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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

发布日期:2015-12-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民政工作

  【概况】  2014年,全市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移民创业致富工作成绩显著,荣获省移民工作先进县市;慈善救助项目得到社会好评,安居工程荣获省第二届慈善创新项目奖;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成效显著,鹿山街道东南社区、三江街道下元塘社区分别创建成为全国级、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谐社区建设持续推进,鹿山街道东南社区和三江街道仙湖社区被命名为绍兴市级和谐社区;生态公墓建设和殡葬集中整治取得成效,建成生态墓地2.3万穴;福利彩票销售再上台阶,全年销售额达到1.5亿元。

  【养老机构规范化】加快国办养老设施建设,安排200万元财政资金,进行敬老院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启动投资2500万元和700万元的三界、里南敬老院新建。规范民办养老机构,推进消防设施整改,促进原有养老机构规范转型,同时严格新批标准。下半年开业的嵊州国泰养老中心实行医养结合模式,拥有床位100余张。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机构61家,拥有床位5000多张,占老年人口总数的3.5%,保持全市前列。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417,全市居家养老进礼堂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工作会议在仙岩镇西鲍村举行,会议对农村文化礼堂提质扩面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提出按照试点先行(2013年)、扩面提质(2014年)、完善提升(2015年)三步走的办法,创新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实现由生活照料向精神养老的转变。至年底,全市共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19个。

  【烈士公祭仪式】  930是全国首个烈士纪念日,全市在鹿山公园烈士陵园举行烈士纪念日烈士公祭仪式,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各界代表在烈士纪念碑前肃立默哀,向烈士敬献花篮,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和崇高精神。嵊州是浙东抗日根据地之一,在历次的革命和解放斗争中,先后有500多名嵊州的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人民幸福而英勇牺牲。

  【烈士陵墓建设】  20148月,投资47万元的鹿山公园烈士陵墓重修工作全面完成,市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退役士兵安置就业】接收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308人,发放安置费和生活补助费432万元。完成符合安置条件的152013年转业士官的安置,132014年转业士官安置工作也在年内完成了档案分和笔试的考核。组织54名退役士兵开展就业培训。

  【双拥优抚】认真做好帮扶推介上岗工作,推介上岗61名下岗失业残疾军人、“两参”人员、志愿兵和货币安置转业士就业,缓解了各类涉军人员的信访诉求,同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出台了《嵊州市推介上岗复退军人管理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深入做好各类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补助发放和调标工作,完成329本《残疾军人证》的换发。实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服务,通过医疗即报系统就诊11052人次,医疗补助款达124.39万元。

  【殡葬专项治理】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殡葬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加强乡镇生态墓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嵊州市骨灰跟踪管理制度》《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殡葬改革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殡葬整治工作文件政策,按照“市级示范、乡镇必建、鼓励村建、社会参与”的思路,推行部门联审联批机制,全市44个乡镇(片级)生态公墓动工建设,全年完成生态墓地建设23670穴。预算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95.3亩的市级生态公墓天伦园两期建设完成土地征用、政策处理和项目贷款。开展了殡葬专项整治行动,确定了84个殡葬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区域和22个殡葬整治专项行动必拆督办点,按照“控、拆、整”的要求,重点区域范围内裸露入葬坟墓做到应迁则迁,其他入葬违建坟墓按照去除硬化设施改造、绿化覆盖等要求进行整改,全年拆除、整改违建坟墓2万余座。副省长熊建平对嵊州市的殡葬工作经验作出了批示。

  【生态墓地建设发展规划】  1114,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嵊州市生态墓地建设发展规划2014~2020)》。会议认为科学合理规划全市生态公墓建设,有利于加快推进殡葬制度改革,是建设“两美”嵊州的题中之意。会议要求科学编制规划,按照“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建设布局;以“方便群众”和“移风易俗”为出发点,做好公墓的规划建设;把生态公墓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来抓,做好公墓价格的规范指导工作,切实体现公墓建设的公益性。规划按照覆盖区域人口总数的0.6%的死亡率,20年为一个周期,第一期建设生态公墓27处,第二期建设23处,并在2014年至2015年,集中安排1000万元财政扶持资金推进乡镇(街道)生态公墓建设。

  【丧事“四禁”】市殡仪馆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推进“四禁”工作,即骨灰实行碳化细化处理,禁止拾取遗骨再葬;倡导租用花圈,禁止馆内使用花圈花篮;倡导礼厅内使用电香、电蜡烛,禁止礼厅内点燃香、纸和蜡烛;吹打乐队限时吹打,禁止吹打乐队扰民。丧事“四禁”工作在全省行业内开了先河,做到了宣传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3100%的工作目标,即遗体火化后骨灰装盒率100%,礼厅内使用固定花圈、电香、电蜡烛100%,吹打乐队限时吹打遵守率100%

  【婚姻登记】加强和完善“一对一”服务方式,推进零距离、面对面的温馨服务,办理结婚登记5749对,离婚登记1556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0111份。发挥窗口示范单位作用,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在2014年全市关键岗位跟踪督评中,市婚姻登记中心荣获第一名。

  【社会组织管理】推进行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全市登记在册社会团体18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40个。2014年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年度检审参检率分别达到100%96.8%。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出台《嵊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完成对4家社会组织的登记评估。引导企业、个人捐赠资金建立基金会,成立首家非公墓基金会“嵊州市龚玲玲爱心基金会”。

  【地名管理】  5月,出台《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旨在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减少办事环节,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结合行政权力事项梳理,8月,市地名办全面采用门牌证制度,取消地名证明,对门牌证办理做到即到即办,共审批门楼牌100余个,发放门牌证395本,制作门牌3562块。2014年,全市命名了“文化创意产业园”“壹号公馆”“时代广场”“鹿山广场”“中林国际大厦”“新丰家园”“恒太佳苑”“香溪茗苑”“佳乐苑”“崇城壹品”“金地花园”“泰康小区”等12处地名。

  【政区大典编纂】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浙江卷嵊州篇)的编纂工作,坚持严谨考证、同一体例、严格把关,坚持科学求真、规范行文、精益求精,编纂工作圆满完成,已经通过了初审、复审和再审。

  【移民安置与后扶】  2014年,共发放水库移民扶持年度直补资金644.76万元,培训移民劳动力人口779人次,移民人均年纯收入16000左右,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居民的90%以上。落实移民专项资金项目73只,其中,结余资金项目24只,库区基金项目2只,创业致富资金项目4只,小型水库扶助基金项目43只,总投资1393.6万元,为农村社区发展增添了后劲。

  【福利企业规范管理】深化福利企业规范管理,巩固全市福利企业规范管理工作成果,按照“取消一批、规范一批、认定一批、扶持一批”的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整改或予以注销,全市福利企业从78家,下降到现在的50家。健全完善月度审核认定、福利企业档案管理、指纹考勤和请销假三项制度,搭建“福利企业考勤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一人一档,杜绝挂名虚报。

  【福彩销售】全年福利彩票销售再创新高,总销售额达到1.49亿元,彩票销售市场份额占比78%2014年,新设4个户外刮刮乐销售厅,扩大福彩销售影响。

 

  城乡社区建设

  【村干部上岗培训】换届选举完成后,年初,全市新一届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中上岗培训,村级班子成员及时进入工作角色。

  【城市社区建设】城乡社区建设一体推进,对北郊、江滨、高版与捣臼爿4个社区的办公用房进行新建或改扩建,完成越秀、东南、新越、仙湖等社区的“一站式”服务建设。开展农村社区提升与改造工作,对甘霖镇丽湖村等20个农村社区进行提升改造。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创建工作,鹿山街道东南社区和三江街道仙湖社区被命名为绍兴市级和谐社区。

  【社工队伍】  2014年,全市加大社会工作宣传,积极组织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市报名人数达到50名,新增通过全国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9名。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区工作者每月享受100元和200元的专业技术职务补贴。(沈荣华)

  民族宗教事务

  【宗教违法建筑整治】根据省委专题视频会议和市“三改一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派专人参与“三改一拆”政策业务组工作,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摸清了全市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违法建筑的基本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提出了分类处置办法,到7月底顺利完成省下达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经摸排,全市共上报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389处,其中民间信仰场所308处,专项整治中拆改96处,其中拆除27处,面积13328平方米,整改69处,面积20741平方米,拆改率达到了30.8%,实现了20%的整改目标。在处置过程中,未发生对抗性事件和上访群访问题,保持了社会舆情平稳。

  【宗教规范化管理】以“和谐寺观教堂” 和“星级场所”创建活动为抓手,注重抓好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帮助指导各宗教团体、场所建章立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全年新增“和谐场所”6处,达标场所4处,共有绍兴市和谐场所38个、达标场所65个,分别达到总场所数的47%80%。调整和强化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其中调整负责人5处,健全管理组织6处,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能力。严格审批非通常宗教活动,做到没有非通常宗教活动安全预案的不批。组织法制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50份,法律书籍200本,宣传板6块。

  【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为确保全市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对全市宗教场所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并开展消防、食品安全等培训,全年开展检查5次,发出隐患整改书面通知11份,举办消防培训班2期。利用2个月时间对全市81处已登记的宗教场所开展以安全检查、财务检查、内部管理、土地建筑为主的综合性大检查,并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重点对城关教堂、玉皇寺2件历史遗留信访问题进行调解,取得一定成效,另外化解了三界教堂、石璜教堂、屠家埠教堂等6件矛盾纠纷。严格把好民族成份变更关,全年来已审核27人,严把少数民族高考生加分审核关,全年已审核通过15名。

  【民族宗教团体】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了民族宗教团体有场地办公、有专人做事、有经费办事、有制度管事“四有”工作保障。重点帮助指导各团体制定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财务管理、议事会议等各种内部管理制度,为团体规范有效运转,逐步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打下了工作基础。

  【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帮扶工作机制】以少数民族联谊会为工作平台、同心基金为帮扶资金渠道、三助行动(助学助业助困)为帮扶项目的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帮扶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筹划,统战口九个党派(团体)发起筹集的100万元基本金的“同心基金”的足额到位,首期共出资10万余元,已有15名少数民族籍的大学生、3名高中生、16户困难家庭得到了帮扶。

  【释放民族宗教领域正能量】在全市宗教界开展“生态美好、宗教担当”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五水共治”,深入开展“生态美好”宣讲,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共计募集公益基金5.16万元。启动少数民族“万人互助”行动计划并进行宣传,积极组织捐款活动。(麻培兴)

 

  人口与计划生育

  【概况】 2014年,全市共出生6326人(年末总人口为733166人),计划生育率为94.2%;出生率8.32‰,自增率0.68‰;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1.04%,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率95.02%,男女出生性别比为100.87,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为90%,统计误差率在2%以下,群众满意率为100%,圆满完成了绍兴市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嵊州市代表绍兴市接受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考核组对市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得到考核组的充分肯定。

  【单独二孩】积极稳妥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4年,共受理并批准再生育660例,其中已出生282人。从整体趋势看出生数没有因为新政的实施而出现大的反弹,也无信访事件发生。

  【便民服务】一是实行行政审批改革。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实行“二集中,三到位”。完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科集中,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切实做到审批职能归并到位、审批职能授权到位、网上审批到位。二是规范公共服务计生窗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融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全部设立公共服务中心计生窗口。三是建立便民服务“五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当事人承诺制、全程代办制、网上审批制、限时办结制,总的审批时间由法定的50个工作日改为25个工作日内办结。

  【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涵盖孕前、孕中、出生后等出生缺陷三级干预的“七免三补政策”体系。继续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遗传基因筛查项目,落实专人负责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高风险对象干预跟踪随访制度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档案登记制度,完善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及转诊、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等服务。2014年,出生缺陷发生率10.42‰,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优生促进工程成效显著。

  【社会抚养费征收】深化行政处罚(征收)阳光政务系统建设,所有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均纳入该系统流转,确保职权网上明确、案件网上流转、监管网上实施、信息网上公开,建立信息化动态监督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建立规范化办案室,配置专用电脑、监控、录音录像等设备,实现信息化管理、远程化监管。无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

  【计生优抚】  2014年计生公益金补助共128人,金额20.83万元;双农独女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976人,补助金额48.8万元;中考加分150人。符合奖扶条件10461人,符合特扶条件622人(含失独家庭父母414人),发放奖扶金和特扶金共1439.98万元,没有出现错、漏报,无上访事件发生。

  【一票否决】各部门在评优评先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2014年全市共审核“计生一票否决”97批次,涉及单位432个,被否决单位21个;涉及个人1769人,被否决4人。

  【均等化服务】 一是探索建立一体化服务窗口。在流动人口较多的鹿山街道建设集管理、宣教、服务、维权、药具发放、信息交换等五位于一体的流动人口“示范服务窗口”,推进免费婚前检查、节育补救、优生检测、优教咨询、健康检查等拓展服务。二是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加强与新居民服务管理、公安、人力社保、卫生、教体、工商等重点部门的协作共享。三是提高信息数据质量。采取自查、抽查、互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综合平台流动人口模块信息的准确性、完善性。开发区(浦口街道)圆满完成国家级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任务。

  【信息化管理】一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依托政府信息平台,加强人口计生“二网一平台”建设,建立完善计生、卫生、公安及民政等部门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制度,实现婚姻、生育、户籍管理信息共享。二是着力打造实数计生。上下半年各1次对全市22个乡镇(街道)、度假区管委会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暗访督查。对卫生、公安、防疫等相关数据进行核查比对,并利用育龄群众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上门实地调查。三是实行信息数据动态管理。对全市女方为1849周岁的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开展调查,圆满完成信息核查和在线录入、补充、修改信息等工作。

  【计生协会】继续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对 “五关怀”对象进行帮扶、救助,以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重点指导和精心培育浦口中学“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省级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用示范基地建设推进青春健康教育。开展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和人口与青春教育主题的志愿者活动。(袁彩妃)

 

  居民生活

  【城镇居民收支状况】  2014年,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协调发展,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据国家统计局嵊州调查队抽样调查表明,2014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58元,比上年增长9.5%,增幅列绍兴市各县市(区)首位。从收入的构成情况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447元,比上年增长10.8%;人均经营净收入8757元,增长5.2%,人均财产净收入6342元,增长10.3%,人均转移净收入6513元,增长11.0%。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878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食品消费人均支出6370元,增长8.7%;衣着类消费人均支出1584元,增长9%;居住消费人均支出5375元,增长15.1%;生活用品及服务人均支出1180元,增长9.9%;交通通讯人均支出3335元,呈现大幅增长。教育文化消费人均支出1758元,比上年下降7.3%;医疗保健人均支出931元,比上年下降0.9%

  【农村居民收支状况】  2014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49元,比上年增长10.5%。农民收入主要呈现5个特征:一是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879元,比上年增长14.3%。二是农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增速放缓。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9330元,比上年增长6.1%。三是财产性净收入快速增长。随着农村居民家庭财富总量的不断增加,理财观念的日益更新,农民出租房屋收取租金收入,参与投资获取红利、股息等,使农民财产性收入不断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447元,同上年增长17.1%。四是转移性净收入显著增长。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3093元,增长14.5%。五是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5%,比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00缩小为1.9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538元,比上年增长6.4%。其中,食品消费人均支出4299元,增长22.4%;衣着类消费人均支出656元,增长12.5%;居住消费人均支出2664元,增长3.2%;生活用品及服务人均支出630元,增长7.2%;交通通讯人均支出1928元,比上年下降9.0%;教育文化消费人均支出1208元,增长9.1%;医疗保健人均支出1054元,比上年下降10.2%。(过庆东)

  流动人口管理

  【管理体制】随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在资金保障力度、管理体制等方面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需要。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嵊政〔201493号文件《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对于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落实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了指导性意见,尤其在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和理顺管理体制方面做出了新的改进和调整,充分保障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深入顺利开展。

  【流动人口精细化管理】为全面摸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情况,夯实服务管理工作基础,健全居住登记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新形势下基础信息精准化水平,20143月至6月,市流管局与公安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大采集活动,达到基础信息精准度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整治防控力度进一步加强的目标。通过基础信息大采集活动,规范了信息采集内容,提高了数据质量,确保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信息准确率(包括人走注销率和人户一致率)、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8月至12月,市流管局和公安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至201412月,全市流动人口网上在册登记数达到92039人,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0%以上,居住出租房屋登记18786间,登记率达到95%以上。

  【“六个一”活动】贯穿2014年全年,市流管局开展了以“一次集体婚礼、一次普通话考试、一次专题调研、一项专项行动、一次爱心夏令营、一个表彰会议”为内容的“六个一”活动。

  【流动人口服务信息网】充分运用信息科技手段,建立“嵊州市流动人口服务信息网”,信息网成为跨部门、跨地区共享信息平台,成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库、流动人口工作交流平台、网上便民中心;开发了流动人口网上远程申报系统,有13个流管所、233家企业应用该系统;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移动采集系统,给流动人口专管员、相关流管工作人员配备了80台移动终端设备;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一期)使用终端向基层延伸,共有31个成员单位、18个乡镇、 3个街道和开发委(浦口)开通。

  【流动人口管理双向协作】  2014年,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和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签订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双向协作协议书》,在建立双向协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反馈制度、流出地派驻流入地工作人员制度、服务互补制度、联合督查评估制度等五个方面达成相关合作协议。

  【流动人口再组织化建设】  2014年,流动人口人数达到10000人以上的剡湖街道、开发委、三江街道相继成立了流动人口党支部,建立了流动人口党员“一方隶属、多方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宣传教育】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企业主、房东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登记办证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大对企业主、房东及外来人员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力度,明确其法律责任,真正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督查检查】严格落实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和村居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属地、到单位、到个人。建立“一周一检查、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约谈、一月一例会”工作制度,公安局、流管局两部门共同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暗访检查等工作机制,对流动人口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和漏洞较多、排名靠后的单位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周艳)

 

  关心下一代工作

  【基础建设】一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对重点乡镇街道关工委班子队伍建设进行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队伍,健全市关工委讲师团队伍。二是民营企业关工委建设继续推进。全市新组建民营企业关工委40家。并成功举办全市民营企业关工委工作经验交流会。三是专题调研成果显著。各级关工委全年共组织230余人次,开展调查研究80多次,撰写调研文章40多篇,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刊登新闻报道120多篇。

  【“五老”作用】全市各级关工委组织1300余名“五老”人员,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4400多名,特别是对孤儿、单亲子女、留守儿童,开展结对活动1200多次,办实事好事230多件,对57家网吧进行300多次义务监督检查。

  【主题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以“老少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系列活动,在全省中小学“与梦同行”网上征文比赛中,全市有16篇征文获奖,成绩名列全省前茅;二是继续抓好孝敬教育。对部分市区、街道(乡镇)初中、小学开展孝敬教育调研;三是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继续加强对初三毕业班的法制案例教育;四是开展家庭心理健康教育。会同市教体、妇联等成员单位积极探索家庭、社会、学校相结合的教育新途径,举办全市家庭教育观摩培训活动。市关工委讲师团讲课15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3000余人。

  【帮困关爱工作】市关工委继续做好帮困助学、科技帮扶、结对帮教、关爱留守儿童等工作,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全年资助贫困大学新生122人,资助中小学生3000多名,资助款达200多万元。开展科技帮扶活动100多次,结对帮教未成年学员7名。(许剑文)

  老龄工作

  【全国孝亲敬老之星】  1210,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印发《关于表彰第六届“中华孝亲敬老楷模”“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全国敬老模范单位”的决定》,为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全国老龄办、民政部、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七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出第六届敬老模范人物和敬老模范单位,这些模范人物和模范单位的感人事迹,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嵊州市崇仁镇张水卿被评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

  【老龄人口】至2014年年底,全市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6.34万人,比上年同期净增0.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2.3%。高龄老人数量不断增加,其中百岁老人18人,年龄最大许香仙老人已110岁。

  【银龄互助】结合“进村入企”活动,市老龄办深入基层,指导重点村开展“银龄互助”活动。全年新增三江街道桥南社区和上东潭村、剡湖街道白莲塘社区、鹿山街道两湾新村、贵门乡屠溪村等五个银龄互助点,切实解决农村社区独居、空巢、高龄和失能老人生活照料问题,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自我服务的作用。

  【关爱空巢老人】市老龄办、市文明办、团市委和志愿者协会联合发布《关爱“空巢独居老人”倡议书》,在全市倡导开展“邻里互助,情暖嵊州”空巢独居老人关爱(暖巢)行动。市卫生局、电力公司、邮政储蓄等多家单位的志愿者们与剡湖街道新北社区、三江街道仙湖社区和鹿山街道工农社区的空巢老人进行了爱心结对,在冬日里为老人们送去温暖。

  【老年节】敬老月期间,全市组织了一系列文化体育活动。市老龄办主办了一台《红叶风采》文艺晚会,晚会所演节目都是老年人自编自导自演; 老年书画研究会举办了一次老年书画展。各乡镇村和社区也组织了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如新北社区组织了老少棋手象棋友谊赛;桥南社区为社区老年人奉上了一台精彩的越剧,江滨社区组织社区老年人在文化广场上开展游园活动。

  【为老服务】市军干所以创建“和谐军休家庭”在载体,不断增强服务管理能力。市老年活动中心完善管理制度,参加活动达15万多人次,平均每天500多人次,并为全市退休干部职工组织活动提供4.5万人次,使老年活动中心真正成为老年人自己的家。

  【法律援助】发挥老龄委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平台作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干,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联络工作站为分枝,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叶的法律援助网络,实现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来信来访人员,作到热情接待,快速处理,及时反馈,确保信访回复满意度达到100%

  【老年体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加大对体育活动设施建设的投入,把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共建设总体规划,纳入老龄事业和全民健身规划。向广大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体育场馆,优化改进现有的体育设施。各乡镇(街道)结合新农村建设,整合、利用文化礼堂、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等文化体育活动场地资源,加快农村老年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按照“因地制宜、就近就便、小型多样、持久经常、文体结合、科学健身”的原则,积极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定期举办老年人运动会,组织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竞赛活动,推动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老年电大】构筑老年电大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扩大学员规模,夯实教学阵地,招生规模逐年扩大,新增教学点4个。嵊州老年电视大学完成民非登记,取得了法人地位,并落实了分校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和日常办学经费,新添1147厘米电视机,购置30张课桌,顺利完成了浙江老年电视大学嵊州分校实体化办学工作,成为绍兴市首个实体办学的县市级老年电大。

  【2014年度养老机构最美家园】自20075月正式投入使用至今,阳光山庄(市级敬老院)始终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经过多年努力,积累了经验和做法,社会评价优良。全体干部职工遵循全心全意为休养老人、孤残儿童服务的宗旨,坚持休养、保健、康复并重的服务方向,以“老人长寿而活得精彩”为工作目标,开拓创新,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医和幼有所托、孤有所助的温馨大家庭,使老人欢心、亲人安心、政府放心。历年来,多次获评省、市级文明窗口、先进单位、巾帼文明岗、先进民间组织等荣誉称号,2014年,获评浙江省2014年度养老机构最美家园称号。(沈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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