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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关于石璜缴枪的报道

发布日期:2014-09-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诸嵊边境嵊属辅石(仁)乡石璜镇自卫队,有轻机枪二挺手提式一支(注:缴来轻机枪三挺,无手提式)、快机一支、步枪三十余支,在该乡镇催款派米,捉丁拉夫,非法捕杀良民,诱奸良妇,其横暴事迹不胜数计,人民愤怒已极。十一月十九日,该自卫队之全部枪械,竟被数十著什服之部队缴去。”

   

                 《火花》第二、三期合刊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元月十五日

   

    注:《火花》系我金肖地区路东党内刊物。此则报道是杨光同志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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