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县党史办:
来信收到。因时已久,具体难以记清。现将我参加石璜缴枪战斗的情况,大致回忆如下:
我是一个人由芝山派遣从永康出发送信给马青同志的。在白竹村前大路旁的小学里找到楼春阳同志。因为不相识,我就问有位陈先生(即马青)是否来过这里,楼说陈先生不在这里,叫我到里面休息休息再说。过了一会儿,放学了,就陪我到白竹村里,大概是裘孝庭家,我把一个小纸条交给马青同志。晚饭后,由楼陪我去天灯盏一家姓沈的家里。这是一个独立的竹屋,房子很小,我怕暴露,大白天躲在蚊帐里。后几天我就跟他们去地里掘芋艿,约有一周时间,后来一天晚上,一个姓沈的青年带我去,和芝山、亦明等在一起,沈也参加了部队(大概是缴枪的当天)。
缴枪时我是徒手的,在离据点约百米外处隐蔽,缴枪结束后我背了一支长枪,随队去缴另外一挺机枪。后来在三界附近的清风岭打过一次汽车,搞到一批经济。约十多天后就跟应飞去永康了。
有关末文提及的几个问题:
一、两个会议我都没参加。
二、战斗日子我们一直记得是十一月十六日(19日)。
三、关于打枪,我认为周、楼说法正确。因为当时规定尽量不打枪,以免惊动其他敌人。
四、处决过一个敌人,在一个高山上进行的。
其余我就想不起来了。仅供参考。
致礼!
钱伟英
1984.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