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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发布日期:2018-01-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嵊州市 字号:[ ]


  综述

  【概况】  2016年,全市政法战线以“平安护航G20大会战”为总牵引,推进“平安嵊州”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为打造“实力嵊州、品质嵊州、魅力嵊州”营造了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平安嵊州建设】坚持实招出动,强机制、抓整改、造氛围,成功实现省平安县(市、区)“八连冠”总目标,全省排名31名,较去年提升了32位次。制定了2016年度建设“平安嵊州”职责任务清单,层层签订2016年度市平安综治暨G20维稳安保目标责任书;推行市级部门创建平安嵊州“六个一”活动,抽调57名政法干警组建政法专职暗访队伍,每月2次开展暗访,在省平安建设暗访检查中成效较为明显;对各类暗访发现的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项督查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点、到位、到底。联合举办全市《平安大冲关》大型电视生活体验活动;二次委托第三方对乡镇(街道)“平安三率”进行测评通报,逐一督查各乡镇(街道)列出问题清单,开展包村宣传、组团走访活动,逐一解决群众热点问题。在省平安建设考核中,群众安全感、知晓率、满意率均高于全省平均,较去年均有大幅度提升。

  【维护社会稳定】以“平安护航G20大会战”为总牵引,实行涉稳信息即报、日报、月报制度;建立和完善定期会商、实名登记、社会动员、协调联动、信息支撑、责任落实等维稳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现了全国“两会”、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G20杭州峰会等重要时段的稳定,全年未发生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各类政治事件,未发生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对嵊州市的渗透、破坏事件;邪教组织活动得到有效防控打击;全市信访形势平稳有序,赴京去省到绍上访批次同比分别下降19.1%12.7%9.1%;非访1人次,同比下降75%;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省、市挂牌督办重大矛盾纠纷全部得到有效化解;依法开出了全省首张反恐罚单,获省委副书记王辉忠等领导的批示肯定。

  【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基层治理模式创新,发挥综治平台综合指挥室统筹协调作用,21个乡镇(街道)、已全面运行。市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与市应急指挥中心、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有效结合,实行合署办公。21个乡镇(街道)已基本达到省“四有”建设要求,综治视联网实现全覆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与乡镇(街道)综合指挥平台对接联网率达到100%。二级平台通过平安建设信息系理处置各类信息40708条,推广注册平安浙江APP用户注册53639个,开通率位居绍兴市各县(市、区)第二。在第二届全国创新社会治理经验交流会上,嵊州市被评为“2016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城市”。

  【保障服务大局】坚持法治理念,按照“以打开路、一路严打”的工作主线,始终保持对“七类”案件、多发型侵财、“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法治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在历次排名中位列绍兴市各县(市、区)第一,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深入推进围墙安保工作,严厉打击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骗取国家补偿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护航城中村改造、无违建创建、 “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深化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严厉打击非访、诬告行为,有力震慑全市各类非访群体。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寄递物流3个“100%”全面落实,敏感物资管控到位,全市未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较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责任事故。

  【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出台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法官、检察官入额实施方案;通过健全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案多人少”难题有新突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将1092名“老赖”信息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837人限制高消费,首次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情况纳入党代表换届联审工作中,形成失信被执行人处处受限的执行威慑氛围。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置工作机制,落实“诉访分离”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紧扣普法重点,结合全民法治宣传教育3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六五”普法经验和成效的系列宣传,营造“七五”普法良好氛围。(叶乐园)

 

  公安

  【概况】  2016年,市公安局以信息化实战为引领,以G20峰会安保为重点,提升打防效能、护航经济发展、治理交通拥堵、夯实基层基础、规范执法执勤、加强队伍建设,为打造“实力嵊州、品质嵊州、魅力嵊州”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公安局连续3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优秀单位,被省、市两级分别评为G20峰会先进集体,被绍兴市局集体嘉奖,治安大队获得2016年度市长奖。

  【G20峰会安保】坚持主动应战理念,预防为先,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强化反恐应急处置,建立“135”快速反应圈,建强3车、35人的嵊州“越剑”特战队,开出全省首张反恐罚单,获省委领导批示肯定;启动卡点卡口查控勤务机制,在全市各主干道动态增设11个勤务卡点、455个村级卡点,点面结合切断了重点人员去杭赴京的通道;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社会治安要素管控,共排查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173起,办结涉警信访积案43件,G20峰会期间无一名嵊州人非法上访。

  【打击刑事犯罪】通过信息化实战警务提升打击效能,保持对“七类”案件、多发型侵财、“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两类命案”“五类案件”连续12年全破,破获积年命案2起;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刑事发案、侵财发案分别同比下降12.47%37.89%31.72%,全局移送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1532人,同比上升26.09%。其中,起诉侵财犯罪嫌疑人546,起诉通讯网络诈骗团伙17个,犯罪嫌疑人207人;加大其他各类案件打击力度,打处黑恶团伙7个涉黑涉恶人员141人,打击“食药环”犯罪嫌疑人84名,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非法排放废弃硫酸的环境污染案件,禁毒部门破获“2016——526”部标毒品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缴获毒品冰毒1.25公斤,斩断了一条占全市80%市场份额的毒品供应渠道。

  【护航中心工作】将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为全市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保障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保持社会风气清正,依法打击了30余名抢种、抢建、抢装修索取高额拆迁款的犯罪嫌疑人;保障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初检阶段的顺利通过,打击乱贴办假证广告行为,刑事拘留3人,治安拘留3人,罚款4人;建立防范、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体系,摸排投融资咨询类公司231家,破获恶意逃废债9起,挽回经济损失1.3亿余元,在未形成风险之前侦破了涉及4700余名受害人的湖南创盈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

  【治理交通拥堵】完善城市路网建设,甬金高速嵊州互通西接线工程已完成路面主体工程,2016年浦口快速通道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额2.95亿元,浦东大道至罗小线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2.9亿元,预计都将在2017年年底前完工;加大对“老、大、难”拥堵路段改造,对东桥及周边区域14个交通拥堵点的交通状况进行分析,提出一点一方案,2016年年底该区域已全部改造完成,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善;发展公共交通,开通嵊州至新昌的50路公交线路,新增公交站点20个、6辆公交车,公交线路运营线路增加12公里,公交客运量比去年提高1.5%,提速5%,增加公共自行车加密服务网点5个,投入公共自行车200辆;严管交通道路违法,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46386余起,查处违章停车105892余起,拖离违章停车2569辆,减少机动车违法停车现象;强化治堵宣传,营造治堵氛围,在电视、电台、报纸设立“治堵保畅、文明出行”专栏,刊播新闻消息217余篇,在《今日嵊州》、市区电子显示屏设立“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对市区车辆乱停乱放、车窗抛物和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每天早晚高峰期间,连线嵊广电台,进行实时路况播报。

  【社区警务管家】力推“社区警务管家”模块化工作机制,整合基层基础民警工作职能,实行精细化操作。制定全局社区民警警务标配、责任清单,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业务指导、考核评价等长效工作机制;以新时期“枫桥经验”为驱动,发挥“平安村嫂”“老娘舅调解室”“六联工作法”等本地群防群治“品牌效应”,搭建群防群治“云端”平台,全面发动村嫂、中介人员、快递员、社区大妈等“嵊州群众”资源,形成城市乡村一体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群防群治联防网络;开展基础信息大采集常采常新活动考核,在对全市26万户73万常住人口及8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后,定期进行系统的维护更新,确保信息的一直真实有效。

  【智慧天网工程】深化“智慧天网”工程建设,完成天网工程城区32700个、乡镇15000个视频监控建设任务。

  【规范执法执勤】强化全警执法素质提升,推进“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建设和审核监督。推进“又好又多”执法办案体系建设,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成立了预审员队伍和专职法制员队伍,建立了办案区视频纠违日查周报管理制度,积极强化执法质量源头管控;加强对民警执法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及执法行为规范的考核评价,健全完善功能区使用、值班坐堂等制度,规范全局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培训力度,鼓励全局民警参加考试,全年有3名民警通过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

  【队伍建设】组织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开展“无限忠诚、走在前列”教育实践活动;推行“绍兴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绩效管理系统”,推动政工十条等规章制度落地见效;加大问责力度,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加强民警八小时外管理,全年共对民警量化督查扣分306人次1736分,停止执行职务4人次,禁闭3人次;做好从优待警工作,继续推进新基层所队“五小工程”建设,营造拴心留人的“居家式”警营氛围,并提高协辅警工作待遇,提升协辅警工作积极性。(沈宇鹏)

 

  检察

  【刑事检察】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30645人、起诉9701412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等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利犯罪案件252354人、起诉338484人;批准逮捕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44229人、起诉225390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26人,决定相对不起诉54人。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附条件不起诉11人。

  【职务犯罪惩防】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42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515人,渎职侵权案件99人。抓捕归案外逃一年有余的市房管会原主任吴建刚,依法查办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的鹿山房地产公司改制贪污案44人,深挖窝案串案,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市直机关党工委原书记林克。围绕地方粮食收储领域,依法查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董事长袁小平、副总经理俞遐达等职务犯罪案件810人。贯彻市委优化环境“八大行动”部署要求,全面整治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失职渎职行为,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鹿山街道工作人员22人。深化教育系统后勤管理环节突出问题整治,依法查办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副主任钱建华、市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邢小波等贪污受贿案件44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化同步预防、工程预防,提升预防工作实效性。

  【法律监督】加强对于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人,其中依法监督立案的运输、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韦某被判处死缓,纠正漏捕2人、漏罪漏诉23人次,因证据不足或无罪不批捕40人,以纠正违法通知书、瑕疵通报等形式纠正违法和不规范侦查行为10件次。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8件,经检察建议法院裁定再审5件,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虚假诉讼案件2件,其中1起再审监督案被评为绍兴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查办市看守所协警1名,依法监督收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7名、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人员7名,共监督财产刑执行到位73人次。

  【经济检察】着眼于营造规范诚信、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依法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48人,起诉3769人。依法打击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骗取国家补偿款的犯罪行为,保障重点工程顺利进行,以诈骗罪批捕38人,起诉316人。与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建立联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有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服务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制定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依法打击非法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从业者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切实改进案件办理方式方法,建立院领导带队联系17家规上企业制度,构建“亲”“清”检商关系。

  【民生检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食品药品安全两个专项检察工作,针对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建议环保、国土、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立案2124人,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5人,批捕58人,起诉4256人,同步介入调查环境污染事件1起。

  【配合G20安保】依法妥善处理进入检察环节的热点敏感重大案件,严格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响应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及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处置,全力做好G20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就摸排发现的重点物品管控、重点行业监管、重点场所管理等问题向绍兴市邮政管理局、嵊州市交通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整改落实。

  【文明办案】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项承诺》,承诺事项涵盖查询、会见、阅卷、约见、文证提交、申诉控告等环节,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优化律师执业服务。建成检察服务大厅,打造集案件查询、控申举报、业务咨询等为一体的一站式执法窗口。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依法维护控告申诉人的权益,增强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公信力。加强控申接待大厅规范化管理,完善场地布置,添置硬件设备,严格流程管理,成功创建“省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袁丹清)

 

  审判

  【概况】  2016年,市人民法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凝心聚力、创先争优”工作基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799,审执结15818件(含旧存,下同),同比分别上升17.34%20.07%,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数281.87件,同比增加69.9件。

  【刑事审判】共受理刑事案件954件,审结981件,同比分别上升13.71%16.79%;判处罪犯136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2人。依法惩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375546人,审结聚众斗殴、赌博、涉毒涉黄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38414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112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2133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三年以上辩护率99.35%,列全省第七、全市第一。探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共审理案件879件,平均审理天数11.46天,当庭宣判率达到96.25%。推动成立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规范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工作。

  【民商事审判】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795件,审结8919件,同比分别上升9.58%13.26%。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调解撤诉率56.7%,对不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判决。加强案件审理的专业化,分类设立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等合议庭。审结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2536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农民工讨薪等案件386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5807件,维护诚实守信的交易原则。强化案件繁简分流,积极适用担保物权、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79.82%,缩短诉讼周期,减轻群众诉累。

  【行政审判】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22件,审结195件,同比分别上升18.09%28.29%。其中,判决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21件,败诉率为10.77%。坚持依法裁判与协调化解相结合,经法院协调和解撤诉24件。依法支持合法行政行为,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80件,裁定准予执行174件,准执率为96.67%。大力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达到100%。开展国土领域非诉执行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共排查2007年至2013年国土非诉审查案件1553件、非诉执行案件788件。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执行破难】共受理执行案件5464件,执结5365件,同比分别上升48.88%51.13%,执行到位金额3.45亿元。咬定第一批“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人大支持,召开全市破解执行难工作推进会,构建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开展涉执行暂存款清理,开通“一人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执行难。加强联合信用惩戒,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04名,将2649/企业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将执行失信情况纳入“两代表一委员”选举资格审查。加强24小时执行出警备勤,指挥中心全年出警4611124人,协控到位348人,拘留177人,罚款37人。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与媒体联合制作《执行之窗》《执行在线》等专题节目,努力使公众理性区别“执行难”和“执行不能”。

  【服务大局】聚焦G20杭州峰会,全力做好涉诉信访排查化解,开展“天网行动”强化判实未执罪犯追捕收监,被评为全省法院G20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依法打击重点工程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抢种抢建骗赔骗补、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犯罪行为。推行国土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审结申请拆除违法建筑等案件75件,裁定准予执行73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破产审判工作思路,共受理破产案件8件,审结4件。出台《执破衔接操作规程》,建立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打击骗取贷款等逃废债行为,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审结金融借款案件441件,结案标的额12.5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3.23%30.7%;审结民间借贷纠纷1999件,涉案标的额9.8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8.15%38.32%,有效防范区域金融风险。

  【司法为民】健全“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促进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启用律师服务平台,完善网上立案、查询等功能,方便律师参与诉讼。坚持公开透明的网络司法拍卖,100%涉诉资产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共成交145件,总成交额3.3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48万元。联合农商银行建立网拍房产按揭贷款机制,有效破解竞买人一次性付款难题,已办理按揭18件,标的额5440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通过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和发放司法救助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完成全库诉讼档案电子化扫描,在全市法院率先建成“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

  【司法体制改革】根据省委部署,浙江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于20165月底全面推开,市法院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执行首批28%的员额比例,经过资格审查、考核考试、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面试等程序,已完成首批43名员额法官遴选。探索建立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落实员额法官文书签发权,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常态化推进庭审记录改革,以全程录音录像方式代替书记员书面庭审笔录审理案件5116件,庭审改革适用率达89.22%以上。试行民商事案件网络公告送达,共发布公告416件次,为当事人节约公告费12.5万元。(王灵玲)

 

  司法行政

  【G20峰会维稳安保】市司法局按照“想细想全想万一防患未然,抓紧抓实抓具体毫不松懈,尽心尽力尽责任不辱使命”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扎紧安全措施。G20期间,累计开展各项工作督查49次,责任意识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等48次,组织开展实战应急演练、G20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次,受教育人数达1630人次。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充分落实重点排查、“定人包案”、情报信息交流等制度,引入电子腕带、GPS定位、“司法E通”等新手段,落实专项排查、集中教育、重点盯防等措施,打好维稳安保攻坚战。峰会期间,无一监管对象进入杭州,无脱漏管,无重新犯罪。

  【“七五”普法开局】编制并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30周年纪念活动。巩固提升《平安在嵊州》《洪伟说法》等栏目影响力,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通过发送法治短信、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学法用法培训、赠书入企、送法下乡等活动,提升普法实效。一年来在机关、中小学、农村、企业开设法治讲座60堂,下发各类法治宣传挂图115400余份,法治书籍39000余份,其他法治宣传资料24590余份。

  【民主法治村建设】市司法局以落实“四民主、三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重点,围绕规范村务管理,完善村民自治,提高基层法治化水平,培育创建省级和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下王镇石舍村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村”,崇仁镇王家市村、长乐镇南山湖村被授予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截至年底,累计共创建嵊州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440个,嵊州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16个,其中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47个,绍兴市级“民主法治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2个,省级“民主法治社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张家村)。

  【基层基础建设】市司法局以创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为目标,切实提升基层站所软硬件水平,2016年先后投入25万元,对长乐、石璜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进行新建,并成功获评“省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充实司法所人员,招录12名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下派基层司法所和窗口;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累计组织开展各类培训1960余人次;加强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督查、指导,定期召开业务交流会,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使司法行政职能在基层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全市共有“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11家,“绍兴市级规范化司法所”13家。

  【大调解体系建设】市司法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部门衔接协调,开展诉调对接专项调研活动,到各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召开座谈会,探讨诉调对接相关情况。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抓好基层矛盾纠纷的常态化排查,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年全市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139起,成功率达到98.6%,排查出的20起重特大矛盾纠纷全部销案。未发生因调处不力或调处不当而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其他重大事件的情况。其中市医调会共接待来访咨询137334人次,受理医疗纠纷47起,调解成功47起,调解成功率100%,索赔金额403万元,其中调解后实际赔付146.43万元,没有发生因调处不力引起的信访事件;市交调会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973起,调解结案973起,涉案金额1001.183余万元,接待咨询650起。深化“四调对接”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业务对接。继续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全市共上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调解案件1691件,兑现奖励资金80740元。

  【社区矫正】市司法局制订《嵊州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对执法工作进行量化和规范。落实重点排查、“定人包案”、情报信息交流等制度,对重点人员做到时定位、日联系、周见面、月走访,利用社区矫正管理信息平台,加强GPS定位监管,引入电子腕带监管技术,实现对全市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和电子腕带“双管控”;引入“司法E通”,实现每日24小时巡查;利用微信群方式,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不定期通过微信实时定位、发送小视频等方式进行抽查,杜绝停留超时、人机分离、呼叫转移、飞行模式等异常情况的出现。切实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衔接,建立了资料“一周一交接”、信息核对和报备、收监人员抓捕和收押、基层站所半月核查等制度,确保不出现脱漏管。截至年底,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共542名,累计接收服刑人员339人,累计期满解矫512,共计作出警告处罚106件次,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1人,实际收监13人(其中2人为逃犯收监执行),变更居住地35人,全市无脱漏管人员。

  【安置帮教】市司法局深化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牵手”工程,落实重点对象“三对一”、一般对象“一对一”帮教措施,信息核查准确,帮教档案规范。G20期间及时下发《关于对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开展专项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摸清了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况,开展了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关爱”活动,于六一期间,组成慰问小组到38户嵊州市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家庭进行慰问,了解他们学习情况、家庭类型、监护情况、家庭经济情况、日常行为表现等,以促进监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尽早回归社会。至2016年年底,5年内归正人员3251人,2016年回归252人,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为100%98%。重新犯罪30人,重新犯罪率0.92%

  【法律援助】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惠民行动,以农村五保、低保对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构建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结合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加强对全市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全市所有行政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市公证处等法律援助联系点的业务指导。加强和规范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新建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推行“四个当日”制度、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全年共分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7200余份,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5700余张,共受理“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咨询934件,接待群众来访104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5件,受援人数1388人次,共为受援人挽回和取得利益1120万元。(陈吉利 卜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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