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县城建设
嵊县县城————城关镇,解放初建成区面积约0.6平方公里,以后渐有扩展。80年代初,实施《城关镇总体规划》,至1985年已提前完成前期工程。建成区扩展至东圃、桥东、东南等村,并向西瓜园、仙人坑、捣臼爿、高版、白沙地等村发展。建成区面积已达2.14平方公里,为解放初的3.5倍。现有14个居民委员会和工农、北郊、东南、东圃、桥东、艇湖、东塘、戴望、荷花坪9个行政村,居住人口39100人。
第一节 市政公用设施
城墙东汉末剡长贺齐始移县治于今址(即今城关镇)即筑有城墙。因临溪而筑,常遭水毁。明初城废,嘉靖三十四年(1555),知县吴三畏为防倭寇,按旧址筑城。高2丈多,宽1丈余,长1300余丈,辟东西南北4门,名拱明、来白、应台、望越。万历十二年(1584)又辟化龙门。清时,城墙多次修建。民国24年(1935)增开襟带门,27年拆除沿山城墙,35年拆去南门瓮城。1950年新开解放门。1959年拆除自东门经北门至百道岭的城墙,移建为自东门起与东圃堤相接的防洪墙。现存城墙1150米左右,用以防御水患。
街道清代主街为市心街,东前街、东后街、西前街、西后街、司前街等已初具规模。民国30年5月,街道多遭日机炸毁。民国32年后逐步修复,商业中心转移至南大街。1952年修筑南大街路面。1957~1966年,市心街、东前街、西前街、东后街、西后街先后由泥沙路浇制成混凝土路面。1973年起,新辟江滨路,至1985年铺成自东桥北端至西桥北端长1296米、宽20米左右的混凝土路面。1978年开始改造北直街,将原长400米、宽4~6米的街面,延伸拓宽为长1737米、宽20米的新街。南起江滨路,北至接官亭,逐段浇筑混凝土路面,1985年9月竣工。新北直街两旁,已先后建起电影院、剧院、百货公司、五金公司、城北商场、供销贸易中心大楼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一大批商业、事业单位用房,底层营业,上层办公或作宿舍。成为县城繁华的主街。1979~1985年,新建的街道还有环城东路、环城北路、百道岭路、医院路、北艇路、南津路等,并将原仙姑庙弄改名为鹿山路,延伸至东圃路。1985年底,全城有主要街道、里弄53条,总长3万余米,其中1978年以后新建和拓宽的街道、里弄长度占72%。道路面积共26.9万平方米,其中混凝土路面占77%。街旁栽树2800余棵,江滨路开阔地带,还设置了花坛。
桥梁明弘治年间建西桥,嘉靖二十六年(1547)建南桥,均系木桥代替原有浮桥,后又先后改为石板桥。民国5年(1916)建成东桥,为石板桥。民国23年,东桥、南桥改建为钢筋混凝土公路桥。1978年,新建南津桥。剡溪、长乐江治理改道后,1981、1985年另建东桥、南桥。
供水县城居民历来饮用井水、溪水。60年代,少数单位自建水塔,安装自来水。1970年7月,自来水厂建成,部分单位和居民开始饮用自来水。1985年底,水厂有供水泵房两座,主要输水管道11.66公里,日供水6000吨,自来水普及率达86%。
排水 1980年5月,挖成自锻压厂至艇湖村的排水渠,长2158米、宽1.5~4米。1981年10月至次年12月,筑成横山渠,自鹿山公园沿城隍山麓,经北直街食品公司与排水渠相接,全长1041米、宽0.8~1.5米,减轻了城隍山泻水对街道的侵害。1983年起,又开掘自嵊县剧院至艇湖村入剡溪的排水渠,长2210米、宽1.5~3米。1985年9月,沿江(自化龙门至东圃村旁)修筑排污总管道,全长2200米。使县城西部和沿江滨路的工业、生活污水,不再直接排入城边溪流。全城现有排水干渠18条,总长10公里左右。
园林民国初年,鹿胎山上建有公园,内有奉化楼,可登临俯瞰全城。民国31年7月侵嵊日军拆毁园内所有建筑,遂成荒坡。1982年,始建鹿山公园。1985年已初具规模,内有亭阁、水池、树木和花卉,占地54亩。
第二节 公共建筑
清末,县城的主要公共建筑有县署、典史廨、监狱等8处,慈善设施4处,书院(后改学堂)5所,坛、庙、祠、寺、庵等90座。民国期间新建无几。民国30年(1941),县城遭日机滥炸,县署、监狱等公共建筑大多成为废墟。解放后,陆续新建或扩建公共用房。至1985年,全镇有商业服务用房14.3万平方米,教育、医疗、科研用房6万平方米,机关办公用房5.2万平方米,其中1980~1985年新建的占60%左右。
第三节 居民住宅
清末,居民住宅多系砖木结构的二层楼房或平房。民国时期,少数户始建三层楼住宅。民国30、31年,居民住宅多遭日机炸毁。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废墟上重建民居,多为简陋的竹椽瓦房。解放后,县房管会、机关单位与个人陆续新建或翻建住宅,多系砖木结构。70年代,开始建造多层的混合结构住宅。1980~1982年,江滨西路北侧建起住宅群。1982年3月,城镇住宅统建办公室成立后,征用城隍山坡地111亩,统一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总建筑面积为7万平方米左右的北门新村,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6万余平方米。至1985年底,竣工19幢,计549套,已有500多户居民搬进新村。据1985年房屋普查,县城建成区内共有住宅建筑面积近60万平方米(1980年后新建的占40%),其中县房管会管理的有9.23万平方米,占15.4%;各单位自建自管的22.8万平方米,占37.4%;私有房27.8万平方米,占46%;还有军队及其他用房2014平方米。县城居民人均居住面积9.07平方米。住房结构从过去的单间、双间发展到成套住宅。分大、中、小三类。每套1~3室,居住面积18至40余平方米不等。1985年底,全镇有成套住宅1975套,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约占住宅建筑面积的1/5。
第二章 乡镇建设
第一节 建制镇建设
崇 仁 镇
位于县西北的绍甘公路线上,距县城11公里。明万历年间已设集市。自清至今一直为镇。清末,镇上主要公共建筑有庙、庵各10座、阁5座、茶亭17座、祠堂40座。镇西北隅有上方井,开凿于三国吴赤乌年间。镇上民居古朴,尚存的清代建筑有百鹿台门、百 台门、蕉园台门等。抗日战争时期未遭沦陷,市场一度畸形繁荣,有商店280余家。解放后,陆续新建或扩建电影院,区、镇卫生院等公共建筑及嵊县紫砂厂、嵊县橡胶厂等企业用房。将长800米南北向的直街,改建成混凝土路面。新建横跨崇仁江的公路桥、利民桥,加阔长善桥(俗称大桥)。疏浚排水沟渠9条,修筑沿江防洪堤2000多米。1984年,在镇南端建成占地6500平方米的农贸、小商品市场。1985年底,全镇有工业、交通、仓库用房3.97万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3.22万平方米,教育、医疗用房2万平方米,文化娱乐用房0.57万平方米。共有住宅建筑面积31.7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8.34平方米。建成区总面积0.65平方公里,有2个居民委员会、7个行政村,居住人口12691人。
长 乐 镇
位于县西南的嵊义公路线上,距县城25公里。明万历年间已设集市。清乾隆年间始设镇,至今一直为镇。东西向的大街贯穿镇中,1964年结合血防灭螺,填平街中水圳,改建为暗沟。1984年街道截弯取直,浇筑混凝土路面,全长720米、宽7~13米;新辟东街、西街,长分别为315米、1200米,宽8~12米;长乐五村还投资5万元,新建一处占地6000平方米的农贸、小商品市场。同时新建区、镇卫生院,供销社旅馆等一批公共建筑和绍兴市微特电机厂、嵊县第二毛纺织厂等企业用房。1985年,日供水1200吨的自来水厂建成,镇上已有74%的居民饮用自来水。同年底,有商业、教育、医疗、文化娱乐及办公用房共6.3万平方米;有住宅建筑面积32.25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7.32平方米。居民住宅中尚存部分清代建筑,较著名的有大新屋(现为镇文化宫)、登科台门、旗杆台门等。建成区总面积0.7平方公里,有1个居民委员会、10个行政村,居住人口11145人。
甘 霖 镇
位于县西南嵊义公路线与绍甘公路线的汇合处,距县城12公里。原名两头门,明万历年间设集市,清康熙时起设镇,嘉庆初年改名甘霖。民国时期曾为镇。解放后设乡,1956年曾设镇。1981年3月起为建制镇。长775米东西向的老街贯穿全镇。民国30年4月23日,日军流窜过境,街旁店屋多被烧毁。解放后陆续重建。1983年建新街,长410米、宽12米,两旁开设商店,成为新的闹市区。80年代新建区、镇卫生院、电影院等公共建筑和嵊县丝织三厂、嵊县高压阀门厂等企业用房。1984年建成日供水1500吨的自来水厂,已有50%以上的住户饮用自来水。1985年底,镇上有商业服务、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用房4.2万平方米;有住宅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9.97平方米。1979~1985年,甘霖一村323户中新建住宅的有140户。大多为两间一侧室的楼房,每户建筑面积达130~150平方米。镇建成区总面积为0.28平方公里,有1个居民委员会、4个行政村,居住人口4736人。
黄 泽 镇
位于县东的嵊北(漳)公路线上,距县城10公里。明、清以来一直设集市,民国时期称黄泽镇。抗日战争时,曾一度为商业贸易重地。解放后一直为镇。镇上有新、老街各1条。1983年起,长835米东西向的老街,逐段改建成宽约3米的混凝土路面;新街开始逐段拓建,现长1013米,宽20米。设在供销社旅馆前的农贸市场有200多家摊、店。镇东北濒黄泽江,建有公路桥,长160米,宽10.5米。镇上有中、小学校、卫生院等公共建筑和嵊县工艺木雕厂、嵊县第二丝厂等企业用房。1985年底,有商业服务、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用房共3.04万平方米。沿老街的住宅,多为晚清建筑。建于嘉庆初年的“老当台门”有五进三厅,共百余间,占地10亩,内有36个天井,72只屋檐翘角,现住30户。80年代,新建住宅骤增,1985年底,全镇有住宅建筑面积共15.7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8.06平方米,其中50年代后新建的占50.86%。建成区总面积0.47平方公里,有1个居民委员会、3个行政村,居住人口5679人。
三 界 镇
位于县北剡溪下游的杭温公路线上,距县城19公里。东汉永建四年(129)曾为始宁县治,明万历时设集市,清康熙时起称三界镇,民国时期和1949年9月均曾设镇,1981年3月起为建制镇。民国15年(1926)遭特大火灾,几成废墟,崇仁金宪章出资赈济重建街屋。解放后,先后新建电影院、中、小学校等公共建筑和丝织厂、针织厂等企业用房,其中部分用房建造在杭温公路西侧的山坡上。1983年,长930米南北向的主街及各里弄的泥石路面,均改建为宽2~4米的混凝土路面。1984年建成自来水厂,日供水382吨,居民已普遍饮用自来水。镇东濒剡溪,设有渡口(俗称大埠头)。1985年,长50米的江边新码头已完成第一期工程,为县内唯一的货物航运码头。这年底,在镇北建成占地4000平方米的农贸、小商品市场。镇上有商业服务、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用房共2.21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9.45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8.16平方米。建成区总面积为0.18平方公里,有1个居民委员会、4个行政村,居住人口4384人。
石 璜 镇
位于县西的嵊上(王庄)公路线上,距县城17公里。清道光时已设集市,民国时期和1956年4月曾设镇,1985年8月起为建制镇。镇上原有直街、横街、大街,总长280米,宽1.5~4.5米,均系卵石路面。1984年将长100米、宽2米的东西向大街浇成混凝土路面。1985年新辟下桥至汽车站新街(名会稽路),长500米、宽18米,系泥结碎石路面。同年,在汽车站旁新建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镇西濒石璜江,建有石桥、公路桥各一座。镇东南隅的关帝庙,是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地方武装缴获辅仁乡自卫队全部枪支的革命纪念地。1985年末,镇上有商业服务、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用房共3.48万平方米。有住宅建筑面积9.13万平方米,居住面积4.56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8.64平方米。建成区总面积0.42平方公里,有1个居民委员会、6个行政村,居住人口6209人(含流动人口)。
博 济 镇
位于县西的嵊义公路线上,距县城17公里。清道光年间已设集市(当时称大王庙),民国时期曾设镇,1985年8月起为建制镇。镇上原有1条老街,1974年遭火灾后,供销社等主要商店移至镇北,逐渐形成“丁”字形新街。1982年在新街又辟农贸市场。直街东西向,长105米,宽10米。横街南北向,长160米,宽12米,1984年浇筑混凝土路面。影剧院,中、小学校,供销社等公共建筑和企业用房均为解放后新建。1985年底,镇上有商业服务、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用房共1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8.96万平方米,居住面积3.13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9.65平方米。建成区总面积0.28平方公里,有3个行政村,居住人口4008人(含流动人口)。
谷 来 镇
位于县北的绍甘公路线上,距县城21公里。民国时期曾设集市,1985年8月起为建制镇。老街南北向,贯穿镇中心,长500米,宽3米左右,泥石路面。大部商店过去均集中于此。1970年后建成的新街,东西向,长90米,宽10米。同年,镇西南清乾隆年间所建的来山大桥改建为公路桥。1976年以来,区卫生院、北山中学、北山变电所等单位及谷来一、二村先后建造水塔,安装水泵,居民现已普遍饮用自来水。1985年10月,沿新街辟农贸市场,为全镇的闹市区。镇上的区、镇卫生院、电影院等公共建筑和县家用电机厂、茶机二厂、灯具塑料厂等企业用房均为建国后新建。1985年底,全镇共有商业服务、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用房1.35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9.24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3.6平方米。建成区总面积0.4平方公里,有2个行政村,居住人口4076人。
北 漳 镇
位于县东,距县城21公里。清乾隆年间已设集市,民国时期曾设镇。抗日战争期间,县城及附近较大集镇相继沦陷,北漳一度成为余姚、奉化等毗邻县肩挑商贩的交易中心。1985年8月起为建制镇。东西向的主街长150米,宽4米,卵石路面,大部商店集中于此。自汽车站至街口约120米的公路两旁,70年代设有粮站及百货、五金、副食品等商店,1982年后又增设了几十家个体百杂商店,形成新市场。镇东濒上东江,有北溪桥、北中桥、安定桥。镇上有影剧院,区、镇卫生院等公共建筑和上东机械厂、嵊县化工机械配件厂等企业用房,均为80年代新建或扩建。1985年底,共有商业服务、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用房1.13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5.29万平方米,居住面积2.64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8.72平方米。建成区总面积0.2平方公里,有3个行政村,居住人口3387人(含流动人口)。
下 王 镇
位于县东北的清(风)前(冈)公路线上,距县城17公里。曾是抗日战争民主根据地的重要集镇。镇上老街东西向,长60米,宽3~7米,卵石路面。民国32年(1943)遭日军纵火焚烧后,原有20多家商店仅存四五家。解放后陆续重建。1980年后,区公所、卫生院、农技站、百货商店等公共建筑和企业用房先后落成。同时,自下王汽车站至粮站段,新建市心街,长330米,混凝土路面,百货、食品等商店设于此。1985年8月起为建制镇。这年底,镇上有商业服务、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用房1.45万平方米。建成区总面积0.1平方公里,有1个行政村,居住人口1526人。
第二节 乡村建设
公共建筑
明、清时期,乡村的主要公共建筑有寺、庙、庵、院、祠、路廊之类。民国时,有的用作校舍。1951年土地改革后,均征收归公,由各村管理,一般用作集会、娱乐场所,或作校舍、厂房、仓库等。解放后至1985年底,全县乡村新建或改建影剧院32座,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36.16万平方米,乡村卫生院用房3.33万平方米,农村供销社用房6.18万平方米,文化中心用房3.07万平方米。还建造大会堂131座,计建筑面积5.51万平方米。有688个行政村安装了自来水设备,40%左右的乡村人口用上自来水。公共建筑较多的是浦口、长桥、蒋镇、富润、晋溪、华堂、太平、开元、苍岩等农村集镇和其他46个乡政府的驻地,大多新建了乡人民政府、学校、卫生院、粮站、供销社和一批乡镇企业用房。
住宅建设
解放前的乡村住宅,山区、半山区多为泥木、泥草木结构,少数为砖木结构;平原区砖木、泥木、泥草木结构兼有。50年代后,农民建房多为泥木结构的院落式,三间两侧室较多。1980年后,多为混合结构,以两间一侧室(侧室平顶兼作阳台)的双层楼房居多,少数三层楼,个别四层楼。1981~1985年,全县农户共新建住宅约158万平方米,建新房户占总农户数的20%。1985年底,全县农民人均住房面积为17.5平方米。
第三章 建筑施工
第一节 建筑设计
解放前,县内的建筑一般无设计图纸。解放初期,也无专职设计人员。1958年,县有关部门选送3人去省工业设计院学成回来后,建筑工程开始自行设计。1969年下半年,县建筑公司先后派员去省建筑设计院等单位学习,培养设计人员。1979年12月,县计划委员会成立设计室,始有专门的设计机构。1981年改为县建筑设计室,归属县基本建设委员会。1985年,县建筑工程公司设计室成立。县第一、第二、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和崇仁建筑工程公司等十多个建筑企业的设计人员,先后与县建筑设计室联合进行设计。1985年底,全县建筑企业中参与设计的有36人,其中工程师6名,助理工程师2名,技术员7名。县建筑设计室自建立至1985年,共设计245个项目,建筑面积30.53万平方米。
第二节 施工队伍
民国初期,建筑工人多分散经营。民国23年(1934)8月,曾组织县泥水业工会,但施工仍个体分散。抗日战争胜利后,县城成立了以包工头为首的泥水业同业公会和木作业同业公会,建筑业务为包工头所垄断。解放后,建筑工人组织泥水业工会、木作业工会。1954年起,先后改组为泥建生产合作社和木业生产合作社。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又由单一工种的合作社组织过渡到多工种、多功能的建筑工程公司或建筑工程队。1985年底,全县建筑企业有87家,从业人员1.4万人。主要有下列几家:
嵊县建筑工程公司 1959年10月,建立地方国营嵊县建筑公司,1961年解散。1964年重建县建筑工程队,次年5月扩组为县建筑服务处,1967年改今名,现隶属县二轻工业总公司。是全省集体建筑企业中首创全优工程和优质工程的单位,1985年4月被省城乡建设厅批准为三级施工企业。同年底,有固定职工478人、合同工346人、临时工613人,其中工程师1名、技术员2名。拥有固定资产176.63万元,完成年产值1071.7万元。
嵊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985年5月成立,隶属县城乡建设环保局。8月被省城乡建设厅批准为三级施工企业。至年底,有固定职工387名、合同工65名、临时工77名,其中有工程师2名、技术员1名。拥有固定资产20.2万元,年产值97.9万元。
嵊县第二建筑公司 1978年12月,以原中爱、西郊公社建筑队为基础组建,隶属乡镇企业局。1985年9月,被绍兴市城乡建设局批准为四级施工企业。同年底,有固定职工308人、合同工501人,其中有工程师1名。拥有固定资产53.8万元,年产值313.9万元。
嵊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前身为1972年6月成立的城关镇建筑工程队,系镇属企业。1985年12月被市城乡建设局批准为四级施工企业。同年底,有固定职工327人、合同工350人、临时工135人,其中有工程师1名、技术员2名。拥有固定资产112万元,年产值323.7万元。
嵊县地方建筑工程公司 1983年9月成立。前身是嵊县第二建筑公司的对外承包课,现隶属县乡镇企业局。主要承包县外建筑工程,业务遍及河南、河北、广西、贵州、上海、杭州等省、市,每年劳务收入20万元左右。1985年底,有固定职工208人、合同工400人、临时工200人,其中有工程师1名(系聘用)、技术员2名。拥有固定资产37.5万元,年产值370万元。同年被市城乡建设局批准为暂定四级施工企业。
1985年,经市城乡建设局批准为暂定四级施工企业的还有:嵊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嵊县古建筑工程公司、甘霖建筑工程公司、博济建筑工程公司、崇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三界建筑工程公司、长乐第一建筑工程队等7个单位。
第三节 全优工程
1979年起,全省建筑业开展创全优工程活动。县建筑工程公司1980年建成的嵊县电影院,首创全省集体建筑企业全优工程。次年又创1个全优工程。1982年再创5个,全优率为51.8%。1983年9月建成的嵊县剧院,为全省集体建筑企业第一个优质工程。以后,县第二建筑公司、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相继创建全优工程。1980~1985年,全县共创全优工程27个,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其中由县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有20个(含1个优质工程)。在1984年全省9个集体建筑企业竞赛中,县建筑工程公司获得主体工程合格率、装饰工程合格率及总合格率三个第一名。
第四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污染治理
随着工业生产和其他事业的发展,“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的治理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1982年3月,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主管环境调查监测和污染治理。据1985年159家工业企业的资料,全年工业废水排放量为794.46万吨,废气排放量为7.57亿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及有害物质排放量为6.22万吨。同年底,全县已配置废水处理设施19套,年处理废水72万吨,其中皮革、毛皮制品业和金属制品业的废水处理率达90%以上。被调查监测的59台工业锅炉中,已有21台配备除尘装置。嵊县丝厂、化肥厂、食品厂、油脂化工厂、食品罐头厂、东风浴室等企业的锅炉,消烟除尘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县化肥厂已完成废水一级处理,还为大型风机建造了隔音室;县酿造厂为锅炉引风机建造三道隔音墙,以降低噪声污染;县水泥厂为主窑安装沉降室,球磨机房装置电吸尘器,以减少粉尘污染;县硅藻土制品厂矿粉车间经处理后,矿尘排放量明显下降。对排污严重的企事业单位,县环境保护部门分别情况,采取征收排污费、限期治理、停产搬迁等措施。1984年起,县还规定凡新建企业须由环保部门派员实地勘察调查,经认可后方许开办,并须做到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同时进行。
第二节 环境卫生
民国时期,县城仅有3所公厕和80余只垃圾箱,环境卫生由警察局的卫生警管理。1950年县卫生院组织清洁班,共10余人,新建一批公厕和垃圾箱。1957年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成立,陆续增添卫生设施。至1985年底,有贮粪大池2只,公厕94所,垃圾箱145只,和机动吸粪车、机动垃圾车等清卫运输工具。专职清卫人员增至50余人。清卫工作由专业队伍与就地群众共同负责。主要街道由两旁商店分段负责打扫,其他街道、里弄由当地单位或住户分片包干,环卫所每天负责清运粪便和垃圾。1985年清运垃圾1万余吨、粪便1.13万吨。清洁工人郦贤昌,热爱环卫工作,天天掏粪、运粪、运垃圾,24年如一日,年年全勤。1980~1984年连续5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并为1983年市第一届政协委员。1984年12月,城关镇在市组织六镇爱国卫生竞赛中名列前茅。
解放后,农村和集镇也持续地开展除“四害”、“两管五改”(管好饮用水和粪便,改良水源、厕所、畜圈、炉灶、环境)及建设文明卫生村等工作,环境卫生有较大改善。1982~1985年,县人民政府先后命名的文明卫生村达53个。黄泽镇白泥坎村解放前贫穷、肮脏、多病,1970年起村民勤搞环境卫生,处理了340多只露天粪缸,建造十多处无害化公共厕所,后又推行沼气池、厕所、畜栏三连通,填埋140多个垃圾坑,改造11处烂道地,整修3000多米阴阳沟。1983年又办起自来水站,并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制度,配备环境卫生专职人员。1982年被评为省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
第五章 房产与土地管理
第一节 房产管理
公房租售 1951年土地改革后,没收和征收的房屋除大部分给缺房的农民外,有部分作为公房,由县房地产管理委员会管理。计有楼房1719间、平房1031.5间、草房9.5间、宅基412.5间,分布在县城和崇仁、长乐、甘霖、浦口、三界、蒋镇、谷来、下王、富润、北漳、华堂、晋溪、后山、石璜、开元、博济、苍岩等集镇。1952年2月起,按房屋质量核定租金,落实租赁户1622户。1965年,对城关镇256户的出租私房,按不同的起点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改造后归公经租的共32504平方米。1985年起落实政策,至次年6月共清退私房8319平方米。1977~1985年底,全县新建公房建筑面积4.76万平方米,先后安排职工、居民475户。至1985年末,县房管会直接管理的公房1118幢,建筑面积19.23万平方米,其中1964年以后新建的6万平方米。居民租住公房共2311户,人均租房使用面积为13.95平方米。
1982年起,试行城镇住宅商品化。至1985年底,城关镇共出售商品住宅169套,建筑面积8460.4平方米。其中县城镇住宅统一建设办公室营建出售117套,建筑面积5585平方米;县房管会建造出售52套,建筑面积2875.4平方米。
房屋维修 1952年,根据“以租养房”的原则,对部分旧房进行修理,少量危房作了改建或翻建。1956年8月1日,遭强台风侵袭,公房受损严重,城关镇有800多户,崇仁、甘霖两镇有142户,占总赁户的45%。民政科拨出1.83万元,修理遭损公房。1979年,县房管会专设房屋修建队,配备泥、木工15名,负责城关镇公房的维修工作。1984年9月,房屋修建队人员增至25名。1979~1985年,全县共修理公房1.2万户次,计房屋面积33.4万平方米,共支出维修保养费42.24万元。
房屋普查 1985年4月起,县房管会对城关、崇仁、长乐、甘霖、黄泽、三界6个建制镇开展房屋普查。查明6个镇的建成区内有18803户、58855人,共有房屋13440幢,总建筑面积2626778平方米(内有县房管会管理的18178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607086平方米(内有单元式住宅1980套,计112828平方米),使用面积1137250平方米,人均19.32平方米;住人面积507880平方米,人均8.63平方米;居住面积500478平方米,人均8.5平方米。
第二节 土地管理
解放初,土地征用由民政科兼管。1952~1957年,每年平均征用土地74亩。以后,随着基本建设发展,土地使用量增多。1983年,县人民政府制定《嵊县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细则》。1983~1985年,国家建设征用和乡镇企业、个人建房,修筑乡间公路等项用地达2845亩,其中未经批准而占用的1129亩。1984年5月,县专设土地管理股(隶属农业局)。1985年6月起,66个乡、镇先后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土地管理人员。同年,县府又批转农业局、城乡建设环保局《关于嵊县农村私人建房审批工作的报告》,清查处理少批多用、未批先用等滥占土地现象。对滥占耕地的27家国营企业(占地398亩),除补办手续外,有7家退还耕地58.6亩,有3家罚款4.4万元。对违章建筑的82家乡镇企业(占地476亩),除补办手续外,有9家退还耕地88亩。有2家罚款1208元。对农村私人违章建房的4420户(占地255亩),分别给予补办手续、检讨、罚款、拆屋还基等处理。
第六章 农村能源建设
第一节 省柴灶
嵊县柴草资源丰富,城乡素以柴草为炊。民国时期,缫丝、制茶、烧砖瓦也均用薪炭作燃料。民国26年(1937),仅县城就有柴炭行15家。50年代大办钢铁、大办食堂后,薪柴资源大量耗毁,柴草紧缺。多年来农村使用的旧灶热效率低,柴草浪费严重。平原地区多数农户秸秆不够烧用,就上山大量砍柴,山区烧柴浪费更为惊人。1982年前,每年薪柴实际提取量,远超过合理提取量,导致对森林、植被、水土的破坏。1964、1965年间,曾推行改灶节柴,推广风箱灶、炉栅灶、五星吸风灶。"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改灶工作中断。
1982年起,县新能源建设办公室推广改良大丰灶、节能铜质水箱灶、低功率电鼓风机灶等省柴灶。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广至全县农村。在城镇还推广旋风式煤、柴两用灶,热效率达40%多。1984年,嵊县被列为全国改灶节柴试点县之一。至该年底,共举办改灶训练班28期,培训农村改灶技工1124人。组织县、区、乡改灶专业队60个。总投资272.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4万元),投工51.6万工。至1985年4月底,全县累计推广省柴灶17.2万户,占总农户的93.5%,并经全国改灶验收组验收合格。省柴灶的平均热效率达26.49%,比旧灶平均热效率14%提高近一倍。原来农村户均年耗柴草2750公斤,改灶后减少47%。农村烧柴困难日趋缓和,有些平原地区秸秆已略有多余,上山取柴大为减少,每年薪柴实际提取量已降为合理提取量的2/3,有益于山林保护和生态平衡。1985年,引进中国农业工程设计院研制的HG-I型(适烧硬质木柴)、NG-II型(适烧稻、麦秆软柴)组装式省柴灶,热效率分别为40%、30%,且坚固耐用,经试制后投产。同年,县新能源建设办公室被评为全国农村能源建设先进集体,受到农牧渔业部表彰、奖励。
第二节 沼气池
1957年9月,中爱乡西港村始建沼气池,进行沼气发电试验,未获成功。1958年全县用土法“大办沼气”,收效甚微。1973年起,县科技办公室引进四川建沼气池技术,在城溪公社漩 大队试点,初获成功。后在城溪、春联、广利等公社推广。但由于池型结构不科学,选材不当,工艺不过关,所建沼气池质量差,利用率低,后多废弃。
1978年6月,县建立沼气领导小组办公室(1980年改为县新能源建设办公室)。至1981年,共举办沼气技术培训班41期,培训900余人。在方口、白鹤、剡源、显潭、四明、浦口公社,大量建造沼气池,发展迅速。并采用水泥预制块件建池新技术,推行沼气池、厕所、猪栏三连通或两连通。池型结构由原来的长、深、大改变为圆、浅、小,一般容积为6立方米,质量较前提高。1982年起,又在中爱、金庭、黄泽等乡、镇推行按国家标准图纸施工建池,并应用现代建筑新技术,使用密封涂料,提高混凝土标号,建池质量大为提高。1984年嵊县被定为全国沼气重点县之一。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沼气池13484只,平均使用率约70%。全年制取沼气约168.3万立方米,折合标准煤4719吨。基本普及沼气的方口乡,建池700多只,使用率90%左右,效益显著,每年砍柴量比未办沼气时减少40%,农户柴草由缺变余。1985年,方口乡被评为省农村能源建设先进集体。
第三节 其他能源
太阳能嵊县年均日照1988小时,占年可照时数的45%,太阳辐射能量多年平均为4521兆焦耳/米2,属全国太阳能资源开发的四类地区。1981年县新能源建设办公室率先试装10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获得成功。继有中爱乡圳塍村安装30平方米热水器。1985年全县共安装80平方米。
风能嵊县常年平均风速2.6米/秒,属全国风力资源开发的三类地区。旧时剡溪航船多以风帆助航,至1960年还有木帆船80只,后改为机动船,不再用帆。境内西白山、四明山、嶀山、五百岗等处,由于地势高,常年风力较大,宜于开发利用。70年代曾在五百岗试装1台10千瓦风力发电机,后毁于台风。
地热能近年在普义乡福泉山、广利乡毛里洞等处发现地热露头。1984年,福泉山村利用常年水温在18~20℃之间的温泉水,建造1座34平方米的鱼池,放养尼罗罗非鱼,使之安全越冬,初步利用了地热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