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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璜缴枪日子的考证

发布日期:2014-09-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石璜缴枪的日子,《石璜缴枪专题资料》沿用楼春阳同志《初上会稽山》一文中提出的:“1946年11月15日,由马青主持召开了‘箬帽墩会议’,11月16日晚发起了石璜战斗”的日子。现经查阅有关资料和老同志的深入回忆,为了“存真求实”,有必要对这个日子,作些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现将有关说法分述如下:

    1.1947年6月17日《正义日报》(国民党县党部主办)二版报道:“奸匪曹裕春、王增尧二人,于去年11月19日受齐昌瑞哄诱,参加了‘会稽山抗暴游击队’为匪兵……(革新社)”。曹裕春即曹小毛,他与王增尧二人是在石璜缴枪时,提供和带领队伍去赵宅村副乡长王朝和家收缴枪后的当天晚一起上山的。从这个“革新社”邵人龙写的报道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曹、王二人于十月十八日参加“会稽山抗暴游击队”即缴了石璜 、赵宅的枪后,已是十九日黎明,则石璜缴枪的日子应是十一月十八日。

    2.裘孝培同志的回忆:“石璜缴枪的日子是那年的阴历十月二十五日夜里,这时不会忘记的。因为阴历十月二十五日是我家‘做会’的日子,‘做会’要置‘会酒’请大家吃一餐。那天下午二、三点钟,我姐赶来(当时我在石璜镇上做桶匠)喊我,‘哥(孝庭)说过,叫你早点回家。’我到家时问娘,今晚‘做会’吗?娘说,你哥讲今晚‘会’不做了!她也没有讲是为什么原因不做。石璜缴枪就在这天晚上,即阴历十月二十五日夜。以前阴历十月半,就要打算钞票办‘会酒’,这年十月半过十天,即二十五那夜因为有事(石璜缴枪),我哥回来说过:‘不办会酒了,把酒钱算给他们作为利息好了!’现在经查对《万年历》,一九四六年阴历十月二十五日,为阳历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3.周芝山同志回忆是:刘福根同志说,他是十一月十三日到达永康接我们的。我们(周芝山、应飞等参加石璜缴枪的武工队)十四日出发,晚上宿义乌一个小村的地方同志家里,十五日晚上到达东白山孔村,十六日白天休息。晚上我和与杨亦明同志离开孔村,宿于开元周泰福家。……这样看来,石璜缴枪也不可能是十一月十六日。

    4.楼春阳同志最近回忆:“我查阅了万年旧历表,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是星期六。我当时在嵊西白竹村校教书,石璜缴枪时我与另一位教员沈轩辕一起离开学校参加了游击队。第二天早晨,我家里得到我离校上山的消息,母亲立即赶到学校,她于上午九时左右来到白竹小学,学生们整整齐齐坐在教室里读书”。可见石璜缴枪的第二天不是星期天,星期天是不会有学生来上学的。

    如上所述,根据我们的研究和考证,认为石璜缴枪的日子,不可能是十一月十六日(17日)和十七日(18日),我们认为石璜缴枪的确切的日子应该是十一月十八日(19日)夜八时半发起战斗,顺利解除镇上自卫队的枪支后,又由曹小毛(曹裕春)、王增尧带领队伍去赵宅村起出藏枪时是深夜一时左右,而部队踏上会稽山时,已是十九日(20日)凌晨四、五点了。

                 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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