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各级党政军组织的建立
一、县委、县政府的建立和接管工作
随着全国解放战争形势的胜利发展,中共浙东临时工作委员会①积极部署迎接解放大军南下、解放全浙东的各项工作。1949年3月,浙东临委将中共会稽中心县工委改建为中共会稽临工委,并在其管辖的区域成立了四个县工委和县政府。其中,中共嵊县工委、嵊县人民政府由钱章超任书记兼县长。4月,浙东临委在诸暨陈蔡召开扩大会议,具体部署了迎接解放、接管城市的各项工作。会后决定建立中共嵊新(嵊县、新昌)地区特派员,负责嵊新两县的接管工作,任命丁友灿为特派员,项耿为副特派员兼中共嵊县工委书记,同时把台属四支队第二大队和嵊县县大队合编为嵊新大队。
根据浙东临委和会稽临工委的指示,县工委为迎接解放、准备接管,进行了一系列准备。5月上旬,县工委在嵊西楼家、寺西苑村举办了嵊新地区干部整训班,进行形势和整军整纪教育,学习《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入城守则》、《约法八章》等城市法规,部署联络大军、筹集粮草等准备工作。同时建立了县政府组织机构框架。整训后,县工委召开崇仁、长乐、三界等区委、区政府工作人员会议,研究落实迎接南下解放大军的准备工作,做好情报、联络和接待工作,并在三天内征集大批军粮、草鞋等物资。还给部队和机关工作人员制发了“浙东人民解放军”臂章。县工委在明确县城接管任务后,专门设立了城市工作机构,立即开展学习宣传城市政策、城市情况调查等工作,完成《嵊县调查报告初稿》,发出《关于接管旧政权的通知》,为接管作准备。
5月22日上午,以三界区委书记兼区长黄美友带领的三界区武工队为向导,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七兵团第二十一军第六十一师第一八一团从仙岩向县城进军。在县城外明心岭的明心寺接受国民党警察局全体人员投诚,随后下山来到接官亭前,整顿队伍,列队进入县城,嵊县宣告解放,结束了国民党政权在嵊县的统治。
在嵊县解放的当天中午,一八一团又冒雨向新昌进军,把县城交给三界区武工队驻守。第六十一师师部夜里到达县城,命令三界区武工队接管县城,随即撤离嵊县向新昌开拔。因此,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县工委、县人民政府按照浙东临委《关于接管城市准备工作的决定》精神,开始做接管县城的前期工作。5月23日,县工委、县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在项耿的率领下由石璜进驻县城,召开县工委会议,黄美友把师部接收县城的命令移交给项耿。会上还研究了如何管理县城及今后任务,并决定颁布十条入城规则。当天,县人民政府《颁布入城规则》,严肃纪律,严格维护社会秩序,安定人心。入城部队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城市纪律,商店照常营业。25日,在长乐、崇仁做接管工作的钱章超、杨光、周德伟进入县城,召开县政府各科室及部队排以上干部会议,布置接管步骤、方法及人员分工,前期接管按照浙东临委确定的“维持秩序,保护一切公私财产,一切原封不动”的原则,查封国民党县级机关及档案部门,控制邮电通讯部门,对车站、教堂、学校、医院、工厂等采取保护措施。在大街小巷张贴标语、布告,开展宣传,维护社会秩序,组织恢复市容,保护工商业。对旧职人员,宣传党的“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等政策,要求他们坚守岗位,负责保护公共财产和档案资料、地籍图册,等待人民政府接管。各单位按入城前县政府组织机构,分别接管相应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随着浙东各县的全面解放和大批南下干部(从北方调到长江以南的党政干部)的到达,中共浙江省委①先后建立了地、县级党的工作机构。1949年5月29日和6月5日,中共浙江省第二地方委员会(宁波地委)和浙江省第二专员公署(宁波专署)成立,嵊县属其管辖②。6月初,在余姚县城,省、地有关领导宣布组成以南下干部宋宏为书记,丁友灿、郭文隆(后又增补杨光)为委员的中共嵊县委员会(简称县委)。6月7日,在三界区区长黄美友的陪同下,宋宏率南下干部50余人经上虞到达嵊县。10日,在城关镇召开南下干部与地方干部会师联欢大会,宋宏、钱章超等在会上讲话,宣传、分析了形势,布置了工作任务。会议宣布中共嵊县委员会和嵊县人民政府(简称县政府)成立,由宋宏任县委书记,丁友灿任县长,钱章超任副县长。同时宣布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干部名单。县委工作机构设组织部、宣传部、秘书处(1951年8月建立统一战线工作部、1952年9月增设城镇工作部),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设秘书室、民政科、财经科、文教科、税捐稽征处(7月建立公安局、粮食局)。至此,中共嵊县工委、县人民政府完成历史使命。
县委、县政府的成立,使全县有了一个统一的领导核心,这是嵊县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嵊县的根本保证。
县委、县政府成立后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前期接管的基础上,开展全面接管工作。6月11日,县委颁发《关于开展嵊县工作第一步工作计划(草案)》,确定县委工作重点应放到农村,同时兼顾城市,做好全面接管工作。
全面接管工作根据中央“按照系统、整套接收、调查研究、逐步改造”的接管方针和省委《关于金融、贸易、邮政、电讯、公路、铁道、税收诸部门,全省皆按整套系统进行接管的决定》,县政府成立接收小组,按照“宁缓勿急,稳步前进,坚持立场,逐渐改造”的原则,分系统由驻嵊解放军(1949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五军第一○四师第三一二团进驻嵊县)及党政干部原封不动进行接管。对国民党县党政机构,做好人员、物资等情况的清理登记和移交工作,对国民党官僚资本企业及税收、金融机构,派遣军代表一个一个接管,边接管边维持生产经营,使企业不因接管而停止生产。对接收过来的国民党政府军政人员、企业原有人员采取包下来政策,保证系统在接管时原封不动,并立即与其上级办理交接。国民党县党政、警察、法院及其所属税收、邮电、银行等机关已经初步接管,根据情况作了移交。接着,县政府陆续接管了浙江省三界茶厂、锦源丝厂等18家工厂。先后接办嵊县中学、部分中心国民学校和其他中小学,并设立城关、临城、甘霖、长乐、崇仁等区中心小学。还接管县卫生院、县农业推广所、县民众教育馆、清节堂和养老堂。9月,解放军第一○四师第三一二团接管了官僚资本家、原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邢熙平开设的嵊县永华米厂,改为公营嵊县永华碾米厂。12月接管芷湘医院。国民党县政府出逃时曾将档案资料移藏至上东晋溪、华堂等地,解放后人民政府追回一部分。至此,全面接管工作基本完成①。
接管工作是共产党在嵊县执政后进行城市工作的首次实践,有计划、有步骤顺利进行,企业正常开工,学校照常上课,商店照常营业,群众情绪安定,大多数留下的旧职人员安于职守,听候安置,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二、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的建立
嵊县解放时,全县有三镇40乡,除部分革命根据地外,大多沿袭民国末期的乡镇保甲制。县委和县政府在全面接管县城的同时,开始改造基层旧政权,废除保甲制度,逐步建立区、乡、村党组织和人民政权。6月,建立城东、甘霖、长乐、崇仁、三界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城关镇人民政府。7月建立临城区委、区人民政府,9月设崇仁、长乐、三界镇人民政府,10月城关镇人民政府改设为城关区人民政府,11月建立上东区人民政府。12月,城关区委建立。至年底,全县废除保甲制,建立七个区委、12个乡党支部,全县有党支部25个,共产党员365名(含未恢复组织生活的农村地下党员),区人民政府八个、乡镇人民政府43个,并建立农民代表会议制度。
区委会设书记、副书记、组织科长、宣传科长和干事若干名,区人民政府设区长、副区长和民政、财政、粮政、文教等助理和干事。区委书记、区长由县委任命。区所辖乡镇成立乡人民政府和乡农民协会,设正副乡镇长和乡农会主任,乡镇长、乡农会主任由县委、县政府任命。村设农会,村农会主任由乡工作组发动农民协商推荐提名,经乡政府批准任命,并指定村长。11月起,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①《关于目前建立乡村政权的指示》精神,乡人民政府建立9至11人组成的乡行政委员会,管理全乡工作,并设调解委员会,由乡长兼任主任委员,农会主任兼任副主任委员。村行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会由7至9人组成,分工管理全村工作。村行政委员会下设行政小组,由10至25户组成,并推选正副组长领导全组工作。乡村政权在乡农会成立后,由乡村农会分别召开乡村农会会员大会,吸收非会员的劳动人民参加,进行建立人民政权的教育,并提出乡村政权组织候选人名单。村可由各小组讨论后召开村民大会选举村行政委员会正副主任及委员,乡须由各村选派代表(100~150名)组成代表会议,选举正副乡长及乡行政委员会。
随着剿匪、反霸、减租等工作的全面开展,虽然全县初步摧毁了国民党的基层政权,逐步建立了区、乡党组织和人民政权,但旧政权在群众中的影响尚未彻底消除,且原有乡范围太大,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很难普遍贯彻、深入。因此,为更好地领导生产建设,巩固和扩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委、地委的指示,进行区、乡区划调整工作。1950年1月,由长乐区划出贵门、安国两乡,甘霖区划出里南乡建立南山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时建立上东区委。同月,桃源乡划出胜利乡,为全县第一个划大乡建小乡。3月,辅仁乡分为继锦、辅仁两乡。5月,三界镇改设为三界乡。6月,区人民政府改称为区公所,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此后,县委、县政府召开区级干部会议,按照省委指示和地委、专署关于划建乡方案,根据全县区域人口、地理环境等具体情况,由各区提出意见,订出初步方案。各区召开全区干部会议,传达布置划建乡工作,并遵照方案,根据各乡具体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征求群众意见。各乡召开积极分子会议,进行划建乡教育,建立划建乡筹备会,在筹备会上讨论乡界范围、乡名、乡干部人选等问题,然后召开全乡农民代表会议,征求大家意见。县委根据各区不同情况,分别类型进行建乡。同时,每个乡设脱产干部四人,其中正副乡长各一名、乡农会主任一名、乡文书一名。乡干部的选拔采取自上而下确定方案、选拔干部、经过审查、批准委任的办法产生。全县所有脱产乡干部经过事前酝酿、区级审查、任前培训等步骤,经自下而上严格审查后报县政府正式任命。至7月,全县划为9区2镇106乡。10月,城关区恢复为城关镇,三界区的喻宅、孙岙、上王、双溪四个乡划归绍兴县管辖。11月,由崇仁区划出王院、徐家培、苦竹溪、九里斜、吕岙、谷来、举坑七个乡建立北山区公所。至年底,全县辖9区3镇102乡。1951年7月,由城东区划出卮山、芦山、襟水、协和、协平、缘溪六个乡建立里东区委、区公所,同月建立北山区委。至年底,全县辖10区、3镇、102乡。
在划建乡开展的同时,遵照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①政务院颁布的《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全面开展民主建政工作,在全县普遍召开了代行人民代表会议职权的农民代表会议,部分地区还通过召开乡人民代表会议,建立乡人民政府委员会。1951年1月,县委在土地改革试点结束的胜利乡进行民主建政试点,召开乡人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正副乡长和乡人民政府委员会。在民主建政过程中,各区都通过试点,在试点基础上,贯彻政务院于4月发出的《关于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工作的指示》和省政府于5月颁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组织条例(草案)》和《浙江省乡人民代表会议试行组织条例(草案)》,并结合土改开展建政工作,普遍对乡村政权组织进行整理改造,清除了混入乡村组织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及阶级异己分子,培养和选拔了一批运动中涌现的积极分子。至1951年6月,全县在土改中改造或撤职乡干部168人、村干部4610人,新提拔乡干部311人、村干部6550人。经过改造整理的乡村政权组织中,干部多为贫雇农、中农出身,建立了共产党领导下的贫雇农为骨干、团结中农为基础的农村基层政权。
三、组建地方人民武装
嵊县解放后,为维护社会秩序,开展各项工作,1949年6月10日,县委、县政府以嵊新大队为基础,建立了嵊县县大队,由张金殿任队长,刘洪林任教导员。下辖三个县中队、六个区中队。县大队有大队部、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警卫队共282人,有城关区、城东区、三界区、崇仁区、长乐区、甘霖区等六个区中队共225人。同时,成立嵊县警卫队。县大队成立后,立即投入到接管安置、征粮减租、剿匪等工作中。
7月6日,省委发出《关于整编地方武装的指示》,要求采取坚决措施,整编地方武装。为此,县委分析了县区武装的基本情况,认为县大队主要人员是由嵊新大队改编的,全县县区武装共507人,在政治上绝大部分可靠,特别是县大队,成份较纯洁,贫农成份及过去坚持游击战争的战士占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长期没有受到阶级教育,思想觉悟不高,易受匪特分子利诱,加上匪特活动猖獗,指战员的思想处于混乱状态。针对这种情况,县委按照省委指示和第十军分区、第十地委的部署及部队特点,采取措施整顿县区武装。一是加强教育,提高阶级觉悟。二是制订制度,逐步严格组织纪律。三是全面清理组织,对匪特分子一律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出身复杂但无重大问题的进行个别调训,并适当安排其工作,对原游击队员和工农分子进行重点教育培养。在整顿期间,县大队同警卫队因误会在县公安局门口发生武装冲突,导致四人死亡的严重事件,县警卫队随后被解散。经过整顿,县区武装的战斗力有所增强,积极与驻嵊解放军密切配合,开展剿匪斗争。
在加强县区武装力量的同时,县委、县政府积极发动群众,组织民兵等自卫武装。1949年10月,在甘霖召开的全县农民代表会议上,建立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将建立民兵组织作为六项工作任务之一。之后,民兵组织随着农民协会的建立迅速发展。如桃源乡反霸胜利后,民主自卫队扩增至七百余人。同时,驻嵊解放军和县大队发动群众,组织民兵。1949年下半年,重点扶持上东区发展地方自卫武装,发动群众,组织民兵,还重点培养高风村两名积极分子,提拔担任了民兵大队长。至1950年8月,全县有民兵9000名,自卫队员12000多名。10月,全县农会会员中的青年会员多数参加民兵组织。民兵工作由县委负责领导,各区配备一个民兵队长,每个行政村设一个武装委员(民兵队长)。
为了加强对地方人民武装的领导,1950年8月,根据第十军分区的指示,嵊县人民武装部成立,下设军事、政工两股。同时,建立长乐、甘霖、临城、崇仁、南山、三界、北山、上东、城东等九个区人民武装部,区人武部设助理员、干事、文书。1951年,县人武部制订区乡人武组织机构及干部配备方案,并经县委批准后执行。当年建立乡人武组织机构(民兵制)22个,占乡总数的22%。翌年扩建到74个,配备乡民兵干部828名。这样,初步形成了地方人民武装系统,并着手开展军事训练工作。
在建立人民武装组织的同时,县人武部根据初期成立的民兵组织的60%以上为自发性组织,缺乏系统的教育和管理,一些地方的民兵组织中混入旧职人员、流氓等,致使部分民兵作风不良、组织不纯等情况,开始整顿民兵组织。1950年8月,县委召开第一次人民武装干部会议,将整顿民兵工作列为重要任务。会后,通过形势任务教育、培养骨干、召开民兵大会等方式,发动群众,整顿民兵组织。结合土改,重点审查整顿了202个村的民兵组织。同时培养发展群众运动中的积极分子作为民兵骨干。1951年,县人武部对民兵干部和积极分子分三期进行轮训,有不少人后来成为乡村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1952年,县人武部重点对蜕化变质和混入民兵组织的坏分子进行清理,并在巩固和提高的基础上,慎重发展民兵。全县吸收青年积极分子4892人为基干民兵,10505人为普通民兵,并将基干民兵编为86个基干连,普通民兵编成18个大队,还加强了军事、政治、文化教育,使民兵的素质有了普遍的提高。
县地方人民武装建立后,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经过教育、整顿和土改、镇反、抗美援朝等一系列群众运动的锻炼,民兵队伍不断壮大,政治、业务水平逐步提高,为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提供了坚强保障,在维护社会治安、支援抗美援朝、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和群众组织的建立
一、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
新生的人民政权建立以后,面临着巩固政权、完善政治体制、实行民主改革和动员人民群众进行生产自救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任务,而这些任务必须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才能完成。因此,县委、县政府注重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各个阶层、各个领域中地位较高、影响较大、具有特长的人士的情况,争取、团结和信任上层进步人士,为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国民经济出谋划策。并不定期地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就平抑物价、减租秋征、生产度荒等中心工作进行民主协商。
由于当时绝大部分地区人民群众的组织还未建立与健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尚不具备条件建立的情况下,中央人民政府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为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过渡形式。1949年10月,县委、县政府按照新华社于9月发表的《迅速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社论的要求和绍兴地委的指示,着手筹备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工作,与各界协商成立筹备会,采取选举、推荐和邀请的方法产生代表:农民、工人、店员代表产生,有组织地区尽量做到民主选举或推荐,无基础乡村由区农筹会邀请;青年、妇女代表由区委会主持推荐;学生代表由学生会选举;文化界代表由政府邀请;教员代表在座谈会上推荐,区政府批准邀请;城区由区政府邀请;党政军代表由各单位负责推选。
经过社会各界的努力,嵊县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49年11月14日至17日在城关区召开,到会代表245名。会议以动员秋征、剿匪为主,加强乡镇政权建设和减租为辅。会议听取县委书记王起(1949年8月至1949年11月,地委副书记王起兼任嵊县县委书记,宋宏改任副书记;1949年11月至1950年12月,王起兼第一书记,宋宏为代书记)作剿匪、减租、征税问题的报告,县长丁友灿作关于征收农业税的报告,传达征收农业税暂行办法,通过建立自卫委员会、农业生产研究委员会、慈善委员会等组织的决议。
从1949年11月至1953年3月,嵊县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六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就党的各个阶段的中心任务和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和讨论,党和政府的工作得到各界人士的支持和监督,同时也诚恳地希望党外朋友提出批评意见,以求共同进步。其中1952年12月召开的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县政府委员会委员22名,寿景山当选为县长,陶传信、娄发财当选为副县长。同时选举嵊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31名,寿景山当选为主席,荆开兴、冯农、杜景瑞当选为副主席。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初步显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在团结和动员各界人民学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完成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恢复和发展生产、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提高了各界人民的政治觉悟和参政意识,为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农民协会的成立
1949年3月,浙东农民协会总会成立,号召农民推翻封建剥削制度,实行减租减息,废除不合理债务。在其影响下,里东、城东和嵊西东白山区等革命老区的农会又活跃起来。嵊县解放后,县委为发动广大农民开展剿匪反霸活动和参加民主建设,于7月首次组织工作队进驻桃源、白鹤、下南乡,进村入户,访贫问苦,发动农民当家作主、分田分地,组建农民协会。桃源乡各村农会会员控诉原国民党甘霖区区长赵雪珍和桃源乡乡长沈其升敲诈人民的罪行,人民政府将赵雪珍、沈其升逮捕,并召开公审大会。后又没收赵的财产,分配给贫苦农民。消息传开后,鼓舞了各地农民的斗志,农民协会很快发展,有匪特潜伏干扰的山区也组建了农民协会小组。至10月,桃源、白鹤、下南三个乡已建农会74个,有会员3020人。此时全县有会员7767人,建立全县性的农民协会条件日趋成熟。
10月15日至16日,县委在甘霖诚信丝厂召开嵊县农民代表会议,到会代表137名。会议传达贯彻省农民代表大会精神,成立嵊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选举宋宏为主任。会后农民协会得到较快发展,至1950年春,农会组织遍及全县各村,有会员60766人,农会骨干为贫苦农民,掌握了村政权。在此基础上,1950年3月11日至13日,嵊县第一届农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城关区召开,到会代表210人。会议总结嵊县农民协会筹委会成立后的工作,选举产生县农民协会委员会委员45人、候补委员六人,宋宏任主任,邵成明、王佃阁、刘希祥、臧效美任副主任,选出出席省农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
县农民协会成立后,积极发展乡村农会,并建立健全区乡组织。至7月,全县区、乡相继成立农会组织。每个区有农会主任或农会干事二三人;各乡有半脱产乡农会主任一人,不脱产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各地农会成立后,在剿匪反霸、土地改革和乡村政权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作出了贡献。各地农会贯彻执行省政府颁发的《浙江省减租减息条例》,掀起倒租①热潮。桃源乡自1949年10月下旬开始减租,在12天中就有405户佃农向66户地主富农减租谷84531斤。贫苦佃农得到了粮食,得以生息,对农业生产的复苏起很大作用。农会会员一边生产、一边监视匪特活动,年轻会员参加武装民兵,配合解放军,积极投入剿匪斗争,肃清匪特。
农民协会组织在斗争中不断壮大,还为全县土地改革创造了条件。1950年7月,政务院颁布《农民协会组织通则》,规定“农民协会是农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构”。10月,全县开展土地改革工作,各级农民协会贯彻执行土地改革法和各项政策,农会会员积极投入土地革命。农民协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夜以继日联系组织群众,清查田亩,没收地主财产,斗争不法分子。1951年10月,农民协会会员增至289932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75.98%。经过剿匪反霸、土地改革,农会会员中涌现了大批积极分子。
土地改革完成后,各级农民协会又积极领导农民恢复和发展生产。但随着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快速发展,领导农民开展生产建设的任务逐步由农业生产合作社替代。1954年,县农民协会完成使命后撤销,县以下各级农会随之终止活动。
三、工青妇组织的建立
嵊县解放后,广大职工迫切要求组织起来,成立工人阶级自己的组织————工会。县委十分重视,派出大批干部下基层,宣传党的政策,掌握重点,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组织群众工作。首先在城关镇运输业和碾米业工人中开展工作。遍及全县各集镇的店员工人也纷纷要求建立工会组织。1949年6月29日,辅仁乡店员工人成立全县第一个工会小组。8月,成立嵊县工人联谊会,领导全县各镇各行业开展工会工作。
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颁布。根据这一法律,20日,成立嵊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县委组织部长郭文隆兼任主任,开始筹建县总工会。7月起,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有计划分系统地领导筹建纺织、运输、邮电、教育、店员、手工业、地方工业工会和各集镇工会。23日,嵊县(开源)丝厂成立全县第一个基层工会。12月,嵊县国药业工会成立。
县总工会筹委会号召全县基层在筹建工会的同时,对工人进行热爱共产党和共产主义教育,开展爱国主义生产竞赛和各项政治运动。锦源丝厂、嵊县丝厂的不法老板抽资外逃,工会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指派工人代表到杭州寻找资方,组织职工生产自救,成立代缫委员会,克服困难,坚持生产。
全县职工积极参加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三大运动。在土地改革运动中,查黑田,斗地主,涌现出积极分子170余人。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搜缴武器,涌现出积极分子386名,治安模范45名。在抗美援朝运动中,职工参加志愿军,全县职工普遍签订爱国公约,捐款购买抗美援朝飞机和大炮,救济朝鲜难胞。98%以上职工响应世界和平理事会的号召,在和平公约宣言上签名。经过三大运动的锻炼,全县评选出工业劳动模范88名、工会积极分子510名,有98名被提拔为干部。
经过两年多时间的筹备,组建县总工会的条件已经成熟。1952年9月27日至29日,嵊县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70名、列席代表20名,代表全县6308名工会会员和7946名职工。会议总结全县三年来的工会工作,讨论确定今后工作的基本任务,通过《嵊县工会章程》,选举产生县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出委员19名、候补委员六名,陈宪俊当选为主席。县总工会建立常委制,下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劳保部、女工青工部和财务部。
县总工会成立后,动员全县职工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投入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参加“三反”、“五反”运动和民主改革。在工厂、运输业工会中清除了封建把头、特务、反革命分子和贪污犯。在“三反”、“五反”基础上开展“三谈”、“四比”①的红旗竞赛。此后,县总工会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推行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发动工人群众开展增产节约和劳动竞赛活动,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嵊县解放时,尚未建立青年团组织。1949年9月,浙江干部学校毕业生分配到嵊县工作的青年干部中,孙可达等12人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员,为解放后县内第一批青年团员,分赴各区陆续发展团员。10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嵊县城关区工作委员会成立。孙可达等到城关区委工作后,被派遣到嵊县中学、简易师范(附设于嵊县中学)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并发展了几十名候补团员,建立全县第一个团支部。11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嵊县工作委员会成立(简称团县工委),团县工委书记由县委书记宋宏兼任。12月上旬,在供销社等机关单位中建立了全县第二个团支部————机关团支部,后又相继在春皋中学、锦源丝厂等单位建立起团支部。1950年3月,团县工委设组织部、宣传部。7月,组建少年儿童工作部。12月,全县青年代表会议在县大礼堂召开,对全县团组织的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会后建团工作重点开始转向农村。1951年,各区相继建立团委,设团区委书记、宣传委员和青年干事。1952年2月,农村建团工作在中爱乡试点。至6月,全县农村团支部发展为122个,团员3441名。
随着全县团组织的发展,1952年6月23日至27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嵊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到会代表290名,代表全县4477名团员。大会听取并通过《三年来工作情况的总结》的报告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嵊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7名,周德伟当选为书记。此后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嵊县工作委员会改名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嵊县委员会(简称团县委)。7月,团县委组织力量,总结甘霖区和临城区重点乡组织发展工作的经验,在全县范围展开组织发展工作,至8月底共发展新团员154名。8月,贯彻团地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县按“积极慎重”方针开展组织发展工作,至1952年底,发展新团员1881名。至此,全县有支部226个,团员5757名。
团组织建立后,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根据上级党委“在巩固基础上发展团员”的指示,团县委对团员青年进行一系列的教育,不定期轮训农村团员,特别对政治运动中涌现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重点发展为团员。1951年12月,团县工委在团省工委指示和派人帮助下,经县委批准,在甘霖区重点建立学习辅导员制度,开展团课工作,对甘霖区辅导员和长乐、临城、崇仁区的重点乡和两个工厂的辅导员举办短期培训班,并布置团课工作计划,同时建立传授站。1952年3月,团县工委在全县团干部会议上总结甘霖区的团课工作经验,团课工作在全县展开。嵊县被团省委列为团课工作的重点县之一。6月,团县委举办两期培训班,集训学习辅导员。全县除五个乡一个厂外,186个团支部设立了团课,10个区全部建立辅导员传授站(总站),下设37个分站,106个学习辅导员研究小组,初步建立了以定期传授、定期上课为中心的团课制度。团课教育显著地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和学习积极性,密切团组织和青年群众的关系,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培养一批干部,推动了中心工作。团课工作经验后来受到团中央重视。
在团县委的领导下,全县广大团员青年踊跃参加党的各项中心工作。“抗美援朝”期间,团员带头报名参军,捐献飞机大炮。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运动中,团员协助政府搜集材料,站岗放哨,检举揭发和追捕反革命分子、贪污分子及其他犯罪分子。在恢复和发展生产中,青年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向成年工人和技术人员学习,找窍门、挖潜力,创造新的生产纪录。农村团员青年成了组织变工互助、推广新的农作法和使用新农具等方面的积极参加者和倡导者。在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全县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增产节约运动,中爱乡五里浦村青年团组织开展有计划的农业爱国增产节约竞赛,受到团省工委的通报表扬。在各行各业各个运动中,团组织成为党组织的得力助手。
1950年5月,筹建嵊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县委派朱静如具体负责,并配有工作人员。1951年5月23日至26日,嵊县第一次妇女代表会议召开,到会代表206名。会议以贯彻男女齐发动方针、动员妇女参加生产、保卫胜利果实、争取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为主要议题。听取县委书记宋宏作的时事报告,听取并审议嵊县民主妇女联合会作的工作总结与今后任务的报告、新婚姻法及妇婴卫生报告,选举产生嵊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简称县妇联),朱静如当选为主任。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县结合土地改革,在妇女群众和男性农民积极分子中进行宣传。广大妇女热烈拥护婚姻法,勇敢地开展反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斗争。11月,县妇联与县总工会联合召开全县职工家属代表会议,贯彻职工家属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向职工家属进行“五好”①教育。
县妇联坚决贯彻男女农民一齐发动的方针,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参加消灭封建制度的斗争,没收、分配地主财物以及巡逻、放哨、管制地主、维护治安等工作,推动土地改革的顺利完成。妇女的政治地位得到提高,至1951年5月,19306名妇女参加农会,9860名参加民兵,3708名参加各级人民代表会,3803名参加农代会;村行政委员中有女委员1299人,乡行政委员中有女委员360人,其中女副乡长12人。
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响应党中央“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妇女积极参加游行示威,签订爱国公约和签名反对美国重新武装日本的投票。在青年参军和学生参干运动中,出现无数母亲送儿子、妻子送丈夫的动人事例。城东区四维乡一妇女先后送三个儿子参军。全县广大妇女参加生产,积极学习技术,不少妇女还参加除虫工作,以及采桑、养蚕、做草鞋、打扇子等副业生产。1952年,仅长乐、甘霖、崇仁区就有26261名妇女参加治水运动;在抗洪中三界区长桥乡一妇女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冲向缺口的洪水,保护80亩水稻不受损失;城关镇的妇女组织起来到乡下帮助农民车水、割麦等。广大妇女在经济上翻身的同时,还迫切要求文化水平的提高。县妇联因势利导,积极动员广大妇女参加。1952年,全县参加冬学、民校、识字班、读报组的妇女39466人。通过学习,许多妇女尝到了甜头,参加文化学习的热情越来越高。
在县委领导下,各类群众团体积极投身各项政治运动和社会活动,在各类运动中发展、壮大,成为党联系和团结各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