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
【中心镇培育建设】 2015年,全市中心镇培育工作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目标,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加快人口集中、注重素质提升,加速产业集聚、突出结构优化,促进功能集成、增强承载能力,强化要素集约、提高产出效率”为培育着力点,注重规划引领,加强基础配套,突出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大力推进中心镇“六个一”项目工程,努力推动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是年,5个中心镇共实现财政总收入6.09亿元,同比增长3.9%;规上工业产值79.97亿元,同比下降1.3%;规上工业增加值11.48亿元,同比增长0.5%;固定资产投资67.17亿元,同比增长15.0%;工业性投资56.15亿元,同比增长13.1%。中心镇“六个一”(指一个提升集镇品位项目、一个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一个商贸综合体项目、一个较大体量的房地产项目、一个较大规模的“三改一拆”项目和一个工业功能区提质扩面项目)计划项目30项,完成投资4.5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2.2%。中心镇政府投资计划项目40项,完成投资2.9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0.8%。
【特色小镇创建】 2015年5月,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嵊州市启动了特色小镇规划申报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培育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保障了土地、资金、人员等资源要素的落实,全市特色小镇规划申报和创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省、绍兴、嵊州三级联创的要求,领尚小镇、飞翼农业休闲小镇、温泉养生小镇列入绍兴市级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对象,其中领尚小镇又列入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名单。越剧小镇正在开展概念性规划编制和项目谋划等工作,争取申报省级特色小镇。长乐电机小镇、黄泽木雕小镇、谷来山味小镇、金庭书法小镇及通源运动休闲小镇等作为嵊州市级特色小镇培育对象。特色小镇将将结合省、绍兴市特色小镇年度考核和动态管理要求,按照编制的概念性规划,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体制机制,保障资源要素,加快项目招商和建设,确保特色小镇建设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有效推进。(刘小明)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15年,坚持以推动信用信息在全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经济生活中的应用手段,培育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主体,加强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助推社会管理创新,打造“信用嵊州”。一是加强三大信用主体建设。以建立法治、高效、廉洁的政府为目标,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树立诚信政府形象,建立责任政府;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树立企业信用意识;以法律法规为保障,以道德文化为约束,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平台为切入点,提高个人信用水平。二是深化重点领域的诚信建设。加强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产品质量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税务领域和金融系统的诚信建设,以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司法领域的公信建设。三是加强工程领域中介机机构的监管。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对口管理责任、严格准入退出机制、推行诚信等级及实行“黑名单”制度,进行考核评级;建立“中介超市”,共有12类170家中介机构挂牌入驻“中介超市”;制定出台了《嵊州市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中介机构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四是全面完成“信用现场查询”服务窗口的标准化建设。合署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窗口,设置窗口标识,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指定兼职负责工作人员,正式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汪建忠)
发展计划管理
【年度计划编制】编制完成《关于嵊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在市十五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在充分对接有关部门相应指标基础上,提出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建议和分解计划,经市政府发文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以年度计划为目标,有序推进各项指标的落实。
【“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 2010年至2015年,全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一是综合实力继续提升。“十二五”末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5亿元,年均增长8.5%,人均生产总值达6.1万元。实现财政总收入46.8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2亿元,同口径年均分别增长13%和15.6%。二是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逐年提高,块状经济加快向特色产业集群转型提升,领带服饰、电器厨具、机械电机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76%,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达30%;产业发展空间持续拓展,基本形成以省级经济开发区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重点,各乡镇工业功能区为辅助的产业平台格局。三是城乡协调取得新进展。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新104国道嵊州段、剡溪大桥、垃圾填埋场二期等一批重大工程建成投运。中心城市集聚水平持续提升,现代化新城建设形象显现,城中村改造取得突破,嵊新组团协同发展;中心镇功能逐步完善,空间形态不断优化;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深化,获评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三改一拆”、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城乡面貌全面提升。四是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施“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五气合治”等环境治理工程,山、水和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十二五”末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82.3%,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5%,森林覆盖率达到64.6%,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成功列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并获评省级“森林城市”。五是社会建设取得新进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分别为10%和11%,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达81%;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养老保险总参保率达70%,五年新增就业7万余人。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有序发展,平安嵊州建设持续深入,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持续提升;全面深化改革有序推进,对外开放融合程度日益提高,法治嵊州建设全面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改革取得实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越乡文化影响力持续增强。(叶永良)
【“十三五”规划编制】 2015年,推进“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做好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动员、机构组建、联络员业务辅导、工作交流及周边考察等工作,并在五大集镇和重点部门开展调研。是年,完成《嵊州市“十三五”加快实施转型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嵊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在市十五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由市政府发文下达实施。
【重大项目建设】 2015年,全市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47只,其中40只实施性重点建设项目全年完成投资84.91亿元,比去年同期(39.93亿元)增长112.7%,完成全年计划的114.9%。10只绍兴市“双百双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26.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2%。6只省“411”重大项目完成投资6.58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6%。15只省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1.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2%。是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3.02亿元,同比增长16%。(邱琳)
【要素资源争取】通过加强对企业、项目单位的指导和对接,切实提高了申报项目的质量;通过加强与上级发改部门的衔接、沟通和协调,在争取政策和要素支持上取得了较大进展。2015年,全市共有22只项目列入国家、省计划盘子,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4655万元,戴帽土地指标378亩,为缓解全市建设用地和资金紧缺局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周嗣炀)
【浙(嵊)商回归工作】 2015年,全市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和重要举措,有效地推进浙(嵊)商回归工作加快发展。继续实施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和联系嵊商工作制度,实地走访浙(嵊)商在外投资企业;组织开展“浙‘商’之春”走访慰问,举办“2015嵊商回归新春茶话会”,参加第六届越商大会,促进了一批项目回归。是年,全市共上报浙商回归项目25只,协议总投资93.32亿元,其中协议投资30亿元以上项目1只,10亿元以上项目 2只,5亿元以上项目4只,亿元以上项目5只;新引进项目14只;科技人才项目10只;实到省外资金19.2亿元,完成绍兴市考核任务的120%。(茹小强)
【国内合作交流】组织有关企业参加“西洽会”“兰冾会”“西博会”等国内大型洽谈会及其他重大展会活动,推进山海协作对话对接,完成绍兴市下达的对口支援年度目标任务。2015年,落实支援常山县山海协作资金32.5万元,重庆涪陵地区珍溪镇对口支援资金20万元。(梁敏)
【两农保险】一是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1月13日,市府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至2015年年底,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全面完成,共有208666户农户参保,共收保费208.6万元,参保率为99.95%。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5月28日,市府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适当调整了全年的参保方式和参保品种;通过各部门、乡镇、农户、共保体等多方协力,至2015年7月底,全市水稻、林木、蔬菜大棚等农业保险全面完成,保费收入182.1万元,大户综合参保率达82%。(刘小明)
价格管理
【清费减负】 2015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同时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年度审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创新更为有效的收费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清理规范了垄断性、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和取消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成本监审】 2014年,对城市供水成本、污水处理成本、污水收集成本进行了常规的成本监审;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成本、公租房租金成本、逸夫小学教育培养成本、管道天然气经营成本、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成本等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共计核减定价成本11151.16万元。
【部分销售(结算)价格审核】南山水库原水结算价格调整为0.36元/立方米;百丈飞瀑漂流门票价格调整为140元/人次,上浮幅度为20%;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由每立方米5.50元降为4.75元。核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为3250元/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月。
【上网电价审核】 2015年,对新建以及报废更新电站的上网电价进行了审核批复。其中新建的黄泥桥活动坝电站上网电价,核定为每千瓦平均电价0.48元;报废重建后的白水墩电站上网电价,从原先的每千瓦时平均电价0.43元调整为0.48元。
【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审核】全年共审核确定了12家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和标准。其中:怡景花园、鸿森苑、桃源花园、新春花园等4家住宅小区确定为二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多层0.6元/平方米,高层为1元/平方米;香溪名苑、悦公馆、吾悦华府、秀山花园等4家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确定为特级,收费标准为多层住宅0.8元/平方米,高层住宅1.5元/平方米;锦园华庭、剡江越园、正大新世界、正大新城国际等5家住宅小区实行优质优价,锦园华庭、剡江越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2.8元/平方米(含高能耗费用),正大新世界、正大新城国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1.9元/平方米。
【水资源收费制度改革】为进一步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水环境质量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对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制定了《关于对工业污水按有害污染物浓度多因子复合计收污水处理费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工业企业实行差别化水价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经市政府同意后在全市实行。(竺章金)
【涉农涉企收费检查】 2015年,市发改局继续采取联合检查的方法,重点对交通、环保、水利等部门共10家相关执收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涵盖检测、等级评定和有关公证、评估、农资等涉农涉企价格及收费。被检查执收单位都严格执行新的收费政策,在规定期限内停止征收各类暂停的收费项目。
【医疗卫生收费检查】 2015年,市发改局对乡镇卫生院、市区内药品商店实施重点检查,共检查单位23家,出动检查人员40余人次。检查的重点包括:乡镇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的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2015年,发改局采取抽查方式,对全市4所幼儿园进行了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保教费、代办收费情况,以及是否以特色班、兴趣班的名义另外收取费用的情况,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工作。检查中未发现违反相关价格政策的情况。
【成品油价格检查】 2015年,针对成品油价格频繁调整的情况,发改局加强了对加油站的成品油价格监管。每次成品油价格下调后,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成品油价格巡查。各加油站能较好地执行价格政策,成品油销售价格均能按政策及时调整。
【价格和收费政策宣传】 2015年,通过参加“3·15”、“12·4”、“社区生活”等广场宣传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500余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等价格法律政策内容进行宣传介绍,让群众了解价格工作,接受群众对价格政策的咨询和价格投诉举报,为群众解疑释惑,对市民反映的民生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答复,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旅游行业价格专项检查】 2015年,为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市发改局对全市旅游行业开展了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出动检查人员30人次。采取边检查边宣传的形式,主动提供服务,倡导经营者明码实价,主动防范价格违法行为,有效地提升了旅游行业服务价格的透明度。
【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2015年,为保持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规范价格秩序,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市发改局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日市场的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查单位40家,出动检查人员40余人次。检查中未发现违反相关价格政策的情况。(金欣)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概况】一是规范市管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分别对市水务集团、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市公共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者制定2015年经营目标责任制(年薪制)考核办法,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考核评价机制,发挥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激励和导向作用。二是处置四家改制国有企业资产置换金和剥离资产。对市机电设备总公司、市食品厂、市普适尔制冷设备总公司和市房地产实业总公司的资产置换金和剥离资产分别进行合理的处置,解决改制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三是开展全市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检查。对市地方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市茶场、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市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四家国有企业,进行以2014年度国有产权转让、重大资产处置和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工作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检查。四是严格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单位对外出租出借房产,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收益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房产公开招租,房产出租均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租,强化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监管。五是加强企业国有资产抵押、担保和对外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国有资产抵押、担保和对外投资管理的审批程序,降低国有资产风险。2015年全市新增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5.47亿元,转贷9.96亿元。(黄小明)
财政监管
【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 2015年,市财政局完成62个预算管理部门绩效管理年度考核,对申报的735个项目绩效目标涉6.4亿资金进行规范性审核,及时反馈问题、批复结果。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情况检查,通报发现的村级工程变更管理、建设资金支付、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等重点问题,并由市纪委(监察局)根据问题的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效能责任追究或约谈。开展市级部门(单位)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情况及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成立检查组对47个部门和86家下属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牵头梳理分析、研究确定检查发现的涉及40个部门单位9大类问题,依法进行相关处理,并由市纪委、监察局对问题较严重的8个单位进行了问责处理。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对涉嫌违规骗取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贴息资金的5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已追回财政资金60余万元、罚款处理6万元。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运行情况和部门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情况专题调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格审核拨付资金,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和评审,全年审定批复工程财务结算项目46个、决算项目22个。做好政府投资项目一体化综合监管,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和工作台账,准确掌握项目和资金情况,严格按预算、按计划、按合同、按进度和按配套资金同步到位的原则拨款。加强中心镇培育、交通治堵、黄标车整治、燃煤锅炉淘汰、公交一体化、污水污泥处置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注重资金绩效,保障中心工作推进。
【非税收入收支管理】 2015年,市财政局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规范管理,在组织专项清理检查的基础上,立足长效、完善制度,制定《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政府非税收入分析例会制度,规范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开展收缴代理银行综合考评,有效避免和减少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中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规范清理收费项目,落实企业减负政策,推进结构性减负工作,经清理审核,整理汇总 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0项政府性基金,分类编制《嵊州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嵊州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嵊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目录清单》,通过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实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黄小明)
国土资源管理
【用地保障】 2015年,上级下达嵊州市的计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存在很大差距,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成为2015年保障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调动积极性,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争取用地指标的相关政策意见,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奖励政策。通过包装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项目等多途径争取奖励指标,全年完成新增建设用地报批2316亩,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2000亩考核任务的116%,基本满足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
【土地供地】 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科学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当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有效地推动了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全年完成各类供地2938亩,土地出让金为39.788亿元。同时,办理集资房和房改房补办出让审批227户,补缴出让金120.11余万元。
【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标准;加强源头管理,执行“净地”出让制度,完善工业用地供地机制,落实反制措施,以市场机制、土地成本倒逼企业增强惜地意识,防止产生土地新的闲置浪费。对全市1999年至2013年期间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但未实施供地的土地,结合《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已供项目清单和农转用批次,进行逐一清理,重新核实,查清每一批次中未供土地的位置、分布、面积、规划用途和未供原因,完善批而未供用地台账。至年底全市批而未供面积比2010年底减少4424亩,比省国土厅和绍兴市局下达的任务多供应1269亩。强化建设用地供后监管,采取限期建设、有偿收回及依法无偿收回等措施盘活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土地1688亩,完成考核任务的168.8%
【耕地保护】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嵊州市作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单位全省9个试点县之一,在2013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到2015年年底,全市耕地保有量为67.6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6.49万亩;标准农田面积为36.62万亩。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实施土地开发项目186个,规划新增耕地面积9968亩,其中水田3064亩,“旱改水”项目立项1只,面积350亩。全年通过验收项目51只,面积3258亩,其中水田423亩,完成了绍兴市委市政府对嵊州市3000亩的考核任务。同时,完成解决杭绍台高速嵊州段占补水田的22只2500余亩旱地改水田项目立项,有效保障了杭绍台高速嵊州段、曹娥江治理项目等一批交通水利重点项目及城市批次用地的报批。全年共保障了19个批次及独立选址项目报批的补充耕地指标4834亩,其中水田指标3661亩(其中旱地改水田指标2488亩、垦造水田指标833亩、旱改水承诺340亩);补充旱地指标1173亩。
【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 2012年,嵊州市被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之一,根据“十二五”期间上级下达嵊州市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文件精神,2012至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27.78万亩,经过4年的努力,全市已基本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9.19万亩,其中认定类7.22万余亩、提升类18.90万余亩、建设类3.06万亩。
【执法监察】 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共组织执法巡查2397次,制止违章24起,整治违章84起,拆除面积2.35万平方米。对该立案查处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及时申请,该移送纪检、监察、公安部门追责的及时移送,全年已累计立案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45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45份,已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86件,移送党纪政纪处分建议17件17人次。2014年度全市共在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录入新增加建设用地566宗,涉及面积3905.14亩,其中耕地2907.41亩;违法用地251宗,涉及面积338.55亩,其中耕地150.97亩。扣除按照省厅政策可以比计入违法比例的违法用地后,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5.13%。
【涉土信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从抓人头、抓苗头、抓源头、抓重头入手,完善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和信访责任倒查机制。采取部门协同、综合治理,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源头,有效降低涉土“三访”发生率,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一年中共受理涉土信访344件,办结率在98%以上,总量比上年的443件下降了22.8%。
【依法征地】市国土资源局做好依法征地的信息公开和公告工作,在门户网站创建征地“阳光工程”专栏,起草包括征地法律法规政策、补偿安置文件、工作流程、操作程序、责任部门、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内容的“阳光征地工作台一张图”,实施“阳光征地一张图”上墙工程。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配合相关部门,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机有保障。全年征地签约6970.262亩,其中2731.479亩已批准,安置人口286人。
【地质灾害防治】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嵊州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全年共接报灾险情67起,其中灾情1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7.2万元;成功避让8起,避免了31人因灾伤亡;形成隐患点19个,威胁66户210人生命财产安全,由于处理及时,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开展地质灾害勘查治理项目3个,已完成验收1个,完成地质灾害应急排险项目44个,完成地质灾害搬迁避让18户63人,总计投入专项资金约656.69万元
【矿山管理】强化矿山整治,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强对采矿权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储量动态监测报告为依据,开展矿业权年检年报工作。全市现有矿山总数15家,在绍兴市局下达的控制任务数以内。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交易行为,统一到绍兴市局交易平台招投标。加强采矿权管理,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控制全年采矿权总量和萤石矿等矿产开采总量。做好矿产资源开采监管的基础工作和开发利用方案评审认定,确保范围划定和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对全市持证矿山的界桩、地面标识和采矿权人告示牌进行全面检查。完善矿山监管责任制度,实行“一人一矿”,将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的职能下延。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全年共计征收35.86万元。创建的2个绿色矿山,3个露天矿山粉尘管理通过达标检测。
【不动产登记发证】 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全面开展农房登记测绘工作,全市测绘成果全部通过省质检站专家验收,均符合农房登记测绘要求,(地籍测绘75分以上,房屋测量合格)。同时开展部署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整合。(金杭锋)
工商行政管理
【概况】 2015年,全市新发展个体工商户3650户,累计33660户,比去年同期增长8.34%,新发展私营企业1545户,累计达到10518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0.95%;新发展内资企业(包括分支机构)49家,累计达到1281家,比去年同期增长1.1%,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8家,累计达到1260家,比去年同期增长6.15%。新发展外资企业4家,累计达到330家,个体户注销、吊销1237户,私营企业注销、吊销584家,内资企业注销、吊销31家。年内完成对2家集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动产抵押75份,抵押物价值80551万元,主债权金额34534万元。拍卖监督68次,委托金额27057万元,成交额1304万元。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认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44家,其中A级18家,AA级14家,AAA级12家。全市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检测2141场次,抽检商品3.21万余批次,查处不合格商品60批次232公斤。全年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515件,其中大要案84件,入库罚没款473万元。12315举报投诉中心和市消协共处理消费者投诉858件,调解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6万元。
【企业年度申报】 2015年,市场监管局开展2013、2014两年度的企业年报工作。全市2013年度应年报内资企业9105家,已报送年报内资8361家,年报率为91.82%,外资企业327家,已报外资企业305家,年报率为93.27%;应年报个体户22489家,已报送个体户20504家,年报率为91.17%;2014年度应年报企业10627家,已报送年报9701家,年报率为91.28%,外资企业329家,已报外资企业300家,年报率为91.18%,应所报农民专业合作社1189家,已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1027家,年报率为86.38%,应年报个体户25835家,已报送个体户23438家,年报率为90.72%。
【权力清单清理】 2015年,市场监管局开展职责、权力清单修改、补充工作。对之前形成的共计9个大项629个小项,内容逐项进行细致研究,完成了全局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的第9次修正、改编工作。
【改革“先照后证”登记制度】 2015年,市场监管局对前置审批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布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目录,目录外的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一年中办理前置改后置营业执照3000余本。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2015年,市场监管局对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拟注销企业启动简易注销程序,为企业退出市场打开捷径。12月4日,市听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简易程序办理了注销登记,为嵊州第一家简易注销登记企业。
【查处无照经营】 2015年,发现无证无照经营717户,规范引导办理登记“无照转有照”472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99件次,查处案件罚没款72.12万元,对涉及前置部门的12户无证无照及时进行了抄告。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 2015年,市场监管局新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站8个,发送温馨提示短信10万余条,编印《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1万余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彩页2万份,开展街头集中宣传活动4次。
【“健网五号”暨红盾网剑专项行动】 2015年,市场监管局开展“健网五号”暨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整顿网络市场经济秩序。全市网络经济建档总数为1782个,其中企业一级域名829个,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1477个。一年来,对辖区内的网络经营主体建档及网上“亮照亮标”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291个新增网络经营主体进行及时建档。网上检查网络经营主体1552家次,实地核查网络经营主体318 家次,责令网络经营主体整改35家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2条,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9起。同时,开展涉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广告法》等有关网络经营规范内容培训,跟踪指导网络经营交易平台3个。
【年度无传销县(市)】年底,嵊州市被浙江省打传办评为“2015年度无传销县(市)”。一年中,全市共查处传销行为2起,罚没款61.35万元,传销案件查处实现重大突破;组织打传宣传活动10场,受众群体2000余人,分发打传宣传资料2000余份。全市没有发生因传销引发的有较大影响、成为舆论焦点的事件。
【注册资本认缴制】自2014年3月以来,嵊州市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即“一元钱可以办公司”。2015年新设立公司1204家,注册资本逾41亿元。
【儿童用品专项整治】 3月13日至4月24日,市场监管局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商品质量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重点对童装、童鞋、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商品,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是否注明,在商品包装上是否配有中文说明等等。同时,抽检塑料、毛绒玩具22批次,结果20批次合格。
【上门办理抵押登记】 3月31日,市场监管局联合浙江嵊州农村合作银行黄泽支行对浙江双鸟机械有限公司上门服务,为该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红盾护农”农资抽检】 4月,市场监管局联系相关检测机构,对辖区内各个农资经营户经营的各类种子、化肥等农用物资进行抽样检测,通过抽检农资监测质量水平,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
【“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 5月3日,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多个部门在市客运西站开展“嵊州市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向过往旅客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和法律知识书籍,就打击和防范传销、假冒伪劣商品等内容向市民进行现场宣传和解答咨询。
【珠茶产业转型提升研讨会】 5月5日,市场监管局联合茶叶协会、林业局、质监局、绍兴商检局嵊新办事处及9家出口茶厂负责人和5家精致茶厂代表召开关于珠茶产业转型提升研讨会。会议分析了近年国际国内珠茶生产、销售、出口等方面的严峻形势,研讨了嵊州首只地理注册证明商标————“嵊州珠茶”集群品牌的立标和市场开发的可行性方案,探索嵊州在传统出口珠茶领域工艺创新和产品开发的新路子。
【颁发首张外资企业执照】 5月6日,市联通公司的工作人员从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领到了北直街营业厅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这是外资企业登记权限绍兴市下放嵊州市后,嵊州市颁发的第一本外资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代表任职资格限制】 6月下旬,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工作。调查中发现,全市企业法人中有35家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在该企业被吊销之前,已存在兼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通过清理,按照规定限制其继续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责令上述35家企业限期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7月1日至3日,市场监管局、建设局、交通局、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检查对象主要是各液化气储配站、管道燃气、各液化气供应站(点)。在各液化气经营企业的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操作规程、设施设备的运行、燃气防泄漏等方面发现3家存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
【查获假冒饮料案】 7月23日,甘霖所查获一起涉嫌假冒“红牛”饮料案。当日下午,于某等3人携带54箱涉嫌假冒的“红牛”饮料到甘霖辖区超市推销,以低于市场价10元1箱的价格向甘霖三乐超市推销了20箱“红牛”饮料。该批次54箱共计1296罐涉嫌假冒的“红牛”饮料已被甘霖所暂扣。
【供水电气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 8月12日,市场监管局对供用水、电、气公用企业的合同格式条款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查阅各单位使用合同文本,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做好供用水、电、气公用企业的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的审查备案工作。至年底,市区内已备案合同9份。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 9月28日始,全市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全年累计发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817本。
【市区登记服务窗口搬迁合并】 10月10日,市场监管局市区登记服务窗口搬迁至三江街道兴旺街1号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办公。至此,该局所有审批事项都集中在市行政审批中心窗口。
【企业名称网上申报】根据省局《无区划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登记申报操作说明》及企业名称登记的相关规定,10月21日,市场监管局为易心堂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办结全市首例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网上申报业务。
【灯具市场监管】 11月初,市场监管局对长宁路灯具一条街的LED灯等灯具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共检查经营户15家,抽样检查灯具产品30个批次,并报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其中19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不足40%。辖区市场监管所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相关问题灯具产品进行查处,并进一步加大对灯具市场的检查力度和发布消费警示。
【首张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营业执照】
11月19日,市甜田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完成注册并领取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成为全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该社由3个成员组成,均为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达100万元,经营范围为“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种植的水果;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为成员提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信息技术服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浙江万事兴电器有限公司、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被省工商局认定为2015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浙江中巨建设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被绍兴市局认定为2015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浙江双鸟数码机床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被认定为2015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新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例】 12月1日后,在全市相继实行《嵊州市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细则》和《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住所登记的操作办法》。不仅节省了企业经营成本,也大大释放了场地资源。截至年底,已有30余家企业(个体户)受益。
【捣毁非法传销窝点】 12月1日晚,市场监管局接到110信息,在市区鹿山街道东南路有传销活动,鹿山市场监督所迅速组织力量与公安部门共同前往开展检查。发现传销窝点内非法活动。公安与鹿山所工作人员将两名为首人员带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作进一步查处,对其余9名参与传销人员进行法律宣传教育,由民警与房东劝返回家。
【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 12月4日,市政府举行就地建立和完善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和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听证会。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表达消费者对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和监审结论的真实意愿,市消保委受市发改局委托,组织7名消费者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陈华艳 吕红江)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概况】 2015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完成各级专项风险监测494批次,其中接受委托检验测试批次数为1100批次,同比增长5%。共完成强制检定5900台件、非强检6200台件的计量检定,其中包括全市26个乡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1401台件的年检,以及36家集贸市场3538台件衡器的检修。
【国家级厨具产品质量提升项目】 2015年,市质监局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对全市100多家厨具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创新监管抽查方式,率先探索网络销售厨具产品监管新领域,实施网络销售厨具产品溯源监管。安排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具、集成灶等三大类厨具产品网络抽样40多批次。推动厨具质量保险,有30余家厨具产品生产企业投保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险,累计投保保费32万元,累计赔偿金额上限达到4700万元,参与投保的产品年产值达4亿元,该项工作得到了副省长朱从玖的批示肯定,并在全国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推动质量帮扶,开展“助力双创,服务企业”系列帮扶活动,邀请省质检院,绍兴市质检院等技术专家,到厂开展厨具产品“技术专家面对面”帮扶活动,指导帮扶企业84家次,发现各类问题352条次,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意见。
【“浙江制造”试点县市培育】 2015年,市质监局择优确定14家企业作为首批“浙江制造”试点培育企业,为主起草《集成灶“浙江制造”标准》,争取集成灶浙江制造联盟标准立项,浙江亿田电器有限公司通过吸油烟机、集成灶“浙江制造”产品认证,获得4张“浙江制造”认证证书,成为全省首家获得“集成灶”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的企业。邀请省局专家,对照《“浙江制造”评价规范》为企业量身定制服务套餐,实行“一对一”全程改善辅导。组织“浙江制造”实训班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请浙江大学质量管理研究中心对全市“浙江制造”培育企业进行系统培训;同时开展“智慧检测”、开放专业实验室等活动,免费检测350批次,促进厨具产品质量。
【“三强”战略】一是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做好先进质量管理、政府质量奖、首席质量官、质量损失率分析统计等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企业4家,比2014年增长33个百分点;积极参与优秀QC成果评比,获得绍兴市优秀QC成果一等奖4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3个。二是推进标准强市战略。引导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参与修订国际标准或为主制修订国家(或行业)标准3项;支持“五水共治”标准体系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复审率、备案率达到100%;规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61%,企业产品标准网上自我声明148家。三是推进名牌强市战略。落实“一对一”的帮扶措施,针对薄弱环节,强化沟通协调,帮助解决问题,新增加省名牌产品企业2家,新增加绍兴名牌产品企业8家。
【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联席会议、质量培训、主体述职、质量分析、质量失信“黑名单”和检查督评制度等制度,完善质量强市推进机制、责任机制、评价考核机制、保障机制等“四项机制”,促进质量全面提升。二是开展监督抽查工作。重点加强对厨具、电机、建材等涉及节能类、环保类、安全类、民生类、准入类的重点块状产业的监督检查,完成各类监督抽检494批次,其中完成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具产品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共105批次,合格100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5.24%。三是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以农资和其他涉及健康安全类产品为重点,组织以保春节、五一期间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儿童服装、家电、建材产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19人次,检查生产企业、经营单位287家次。同时开展电梯、危化品等各项专项整治。其查出事故隐患438起,并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工程】一是组织实施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千人免费培训工程,对企业新上岗、复审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宣传培训共8期640人次,完成乡镇(街道)安全管理、各类操作人员等“三员”培训任务,通过视频、网络、报纸以及企业全员培训等多种宣传教育途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让全社会来关心、关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在嵊州信息港、《今日嵊州》等媒体和网络进行多次知识宣传,以身边的特种设备事故案例分析来吸引市民对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了解。二是开展大监管大联合,强化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开展以乡镇(街道)为责任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达标活动,有30家通过达标。通过达标活动,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达到自我承诺、自我管理、自我排查、自我整改和自我考核的“五自我”的工作要求,实现基层政府监管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整治、联合培训“五联合”的要求。市局组织撰写的《嵊州市质监局“三个五”工作机制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一文被省质监局政务信息刊发。
【服务民生】一是深化“计量惠民”民生工程。结合“民生计量入万家”“5·20世界计量日”“计量惠民、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等活动,服务社区、学校和医院共37家,同时常年免费为群众提供服务1000余次,免费检定血压计1000余台(件)、人体秤700余台(件),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优化行政审批简政环境。全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中心窗口,并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在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事项内部、外部运行流程图,做到工作流程规范、业务环节清晰、岗位职责明确、监督机制到位。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449件,其中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核发4059件,计量标准器具核准6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384件。当场办结率和承诺件限期内的办结率以及企业满意率均达到100%。
【技术机构建设】 2015年,市质监局完成2014年新购置的湿式气体流量计、数显压力表、防水等级测试系统、步入式高温湿热实验室等共计50余万元的专用检验检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通过油脂分离度和气味降低度、集成灶、油烟机能效开机、待机功率、全压效率等计量认证,增强省中心的检测能力,拓展了服务范围。同时增强了技术人员的能力素质。(李良校)
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关系协调】全年主动巡查用人单位873家,共接待群众劳动保障来访投诉859起;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立案410件,结案402件,涉及人数2774人,追回工资3075万元。其中立案处理群体性和突发案件69件,涉及人数2102人,涉及金额2666万元。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案件27件,处罚金额2.9万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09件,涉及人数1761人,涉及金额4220万元,其中调解结案302件,调解率71.56%。收到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29件,涉及人数1219人。
【执法检查】 2015年,市政府修订完善了《嵊州市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进一步明确了涉及10人以上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处置原则及单位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春雷”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检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5次专项行动;主动巡查用人单位873家,涉及职工91880人。完成2014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全市6412家用人单位全部纳入电子档案管理。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深化监察服务”主题活动,采用“请上来”和“沉下去”的办法对基层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轮训,监察中队实体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工伤维权】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887件,依法作出工伤认定1755件,其中共调查案件相关人员2100余人次,制作调查笔录438份,经调解撤诉27件,结案率达93%。行政复议案件仅为1件,维持1件;行政诉讼案件仅为2件,撤诉1件,败诉率为0件。组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9次共869人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通过鉴定83人。2015年1月1日起实行了新版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通过控制鉴定人数、增加鉴定次数及医疗鉴定专家熟悉掌握新标准,保障了鉴定工作顺利进行;是年共受理病退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共80人次。(黄云飞)
安全生产管理
【概况】 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共发生各类事故(除火灾外)367起,死亡63人,同比分别下降6.85%、11.27%。其中,道路交通事故363起,死亡59人,同比分别下降6.92%、11.94%;工矿企业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持平;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73起,无死亡。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全市连续十三年实现了安全生产“两项指标”持续下降的目标。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嵊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别于12月19日和21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定下发。“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明确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实施意见既明确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还作出了网格管理制度、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工作考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是市领导率先垂范、深入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划定市领导检查的范围和任务,市委常委以联系乡镇(街道)为主,副市长以分管行业为主,定期开展“春节”“五一” 等重点时段和天津“8·12”等重大事故后对危化、建筑、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全年共开展了5次市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明确具体安全监管责任。1月2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与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镇、村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共签订了20115份;还落实和发放了乡镇(街道)安监人员每人每月220元的安全生产岗位津贴。三是巩固健全村、社区网格组织。各乡镇(街道)年初对每个村、社区网格人员进行重新核实统计,查漏补缺,明确网格管理责任,保持网格、人员、职责“三统一”。全市有大网格22个,中网格452个,小网格1176个。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和诚信机制建设为抓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推进规上企业标准化创建。规上企业已完成创建370家,占规上企业总数的90%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289家已发文评定为诚信等级B级企业。二是以社会化服务推进规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下发了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先在开发区试点探索,针对小微企业出租厂房集中、“厂中厂”现象普遍和安全管理薄弱的问题,从部分出租企业和社区入手,发动承租企业抱团集中购买社会化服务,开展标准化创建。 在省安科院等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的支持下,下园塘区域等6个区域(出租企业和社区)的63家企业首批主动购买社会化服务,年服务费为3000元,其中开发区给予每家1000元的政策性补助。全市已有265家规下企业正在开展标准化创建。三是大力推广绍兴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应用。为贯彻落实绍兴市“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防控治理体系建设要求,举办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应用和企业基本情况及隐患录入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完成全市3292家生产性企业基本信息的录入,切实掌握全市企业基础底数和工作实情,为下阶段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报和网格监管打好了基础。
【执法监管】一是继续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安全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和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对涉及违章建筑和不符合安全条件规定的,一律不予受理。全年办理行政审批服务项目128件。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与省政务网并轨,承接绍兴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4项。根据职能划转,增设职业卫生许可项目3个。二是深化“体检式”执法检查。制定监管执法计划,明确“四个100%”目标,即:对列入执法计划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100%,责令限期整改复查率为100%,对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和到期未整改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率达到100%,确保已知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在此基础上,分解执法任务,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系统的“体检式”执法检查。通过“体检式”检查,使企业做到错什么、改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年已按计划完成36家企业的检查任务,查出隐患198条,并对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跟踪复查到位。6月,嵊州市安监局代表绍兴市局在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上作了行政执法经验介绍。三是严肃查处事故类和非事故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全年办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24只,处理违法当事人19个,共处罚没款163万元。发生工矿企业事故4起,调查处理4起。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市安监局成立以来,行政执法连续10年保持零复议零诉讼。四是加大对亡人或较大财损安全生产事故的网格监管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负有责任的网格员,通过调查报告建议所在乡镇作出效能责任追究,全年处理网格员4名。
【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在嵊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小砩职技校)设立网络化考点。该考点于6月正式投入运行,通过对考试过程的全程监控,加强了对考试纪律的把关。二是继续加大乡镇机关干部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力度。继续发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教育讲师团作用,按照集镇街道每年2次、其他乡镇每年1次的标准,利用周一夜学时间,到各地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普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矿企业安全、建筑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实务等基本知识。全年开展机关干部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44场,培训机关干部3625人次。三是大力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取证培训。共举办三类人员培训班30期,受训2551人。同时,市安监局多年来坚持送教下乡、进企业办班、举办夜校等活动,尽力方便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在江苏昆山“8.2”粉尘爆炸事故后,深刻吸取教训,及时开展了粉尘安全生产知识专项培训;全市涉及粉尘企业的负责人、安全员及乡镇安监员共80多人受训。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通过举办公益宣传咨询、有奖猜迷、知识竞赛等安全生产月活动,使群众在喜闻乐见的活动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知识。
【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一是抓面上部署。1月,市安委会印发了《2015年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36项专项整治项目,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方案,切实有效地开展专项行动。同月,市安委办又印发了《关于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的通知》。6月,市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重点部署了对工矿行业、建筑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的百日整治行动。二是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打非,以烟花爆竹稽查队为依托,在元旦到春节期间,对各乡镇、街道的烟花爆竹经营店开展日常巡查,收缴销毁非法烟花爆竹300余箱,并取消了市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摊位。对全市5家矿山企业的外包工程和4家矿山企业的轧石设备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违法超量储存危化品经营企业1家,异地经营企业1家,转移危化品45吨。消防领域重点开展了城北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由城北办、消防、公安、安监、城管等单位联合排查企业20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545处,整改“三合一”企业16家,拆除违法建筑92处,拆除面积73000多平方米,对8家企业实行了行政处罚。市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对50家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对长乐镇义乌工业园“三合一”企业也进行了整治。特种设备行业以安全管理达标活动为载体,有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执法,处理涉及不合格设备的单位5家。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了以落实施工方案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检查,增强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执行的严肃性。三是抓上级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2015年,全市共上报并整治绍兴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隐患2处、道路交通黑点路段2处;市安委办委托市公路管理局安装山区道路弯道凸镜205块。市安委会两次发文明确16个市级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是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排查企业17893家次,发现隐患14791处,整改14788处,整改率99.99%。
【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根据上级要求,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从原市卫生局划转到市安监局。5月,市安监局修改了三定方案,增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增加参公编制3名,实际增加工作人员3人(9月份人员全部到位),其中2人安排到职安科,1人到审批窗口,并明确职责分工。注重职业卫生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的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使职业卫生工作有序开展。(叶苗汀)
食品药品监管
【概况】 2015年,全市有食品生产企业149家,食品流通经营主体7186家,餐饮服务单位2148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单位13家、经营使用单位695家,注册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212家。
【保化品监管】 2015年,市场监管局共抽检各类保健品、化妆品91批次,检验合格率为95.6%。共发出行政指导67起,查获保健食品化妆品类违法案件5件,已罚没款1.25万余元,案件处置率100%。
【保化品抽检】 2015年,市场监管局共完成保化品抽样91批次,其中国家级保健食品2批次,国家级化妆品14批次;省级保健食品6批次,省级化妆品9批次;绍兴及本级共60批次。
【食品安全色标管理】 2015年,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中推行色标管理,防止食品交叉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共有12家大型社会餐饮和33家学校食堂实行。
【餐饮信息化监管】 2015年,市场监管局加强餐饮服务信息化监管。至年底,全市6家大型社会餐饮单位和19家学校食堂建成阳光厨房,共安装摄像头178个,显示屏30台。
【食品安全放心乡镇(街道)】 2015年,市食安办下发《食品安全放心乡镇(街道)建设达标验收细则》,按照“高标准、高起点”全面推进放心乡镇(街道)建设工作,覆盖率达100%。同时,分别成立5个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年底,经各工作组验收,全市21个乡镇(街道)和温泉度假区均全面建成食品安全放心乡镇(街道),达标率达100%。
【保健食品市场检查】一是加强对重点产品和重点场所的检查。在巩固和扩大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以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的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大对批发市场、经营保健食品零售药店、大型超市、专营店等的检查力度。二是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环节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以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台账制度为重点,加强对经营单位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保健食品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做好各类消费警示提示,努力形成保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015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149家生产企业进行ABCD分级评定,要求企业按等级提交自查报告,全年提交率达95%以上,并根据企业提交自查报告进行相应次数的现场检查,录入《浙江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11月,对全市持证生产企业生产进行集体约谈和《食品安全法》培训。并与与会企业签订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和“十不得”承诺书。
【药械专项整治】 2015年,市场监管局开展非法生产销售药用空心胶囊专项整治以及中药生产提取和提取物使用、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诊断试剂、无菌医疗器械和植入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和民营医疗机构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行为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小药店整治”“回头看再规范”行动”等15个专项集中行动。专项整治发出警告19家次,立案查处2家。中药饮片抽样10批次,胶囊与胶囊剂药品抽样24批次。
【非法生产空心胶囊大案】 1月27日,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成功捣毁设在黄泽镇工业区的一非法生产空心胶囊窝点,现场查获大量生产设备和物资。两天内又将犯罪嫌颖人吕某在案发后转移的设备物资全部查扣到位。随后几天内,公安与市场监管部门专案组人员赴河南等地追查吕某已销售的29箱胶囊,将未使用的空心胶囊22箱和已使用并制成的7箱成品假药追缴回嵊。同时,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6人,11月9日,经市人民法院审理,对吕某为首的15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案的查办,得到省市领导多次批示肯定。
【食品生产许可准入】 1月1日起,绍兴市局将部分食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含申请资料审核、现场审评)权限先行下放至县级局试运行, 10月1日起,将原由绍兴市局承担的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含技术核查)权限下放至县级局。下放后,市场监管局积极做好本辖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证书发放、变更、延续、补办、注销等工作。全年共受理食品生产许可32家39张,组织专家现场核查29家,发证28家36张。
【省级示范单位创建】 2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2014年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示范单位名单,全市6家餐饮单位榜上有名。其中学校单位5家:开发区幼儿园、育英小学、越剧艺术学校、剡溪小学和嵊州中学初中部等食堂;社会餐饮1家:嵊州市广厦大酒店。
【节日食品市场监管】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局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等重点品种,检查其包装、标识、生产日期是否齐全,是否在保质期内等,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特别是加强针对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监管。同时针对各类食品经营者,要求其建立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做好进销台账等相关工作。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6家,检查食品流通经营户879家,检查餐饮经营户12家,检查药械生产经营户21家,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6个,检查中办理各类食品案件37件。
【食品安全“百日会战”】 3月始,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会战”行动,开展肉制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总计出动执法人员815人次,检查冷库14家,抽检冷冻肉制品、水产品31个批次,检查各类肉制品、水产品生产经营者906家,责令整改42家,取缔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3个,查没问题肉及肉制品、水产品供给100多公斤,涉案货值9.01万元,并将4家违法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进行公布。在行动中,共分发 “百日会战”通告7500份,形成了全社会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并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行政约谈与培训,约谈负责人35人次,共开展培训4次,培训人员200多人次,并专门针对冷库食品与冷库经营者签订了责任书,制作了统一的冷库管理制度与冷库经营台帐,要求各冷库经营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出台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3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职责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意见》,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试点“五常法”管理】 3月初,市场监管局在市津津坊食品有限公司、金鸭子食品厂、浙江陈氏有限公司三家肉制品加工企业试点“五常法”管理模式。“五常法”管理即工作常组织、天天常整顿、环境常清洁、事物常规范和人人常自律,是用来创造和维护良好工作环境,保障食品安全的一种有效方法。经过试行,企业生产环境及生产秩序得到有效净化和规范,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明显增强。
【监管校园配送企业】 3月5日,市场监管局对校园综合配送企业嵊州百缘农业开发有限和绍兴市亿尔达控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行政指导。主要针对配送食品的索证索票、配送企业的检测室运行、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有以及食品安全电子台帐上传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旨在通过常态化监管,促使企业重视校园配送食品的质量,确保师生的健康安全。
【虫草类保健食品专项检查】 4月,市场监管局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虫草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发布虚假消息,销售假冒伪劣虫草类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虫草类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现象。共排查相关经营单位54家。从检查情况看,节日保健市场总体形势较好,大部分超市和药店对虫草类保健食品经营品种单一,没有发现假冒虫草类保健产品。
【特殊药品检查】 4月8日,市场监管局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制剂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包括:企业经营资格、是否建立专柜专人专账管理制度、购销存记录、存储安全措施、交易运输方式、资金结算方式等。检查发现,市内药品批发企业在经营特殊药品过程中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比较重视特殊药品的管理,有相应的防范措施。
【药械从业人员培训】 4月14日至4月15日,市场监管局举办药械从业人员药学相关知识培训会。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市属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其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厂校医务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中层以上人员等共计1200余人参会。培训结束后进行了考试,并对考试合格人员发放《嵊州市药械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4月21日,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世纪联华嵊州兴盛店、国商大厦、三江超市与蓝天学友配送进行检查及现场督导。主要查看现场制售、熟食、肉制品、水产品柜、检测室、变质食品处理等各个环节。要求相关单位切实执行相关食品安全制度,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制售的加工制作间,各食品加工间的门必须保证闭合状态,并做好食品原材与成品进出通道分离。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险试点】 5月13日,副省长朱从玖对市场监管局报送、市府办上报的省政府办公厅《浙江政务信息(专报)》第578期《嵊州市推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一文作出肯定性批示。
【中药饮片专项抽检】 5月25日,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对市医药药材总公司中药饮片厂,绍兴市众泰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市人民医院三家单位进行抽样检查。检查重点为中药饮片生产加工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易滥用硫磺熏蒸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情况。工作人员重点抽取了白术、白芍、白芷、延胡索、山药、浙贝母、金银花、菊花、百合、粉葛等10个批次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将抽样样品送于绍兴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经检测全部合格。
【黄酒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6月,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9家黄酒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库存的原料大米是否霉变,原料大米的消耗量和产出的酒量是否吻合,是否存在使用酒精、水、色素直接配制黄酒,黄酒和调味料酒灌装线是否混用,有否虚假标注年份酒及严格执行出厂检验规定等。抽检成品共11批次,1批次检测不合格,抽检原辅料共3批次,结果全部合格。
【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6月,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内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酒类及乳饮料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两方面的专项检查。一是生产企业是否保持必备的生产卫生条件,生产车间的防虫、防蚊、防蝇、防尘等防护设施的完好程度以及消毒清洁情况;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及防护措施及车间内及车间周围的垃圾和废弃物的搜集处理情况。二是检查采购验证材料是否齐全,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定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和产品标识是否正确等。执法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记录不完善、无防蝇防虫设施等问题进行了相应处理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检查】 6月10日至30日,市场监管局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共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1家,使用单位28家,抽样2批次,出动人次100余人次,覆盖率100%。在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进口产品外包装未保存,无中文标签或说明书保存。二是供应商资质索取不全或资质过期,尤其是产品授权书过期情况较多。三是储存场所湿度过高诊断试剂盒的外包装潮湿受损情况严重。四是养护工作不到位。已对存在问题责令整改。
【夏季新鲜果蔬质量检查】 7月,市场监管局对国商超市、世纪联华超市、三江超市的生鲜果蔬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分别随机抽查了5个品种的蔬菜及水果,检查了各商超的索证索票及快速定性的检测报告,结果正常。同时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菜场、个体蔬菜店中随机抽检了包括青菜、菜心、空心菜、茄子、梅豆等农药易残留蔬菜32种。经检测,32个被测样品中检出10个蔬菜有农药残留,其中4个蔬菜农药残留超过《GB 2763-2014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已作相应处理。
【小食杂店专项整治】 7月起,市场监管局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小食杂店专项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重点检查是否销售过期、变质、“三无”等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突击检查进货源头,是否有进货票据、食品合格证明等票证。共检查小食杂店数量870户,完成整规数量168户,补办证照41户。对违法小食杂店进行立案查处20件,查扣不合格食品60公斤,案值0.2万元,罚没金额4.2万元。
【校园食品安全专题检查】 7月8日,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校园食品配送企业开展专题检查。执法人员实地查看了绍兴亿尔达控股有限公司、嵊州百乡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蓝天友好校园超市旗下的多家配送中心,重点检查配送企业资质是否合法有效,食品原材料采购中进货单位资质复印件、协议及相关食品的检验报告是否完整、食品运输贮存条件是否合适、企业开展食品自检是否到位以及台账记录资料是否完整等。随机抽取了50余种食品,重点检查产品外包装、生产地址、日期、保质期等关键目类。特别是市场流通范围广且保质期短的食品,比如榨菜、双汇王中王香肠、雪菜、脆瓜等副食品。检测中心技术人员还对40批次食品进行随机抽样送检。
【月饼生产企业节前检查】 8月,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月饼生产企业开展节前检查。执法人员先后检查市旺达食品厂、市星星食品厂等20家月饼生产企业。检查重点是对月饼加工场所安全卫生状况、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塑料包装物的进货查验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及产品标识等,对20家月饼生产企业的72个批次月饼作抽样送检,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秋季学校食堂安全大检查】市场监管局自8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近一个月的秋季开学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检查学校食堂88家,托幼园食堂40家,学校周边饮食单位118家,责令整改学校食堂12家、幼托园5家、学校周边餐饮单位6家。
【启动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 8月26日,市政府发文启动全市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2015~2017年)。具体包括实施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三小一市场”、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和集中消毒餐饮具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等多项提升工程。
【行刑衔接】 8月27日,副省长朱从玖在市食药监局市府办报送的省政府办公厅《浙江政务信息(专报)》第1158期《嵊州市试点“行刑衔接”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上给予批示肯定。自“行刑衔接”机制建立以来,该局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和线索6起,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3人。
【“两散”专项整治】 9月开始,市场监管局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两散”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散装酒及散装食用油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严查经营主体资格和散装食品来源的合法性,严查进货查验制度和食品标签标识的规范性。要求经营者展开自查自纠,切实履行索证索票义务。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16人次,检查两散经营单位765户,查处违法行为5件。
【检查添加剂使用情况】 9月8日,市场监管局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开展“五查”:一查品种。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相关信息是否齐全、规范,有无QS标志以及是否存在无标签或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库存是否在保质期内,有否存在认证或备案以外超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二查进货。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是否齐全规范,并做到专人采购、专帐记录。三查储存。重点检查是否做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有专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记录是否齐全、规范等。四查使用。重点检查是否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规定的范围和剂量使用,做到专器计量等。五查制度。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
【技能比武获佳绩】 9月24日,绍兴市第三届农产品质量安全职业技能竞赛在绍兴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举行,比赛采取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分农残定量检测、农残速测和猪尿速测三个项目。经过紧张激烈角逐,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张旭光分别获得了农残定量检测项目的第一名、第二名。
【“安全用药月”宣传】 10月,市场监管局下发《开展市场监管“平安四率”大提升宣传暨“安全用药月”活动》,动员乡镇、社区、行业协会、新闻媒体、药学志愿队、医疗机构等广泛参与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构建安全用药的舆论环境。并印发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展示牌3套,各类宣传语、横幅23条,宣传张贴单3000份,用药知识小册子1000本,各类宣传资料3000份。制作户外公益广告3块。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片2部,播放公益宣传片累计达100分钟,受惠群众5000多人次。
【保障学考和高考选考餐饮安全】一是加强考前预防。10月25日至10月29日期间,市场监管局对设置考点的高中、初中食堂进行考前检查,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当场要求进行整改,同时要求食堂提供考间食堂菜单备案。另外还对学校的超市、周边小店等流通领域进行详细检查,清理过期食品。二是加强考中监管。10月30日至11月1日期间,每个考点每天安排两名巡查干部蹲点保障监管。负责对每日食堂的餐饮安全监督以及流通食品的安全监督,对周边外卖餐饮进行检查,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食品安全义工队伍】 10月29日,市食品安全义工队伍正式成立,市消保委明确了义工的职责和权利,并为食品安全义工们颁发了证书。
【消费安全进校园主题活动】 10月29日,市消保委联合市教体局在贵门乡市青少年实践基地开展消费安全进校园活动。活动中市消保委邀请食品安全方面的特约讲师,为学生传授食品安全知识。
【药械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11月,市场监管局完成对全市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有药品零售企业共130家,其中A级63家,B级52家,C级2家,D级1家,不评级12家。在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40家经营企业中,评出诚信经营企业3家、守信经营企业32家,守信生产企业7家、警示经营企业5家。
【飞行检查药品经营企业】 11月4日至11月6日,市场监管局抽调14名检查人员,派出6个检查组,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认证后GSP执行情况及平安建设整治“回头看”飞行检查。共检查36家,重点是企业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后软硬件及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情况,缺陷项目整改落实情况以及自前次检查以来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情况。抽查了部分药品,查询相关的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售后管理、冷藏药品管理、索证索票等记录。检查中发现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处方药销售登记不全,个别药品账物不符等缺陷。发出整改12份,立案2家次。
【“餐饮示范一条街”创建】 11月11日,市场监管局通过监管、服务和行政指导等,开展“富豪路————餐饮示范一条街”创建工作。一是精心组织。采取现场指导、示范带动、集中规范、问题提醒等方式,充分调动经营户积极性。同时将监督意见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标准、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信息公示栏发放到各经营户,进行现场指导与规范。二是标准创建。以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动态等级B级为基础,对示范街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错时制巡查监管,要求经营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本店承诺。三是以点到面。针对“小餐饮”基础条件普遍不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较低、经营项目品种多样化等特点,采取“以点带面、串点成线、点面结合、整体提升”的工作方法,着重加强监管负责人员对经营户的针对性指导。同时对已提升的餐饮单位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查缺补漏,防止问题出现反复。
【食品生产企业培训】 11月13日, 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报告、集体约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会议。全市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及稽查大队的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参加。培训主要内容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修订情况以及相关企业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教体系统《食品安全法》培训】 11月19日,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体局在爱德外国语学校报告厅举办教体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会。全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校长、副校长、食堂负责人以及相关配送单位负责人共300余人参加。培训会突出新《食品安全法》在食品监管领域的十大亮点,重点解读了与学校食品安全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法条例。
【节前肉和炒货企业专项检查】 12月,市食药监局对全市肉制品、炒货制品生产企业进行节前突击检查。内容包括: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生产或超范围生产的现象;生产车间、原辅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等场所能否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企业是否索取检验检疫证明、建立进货台账;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记录是否完备;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超范围使用情况。检查生产企业共12家,其中2家炒货生产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对1家企业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至年底,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黄芪生脉饮和浙江昂利康股份有限公司的头孢克洛等27个在产药品制剂均已做到全部赋码,已全面具备药品电子赋码、数据上传、核注核销等条件。“药品电子监管码”是对药品实施“电子身份证”的监管制度,类似于普通商品上的条形码,每件产品的电子监管码唯一,即“一件一码”,消费者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输入药品外包装的电子监管码、区号、电话后,可直接查询到该药品的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及药品流向等信息。
【新版GSP认证】至12月底,全市3家药品批发企业、4家药品连锁企业全部通过新版GSP认证,零售药店除2家关停外,其余全部通过。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 12月底,共投入2000多万元,完成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药械GMP、GSP工作】年底,市内3家药品生产企业,1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家药品连锁企业,131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新版GSP认证,全部通过新版GMP认证,3家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通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通过率达100%。(陈华艳 吕红江)
审计
【概况】 2015年,市审计局完成审计项目28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7.43亿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1858万元。审计项目移送案件1件,上报《审计要情专报》5期,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12篇次。获得省优秀审计项目1只,绍兴市优秀审计项目5只,省内部审计优秀项目和表彰项目各1只,被省、绍兴市审计机关评为考核先进单位。
【“上审下”及服务中心工作】 2015年,市审计局做好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上审下”项目的配合协调工作,在前期调查、现场实施和审计整改阶段,积极沟通协调,发挥核心参谋作用。配合省委巡视组、绍兴市委巡查组开展巡视(巡查)工作。抽调8名审计骨干赴绍兴市柯桥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财政审计】全年实施预算执行审计项目8只,对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市政府及财政主管部门出台3个政策法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促进新《预算法》落实。加强对民本、民生资金审计监督,对城乡公交一体化公交车乘车补贴、排污权交易,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实施科技经费专项审计、“五水共治”政策跟踪审计、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审计等项目。以“三年轮审一遍”为目标,连续两年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行为。
【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3只,审计领导干部15人。全面落实机构编制审计,增补市编委办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机构编制审计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开展履职联审试点,推进经济责任审计1+X联动机制,充分整合组织、编委办等监督力量。创新开展社区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进一度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在贵门乡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积累该类审计项目的经验做法。修订完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进一步明确交接程序、办理时限和三方权责等事项。制定出台《嵊州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重点风险防范清单》,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行中层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将中层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的执行列入审计内容,以审促行。
【政府投资审计】全年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626只,累计完成投资审计金额41.93亿元,核减及节约资金4.30亿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980条。依托政府投资项目一体化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审计监督。创新开展政府征收(拆迁)审计,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征收(拆迁)审计监督办法》,实行“事前调查、事中审核、事后审计”的政府拆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完成11家企业的土地收回补偿审计,盘活存量土地614亩,节约土地收回和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资金1319万元。
【内部审计】在黄泽镇乡镇内部审计试点基础上,召开全市乡镇(街道)内部审计工作现场推进会,组织全市乡镇(街道)内部审计机构同步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对促进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作用,提升乡镇制度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内审质量管理,“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度二类疫苗管理专项审计”项目获省优秀内部审计项目。
【审计价值提升】市审计局开展“审计价值提升年”活动,制定“审计价值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创新审计项目审理方式,建立审计项目“质询”制,确保审计报告事实清楚、定性正确、评价恰当。探索“大兵团作战,多兵种合成”的组织模式,打破科室限制,组建大审计组。加强审计整改,建立联合督查长效机制,与市府办、财政局等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审计整改督查,推动了乡镇公共资产管理等“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注重理论指导,申报的“投资审计价值提升研究”被列入省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注重提升审计价值,全年推动全市政策法规“废改立”11项,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制度7项,解决“老大难”问题5个。(章学俊)
统计
【概况】 2015年,市统计局以全市“统计基础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核心,全面规范建设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完善本地统计调查任务部署、名录库核定、人员培训、数据采集、审核评估、汇总上报等业务制度。高度重视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加强统计从业资格管理,做好统计培训工作,制定统计培训方案,创新培训方法,邀请绍兴市局专业负责人来局授课,提升培训质量及效果,提高全市各级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统计服务】 2015年,市统计局在做好日常统计监测的同时,定期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警预测,把握宏观经济运行走势,剖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撰写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增强经济运行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及时发布《嵊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反映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和水平;编辑整理《嵊州统计年鉴》,每月及时编印《嵊州统计信息》月度监测资料;同时为查询统计数据的部门提供及时、高效的咨询服务;加强对全市各乡镇街道考核指标的收集工作,并编辑成信息资料及时提供给市领导决策参考。
【制度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联网直报改革。把实施“企业一套表”摆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系统等“四大工程”建设的核心地位,继续加强“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加大督查巡查指导力度,分批、定期深入企业,指导企业统计人员正确操作网报系统,及时纠正和解决网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上报率、直报率和直验率保持100%水平。二是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切实实施全市联网直报工作,组织各专业人员、乡镇统计员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对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改革工作进行重点讲解,为改革制度井然有序打下基础,保障改革试点制度与“一套表”制度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顺利开展。
【统计调查】一是多项举措并行,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市统计局荣获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4人获得省级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经济普查表明,全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14万余个、产业活动单位1.24万余个、个体经营户2.8万个。二是通过抽样调查流程的有序开展,高质量地完成了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姚松铨)
民营经济管理
【概况】 2015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推动转型升级为目标,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的助推机制。全市新发展个体工商户3650户,累计3.366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8.34%,新发展私营企业1545户,累计达到10518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0.95%;新发展内资企业(包括分支机构)49家,累计达到1281家,比去年同期增长1.1% ,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8家,累计达到1260家,比去年同期增长6.15%。个体户注销、吊销1237户,私营企业注销、吊销584家,内资企业注销、吊销31家。
【发展有限合伙企业】 2015年,市场监管局进一步下放登记权限、推行电子化登记,促进有限合伙企业发展。全年新设有限合伙企业22家,是历年总数的3.67倍,经营范围主要有“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等。
【助力茶产业发展】一是上门服务。将办公场地前移,化被动为主动、由“多对一”变为“一对多”,派人到村里甚至田间现场办公,对合作社成员进行身份验证并现场签字核对。对市舜禹名茶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上门服务。二是集中服务。对茶叶城等茶叶经营户集中的经营场所,由茶叶城办公室人员统一收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送到窗口进行集中换照换证+年报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利用空余时间进行登记,等办好再由茶叶城办公室人员把证照分发给各茶叶经营户。共为40余家茶叶经营户集中办理了换照换证登记,50余家进行了年报。三是跟踪服务。受理资料后继续进行跟踪服务,确保经营户顺利完成现场核查、档案交接等后续工作。为60余家茶叶经营户办理许可证换发手续、3家顺利转型为企业。
【国家级诚信管理体系监督评价】 3月,国家工信部组织的评审专家对一景乳业有限公司的2014年度的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了监督评价,主要抽查了生产和质量技术两个部门的诚信管理体系工作,并最终确认一景乳业通过2014年度的诚信管理体系监督评价。
【第十届浙江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4月,经省消保委审核考评,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审委员会审定,市天华大药房有限公司凭借诚信经营、创新服务以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出色表现,荣获“浙江省第十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称号,成为全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4月7日,该公司领到了荣誉证书和牌匾。
【金融对接】 6月,市民个协联合农村合作银行推出“新芽微贷”金融服务活动,主要面向具有3个月以上经营经验的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业主、微小企业主及其他从事小规模经营的群体,满足“小、短、频、急”的金融需求。产品具有以信用为主的免抵押、除利息外无其它费用的零费用、三天内答复的流程快、量身定制方式活、额度高达30万元等特点。活动期间,共有28位个体业主办理贷款申请,银行工作人员通过上门调查及评估后,已向16位业主发放贷款120多万元。
【参加“新金融、新三板”公开课】 6月24日,市民个协组织10多位中小企业主参加省工商局和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主办的浙江民企“双对接”大讲堂,听取多位专家的“新金融、新三板”公开课。
【非公党建“双找”活动】 7月,市民个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的“双找”活动。一方面,通过座谈、走访、调查、寻找新落户的党员业主、从业人员及工商户,将由于各种原因脱离组织的党员重新纳入党的组织管理。另一方面通知镇、乡、街道、村民委员会、小微企业园区,要求所属辖区党员经营户主动申报纳入非公党建工作范畴,使游离于组织之外、没有纳入党组织管理的党员及时回归党组织。通过这一活动,已找到“隐形党员”13名,“口袋党员”8名,市民个协已引导他们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回归党员队伍,参加党员活动,发挥党员作用,统一纳入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实现全市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员经营户动态管理的精准化。
【党员经营户事例入选央视】 8月,央视4套《走遍中国》栏目组到甘霖镇党员经营户沈红平的包子店,拍摄独具嵊州特色的美食————嵊州小笼包。党员经营户沈红平历来被冠以良心食品,放心食品,得到社会大众的欢迎,其热心公益的行为也受到大众好评,其经营的小笼包曾在2014年被评为“嵊州市冠军小笼包”。
【认定先进创业典型】 9月,由中共嵊州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市民营企业协会联合开展市首届“最美经营户”“最美党员经营户”“青春党建——创业之星”争创活动,共评出30位典型名单在《今日嵊州》第3版公布表彰。
【省外浙商市场采购浙货对接会】 9月15至16日,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二届省外浙商市场采购浙货对接会”在海宁市会展中心举行。市塔米德领带服饰有限公司、金福来领带经营部等7家单位以嵊州(中国)领带城名义参展,参展面积共280平米,23个展销摊位。参展的领带、领结、围巾、丝巾、腰带等商品深受顾客青睐。
【少数民族办证绿色通道】 10月,市场监管局在服务窗口设立“少数民族绿色通道”,从快速办证、照后提示、做好记录等细节服务入手,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在嵊创业。设立快速通道,让少数民族优先办理,由会讲一口流利标准普通话的年轻干部负责接待咨询,一次性告清,避免走回头路。并提供填表、受理、审核、发照等一站式服务。在办法营业执照后,送上《先照后证办理告知单》,引导其办理相关许可证后开展合法经营。有开票、开户等需要的,引导其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告知其在每年上半年到辖区市场监管所进行年报。因市场准入里没有民族一栏可录入,而书式档案虽录入但查找不方便,故对少数民族办证群众进行单独记录以备查找。
【“青春党建 创业之星”评选】 10月,市民个协联合团市委、市委二新工委、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春党建——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经过近半个月的走访调查了解,先期筛选出55名年龄在38周岁以内,勇于创业的党员董事长及总经理作为“青春党建——创业之星”侯选人。最后从候选人的企业规模、营销模式、带动就业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10名“青春党建——创业之星”。
【参加第十二届中博会】 10月8日至13日,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在广州举行。市民个协会组织兰天工艺品有限公司参加。该公司此次参展的主要产品为彩陶、彩塑、洁具、厨具、服饰等。
【参加全省民企“双对接”活动】 12月13日,全省2015民企“双对接”活动日在省人民大会堂举办。嵊州市组织“双对接”先行成功的浙江昂利康药业等企业参加。(陈华艳 吕红江)
出入境检验检疫
【概况】 2015年,绍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嵊新办事处共受理进出口货物报检3882批,货值约2.39亿美元,批次和货值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02%;其中出境货物3673批,货值约2.24亿美元,批次和货值同比增长1.24%和2.75%;检出出境不合格货物35批,不合格检出率为0.98%;入境货物209批,货值约1550万美元,批次和货值同比增长74.17%和10.79%,检出入境不合格货物13批,不合格检出率为6.7%;共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9172份,签证金额约3.81亿美元,份数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4.32%和23.94%。全年新增备案企业95家、产地证注册企业127家。
【服务外贸和地方经济】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和检验检疫减免费政策。全年共减免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签证费和空白证单费171万元。二是深入企业调研,了解输欧茶叶存在的问题和困境,积极帮助企业寻找对策、破解贸易壁垒,在严格把关的同时提供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同时积极培育辖区特色产品出口主体,先后帮扶黑金生物技术、溪滩食品等企业通过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审核。三是进一步完善出口食品(罐头、茶叶)的分级管理,根据风险分析和出口检验验证的结果,对高等级低风险企业进一步降低出口抽批比例,逐步扩大监督抽查模式覆盖范围;按照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继续稳步推动出口食品“直通放行”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原产地证业务管理,主动宣传引导企业用好优惠证书,做到空白证书领用、使用、核销有记录;认真开展各类产地证调查工作,全年共完成国外退证调查2批次,例行签证调查14批次。
【检验监管新模式探索】对保留目录内的商品,淡化批次管理,以“合格假定+符合性声明”作为合格评定的主要手段,试行即报即放的便利化检验放行模式。对部分重点企业实施“一厂一策”的特殊监管模式,既方便企业、促进外贸,又能有效监管。如对盛泰色织进口复出口的布料,办事处实行凭企业检测报告放行,进口成衣采信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验证放行;对主要出口欧盟市场的顺发茶业,办事处在加强农残监控的基础上,对出口批次采取凭企业提交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加符合性声明的验证放行模式。同时,检验检疫办事处与海关新嵊办事处合作,率先在绍兴辖区对盛泰色织的进口成衣进行了“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的首次探索。
【原产地申报随附单据无纸化】在全面推行无纸化报检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原产地申报随附单据无纸化,大大地缩短了审核、签证放行时间,实现随报随签。嵊新辖区进出口企业无纸化通关已占总通关单量的99.9%;308家企业开展产地证无纸化申办,占实绩申办企业量的93%;实施出口检验检疫一体化,推进了沪浙出口直放和无纸化通关工作,上海口岸出口直放率为67.77%,宁波口岸出口直放率为54.18%。
【窗口标准化建设】 2015年,按照总局、省局窗口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规范要求,持续开展以“建优质窗口,展国检风采”为主题的窗口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质量建设等方面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是年4月,经总局检查组考核,嵊新办事处窗口荣获“全国检验检疫示范窗口”称号。(王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