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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发布日期:2015-12-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综述

  【概况】  2014年,全市政法战线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跨越发展、共创共享幸福嵊州”的目标,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平安嵊州、法治嵊州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平安嵊州】坚持“大平安”理念,进一步强巩固、抓提升、造氛围,省平安县市考核位列绍兴市首位,获得平安建设“六连冠”。注重抓统筹协调,调动全市资源和力量,完善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区)、家庭、企业等15个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形成合力共建“平安嵊州”工作格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平安“三率”模拟测评、跨县市交叉暗访、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实行平安建设“一月一考评、一月通报”,强化问题整改、跟踪督查和检查考评,推进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宣传动员,全方位立体式实施“三联三提促平安”宣传动员活动,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家庭积分”、平安家庭示范户评选、建设“平安嵊州”知识竞赛、“平安嵊州”宣传形象片拍摄等活动,在乡镇(街道)打造平安宣传“一条街”,营造了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在省“平安三率”测评中名列绍兴市前列。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依法治理,构建社会防控机制,打击违法犯罪,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位一体的立体化防控体系,全力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基本形成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全方位、立体式的监控巡防体系。推进社会应急联动体系建设,建成网上派单软件系统,落实一级联动部门和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打各类刑事犯罪,开展“除黑恶、打盗抢、防诈骗”、治理黄赌毒、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等专项行动。保障服务经济发展,深化围墙安保工程,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行填土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剡溪大桥等15个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研究出台保障中心工作重点措施,积极护航全市“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实施“三打三优”专项行动,着力化解涉企风险,打击逃废债、暴力催债、金融违法等行为。

  【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发展和创新“枫桥经验”,不断探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推动“枫桥式”乡镇创建,确定重点培育7个乡镇积极争创绍兴市“枫桥式乡镇(街道),建立推进创建工作四项制度,创立市领导项目化经营机制,创建工作被列入市委常委会学教活动重点整改项目。努力探索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在黄泽镇、仙岩镇开展试点,整合乡镇各类资源,完善乡镇行政运行机制,有效增强乡镇一级治理能力。开展信息采集“以奖代补”省级试点工作,实现治保调解员、网格管理员、信息采集员“三员合一”。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开展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站、企业综治工作站“星级示范”年度争创活动。制定实施《嵊州市创新社会治理重大项目实施规划(2014~2017年)》,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坚持源头治理,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围绕全国和省“两会”、上海亚信峰会、APEC会议等重要活动和敏感节点,加强情报信息和网络维稳工作,组织开展反恐怖事件应急演练和反暴反恐专项行动。健全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月排查月研判制度,完善社会稳定“三色”预警机制,全年摸排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1100余件。巩固提高“省无邪教县市”创建成果,建设“反邪教主题公园”,加强村级“一墙一窗”反邪教宣传,教育转化了一批邪教人员。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全年实施评估56件,评估工作规范性和约束力进一步加强,有效化解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全力处置进京非访,组织开展进京“零非访”单位创建、处置非访突出问题“百日攻坚”等专项活动,建立健全日查日报、包案稳控化解、应急劝返、责任追究等八项工作机制。

  【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落实防止冤假错案33项制度,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全年救助120人次近99.81万元。进一步完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置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导入司法程序、依法按程序办理、依法终结等制度机制,强化涉法涉诉联合接访工作,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排查化解活动,全年共处理涉法涉诉来信来访300余件次,化解重点涉诉信访案件10余件,导入诉讼程序8件。

  【政法队伍】坚持以作风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学习教育和正风肃纪,推进政法队伍建设。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专题研讨、报告会、辅导班等多种形式,加深对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加强政法队伍日常教育和管理,以“强基础、保稳定、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为载体,着力推进政法重点工作,加强岗位练兵,开设“政法大讲坛”,采取业务培训、法学报告会、专题讲座、案例讨论、青年干警论坛等形式,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严把干部任前考察、组织谈话、审核审批等程序关,提拔和调整任免干部41名。

 

  公安

  【概况】  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围绕“打造平安嵊州、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打防违法犯罪、护航经济发展、夯实基层基础、规范执法执勤、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各项工作开展有序、推进有力,扎实有效。市公安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4年度市级先进集体。

  【维护社会稳定】开展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39起重大不安定因素逐一落实化解和稳控措施。开展开门接访活动,共接收初信初访15起,办结率达100%,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7起。严打赴省进京非访活动,整治缠访、闹访、重复访等突出问题,维护全市信访秩序,共拘留非访人员24名,法制教育262人。全市未发生影响稳定的政治事件、治安事件和舆情事件,完成了“两会”、省运会等活动安保任务。

  【打击刑事犯罪】  2014年,全市共发刑事案件5827起,同比下降1.9%;破4851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055人。立治安案件5526起,查结4375起,处罚6184人。7起“命案”、9起“五类”案件全部告破,命案连续第10年实现全破,破获了“11·15”金店抢劫案、盗掘古墓葬系列案,侦破了“2000·9·20”崇仁镇老街伤害致死案、“2004·10·7”浦口街道蒋家埠村拦路抢劫杀人案2起十年前命案积案。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抓获境外逃犯2人。破获毒品案件56起,打掉涉毒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9人,查处吸毒人员222人,社区戒毒52人,强制隔离戒毒29人;办理食品药品环境案件9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9人,捣毁窝点25个。

  【打击经济犯罪】深化围墙安保工程,实施《嵊州市公安局服务全市“工业强市”十二项措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保障了南马路桥建设、三江口建设等重点项目和“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开展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打恶意“逃废债”行为,共查办涉企经济犯罪案件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追回损失1000余万元。

  【交通“治堵”】挖掘道路交通资源,新增公交站点5个,改造交通拥堵点段8个,新增市区停车设施5个、停车位1242个,提升交通管理效能,缓解市区道路拥堵的问题。治堵工作在2014年绍兴市对各县市区考核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天网工程】加快“天网”工程建设,建成视频监控1983个,整合社会视频5115个;深化视频监控应用,在派出所设立视频巡查小组,对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实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控巡防。

  【规范执法执勤】推进“又好又多”执法办案体系建设,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加强对民警执法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及执法行为规范的考核评价,健全完善功能区使用、值班坐堂等制度,规范全局执法行为。组织民警进行轮训轮考,提升全警法治思维和法治素质,目前全局已有522名民警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占民警总数的95.8%165名民警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10名民警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落实中层以上领导执法办案、执法质量排名通报、错案追究、重大疑难案件会审等制度,提升全局执法水平,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队伍建设】深化“领导抓,抓领导”的工作责任机制,建立健全每月工作点评制、重大案事件局领导领办制、重大项目推进制等工作制度,研发启用中层日报微平台,发挥领导干部的核心和表率作用。推进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设立所队科兼职纪检员,共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220余起,对10位民警作出了党纪、政纪处分。深化警务量化督察,共对196人,41个单位进行了警务量化扣分,规范了全局民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开展“每季之星”民警评选活动,选树了一批身边的先进典型,确保广大民警学有榜样、干有方向。组织实施警体运动会,科学设置了田径、射击、网上作战等9个比赛项目,增强了民警的体能素质和实战技能,丰富了警营文化生活。年内,全局7个集体和13名个人立三等功,5个集体和50名个人受到嘉奖。剡湖派出所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看守所副所长周道获全省“最美警察”称号。

 

  检察

  【刑事检察】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40621人,起诉7311056人。其中批准逮捕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56人,起诉115人;批准逮捕侵犯财产案件308人,起诉443人;批准逮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216人,起诉273人。积极开展专项惩治,持续打击“黄、赌、毒”社会丑恶行为,批准逮捕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犯罪人员125人,起诉172人。高度关注经济运行态势,积极参与“三打三优”专项活动,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行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犯罪人员7人,起诉30人。注重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高发性侵财犯罪人员230人,起诉348人,起诉利用伪基站群发广告短信的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2人、利用网络平台出售虚假考试信息实施诈骗的12人、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1人。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选派4名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女性检察官负责办理,推行合适成年人在场、心理咨询辅导等办案机制,制定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对39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职务犯罪惩防】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始终贯彻系统化办案、行业化治理的总体方针,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62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117人,渎职侵权案件56人。加大对围绕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打击力度,针对涉农惠民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管理等环节,立案查处下王镇政府原副镇长张金贤、嵊州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原主任何德汀等职务犯罪系列案件,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从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重点查办了市房地产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劳务外包、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贪污贿赂案件38人。加强惩防信息库建设,共完成10个重点部门及相关领域的信息收集,入库信息255000余条。与市公安局建立涉案人员工作协查机制,实现信息引导侦查。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组织人员到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30场次,专题案例剖析2场次,接受教育党员干部达2700余人次。创新预防工作新思路新载体,联合预防共建单位拍摄微电影《陵迟》,被市委宣传部列入全市干部理论学习的内容。

  【执法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人,监督立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陈生泉诈骗案,监督撤案7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5人、漏罪漏诉15人次,绝对不起诉7人,纠正违规提审等行为13件次;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变更强制措施10人。加强审判活动和民事行政监督,将量刑建议与抗诉工作有机结合,提出抗诉4件,依法改判3件。全年共立案民行申诉案件9件,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后改判3件,建议法院自行再审后改判2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临时提押出所人员进行跟踪监督243人次,发出纠正违法外提通知书1份;监督2名被判实刑的拘役犯及时入所服刑;督促未执行完毕财产刑的1人缴纳余款。

  【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紧扣市委工作主题,依法打击阻碍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跨越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批捕起诉涉恶团伙6个。积极参与、服务“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与市治水办联合出台《关于在“五水共治”工作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主动介入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同步预防。组织开展砂资源专项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所采纳。对多起破坏环境、污染环境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共批准逮捕3人,起诉5人。贯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强化释法说理,落实司法救助,合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其中导入诉讼程序7件,化解6件。深化基层检察室三项基本职能落实,甘霖、黄泽检察室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63件,和解32件,直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1件。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站、所、队的法律监督,移送党纪政纪处理5人。

  【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每一个节点的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完善和规范检察业务、队伍、财务等19项管理制度。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强化对作风纪律的常态化监督,制定《内设科室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对反贪局进行了专项巡查。加强和改进检委会工作,建立每月例会、会前审查提出书面意见以及对疑难复杂案件由专职委员阅卷审查等制度,提升决策能力和议案水平。开展“恪守职业良知、捍卫检察荣誉”主题演讲及检察官宣誓活动,强化责任担当,提高职业操守。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标兵”。依托新成立的案件管理中心,开通案件基本信息查询系统,建立办案流程查询制度,在互联网上及时发布终结性法律文书、重大案件信息,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公信力。规范看守所羁押人员会见与通信制度,实现辩护律师电子阅卷及电子卷宗拷贝,努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单正来)

 

  审判

  【概况】  2014年,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全年新收案件10052件,办结9950件,同比分别上升13.36%14.05%,收结案均创历史新高,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171.54件。

  【刑事审判】共受理刑事案件759件,审结760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11.62%12.76%,判处罪犯1041人,其中63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绑架、强奸、敲诈勒索等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案件396569人;判处贩卖、运输毒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40266人;判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27127人;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18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364名尚属初犯、偶犯、从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判处缓刑。强化司法人权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等原则,商请法律援助机构为65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有效防止刑事冤假错案。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调解率达到83.33%

  【民商事审判】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466 件,审结6359件,同比分别上升32.80%32.87%,结案标的额23.01亿元。审结各类人身、财产等侵权纠纷2116件,婚姻、继承、抚养纠纷805件,买卖、承揽、物业等合同纠纷3438件,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建设工程纠纷423件,民间借贷纠纷1033件,有效保护了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促进了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结案75件,平均审理天数11.75天;适用简易程序结案5051件,平均审理天数38.91天;适用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结案54件,标的额达4.39亿元,平均审理天数20.89天。坚持调解优先,共调解撤诉结案3835件,调撤率达到63.65%。对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有必要为社会提供规则指引的纠纷,依法及时作出裁判。

  【行政审判】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6件,审结42件,同比分别上升170.59%180.00%,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3件,败诉率为7.14%。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经法院协调促成当事人和解撤诉案件2件。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件,辖区内应出庭案件出庭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和规范非诉行政案件的“裁执分离”工作,办结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案件395件。

  【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2353件,执结2347件,同比分别下降12.00%11.33%,执结标的额3.25亿元,同比上升35.42%。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平台上曝光1937人次,使其在申请贷款、招投标、资质认定、乘飞机高铁等方面受到限制,促使43名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结案标的额5575万元。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发布悬赏执行、高消费和出入境限制32人。加大执行惩戒力度,依法罚款、拘留70人,对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2人依法判刑。建立执行备勤制度,实现控人、控车和应急处置24小时响应。启用公安协助执行查控系统,共查获被执行人61人,查扣车辆13辆。

  【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开展金融债权审判执行专项行动,优化全市金融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审执结涉金融债权类案件471件,标的额4.6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79.55%95.29%。探索“市场导向、司法主导、简易审理”的市场化破产之路,妥善审理绍兴鸽力王厨具有限公司等4起破产案件,有效处置、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积极贯彻市委工作部署,出台《为推进“五水共治”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有力保障“五水共治”、美丽嵊州建设等中心工作顺利推进。依法妥善处置涉重点工程、“三改一拆”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拆迁、拆违等涉案纠纷,共审结行政机关申请的相关案件98件,依法裁定准予执行87件。

  【司法为民】建成“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诉讼服务。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和短信服务平台,满足公众便捷获取司法信息的需求。坚持“公开网拍优先”,所有待拍涉诉资产通过网拍进行,共成交76件,总成交额超过2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13万元。实行简易程序案件减半预收受理费,减轻当事人预交费用的负担。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3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87.5万元。开通网上银行、POS机等缴退费渠道,方便当事人缴退诉讼费和领取执行款。

  【司法公开】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制定《阳光司法工作操作细则》,保障司法公开环节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积极探索庭审记录改革,试点以录音录像方式代替书面庭审记录审理案件。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暂予监外执行裁前公示制度,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持依法应公开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4135份。积极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陪审员25名,在绍兴法院率先实现陪审员数量高于法官人数的目标。切实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共参审案件1124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6.29%,同比提高8.93%

  【“五个一”法庭工作机制】实行“一镇一法官”“一村一联络”“一月一巡回”“一季一通报”“一庭一亮点”的人民法庭“五个一”工作机制,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人民法庭法官与乡镇结对,提前掌握和协调化解基层纠纷隐患。在17个乡镇辖区的每个行政村均聘请1名法庭联络员,协助送达文书、执行案件等工作,拓展掌握社情民意渠道。坚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完善巡回审判法庭和站点,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60次,方便群众诉讼。编写季度《法庭工作情况通报》,发送至辖区主要领导、党政部门和人大代表,预警法律风险,提出意见建议。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抓手,谋划推进法庭亮点工作,带动法庭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李冠正)

 

  司法行政

  【概况】  2014年,市司法局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出发点,以优化服务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实现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发展。一年来,先后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授予“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建设“平安嵊州”先进集体,获绍兴市司法局考核优胜单位,在2014年全市软环境指数管理和关键岗位跟踪督评中,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公共服务类跟踪督评优胜岗位。剡湖司法所所长王学喜被评为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法制宣传科科长史洪伟、黄泽司法所所长卢海分别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四届百名优秀人物优秀法制宣传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工作者。

  【重点对象普法】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培训、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领导干部法律考试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学习培训、考试考核、应用实践的常态化机制。着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向全市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及五大集镇、四个街道一把手分发《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法制短信进一步提质扩面,发送对象再次扩大覆盖到全市规模企业负责人,总计1400余人,发送频率增加到每周2次,发送内容主要有“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殡葬改革”“平安嵊州建设”等中心工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全年编制普法短信90余条,累计发送12万余条次。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送书进校园”“送讲座进校园”等活动,全年累计开展讲座60余场,向全市学校赠书40000余册。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分发《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提示与建议》《以案说法————嵊州市企业涉法典型案例选编》等书籍,帮助企业规范管理、科学决策、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进一步强化法制阵地建设,投入资金近30万元,在文化广场及五大集镇、四个街道、两所学校共建设了14个法制宣传专栏,在《今日嵊州》开辟了普法新专栏“洪伟说法”。

  【重大节点普法】着力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等传统普法活动,同时,围绕全市工作中心,组织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依法信访”“法在心中”等主题宣传活动。强化部门联动,积极参与市科协、市禁毒办、市政法委等部门组织的“科技(普)活动周”、“6·26国际禁毒日宣传”“平安嵊州”系列宣传等活动。全年各项活动累计下发各类法制宣传挂图12000余份,法制书籍20000余份,其他法制宣传资料26000余份,更新普法宣传橱窗8期。

  【民主法治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黄泽镇前良村和甘霖镇上路西村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村”, 甘霖镇雅言楼村、贵门乡贵门村、崇仁镇崇仁三村和王院乡培坑村被授予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全市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9个,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3个,有力地推进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大调解体系建设】深化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526日至29日,司法局举办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培训班,共计500多名调委会主任参加了培训。各乡镇(街道)累计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7期,培训调解骨干1675人。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2818件,成功2744件,调处成功率达97.4%。其中市医调会共接待来访咨询115349人次,受理医疗纠纷47起,调解成功47起,调解成功率100%,索赔金额1050.3万元,经调解后支付赔偿金197.23万元,没有发生因调处不力引起的信访事件;市交调会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244起,调解结案1210起,涉案金额1028.63万元,接待咨询366起。深化“四调对接”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业务对接。继续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全市共上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调解案件1262件,兑现奖励资金10.6万元。

  【社区矫正】新建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升级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平台,充分运用GPS定位监控系统,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监控,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和指纹档案,构筑“电子围墙”,全市手机GPS定位率达95.6%。在全市实施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又组织18周岁至45周岁的社区服刑人员共300余名在市职教中心,开展集中教育管理活动,分批次参加军事化训练和思想法制教育,强化矫正人员在刑意识和服从意识,提高刑罚执行与矫正效果。同时,联合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专项检查、“三查”专项行动、半年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等“滚动式”专项检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2014年,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共600名,其中缓刑 495人,假释87人,保外就医15人,管制对象3人。接收社区矫正人员累计332,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共625人,再犯罪2人,再犯罪率0.2%

  【安置帮教】不断深化“牵手工程”, 大力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帮教”活动。继去年在市社区学院成立全市归正人员矫正人员安置帮教教育培训基地以来,首期参训的45名学员已于2月初顺利毕业,共有19名学员获得了高中学历毕业证书,19名学员获得了劳动技能证书。8月底,又组织40余人参加第二批社区服刑人员技能培训,内容包括电子商务、母婴护理、家政服务等10类专业技能。通过培训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掌握劳动技能、消除心理障碍、顺利回归社会,实现“管中有爱、爱中促管”的帮扶教育实效。2014年,在册刑释解教人员共3329人,重新犯罪累计39人,重新犯罪率0.1%,帮教率和安置率都达到了100%

  【法律援助】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惠民行动、情暖军营工程、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等活动,着力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全市行政村、社区及200人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市劳动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四个当日”制度,提升法律援助窗口形象;实施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完善办案质量检查制度,开展听庭回访行动,切实提升援助质量。2014年,共受理“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咨询857件,接待群众来访108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2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262件,办理民事案件160件,受援人913人次,共为受援人挽回和取得利益361.5万元。(冯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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