2月间,全县80%的农户订《爱国公约》。解放初,全县两次组织农民群众支前,民工达942人,制作慰劳军鞋上千双。
解放前夕,嵊县的社会治安状况极差,土匪横行,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泛滥,人人自危,不得安宁。解放后,党和政府集中领导精力整顿社会治安。1949年7月,县公安局建立,1951年8月,全县城乡先后普遍建立治安保卫组织。几年中,通过剿匪、镇压反革命等运动,并在全县开展严禁鸦片毒品、赌博、卖淫嫖娼、封建迷信和防火、防盗、防毒、防特的“四防”工作,使土匪灭迹,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全面根除,烧杀抢掠、盗窃、流氓犯罪等各类案件得以很大程度遏制,保卫了土改成果和新生的人民政权,初步出现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秩序日趋安定的景象。
解放初,由于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的坚持不懈的政治思想教育,广大群众的道德风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传统美德在人民的劳动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得到充分展现和弘扬。据1951年对全县十个区的统计,群众自愿互济、互贷粮食101.5万斤,人民币900余万元(旧币),为1.36万余户贫困家庭解决了生活困难。同时由于《婚姻法》的大力宣传和施行,旧的婚姻枷锁得以打破,广大妇女在婚姻上得到翻身,卖买、虐待妇女的现象大为减少,男女平等的良好社会风气初步形成。
同时,嵊县城乡住宅面貌得到初步改善。在城关镇,县房管会、机关单位与个人陆续新建或翻建住宅,1950年新开解放门、1952年修筑南大街路面。各集镇也普遍新建或扩建卫生院、大会堂等公共建筑。在广大乡村,以修建、改建中小学校舍、乡村卫生院、农村供销社等设施为重点的基本建设也普遍进行。1952年4月,在全县掀起的反细菌战活动中,全县城乡全面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了城乡卫生面貌的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