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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编社会

发布日期:2014-09-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第一章

  第一节 历代人口

  唐以前,嵊县无户籍、丁口数可考。北宋大中祥符四年(1011)始有记载,全县为32578户、55600丁。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增为46282户、74538丁。大德十一年(1307),数月不雨,旱灾严重,继之疫病,死亡惨巨。是年骤减为38200户、47376丁。明万历十年(1582)11605户、58717丁。宋至明,仅计丁口,各代标准不一,加上赋役繁重,隐报较多,故无确切的户、丁数,更无人口总数。

  清代康熙五十一年(1712)上谕“嗣后滋生户口,勿庸更出丁钱”,实行“滋生人口,永不加赋”政策。乾隆时又把大小男女均计在内,户、人数骤增。乾隆五十六年(1791)55324户、334787人。道光元年(1821)增至64107户、427409人。

  

  明万历十年(1582),全县男丁41203人,女丁17514人,男女比例为235:100。民国18年(1929),全县男241562人,女186201人,男女比例为130:10035年,男200424人,女168975人,男女比例为119?100

  

  明万历十年(1582),全县为11603户,其中民户9985户、50291人,军户1271户、6721人,官户12户、88人,匠户229户、1240人,生员户29户、138人,医户1户、13人,捕捉户4户、19人,弓矢、皂隶户33户、96人,水马夫户36户、101人,窑冶户3户、10人。民国31(1942),全县为89800户,其中普通户89369户、寺庙户187户、公共户244户。总人口为385911人,其中农业人口353576人,占91.62%;非农业人口32335人,占8.38%,其中从事工业的8985人,商业8647人,渔业50人,交通运输业777人,医务390人,党、政、军、警6690人,其他方面6796人。解放后,就业人数激增,据1982

  文化程度

  民国31(1942),调查305787人,其中学龄儿童就学的23796(占学龄儿童总人数的40),小学文化程度的45524人,中学毕业的4434人,大学文化程度的548人,共计74302人,占调查人数的24.3%。文盲231485人,占75.7%。解放后,文化程度提高

  

    1964年人口普查,全县有7个民族,其中汉族占总人口的99.99%,回、藏、苗、满、高山族等仅10人。1982年,全县有12个民族,其中汉族占总人口的99.99%。11个少数民族共30人:蒙古族1人,回族14人,藏族1人,苗族4人,布依族1人,满族1人,侗族2人,土家族1人,黎族1人,高山族3人,土族1人。

  人口密度

  民国37(1948),全县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02人,1982年为每平方公里380人。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关镇,1982年每平方公里达6114人,最稀的横山乡,每平方公里仅99人。33个山区乡、镇,面积占全县的59.9%,人口占全县的37.3%;32个平原、丘陵乡、镇,面积占全县的40.1%,而人口占62.7%。1985年,全县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97人。

  家庭人口

  19491970年,生育一度失控,家庭人口从平均每户3.9人增至4.35人。1970年后,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结构逐步趋向小型。至1985年,户平均人口降至3.46人。

  附:百岁老人

  俞银妹,女,广利乡石木湾村人。1881年生,1982年卒,享年101岁。俞性情温和、开朗,早睡早起,勤操家务,饮食均匀,生活有条理。90多岁尚能步行20多里走亲戚,能抬谷箩。离世前还能独自上山看守李园。

  黄爱仙,女,王院乡华坪村人。1882年生,1984年卒,享年102岁。黄为人气度宽厚,常吃粗粮、蔬菜,一生勤劳。

  第三节 计划生育

  清宣统元年(1909),嵊县有36.9万人。1949年底,增至40.69万人。40年净增3.79万人,年平均增加948人。1963年,全县人口达52.86万人,比1949年底净增12.17万人,年平均增加8692人,为19091949年年均净增数的9.17倍。1963年出生率高达35.91‰,自然增长率为29.19‰。人口发展呈现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趋势,影响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与人民生活的改善。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1963年县建立计划生育委员会,1973年成立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1979年配备各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专职干部,持续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至1985年,出生率降为10.67‰,自然增长率降至3.49‰。人口逐步趋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

  晚婚晚育

   1963年起,提倡适当推迟结婚年龄。19824月,县规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后生育为晚育。19791985年,全县初婚女性40107人,符合晚婚规定的30241人,晚婚率75.4%。

  少生优生

   1973年,提倡生育不超过两孩,胎次间隔须45年。1979年起,又提倡一对夫妇最好生一个,最多生两个,并制定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政策。同年11月,表彰230对首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育龄夫妇。1980年起,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限制生育计划外的二胎和多胎。19824月起,贯彻《嵊县计划生育实施细则(试行)》。育龄夫妇大部做到少生。19849月起,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又逐步完善了二胎生育政策。1985年领取一孩父母光荣证28358份,占一孩夫妇数的73.87%。

  避孕节育

  195510月,县妇幼保健所始作节育手术。1962年,开始采用放置宫内节育环。19742月起,全县免费供应避孕药具。1982年冬,全县开展第一个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

  第二章

  第一节 礼仪习俗

  

  旧式婚姻,多听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般是先做媒、再定亲、后迎娶。

  做媒媒人先取得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进行互换,叫“换年庚”。双方请算命先生“排八字”,看是否相合或冲、克。

  定亲双方“八字”如无冲、克,男方便择吉日“发送”(即送红帖),将首饰、布帛、钱币、老酒、包头(糖、红枣、荔枝,桂圆、莲子等)送往女家。女方回敬绿帖及衣帽、鞋袜等。然后由男方择定迎娶日期,并给女方置办嫁妆的钱款。

  迎娶一般先由男家发出花轿,新娘择时辰上轿。上轿前要尝甜酸苦辣四味,哥哥抱妹妹上花轿。新娘入轿后脚踩铜踏,内有“火种”。起轿时,火燎高照,大放爆竹。花轿至男家村外,轿夫婆入报,新郎出门迎新娘上堂前拜堂。后入洞房,新娘和新郎并肩坐床沿,男左女右,喝合欢酒,吃白头饭。夜里亲友“闹新房”,直至半夜。第二天新娘要拜祖宗、公婆及男方亲戚长辈,长辈给以“拜见钿”。婚后第三天,夫妻带糖果、礼品去女家“过三朝”,不过夜,岳父母给女婿“拜见钿”。

  民国时期,曾出现仪式简单、互不跪拜的“文明婚礼”,但为数甚少。解放后,贯彻《婚姻法》,婚礼比旧时简单得多。现在农村迎娶之日,男方以拖拉机、手拉车或眠轿,先将女方嫁妆运到新郎家。随后,新娘由伴姑娘陪同,坐拖拉机或汽车,有的用自行车带到男家(路近的步行)。当夜“闹新房”。三界地区新娘到男家后,先由伴姑娘陪着过夜,次日夜同房。近年来,有旅行结婚的,也有举行集体婚礼的。一般除邀请亲戚、朋友吃喜酒外,还分喜糖。

  

  姆担婴儿出生后,女方娘家要去看望做产的女儿。随送的多为榨面、鸡蛋、豆腐皮和婴儿新衣,俗称“ 姆担”。其他亲友送的鸡蛋、榨面等,称“ 姆羹”。近年来,也有加送“双宝素”和水果、罐头食品的。

  满月婴儿满月,旧时要剃去胎发,摆“解魇酒”(满月酒)。外婆家要送帽、抱裙和食品。

  得周得周又称闹周,为小孩满周岁时的活动。得周日早上,长辈要给小孩穿戴新衣帽,接着:抓周”(在小孩面前放书本、算盘等物,看小孩先抓住什么,以推断小孩的前途)。外公、外婆和爷爷、娘娘要送长命锁、手镯、项圈、鞋袜等礼品。下午摆酒,先拜祭天地和祖先,然后吃“得周酒”,并向亲友、邻居分送得周果(糯米果)。此俗至今已简,送得周果仍时兴。

  寿

  做寿,民间流传“十岁、二十、三十要做,四十要错(因四与死同音),五六七八九十不可少”之说。上东、黄泽等地,则兴男不做三十,女不做四十。至于百岁,则做大寿,清时挂“升平呈瑞”匾,钦赐红缨一顶,还有银()元宝和“百岁衣”。对50岁以上的寿诞,亲戚多在腊月或正月送寿礼,也有在寿诞前几天送的。寿礼有寿面、寿馒头(个数不得少于做寿者岁数)、熟蹄胖、白糖、桂圆等。寿礼要退回部分,女儿送的寿礼可多收些。寿诞日要办寿席、分寿面或寿馒头。

  

  嵊地通行土葬,其入殓、葬礼等习俗,因时因地而繁简不一。

  送终病人弥留之际,家属全须到场。在外地的要日夜兼程赶回,力求见最后一面。病人快断气时,亲属呼喊不止,直至气绝。接着为其沐浴,替换衣裤。然后用“烧纸”垫头,盖布蒙面,还在死者嘴上挂“客口铜钿”。

  摆孝堂与报讯在堂前搭门板,移尸门板上。在死者头旁设灵桌,置香烛、牌位(现多改放死者照片)、酒饭,家属日夜轮流守孝堂。同时遣人向亲戚家报讯。报讯者倒挟雨伞,提灯笼,不能走他户,不能问路。亲戚见到报讯者后,要烧点心两碗,点上香烛。报讯者吃过点心离开后,即将另一碗点心连碗扔掉。然后,亲戚备香纸、蜡烛相吊。现在报讯,仍烧点心,但扔碗之类旧俗多除。

  落棺也叫进棺。长子抬头,次子捧脚,材脚(抬棺者)以绳系死者腰移入棺中。垫枕头时,由儿子看过,是否摆正。盖棺前,家属看死者遗容最后一面,盖棺时放声大哭。南山等地给死者穿好衣服后,要扯去外衣纽扣。

  出丧一般在早饭后出门,先将棺材抬到村口祭材车,上抬扛,撒长命钱。棺材抬出的前一天夜要“买水”。孝子穿死者生前穿过的衣裳,手捧牌位;材脚携酒菜、香烛、灯笼,为孝子撑阳伞,到井边或村外河边,祭拜土地毕,丢一铜钿或角子、银元于水中,取水一瓶回家。棺材起肩,放爆竹,“引路人”一路撒买路烧纸,后面依次是灵幡、出丧铜锣(一次敲十三下)、响班、棺材、亲属。女婿在棺后押材(也有在前面撒买路烧纸的)。旧时送葬,儿子披麻戴孝,脚穿草鞋,腰系稻草绳,头戴三梁冠。继子戴双梁冠。侄子戴草梁冠。孙辈用草绳圈。媳妇披麻戴孝兜。家属皆手持孝丧棒(青竹杆)。有钱人送丧,还擎纸扎。即以纸篾糊成“童男童女”、“开路先锋”等,后随和尚班、道士班。棺材出门以后,家中即行洒扫,念“扫洒经”。并将扫起的垃圾,倒在门口的路上烧掉。

  解放后,葬礼渐趋简单。现在,城镇居民办丧事,亲友多送花圈,也有送被面、毛毯的。送葬时,亲友臂戴黑纱,一路鸣放炮仗,敲锣打鼓,送往墓地。老干部、老职工去世,有的先开追悼会再送葬。

  做七人死后隔六天做“头七”,再过七天做“二七”,做到“七七”。做“五七”时要搭望乡台,有钱人还做道场,如死者是殇亡,则要“翻表”,做大戏。“五七”,女儿须回娘家做“羹饭”。断七上搁。周年时烧十二生肖佛一堂。现在多数仍做“五七”,但比旧时简单,办几桌酒菜,请亡灵,谢吊丧的亲友和出葬时的帮工。

  千人塔城关和乡下较大的集镇和村庄都在郊外或村外设有“千人塔”,是用石板砌成方盒形,隔成两方,上面留一圆孔,用石盖盖住,正面横镌乾坤两字。备婴儿死亡投尸之用,乾字一方投男婴尸,坤字一方投女婴尸。

  西山公墓  1958年,县推行殡葬公墓,是年6月,县政府暨城关镇政府筹建“嵊县西山公墓”,选定城关西门外国有土地姚家山脚至陈家岙一带荒山坡地10亩为西山公墓墓地。12月开始接纳安葬,墓椁分甲、乙、丙三级,亦可约建。西山公墓为县民政科直属事业单位。1959年公墓为适应需要,建立窑厂、手车队、猪场,有职工20多人。196012月,因西山公墓地段划入城关市区,不宜设公墓,又征用西郊乡外半塘村牛屁股山10亩山地为公墓墓地,配管理人员4名,设办公室。统建墓椁,分高尚、甲、乙、丙、丁五种。19634月,经县民政科、城关镇政府、公墓管理机构三方协商,西山公墓管理机构连人带财产交城关镇政府管理。

  

  修谱解放前,嵊县一些宗族多修谱,一般相隔30年修谱一次,妇女不能参与。内容分序言、传记、族规、名胜古迹、公众茔产、排行牵丝等,卷首有祖宗画像。修谱后,要造祭谱酒,有的村还演谢谱戏。解放后,人们的宗族观念逐渐淡薄,不再修谱。1985年,县内尚存王、张、周、陈、邢、马等90余姓的家谱800余部(含残缺的)。

  族规旧时,族规是全族共同遵守的最高准则,大族各有其规。对有关全族大事或处罚族内严重违反族规者,则开祠堂门,由族长召开全族大会,进行商议并作出决定。

  第二节 岁时习俗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开门时一般放爆竹。男女穿新衣,所谓“正月初一的穿”。清早,先喝糖茶,早餐吃棕子或汤团。这天要讲吉利话,忌吵嘴。旧时还不倒马桶、夜壶,不用火筒、菜刀,不扫地。初一这天,一般不走亲戚,初二三才去亲友家拜年。春节期间,各村多演戏酬神,烧香拜佛。解放后提倡节约、文明过春节,开展拥军优属和文体活动。近年来,烧香拜佛重有流行。

  上元节即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前一天(农历正月十四)夜餐,多吃“亮眼汤”(一般为鲜菜 ),此俗流传至今。元宵节素为灯节,嵊县灯节在农历正月十四夜起灯,大人小孩扎灯“闹元宵”。有大刀灯、兔灯、蝴蝶灯、走马灯、鲤鱼灯、龙灯等,闹到十七夜。十八夜称“打灯夜”,将灯互相扑打、烧毁。

  清明旧时清明节,要祭祖、上坟、踏青、插柳。祭祖分家祭、祠祭和墓祭。上坟一般在清明前三天或后四天,备带酒菜,祭祀亡灵,并在坟头上加些草饼、新土,压一绺烧纸。民国时期二戴小学高年级师生还去北门外祭扫戴颙墓。解放后,学校师生多于此时祭扫烈士墓,添培新土,敬献花圈。踏青、插柳今已不行。

  立夏吃蚕豆糯米饭、“健脚笋”,小孩吃囫囵鸡蛋。午时要称体重,说是称过不会“疰夏”,此俗延续至今。这天,有的山村兴用硬柴烧糯米饭。南山地区有些地方要坐遍家中门槛。

  端午农历五月初五,挂菖蒲剑、插艾,意为驱邪。吃“五黄”:黄鱼、黄瓜、黄鳝、黄梅、雄黄罗汉豆,喝雄黄酒。不少人家还包端午粽子。婴幼儿额上用雄黄酒写一“王”字,手腕上戴“五索线”(用红、黄、蓝、白、黑五色线组成),胸前挂香袋,意能避邪。有的农民于这天上山采药,挂于檐下晾干备用。对出嫁的女儿,在前3年娘家要用礼担给女儿送“端午羹”。3年后,由女儿回送娘家。“端午羹”有桃、梅、粽子、 糍、榨面等。旧时,三界八郑一带这天还赛龙舟,民国14年(1925)后渐止。

  中元节即农历七月半,俗称鬼节。设家祭,拜请上辈亡灵。旧时街道做兰盆会,焚烧灯笼和纸衣裳,超荐孤魂野鬼。城关、三界、苍岩一带船、簰业,在船、簰上做,还在河流中放河灯,称“水兰盆”,此俗已绝。

  中秋农历八月半为中秋。节前亲友互送月饼,晚上聚餐、赏月,分食月饼。此俗犹存。

  重阳即农历九月初九。昔有饮茱萸酒和登高望远之习,文人往往饮酒、赏菊、赋诗。南山地区称重阳节为“重阳兄弟会”,置酒备“重阳糕”,稍大些的村子要演戏,杀牛宰猪,款待客人。

  冬至“冬至大如年”,忌讨债、吵嘴。这天,还去坟墓培土,一些地方还兴祠祭或家祭,吃冬至果。现在家祭还随处可见。

  廿五间头农历十二月廿五日不能讨债。此俗为嵊县独有。

  除夕农历十二月三十日(小月廿九日)为除夕。旧时除夕,富户外出讨债,穷人则出外躲债。这天多数人家贴春联,悬挂祖宗遗像,洒扫庭院(俗称掸尘),迎灶神(农历十二月廿三日送灶神上天,除夕迎回),然后,焚香点烛,拜天地,敬祖宗,请家堂菩萨。吃年夜饭后,长辈给小辈分压岁钱。除夕夜的菜,十分丰盛,但鱼不能动筷,表示存余,农村有吃芋头当点心,期望来年有余。俗话说“三十夜的吃”。年夜饭后放爆竹,一家人团聚守岁,俗称“长命夜”。在门口烧“搁釜”,搁釜朝门内,表示迎回灶神,边烧边念:“你也富,我也富,三十晚上烧各富(搁釜)。”有的人家还将新旧鞋集中放在床前,以示人丁兴旺。现在,除夕仍甚看重,搞卫生、吃年夜饭、分压岁钱、放爆竹等,出外的人多赶回家,合家团圆过年。

  第三节 信仰习俗

  庙会民国时期,各地每年多有庙会活动,其中以农历五月十六日的县城元帅庙会期最为热闹。活动以鼓亭、十番、翻亭、秋千船、抬阁、马上八仙等为主,扮人物者多是儿童,衣帽上还尽量缀上金银珍珠等饰物,风格比较富丽。上北乡真君殿、下北乡下童庙、东乡总管庙、西乡花田庙;南乡十王殿5处庙会,均具相当规模。农历十月十六日的城隍庙会期,与农历九月二十二日的长乐曹娥庙会期也热闹异常。南山区几乎村村有庙会。这些乡间集镇和城隍庙会活动有迎菩萨、童报、地方癞子、高招旗、大头和、高跷、回头拜、调无常、抛菜瓶、叠罗汉、龙舞、狮舞、三十六行等等,风格比较豪放。农历正月十二日,寺前的尚书庙要竖大纛。农历正月初五,毫石乡玄坛庙要演打虎戏。解放后,庙会活动停止。有些地方改庙会为物资交流会,白天进行商品交易,晚上演戏、放映电影。

  请龙求雨旧时,遇久旱不雨,有些村庄便要去南山天兴潭等地请龙、求雨。请龙前,夫妻分床三夜,村里禁屠宰。请龙者不得戴帽遮阳,举红、黄、黑旗,抬三牲福礼,规模较大的还迎稻草龙,轿内设一瓦钵或蜂桶,敲锣打鼓至“龙潭”。道土念咒、烧符,以“神鞭”击水,捉捞蛇、黄蟮、泥鳅等任何一物,置于瓦钵或蜂桶内。回村时绕田畈一圈,请“龙”察看旱情,众人跪拜求雨。如仍不下雨,则要拜“雨忏”。此俗延续到解放初期。后渐革除,近年来偶有出现。

  翻表又叫“翻九楼”。为旧时有钱人家超度非正常死亡者之举。用方桌搭起九层、十一层、十三层的金字塔形“层楼”。由道士在目连号头和锣鼓声中层层翻上,在最高一层作“磨豆腐”、“扫平台”、“纳鞋底”等表演。最高层桌下挂一鸡笼,内关大公鸡一只。“翻表”后要演“孟姜”。此俗建国后已废。

  兰盆会旧时兰盆会分清兰盆和花兰盆,清兰盆街道两旁和经台四周只挂红绿灯笼。花兰盆则挂上纸札的房屋、车船、衣服等。在农历七月十五日前后,为超荐孤魂之举。做兰盆会要搭簟棚厂,内设台,每日做一堂“经课”。上午,老妪念“好事佛”;中饭后,道士或和尚诵经念咒,吹打管弦、木鱼,后唱《三娘教子》或《芦花记》等戏;入夜,锣鼓大作,目连号头召鬼,并做《窦娥冤》、《三上吊》、《杀子报》等鬼戏;半夜,烧经佛,撒甘罗米。花兰盆比清兰盆多“三十六殇”、“放焰火”等项目。城关、苍岩、三界地区,船簰业还兴做水兰盆,用船只或几只竹筏连起来,台搭在船或竹筏上,并顺水流放河灯。这一习俗,解放后绝迹。

  第三章

  第一节

  三国吴赤乌二年(239),德政乡建德政院(宋改名广爱寺),佛教始兴。之后,历代相继在各地建造寺庙,传播佛教。民国初期,全县有寺50所、庙165座、庵364处、院20个。民国24年,计有佛教信徒7999人。解放前夕,有僧36人、尼90人,散住在70个寺、庙、庵中。解放后,大部分僧、尼还俗。多数寺、庙、庵也改作他用。1953年全县尚有僧18人、尼34人。1985年,仅有僧3人,尼7人。近年来,念经拜佛活动增多。

  旧时主要寺庙有:

  普安寺南朝宋元嘉二年(425)建于白云山(今明溪乡地),盛时有僧20余人,房90余间,田500余亩。解放前寺舍办过县农校。1970年开办明溪公社中学。1985年有僧2人,剩7间厢房,其余拆建改为校舍。

  惠安寺晋猎人陈惠度射鹿剡山,鹿怀孕而伤,产下幼鹿,以舌舐子身干而母鹿死。惠度弃弓矢出家,苦行以悔前罪,每日颂法华维摩经,讽咏响闻四方,归戒者数百人,遂开拓所住,名法华台,所在山称鹿胎山。唐天祐四年(907)吴越武肃王,改兴邑寺、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改今名。寺内有应天塔,元至元间(1271~1294)寺废,明宣德时(1426~1435)重建。嘉靖十七年(1538)殿毁,十八年重建。后屡有增建,又逐渐毁圮,至解放时,只剩山门、应天塔及围墙。“文化大革命”期间,应天塔、山门、围墙皆拆除。

  铁佛寺明崇祯年间(1628~1644),建于县城拱明门外,大雄宝殿中供铁佛为唐贞观年间(627~649)铸。清康熙年间寺舍毁于火,但铁佛如故。乾隆十二年(1747),僧明山募资重建。咸丰十一年(1861)太平军入嵊时,寺被焚,铁佛尚存。后又重建,民国时期又添弥勒、韦陀、十八罗汉等佛像。日军侵嵊时,寺遭焚毁,铁佛犹存。1951年,寺址改建粮库,铁佛被毁。

  上鹿苑寺南朝宋元嘉七年(430)建于剡源乡境内,初称披云寺。后晋天福七年(942)吴越王钱镠改披云院。至北宋治平元年(1064),始称上鹿苑寺,后归并下鹿苑寺。

  下鹿苑寺南朝宋元嘉二年建,号灵鹫寺,唐会昌中(841~846)废,咸通十四年(873)重建,宋治平元年(1064)改名下鹿苑寺,后废。明万历十三年(1585)重兴,后又废。清康熙间(1662~1722)僧了闻、一轮重葺,道光三年(1823)山洪冲坏大殿西侧厢房,僧永妙整理拓建40余楹,其徒洽聚又建大悲阁。寺中有一批珍贵佛像、文物,1943115,寺院被侵嵊日军烧毁殆尽。

  观音寺位于嵊西独秀山。相传为晋书圣王羲之读书处,悬有“右军旧游地”匾额。民国24年重修。每逢农历正、二月,香客络绎不绝。1973年拆除。

  十王殿清康熙十一年(1672),从县城北门外移建于城南高村,称东岳殿,俗称十王殿。几经兴废,民国16年(1927)重建。有土地20余亩,房90余间。解放后改作校舍。

  静修庵清乾隆十二年(1747)建于金庭乡华堂村,称育芳庵。光绪五年(1879)重修,改为现名。有房13间,历来香火较盛。“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现庵宇完好,有尼2人。

  第二节

  清同治八年(1869)三月,上海基督教内地会,派英籍牧师来嵊传教,先在县城北直街设立“英国中华内地会耶稣堂”。光绪二十九年(1903)一月,“美国浸礼会耶稣分堂”在蒋镇设立,后又在长桥、陈村、陆家溪、大岙、西谢、沈塘等村设分堂。马家庄、叶家圳、甘霖、崇仁、应桂岩、石璜、长乐、岙底等地也先后设立教堂。民国5年(1916)英籍传教士麦斐生经手在县城孝子坊建福音堂,成为当时嵊、新两县基督教徒活动的主要场所。福音堂曾办过“三育小学”,校址在惠安寺。民国9年起,县人开始说教。解放前夕,全县有信徒千余。195012月,最后一个外国传教士谢乐门离嵊,教会停做“礼拜”。1953年,部分地区陆续恢复教会活动。1964年,开放的教堂有城关、黄泽、长乐、上里、崇仁、甘霖、陈村7所。“文化大革命”期间,活动停止。1978年后,基督教活动恢复,至1981年有家庭聚会点51处。19821月黄泽教堂开放,成立堂务管理委员会。198411月,嵊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嵊县基督教协会成立。至1985年底,落实宗教团体房产16处,开放的教堂有城关、黄泽、华堂、陈村、长桥、陆家溪、马家、甘霖、长乐、石璜、上沙地、上里、谷来、珠溪等14处,教徒共2500余人。

  光绪年间,县城曾设天主教堂于市山弄,但教徒不多。民国19年(1930),活动终止。

  时,王羲之徙居县东金庭,王之五世孙衡舍宅为观,即今金庭观,道家称为第二十七洞天。义熙七年(411)褚伯玉由钱塘来剡“隐身求志”,先后居金庭、白石山60余年。后有孔稚珪自山阴来此从褚学道。至唐代,近10所道观中,以金庭观与县城北之桃源观为著。天宝年间,著名道士“吴筠居剡中”,李白亦来剡访吴。宋元以后,县内道教逐渐衰落,至明清代仅建玉虚、永昌道院数所。民国24(1935),全县有道徒147人。解放后活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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