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
【概况】 2014年,全市就业工作开展顺利,截至12月底止,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67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2.9%;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71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7.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9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7.6%;城镇登记失业率2.88%,较好地控制在省市3.5%的范围之内;解决零就业家庭比率100%,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基数归零;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基层平台】 2014年5月22日,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人力社保基层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会”,对平台建设的工作目标、建设标准、工作责任作了总体部署。通过市委人才办协调安排37名大学生村官充实到基层平台加强人力社保工作,并组织他们在人力社保各业务部门开展为期10天的岗位轮训。将人力社保17项权力全部下放事项和6项权力部分下放事项的权限放权到基层平台,使广大群众不出远门就能办理人力社保业务。
【就业援助】通过网上公布、设置专栏、咨询解答等形式,广泛宣传“4050”社保补贴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全年享受社保补贴的城镇“4050”人员有10207人,核发社保补贴资金约2383万元。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对于发现有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低保家庭的及时进行援助,实现“动态归零、基数归零”。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基础台账,全面掌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努力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针对性服务。
【技能培训】 2014年,全市共开展各类农民培训10850人,完成任务的108.5%,其中转移技能培训3898人,完成任务的111.3%;培养高技能人才1635人,完成任务的109%,其中新技师295人,完成任务的163.8%;自主评价企业105家,完成任务的116.7%;共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8160人,完成任务的148.3%,制作发放职业资格证书4186本,专项能力证书3974本。认真受理审核高技能人才补贴资料,全年共受理982人,发放财政补贴68.5万元。
社会保险
【社保扩面】 2014年,全市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3533人,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11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11225人,完成106.9%;工伤保险新增参保5693人,完成114%;生育保险新增参保7101人,完成111%。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18.21个月。
【待遇调整】执行省、绍兴市有关文件精神,调整57078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达1677元,人均增资227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统一调整为125元,并提高了高龄补贴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150元,其中财政补贴提高100元,并提高了基层诊疗的报销待遇。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标准、精减退职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开展职工医保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100%。认真做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有关知青人员待遇问题核实、冤假错案受株连子女调查等工作。
【基金安全】出台社会保障卡购药使用规范,深化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社保基金“阳光监督”工作经验得到熊建平副省长的批示肯定,医保定点药店行业自律的做法,在全国社保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并被人社部确定为社保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单位。在绍兴市率先出台《嵊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嵊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推行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节约共享、超支分担”为原则的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居民医保基金实现结余418.85万元(绍兴其他县市区普遍亏损)。(俞悦)
社会救助与福利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从2014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12元调整为56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456元,提高幅度分别达到10.35%和20%。
【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市政府出台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救助实施对象为户籍在嵊州市范围内由于突发性、临时性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特别困难的家庭和连续居住10年以上并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筹集为辅,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市财政按上年度在册常住人口不少于人均2元,乡镇、街道、管委会按上年度在册常住人口不少于人均1元的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而适当提高。临时救助的救助范围包括家庭成员患慢性疾病和危重疾病,家庭成员遭遇溺水、火灾、交通事故等人身意外伤害,或因自然灾害、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在获得各种报销、赔偿、救助后,家庭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按照不同的标准予以救助。救助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地村(居)委会,或者直接向乡镇提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村(居)委会调查和民主评议,乡镇(街道)调查审核,报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经复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医疗救助】市政府下发了《嵊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一是提高了五保三无对象和困难家庭中的重特大疾病的救助比例;二是增加了救助对象,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享受低保对象同等医疗救助待遇,把非本市户籍的在册学生、婚娶嫁入人员和本市在职宗教教职人员纳入了救助范围,三是明确了筹资标准,规定2014年到2015年人均筹资标准分别为13元和15元,四是降低了起付线,从原来的30000元降低到25000元。救助限额提高至6万元,重特大疾病为8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954万元,累计救助人数4.65万人次。
【儿童福利】全市共有孤儿71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6人,社会散居孤儿65人。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60%确定,并实行自然增长机制。2014年,福利机构孤儿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117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02元,并且确立了孤儿生活最低养育规范自然增长机制,全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累计64.93万元。
【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浙江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嵊州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社会救助工作开展。
【救助开放日】 6月19日,市救助管理站举行了救助“开放日”活动,来自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志愿者和爱心人士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对救助站的救助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工作对象等进行具体了解,市人民医院的两位志愿者还为滞留于救助站的受助人员进行了体检。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鹿山街道东南社区争创成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三江街道下元塘社区争创成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近年来,全市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规范避灾场所,切实提高了社区综合减灾工作水平,形成社会共同关心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有效降低灾害损失程度,全市有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省级6个。
慈善救助
【慈善项目创新奖】慈善“安居工程”项目是由市慈善总会于2007年开始实施的一项救助工程,救助对象为全市农村低保户和困难户,救助范围为人均住房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残破简陋,已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家庭;因灾住房倒塌无家可归或住房严重倒损等急需重建且无力自救的受灾家庭。慈善“安居工程”项目实施8年以来,已累计资助住房困难户230户,补助建设资金223.9万元。在省第二届慈善奖评选中,市慈善总会“安居工程”荣获慈善项目创新奖。
【慈善助学】 8月28日,市慈善总会举行2014年慈善助学资助仪式,91名贫困大学新生受到资助,其中23名全程助学对象每人获助2.4万元(每学年6000元),68名大学本科、专科及高职新生每人获助6000元,一次性助学39人,每人助学金5000元,资助总金额达到92.1万元。全市自2005年实施“慈善圆你大学梦”助学活动以来,10年时间,共资助1003位贫困学子圆上大学梦,发放慈善助学款超过700万元。全年还为爱心企业搭建资助平台,首次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研究生提供资助,首批10名硕士生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获助8000元,1名博士生每学年获助1万元。
【大额慈善冠名救助基金】为鼓励更多企业和爱心人士参与慈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济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市慈善总会设立“大额慈善冠名救助基金”。家庭和社会团体不少于10万元,企业和单位不少于20万元,定向冠名用于助学、助困、助医、助残、助老、助孤等,冠名内容由受赠慈善组织根据捐赠人意愿协商确定,捐赠人享受基金的冠名权、选择定向救助权,认捐资金可以一次性捐赠,也可以分期捐赠。基金设立专项科目,单独列支,确保专款专用,定期和不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捐款公示制度,将救助对象名单及救助金额,用书面形式告知捐赠人,实现透明操作。
【小额慈善冠名救助基金】为鼓励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慈善事业,搭建“人人可慈善、人人能慈善”的捐赠平台,市慈善总会设立小额慈善冠名救助基金。基金面向广大爱心人士,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慈善组织捐赠资金,定向用于助学、助困、助医、助残、助老、助孤等灾害救济、困难救助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活动的即可设立。设立小额慈善冠名基金,个人、家庭和小团体不少于1万元,单位不少于5万元;认捐资金可以一次性捐赠,也可以分期捐赠。捐赠倡导自主式慈善,慈善总会与捐赠人就冠名救助基金的数量、用途、期限等签订协议,冠名内容由受赠慈善组织根据捐赠人意愿协商确定。
【“最美嵊州人”关爱基金】“最美嵊州人”关爱基金由市慈善总会、市文明办共同发起设立,分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基金关爱帮扶对象为全市历年入选嵊州市级以上“道德楷模”“身边好人”“感动嵊州”的最美人物;帮困对象为最美人物中的困难人员及其家人(指配偶、子女、父母)。关爱方式为评为最美人物的当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同时每年年末对最美人物有代表性地进行慰问;帮扶方式有一次性资助、定期资助和帮扶资金结合年终慰问每年发放一次。
【元明阳光教育奖励基金】 7月,为培育革命老区建设人才,提高学校教学质量,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勤奋好学”和调动学校教师培育人才积极性,在天津创业的下王镇上店村村民童元明捐赠设立“元明阳光教育奖励基金”,用以奖励下王镇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上不封顶。9月12日,元明阳光教育奖励基金首发暨助学结对仪式举行。共发放奖金71350元,有88人次获奖。
【万向集团冠名助学】萧山万向集团继续结对嵊州市在校孤儿助学。助学标准:小学每人每学年2000元,初中每人每学年2400元,高中每人每学年3400元,大学每人每学年5000元,全年共资助孤儿61名,发放2013年助学金17.42万元。
【扶老助残济困】全年共救助215户困难家庭,发放扶老助残济困慈善救助金31.21万元。向山区敬老院入住老人及爱心超市发放春装376件,皮鞋115双。
【慈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 3月8日,开展“爱心进文化礼堂”系列活动,慰问下王镇上店村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离异等贫困妇女,并为村民开展健康道德和家庭美德讲座。4月23日,志愿者赴金庭镇扶持42亩桃形李“造血扶持”基地,为12户果农送上化肥、农药等,并发动爱心人士购买“爱心桃形李”,每户增收1万多元,共增收15万元。7月25日至28日,14名大学生志愿者在相公殿社区开展了“书香四溢”爱心捐书活动,累计共捐得500余本书,并把这些书捐给社会上有需要的群众。8月,志愿者赴崇仁溪滩扶持3亩葡萄“造血扶持”基地,为果农送去化肥、农药等。葡萄成熟时发动爱心人士购买“爱心葡萄”,帮助其销售,增收2万元。慈善志愿者服务队副队长袁学军荣获浙江省优秀义工(志愿者)奖。
【慈善定向捐赠】 5月,嵊州农村合作银行定向捐赠5万元资金,用于浦口街道屠家埠村活动中心建设;6月,嵊籍爱心人士设立“李芳英助医慈善救助基金”3万元,用于救助下王镇患尿毒症教师李芳英;8月,上虞宏富置业有限公司在本会设立“根富敬老基金”200万元,用于三界镇敬老院建设;9月,上海莘奉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本会设立“德科敬老基金”200万元,用于三界镇敬老院建设。(沈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